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已经是进入了冬天。天上虽然还没有下雪,地上却已经染上了一层厚厚的霜冻。
寒风呼啸中,几辆马车缓缓地驶出了龙兴县的官道。车夫身上穿着一层厚厚的破棉袄,坐在驾座上面,一边挥着鞭子,一边时不时地迎着冷风,吆喝起几声号子。
在一辆马车车夫的旁边,此时正站着两个说得起劲的青年。一个身穿棉袄,头戴狗皮毡帽,年龄大概在二十几岁,一脸的老成,身材有点臃肿,样貌算不上清秀,却也比普通人多了几分贵气。而在他身边的那人却是一脸的憨相,年龄看起来约有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浓眉大眼、膀大腰圆的,显得尤为粗壮,他的身上并没有像那车夫与身旁青年那样穿着棉袄,而是最普通的单薄布衣长衫。衣服下面鼓鼓地,全是结实的肌肉。
没错,他们正是朱头贵与张铁牛两人。
这几个月来,两人已经混得贼熟了,在张铁牛的特意结交之下,那朱头贵也把张铁牛当成了最要好的狐朋狗友。毕竟这朱头贵也只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而已,在张铁牛这个对此地一无所知的“乡下人”面前,他感觉特有面子,在不断的吹牛打屁中,他平时在主人面前失去的那股自信便全找了回来,好像自己真的是这个世上最博学多才,最见多识广的人一样。哪怕是最普通的事件,最乏味的东西,也常常被他吹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
当然,这些最基础的知识,对于张铁牛的帮助也是非常巨大的。初来乍到的他,已经从这个朱头贵的嘴里,把这个世界都大致地了解了一遍。
这次朱头贵之所以要把张铁牛带上,那便是看中了张铁牛那力大无穷,又可以让自己随便支使的好处,自己虽然是这次的主事人,可是有什么事都要自己忙上忙下的,那也太累了。有了张铁牛在身边,那就不一样了,所有的重活都叫他去做就行了,自己只要坐着动动嘴皮子就行了。
不过张铁牛也乐得帮他做事,只要对方多给自己讲解一下这个世界的东西,当然他最想听的便是江湖中的名人事迹。他觉得自己能够多了解一点这些江湖传闻,帮对方搬多少的东西都值了。
齐云城,正是他们这次要去的目标。他们这次便是要给齐云城白雾山庄送一批狼豪笔的。这白雾山庄是江湖中一个以符箓闻名于世的门派之一,虽然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最小的修炼门派,最多也就比一般的武林门派强上那么一点,并且可以用法术祛些小鬼小怪罢了。可是在朱头贵这种外行人的眼里,却是成了天下闻名的武林门派,还吹嘘说,每隔几年他们都会招收一批弟子,上一次还是五年之前的冬天,这一次过去,很可能便能够看到他们招收弟子的盛况。
朱头贵口沫横飞地讲着:“兄弟啊,我跟你说啊,那个白雾山庄啊,有多大你知道吗?比起县衙还要大呢。每次招徒弟的时候,那个盛况啊,那叫一个……一个大啊,你可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张铁牛心道,这不是废话吗,如果我见过了,还需要让你带我过去吗,就因为没见过,所以才要跟你一起过去啊。朱头贵却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那里说废话,可能是他的形容词实在是太贫乏了吧,对于那白雾山庄的形容,翻来覆去的也只是表达出了一个“大”字跟一个“啊”字。具体是什么样子的,张铁牛听了半天还是没听明白。
除了这些,对于江湖中的那些传闻,他也都是道听途说的,不过对于对江湖神往不已的张铁牛来说,能够多了解一些这种传闻也是挺享受的,哪怕其中十种传闻之中,朱头贵没有一种能够解释清楚,讲得明白的;甚至还常常把几种传闻、几个人物杂揉在一起翻来覆去地讲,第一个人物说完了,第二个人物身上还能看到前一个人物的影子与绝技,他也同样听得津津有味。
“……那个绝刀啊,那个刀啊,那叫一个绝啊……只随手一劈,马上便能够把人劈成两半啊,那叫一个绝啊……”
“……那个武林大会啊,那叫一个壮观啊,那盛况就好比……就好比是军队打仗一般,那叫一个好看啊……人好多呢,好多呢,起码有几百……不,起码有几千人一起参加啊……”
“听说咱大唐国的国师大人啊,那可是真正的神仙啊,别说是打仗了,就是飞天遁地,下海捞鱼都不在话下啊……”
……
“……有一个叫什么什么傲龙剑客的,那人太厉害了,听说他一剑过去,马上能够杀死好几千人呢,那叫一个厉害啊……”
“……南方的大宋国在几十年前曾经出现过一个非常厉害的妖怪呢,吃了好多好多人呢……”
……
“北方的那个狼图啊,他们的皇帝有变身成狼的法术呢,一跟别人打仗,便能够变身为狼首人身的怪物呢,那身高,起码有四五丈了,手举一根几十米长的狼牙棒,对着城门一轰,马上能够占领一座城市呢……”
……
……
随着马车的前进,无数江湖传闻与人间奇事都从朱头贵的嘴里蹦了出来。尽管他讲故事的水平实在有限,可是却也打发过了旅途上的寂寞。不止是张铁牛听得津津有味,连那些车夫与几个商铺派来的随从们也同样听得有滋有味的。许多事情他们本来也都是听过了,在朱头贵大讲特讲的时候,他们也常常会加入进去,时不时地还会争论几句,看到底谁叫的版本才是真实的。对于这一切,张铁牛则是微笑着面对,当然,有必要的时候,他还起上一些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连旅途的疲劳与冷风的吹刮,都好像被这一路的欢声笑语给冲得干净。
从龙兴县到那齐云城有好几百里的路程,如果用快马的话,从早上出发,晚上便可到达。不过用马车的话,因为道路的弯曲与狭小,中途还得翻跃好几个不小的山头,所以一行人一直颠簸了三四天,才远远地看到齐云城的轮廓。
“伙计们,齐云城快到了,大家加把劲,今晚我们就能够住进温暖的客栈当中了。”朱头贵站在车上呼着热气,吆喝道。经过这三天多的颠簸与露宿荒野,他的样子比起刚出龙兴县的时候却是显得沧桑多了。
“好嘞,终于能够喝到客栈中那香甜的热汤了。”其中一车夫笑道,随手以马屁股上甩了一个空响鞭,嘴里大声地喊了一声:“驾!”
“是啊,是啊,虽然才三天多,可是我觉得好像已经过了三年似的。这鬼天气,晚上冷死了。”另一名车夫感慨地附和道,“真他娘的想泡他一个热水澡。”
“哈哈哈,这还多亏了我这铁牛兄弟呢,如果不是他还烤得一手好肉,我们这几天恐怕只能啃干饭了。”朱头贵与众人大笑道。
原本大家都还带着一些干粮的,不过在半路的时候,张铁牛还是凭借着他那力气大的优势捕捉到了一些小型的野兽。因为路上没有带什么锅碗之类的东西,所以,只能做的也就是烧烤了。其实这也不是张铁牛有多么高尚,会为了大家的食物忙活,最主要的是,他那肚子太容易饿了,如果不找一些猎物的话,这一路只能饿肚子了。至于他自己带来的那些干肉,在他抵达朱头贵家去集合的时候,便被朱头贵当成张铁牛送他的礼物给收去了。
马儿哒哒地响,众人吆喝着前进着。远看着马上便要进城了,大家都变得非常高兴。而其中最高兴的当然是非张铁牛莫属了,这三天来,他不但被马车颠簸个半死,连澡也没地方去洗,这让他非常难受。
“兄弟,今天咱们一定要好好醉醉。”朱头贵郎声说道。这几个月来,张铁牛已经不知请他吃过几顿饭了,不过每次所喝的酒却是最烈的。对于这一点朱头贵倒也并没有什么怨言,虽然酒量不高,在这么冷的天气中,他却也非常愿意喝这么烈的烧酒。
“好嘞。呆会小弟请客,还是最烈的酒?”张铁牛豪爽地说道。这次出行的时候,他并没有带上装酒的葫芦,毕竟他是出来增长见识的,而不是出来享福的,再说,他这一次是想去那所谓的大门派逛一下的,如果腰里还别着一个酒葫芦的话,那可就显得太寒碜了。现在出来,他已经近四天没喝到酒了,酒瘾早已经就被勾了出来了,对于朱头贵要自己请客,张铁牛已经习以为常了。
这次出门的时候,他还特地把家里这几个月来好不容易才存得的银两拿出来了三分之一,为得就是应付这种事情。只要能够有所收获,这两百多两银子花在上面,也是值得的。反正自己今年是不可能拜师了,而明年,只要自己再努力几个月,一定能够畴足拜师所需要的银两。
得得声中,马车驶进了齐云城,站在马车上,张铁牛一边看着这类似中国古代的城墙与来往的人群,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心想总算是半只脚踏入了这江湖的门槛,成为了半个江湖中人。不过他也知道,自己所要走的路还非常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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