5.对受教育者而言,高等教育目的是对所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的较为抽象和概括的规定,是一种教育理想,而高校培养目标则是围绕高等教育目的展开的针对特定对象的较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通常以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出来。(二)高等教育目的与高校培养目标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国家意志与具体落实的关系首先,教育目的是一种教育意志、教育理想,培养目标则是对教育目的具体、明确的规定。目的与目标的根本不同在于人能测量目标,但不能测量目的。一个最后的目的是一种哲学力量,它是人们行动的先验的本质。培养自由的人和创造思维,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一个人的潜力,这就是最后的目的。而一个目标是独立于个人而存在的。
其次,高校培养目标又是高等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高等学校对所培养的人的基本素质在层次、类型、规格上的不同规定。对高等教育目的的贯彻执行应建立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长远到近期、由整体到局部的不同层次的转化体系,遵循由高等教育目的到高校培养目标再到专业目标、课程目标直至单元作业目标的路径,才能使总体的高等教育目的一步步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目标,从而最终接近并实现高等教育目的。
三、我国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及其制定依据
(一)我国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相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来说,是适用于高等教育层次的特殊目标,而相对于各层次、各类型的高等教育来说,则是一般性的总目标。各层次、各类型高等学校还必须制定本层次、本类型以及更为具体的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这体现了培养目标的层次性。
1.各层次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各种人才。高等学校按照不同层次的规格培养人才,就是为了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高等教育分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
各层次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总目标的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层次教育的规格要求而制定的。
(1)专科层次的培养目标
专科学校以培养中级专门技术人才为主,培养目标侧重于实践能力,其知识和技能偏重于应用。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完成一般的技术工作,能解决有关专业的具体问题。
(2)本科层次的培养目标
本科院校以培养一般高级人才为主,培养目标要求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3)研究生层次的培养目标
研究生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又分为硕士生和博士生。
①硕士生的培养目标:要求掌握本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②博士生的培养目标:要求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各类型高等学校和专业的培养目标
我国高等学校的类型是按照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分工的需要而建立的,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一千多所。可划分为:综合大学、理工、农业、林业、医药、师范、语文、财经、政法、体育、艺术、民族及短期职业大学等十三种类型,此外还有军事院校。每一种类型的院校中还有单科、多科和跨学科之分。
按学科专业划分,我国现有一万多个专业点,可划分为: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文科、理科、财经、政法、管理、体育、艺术、军事等十三个科类。
两种划分的类型大体相应但不尽相同。
各类型高等学校和专业的培养目标的制定要求:
(1)各类型高等学校,要根据国民经济和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科的条件,设置各种专业,各个专业要根据所属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出专业的培养目标。
(2)各类型高等学校和专业的培养目标,在总目标的基本要求前提下,根据各自类型学校和专业的特点和任务,在业务规格方面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例如:
①农(林)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着重要求学生有较坚实的生物科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数、理、化知识。掌握先进的农(林)业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实际技能和管理知识,毕业后能从事农(林)业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科学试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②师范院校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强调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掌握各该学科专业宽厚的基本知识、懂得教育理论、具备心理学知识、教学技能,具有从事教学和教育工作的能力。
(3)各类型高等学校中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不相同的,在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同一种专业,其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也不相同。
例如:综合大学的化学专业和化工院校的专业就不一样,前者着重于化学理论与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后者则着重于化工工艺的掌握。
专业培养目标是高等学校培养目标通过专业直接落实到教育对象的具体要求,是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
(4)为了使所培养的人才能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并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在制订专业培养目标时,还应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和要求,处理好综合性与专业性、理论与实践、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品质的陶冶等关系。
(二)我国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的制定依据
1.必须以社会主义教育的共同目的为依据,培养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共同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都要通过其特殊的培养目标来实现这一个共同的目的。
2.应当体现高等教育的性质与任务的特点。高等教育是国家教育系统中的最高层次,是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和上层建筑各部门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的场所,它的性质和任务不同于普通中小学教育。
3.必须从我国的社会实际出发,使高等教育主动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由于高等教育要为国民经济和上层建筑各部门输送各种专门建设人才,而且高等学校还负有发展自然科学、生产技术以及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的任务。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与社会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着直接和密切的联系。
4.必须及时地反映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技术结构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要求,培养多种多样配套的人才,主动适应社会的需要。这是由我国还必须经历一个较长的阶段,去实现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所决定的。
5.应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和发展的趋势(包括文化传统、伦理、道德以及社会心理等等),参照上层建筑各个领域对于高级人才素质及群体结构的需要,制定教育的培养目标与规格,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因为高等教育不仅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各种科学技术人才,为物质文明建设服务,而且还要为上层建筑各部门输送各种专门人才,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6.应根据社会对各层次各类型高等教育的要求,结合教育对象的实际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的定向。因为大学生的学习,是他们进入社会为祖国效劳而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决定性阶段,专业的学习活动制约着大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活过程。
7.要根据青年大学生的特点。因为大学生是已完成普通教育阶段的中、晚期的青年,他们的身心发展已基本上达到成人水平,他们的智力发展已具备了接受抽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的实践能力的条件;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已基本形成,自我意识有较高的发展;他们渴望独立并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依据,人才的培养需要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周期,因而培养目标应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由于高等学校培养目标是反映社会客观需要的,因而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培养目标也应当及时地进行调整。
(第三节)高校教学的课程
一、课程的涵义
“课程”是一个比较难于精确下定义的概念,通常指学校的教学科目及其系统或结构。有一种较为全面的课程概念认为课程是一种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学习机会的过程,使学生获得知识、参与活动、丰富体验。本质上来讲,课程是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因此,课程不仅是一种过程,还是一种结果。在高等学校,课程是学校按照高等教育目的所建构的各学科和教育教学活动的系统,其涉及的范围与专业教学计划大体相当,包括各种学科以及教育教学活动。因此,在谈到课程时,主要是指一个系或一个专业的教学计划中的各教学科目及其系统。
二、课程的编制
在高等学校,课程是连接学校与学生的纽带与桥梁,在教学中属于核心地位。课程的选择、组织是否科学,关系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科学地编制课程,就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了。不同教育思想观念的指导,会产生不同的课程编制结构。
(一)课程编制的概念及主要模式
课程编制理论或技术是专门研究如何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科学地编排课程并使之形成某种结构的一门学问。它旨在用某种方式方法来实现这种教育思想观念向具体课程的转化。
目前高等学校课程编制还没有一套比较成熟的理论和技术,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对高等教育的系统研究起步较晚,二是因为课程编制活动本身的复杂性。过去和当代高校课程编制工作可以归结出两种主要的模式:一种可称作“经验演进模式”,另一种可叫作“科学设计模式”。
1.经验演进模式
指高校课程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文化的进步,一直以渐进的形态发展和变化着,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继承下来并得以完善的课程模式,也就是说,很多课程都不是从零开始,而是昨日课程的延续。
优点:由于这种模式是在原有范型内的修改和完善,因而风险小,教学秩序不易遭破坏。
缺点:过去的经验有些是极宝贵的,是几代专家学者长期实践的智慧结晶,如果是符合规律的东西,继承下来加以发扬光大,对高校发展无疑作用显着。如果这些经验基本上已陈旧落后,甚至是错误的,那么也必然会阻碍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2.科学设计模式
从时间上看,科学设计模式是在经验演进模式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强调理性思维。在高校课程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社会经济、政治的巨变尝试某种教育思想的强烈愿望、科技发展上的重大突破、对原有课程基本体系或结构的不满等特定的原因,一些高校或系的学术领导者需要重新审视整个课程结构。对课程结构进行重新设计当然也不排除继承原有的某些经验,但其主旨在于以一种新的课程结构取代旧的,属于打破旧范型、建立新范型的工作。
优点:能够给课程设计者提供一个重新思考课程结构、用科学方法编制新课程的机会和动力。并且,一经获得成功,常能给整个高教系统带进一股朝气,使高教发展产生质的飞跃。
缺点:风险大,需要进行长期实践检验,同时又要做大量工作来进行方方面面的协调。
当然,上述两种模式的划分只有相对意义。在实践上,常常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补充的。很多时候是交替出现或综合二者来进行课程编制的。
(二)课程编制的结构和步骤
课程编制无论采用怎样的模式,从技术上看,总可以勾画出一些基本组成部分和步骤,从而形成某种结构。
通常来讲,课程编制大体上包含四个组成部分,这四个组成部分也可看作是四个步骤或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确立目标和表述目标;第二阶段,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并形成体系;第三阶段,实施课程;第四阶段,对课程进行评价。
下面,我们将对这四个阶段一一进行简单的介绍。
1.确立和表述目标
教育活动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而课程居于核心地位。因此,确立和表述目标,理所当然就成为课程编制的第一阶段。在确立了目标并科学地表述它们之后,才能依据这些目标来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形成某种系统或结构,并借此达到目标。
(1)目标的确立
高等学校专业培养目标的确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制订者的教育思想、观念等主观因素,还涉及到社会需求、当前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等客观因素。作为一个目标系统,高等学校专业培养目标的确立目前还是一个尚需研究的课题,要想使之更加科学化,还需要很长一段研究过程。虽然学术界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是并没有将之理论化,因此它还是高等教育学校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领域。
(2)目标的表述
制订目标和表述目标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目标的确立必须以目标的表述来体现,否则就会陷于空想,得不到实现。表述目标也必须以确立目标为依托,不然就失去了意义。目标的表述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是专业培养目标的表述,一个是课程目标的表述。
专业培养目标的表述应包含三个具体内容,即培养方向、使用规格、相关的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