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pustor站出来,到处找不见那个老流浪汉,原来他所在的那个取暖用的地面散热栅栏上的家,打理得甘干净净,还铺上一层细黄沙。我失落地想到老家伙是不是出啥事了,毕竟他已经上了不小的年纪了。之前的文字里还经常提到他呢,我实在不愿意写这样的一个结局。那天我心情沉郁地走在傍晚的街头,咖啡馆被瞬间出现的一点夕阳染橙色的,我突然觉得时间好快好快,好像只是一瞬间,现在就成为过去,我来法国出书的新闻早已成了5年前的旧闻,我认识的许多人已经在这几年间变化了,有些离开了我,有些甚至离开了这个世界。当下,如此短暂,人生也如此短暂。我还没有真正的学习艺术呢,我还没有真的开始创作呢。蛋白质已经开始过剩了。打架已经感到吃力。晚饭的时候,我问严和妹妹最近有没有看见这个老头。严说老家伙应该只是搬走了。他之所以住在那的原因就是那里暖和的地面上的散热栅栏。前阵子散热栅被拆除了,他就不在了。这话让我松了一口气。
老家伙真的好像蟑螂啊,我也是一只蟑螂,我们都要勇敢的活下去啊。我想像着他背着那庞大的铺盖卷,满嘴坏牙,端着一罐啤酒。咿呀咿呀高兴地穿行在新的街巷中的样子。
路过的咖啡馆酷大妈
没赶上火车,饥寒交迫地搁浅在路过陌生的小城,被饭店隔着窗户看到的炉火吸引进了门。结果碰到个傻逼的冷冰冰的女店员,不会英语,几番语言最后居然差不多算是被赶了出来。这小城太少了,家家店中午都关门,居然连饭店也是关门。我在一个路口犹豫,是他妈去对面一家叫西贡的餐厅呢还是去更对面的一家叫上海的餐厅。看这意思应该全是中国人的餐厅。最后还是选了一家门口堆了几个酒客的酒吧,一进门就知道选对了。里面好热闹。一两个老绅士,一个格子衬衫的中年壮汉聊得正欢。喝东西时注意到旁边有个老太太,相当老了,肥胖,惊人地留了一撮丁丁式翘起的短发,染成鲜明的黄色。这发型过分的时髦。老太太双手抖得很,哆哩哆嗦地喝着咖啡。喝完居然跑去对面收拾客人留下的残局,那双手抖的,得两三次才算拾起个盘子。就这么一个盘子一个杯子地往厨房运了五六次才算是收拾好一个桌子。每次我都担心她砸了杯子什么的。如果我开这饭店,肯定不让她干活,这里居然没人管她。老太太突然注意到我们,开始大说法语,主动让我们给她拍照。就我那三两句法语肯定是招架不住,于是我开始大说中文。看她的状态,猜测她得法语如下:
“这破地太他妈小了,太他妈无聊,你看大街上连个人都没有,你怎么跑这来了?”
我说:“你们这很漂亮啊!多安静哈你看,就是他妈得傻逼多。当然不算你们,你们都很可爱。我喜欢你们。”
她说:“这家店是我儿子开的,我这一把年纪还得,你看我这手抖的,你们年轻人多好啊,想去哪去哪”
我说:“我觉得你特别牛逼,多能干活啊,我象你这么大的时候要是也这么能折腾就好了。”
这时候格衬衫壮汉大声一喝,声音居然是个女的,大惊,她的法语我明白:她在说“宝贝,你在和中国人交朋友么?”
离开的时候,所有人和我这个中国人说再见,老太太和壮汉女聊得正欢,于是所有人提醒她,她的中国朋友要走了,我们俩隔着窗户拼命挥手。这个老太太太可爱,出门的时候我的心情顿时好起来,你说,可爱地对待别人可多好。天空也变得晴朗蓝天和太阳都出来了,一点也不冷。
生活方式
从巴西飞行15小时回了巴黎,并在最后一天去见了祖强,当然还是要喝酒。沿着大街挑选过去,选中一个从没去过的中国餐馆。结果一进门看到一家法国人正在吃小笼包子。其中的女孩子起身来接待我们,这便是店家们。我们俩都有点打退堂鼓,居然进了这么一个假中国餐馆,当然大家还是热情有礼打招呼,我弯腰从厨房的小窗子看进去,看见一个半歇顶的中国厨师正在往外看我。同样意外的表情。听到厨师讲广东话,这才心里落了地。起码做饭的是中国人吧。
这家的中国菜,坦白讲只能算是一般般,米饭则不一般地难吃。但我和祖强谈兴不减,和祖强在一起,每次都是兴致很高,这是个沟通与交流的语言天才。不同凡响的聪明脑子。这天,他又说了些不得了的聪明话,比如精神与肉体的关系,比如关于中国的畅销。
餐馆养了3只猫,一条大黑狗。跟客人们来来去去的,看得出这里也都是些熟客。比如背着大提琴貌似在酒吧街跑场子的白人姑娘。
进来一个帅气的亚洲人老家伙,看年纪起码五十往上了,动作却十分麻利。蹦蹦跳跳又是拍肩膀又是击掌的。猴瘦,扎着灰白的马尾。未成年的少年一般弓着腰。真是个开心的老头子。浑身上下都是一股子要人误解的青春气息。我从未见过此般潇洒的老头子。这老家伙是店长。给我们倒法国造的中国白酒,然后坐下来和我们垮聊。原来店中的每一个人都认识天天在蒙玛特这条大街上出没的祖强,只是祖强不认识他们。
老家伙原来也是个单纯的孩子一般的人,没几句话,便把所有的事吐得差不多了,比如隔壁大街上住了个讨厌的女人,欺负自己的大黑狗。自己是香港人在法国已经住了30年等等,包括离婚,怎么来的巴黎。当初他住法国南部,过得十分逍遥,只是太太喜欢巴黎,便一起来到巴黎,之后讨厌巴黎的都市气,想回宁静的南部。太太却坚决要住在巴黎,于是两个人离婚。等等等等。有意思的是,离婚后,他突然想不通拉:为什么自己就不能住在巴黎呢,于是也不回南部了,索性就在巴黎生活下来。从在酒吧打小工开始到今天。
他说,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酒吧里看到来来往往各种不一样的人们,和他们聊天。
我从没见过如此丝毫不像老年人的老年人。
我没能干掉他的白酒。大半夜的我和祖强跑到蒙玛特山顶的圣心大教堂。看那夜色中浩瀚灯海的巴黎。
人应该怎么样的活着?要说理想的状态的话,应该就按自己的真实愿望那样地活着,就像刚才那个老头子。甚至也不需要那么要死要活地追求,追求钱和成功。并且,社会的法则不应该只有一个,而应该是人手一个。现在的人的活法,真的是牺牲了自己的人性,哪怕是有钱人,仍然是牺牲了自己的人性,当他们希望继续保持自己的财产,于是拼命地工作与奋斗,无形中就是牺牲了自己的生活,去俯就社会的舆论。
我想起今天早上,在pastur站旁边再次看到了那个老流浪汉,是的,老家伙再次出现。他仍然举着一罐啤酒,快乐地在街头手舞足蹈。
要一直这么酷地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