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工作并不是员工能解决的事情,或者是员工个人的事情,与工作本身联系不大,或者是法律规定方面的事情,因此不适于员工来解决,因为自己没有办法改善。不可以提出提案的方面有:
1.人事、劳动条件等有关基本规范的事项;
2.单纯地指出缺陷、缺乏具体性的内容(突发性想法);
3.个人的不满事项;
4.与过去的提案同样的内容;
5.自己所属部门不可能实行的提案;
6.上司的指示,部门的课题,会议当中已公开的对策及内容;
7.其他对公司造成损失或违反秩序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