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拉尔森在威廉姆斯有所隐瞒的情况下挖得不亦乐乎。
现在,觉得自己亏大的威廉姆斯对外声明:他曾经告知拉尔森,恐龙化石不能在未经政府批准前出售,因为土地已经受政府托管,故他在对化石进行出售或者出租之前,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许可。威廉姆斯还说他和拉尔森根本就没有达成出售恐龙化石的协议,他辩解道:“我曾经询问过拉尔森那张支票的用意,他却含糊其词,我误以为这钱只是为了换取我授权他在我管辖土地上搜索或者挖掘化石而已。”
据此,威廉姆斯声称拥有这具化石的所有权,因为化石很明显是从他管理的地盘内发掘出的,这次买卖无效!获悉消息后的拉尔森气不打一处来,他当即聘请了律师,声称支票已经写明用以购买“兽脚类恐龙苏”,也就是购买整具恐龙化石。
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更为添乱的是,此时当地印第安部族也闹了起来,他们认为化石既然是在保护区内发现的,部族就应理所当然地成为化石的主人,围绕苏的法律纠纷就这样源源不断地出现了。
在一片沸沸扬扬的争吵声中,黑山地质研究所继续紧锣密鼓地清理恐龙化石,为未来的展出做准备。
眨眼2年过去了,1992年5月14日,黑山地质研究所的工作人员正像往日一样干着各自的工作。忽然,一阵由远而近的警笛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30多位联邦调查局探员和20多名国民警卫队的队员闯了进来。看着这群带着大墨镜、表情冷酷、外套上威风凛凛地印着“FBI”和国民警卫队的不速之客,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一个个吓得目瞪口呆,不明白到底闯了什么大祸。
探员随即出示了美国联邦检察官驻南达科他州办公室斯格弗尔签署的命令,趾高气扬地宣布由于研究所涉嫌非法发掘自然遗产,现在联邦政府要查封苏的化石标本和所有的档案,作为日后起诉的证据。言罢,也不顾工作人员的辩解,这50几个人便七手八脚地开始将10吨重的骨架化石和围岩以及所有相关的野外记录和照片统统打包装箱。
不过,这通活儿可不轻松,联邦探员和军队足足忙了2天多才完成繁重的工作,而国民警卫队甚至动用了军用大卡车来搬运化石。
最后,这些“罪证”被运到了南达科他州矿业技术学校,保存在那里的保险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