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的老家是江西新淦县(今江西新干县),他的祖父因在辽东当兵戍边,后来就在宁远卫(今辽宁兴城)落户了。
陈寿的家境十分贫寒,但他年少时就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有一次,他在路上拾到一袋银子。如果拿回去,对缺粮少钱的家中是个不小的添补。可他没有这个念头,而是不怕耽误工夫,等待失主。天黑了,还不见人影,他还是一动也不动地坐在原地。直到深夜,才等来寻找丢钱的失主,陈寿将银子分毫不差地交还给失主。失主要拿出一些银子酬谢他,他婉言谢绝了。
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年),陈寿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被朝廷授予户科给事中。初入仕途的陈寿表现出恪尽职守、刚正不阿的作风。任职不久,朝廷派他到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今山西大同)巡视边防。他了解到这些地方的镇守太监侵吞军饷、贪赃枉法的罪行,立即上疏,使违法者受到弹劾罢免。其后,他又不顾坐牢和杀头的危险,弹劾宪宗宠妃万贵妃兄弟,还有太监梁芳、僧人继晓等人的胡作非为,招致这些人的打击报复,被关进诏狱,一关就是好几年。获释后,被授予都给事中官职。
陈寿为官身先垂范,克己奉公,视功名利禄如粪土。明孝宗弘治年间,蒙古火箭部屡次侵犯西北边境,镇守总兵和巡抚官员临阵退缩,隐瞒军情,被弹劾罢官。弘治十三年(1500年)冬,陈寿奉命担任右佥都御史,抚陕西边防重镇延绥(今陕西榆林)。陈寿到任后立即整军纪,查军械,搜敌情,布兵阵。将兵力部署为十道,使各道能够遥相呼应,相互支援,军威士气开始振奋。第二年春,蒙古各部大举入侵。陈寿统率延绥守军勇敢御敌。为了捣毁敌寇巢穴,大军久驻延绥,三万多匹战马每天要消费大批粮草。陈寿请求利用边塞附近的水草放牧战马,以节省粮草,众将面有难色。陈寿骑马先行一步,大家都跟随而去。这样便节省了好几十万的军费开支。
延绥保卫战胜利之后,陈寿向朝廷上报有功军士名单。有人劝他将其随征子弟也报上去,以求朝廷赏赐。陈寿说:“我的子弟不习弓马,只在军中搞后勤,怎能与血战沙场的军士同受犒赏呢!”
弘治十六年(1503年),孝宗任命陈寿为南京右副都御史,掌管御史院。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宦官刘瑾专权,人称“太监八虎”之首,他假传圣旨逮捕南京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等正直大臣。陈寿当即上章论辩,全力营救。刘瑾恼羞成怒,不但不放人,还强令陈寿退休。没过多久,刘瑾一伙又诬陷陈寿在延绥犯有仓储亏损之罪,罚他缴米二千三百石,布一千五百匹。可他家中一贫如洗,无力缴纳,上章陈述实情。刘瑾无奈,只得予以豁免。
八年后,武宗又起用退休已久的陈寿为右都御史,让他巡抚陕西。当时,镇守陕西的太监廖堂贪婪横暴,肆意敛财,得金银数万,陈寿查实后将其全部充公,用作赈济之备,并且严肃告诫廖堂不得假借进贡而巧取豪夺。廖堂的部属几十人也乘机瓜分从府县侵夺的大量钱财,陈寿下令将他们一律缉拿归案,这些人闻讯后仓皇逃逸,嚣张气焰从此消失。当年秋季,陈寿调任南京兵部侍郎。陕西民众得知,纷纷前来送行,人们依依不舍,久久不愿离去。
陈寿历任官职四十年,清正廉洁,退休后竟然无家可归,只得寄寓南京,居所不蔽风雨。他去世后,家中无钱装殓。昔日同事、尚书李充嗣与府尹寇天叙出资办理丧事,将他安葬于南京郊外。几年后,由他的亲戚旧友资助,才将他的遗骨移葬到江西新淦故乡。
(见《明史·陈寿传》、《明通鉴》)
赞曰:为官一任实堪伤,清正廉明欠住房。
鹤驾归西归未得,无钱收殓更凄凉。
※诗作者:余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