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为了筹到一千两银子的拜师钱,张铁牛可是都快想破脑袋了。但是他还是没能够想到一条能够快速生钱的办法。
自己这一个月来的成绩换回来了五十两的银子,说起来应该算得上是一笔不小数目了,可是实在是太不经花了。想到后世的加碘盐也比这个地方便宜多了,对于这个世界的铁具,以及那粗糙盐巴的珍贵程度,他算是彻底无语了。
怪不得大家以前在食物中都很少放盐呢,这盐巴恐怕是比肉还要贵了。张铁牛郁闷地看着被他搁在桌上的那袋盐巴,心里感觉非常别扭。
就算每个月都能够赚上五十两银子,可是买了生活用品之后,也剩不下多少啊。摸着怀里的那最后几两碎银,张铁牛的眉头越皱越紧,现在已经是七月份了,如果要在十岁之前拜师,那留给自己的时间真的已经不多了。根据这个月攒下来的银两来算的话,那到年末恐怕也不能攒够一百两的,更别提是一千两了。
如果加大每天的狩猎数量,那有可能筹到一千两吗?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这个月自己还算是比较幸运的,每天都是遇到猎物,而且一般都是落单的,如果想要一直保持这种运气,似乎是不大可能的。还有一点,那就是这一个月来从来没有下过雨,以后说不定哪天突然下雨了,到时别说是进山狩猎了,连住在家里都不得安宁!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淡淡的月光从破房子的一些孔洞上漏了下来,斑斑点点的,以张铁牛现在这样子超强的视力,倒也不担心会看不见。只是对于筹钱的事情还是没有一点眉目。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呆坐良久之后,张铁牛拿起家里的一块烤肉就着烧酒吃了起来。不管怎么说,走了半夜的路了,先填饱肚子比什么都重要。
脑海中闪过了许多种可以成为爆发户的想法,不过都不怎么现实。天上不可能有掉馅饼的事情,自己想要突然由一个穷光蛋变成富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在古代来钱最快的,莫过于“劫富济贫”了,可问题是自己得先有那个劫富的能力才行,不然一切都只能算是空想而已。像朱公子那种富人,本身就是武林高手了,自己跑去了,也只能是去送死而已,想要劫他的富,张铁牛连幻想都不敢。
最后想得累了,张铁牛只得暂时放下这个烦扰了自己半夜的想法,盘膝坐在桌边开始了每天晚上必做的冥想。
一个晚上下来,张铁牛又开始精神奕奕起来。尽管还是没有那种可以凭空摄物的意念力,可是他感觉的视力好像又变清晰了一些。
没有再做过多的幻想,他又带上木棍跟菜刀出门了。
现在能够做的只有狩猎,其他的,他也不再去想了,毕竟一切幻想都是不现实的。心里虽然有些失落,不过总算是有了一条明确的目标。
既然自己已经无望在十岁的时候筹到千两银子,那就再等等吧,只要自己有钱了,到时说不定那些门派看在金钱的份上,能够给自己通融一些,能够放宽收徒的年龄。
……
打猎还在继续,日子也还在张铁牛不断训练中度过了几个月,转眼已经到了十一月。
四个月来,张铁牛身上的变化还是很大,身高已经超出了一米七了,比起他以前在地球上的身高还要多上三、四公分。因为长期的吃肉与锻炼的缘故,现在他的体重也比以前重了许多。那个破房子也已经被他重新修葺过一次了,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建了一间专门用来晾干肉的新房子。因为家里那破房子实在是太小了,根本挂不了多少东西。而那新房子的木头都是他从原始森林当中砍回来的大树,建得结实得很,挂再多的东西都不用再担心会塌陷下来。
自从稻谷收割了之后,他便再也不用整天吃肉了,而且上次还在集市上买了那些调味料回来,现在的他总算也不用再整天吃只加盐巴的炖肉了。煎、炒、烹、炸、烤、清蒸、红烧……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现在的他,狩猎技术虽然还算不上高明,却也算得上是一个狩猎能手了。尤其是对于那把小巧菜刀的运用,更是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几乎已经可以把菜刀当作飞刀来用了,只要是落单的野兽,只要靠近他十米之内,菜刀一掷过去,马上便能够见血封喉,百发百中。当然,这也只是十米之内而已,十米之外他还从来没有试过。
对于棍棒的运用,虽然没有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却也胜在力大。以他现在这可以力举千斤的臂力,只一棍子下去,立马便能够把一头狼的脑袋给敲碎了。只是在力道的掌握上面,他还是差得很,经常是狼头碎,棍子也跟着破碎,这让他非常烦恼,却也没能力解决。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用自己的拳头来解决。除了那丛林金狼与金丝豹,为了保持毛皮完整,要用那菜刀或木棍,其他的兽类,他基本上都是直接用拳脚来肉搏。手臂的力量越来越大之后,现在一拳把一头猎物打飞出去的感觉让他非常享受。
在他刚回来的那个月,天经常下雨,因此,那个月,他能够猎到的猎物很少,卖到的钱也不多。而从八月份开始,接下来的三个月,随着熟练度的加强,手上力量的增加,猎到的野兽也变得丰富了起来。为了毛皮价格能够卖得更高,他对付兽类一般都非常小心,只打咽喉与脑袋。而且知道了那从林金狼与金丝豹的毛皮比较贵,现在的他一般每天都会把心力放在寻找这两种动物身上,而其他被他轰死的野兽仅仅是顺带的。
一头两百斤的从林金狼,狼豪连皮能够卖到二两,而风干的两百斤狼肉也能够卖到一两,所以,他现在每天都猎杀几匹狼的话,一天的收入是十几两银子,确实算得上是暴利了。按照如此循环,只要百天便能够获得一千两的拜师银子。
只是这几个月来,那些狼跟豹子已经变得贼精贼精的,他想要每天都捕得三四头那是绝对不可能做的,面对着一群几十头,甚至上百头的丛林金狼,张铁牛再怎么天生神力,也只能够落荒而逃啊。就算是趁乱敲碎了几个狼头,也根本就拿不到战利品,死狼往往都进了同类的口腹当中。
所以,他常常在森林中找上一天,也只能够猎些其他猎物,毛皮不能卖的话,这钱可就少多了。
而他每天的消费却是村民们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这其实也不是他花钱的时候特别的大手大脚,而是有些东西对于他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盐巴,村民们每天消耗的也只是一点点而已,甚至是干脆不放盐,而他每次炒东西没盐那是绝对难以下咽的。还比如烧酒,每天进原始森林狩猎的时候不带上几斤,那就感觉全身乏力(酒精中毒?),提不起精神。还有第三个便是他太会吃了,一顿最少也要十几斤的饭菜下肚,不然也是提不起精神。
村民们对他这种情况是既羡慕又感慨。有人说他这是福气,既有机会吃,又有能力吃,这是别人羡慕不来的。另一些人则是说得很迷信,说他这是短命之相,现在就把以后几十年的东西吃光了,等哪天吃不下的时候,那他的寿命也就没了。
不管村民说些什么,张铁牛都是一笑了之,他的生活目标并不是在这里当一辈子的猎户,对于村民们他也非常慷慨。反正自从他当猎户的那一天开始,村民们便常常能够吃到肉了。了高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用土特产跟张铁牛交换,不过后来猎物捕得多了,张铁牛便把那些肉脏什么的直接送给村民了。虽是内脏,却也是肉不是?
转眼,又到了十一月份的集市了。这对于村民来说是一件大事,不过对于张铁牛来说却并不算什么。这几个月来,他每十天便会去一趟县里,给朱家的商铺跟洒楼送上毛皮与野生兽肉。因为山路难走,他能够用的只有板车与肩挑两种。自己再怎么能挑也是应付不过来的。他只能把主意盯在村民的身上,每挑一百斤的东西,给五个铜子,虽然不多,可对于消费超低的村民来说却也不算少了,毕竟他们自家出产的农产品一百斤也就卖个十来文钱罢了。
当然,还有一些人是帮忙从来不计回报的。就像是崔叔一家,每次都用那辆破板车帮他送货,并不收张铁牛的钱。而张铁牛真正给予他们的回报也是比什么都丰厚的,常常给他们送上大片大片的兽肉,或者打到的其他禽类。可以说,崔叔一家现在算是彻底改变了过去那一穷二白的状况,几乎每天也能够吃上肉了。
“快了,快了,已经攒了七百多两了。只可惜现在已经十一月份了,如果再给我三……不,两个月的时间,只要再给我两个月的时间,我一定能够攒够一千两的。”张铁牛自言自语着,把手中数完的碎银子用布仔细地包了起来,然后塞到了一个由巨石做成的柜子里。说是柜子,其实就是被他搬回来的两块巨石,用那把绝世菜刀挖出来的。放进去后,他又把另一块巨石压到了上面。这可是他以后拜师的本钱啊,他能不谨慎吗?万一没掉了,那自己的武林高手梦想可就要泡汤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张铁牛又静静地开始了冥想。
明天,他还要进城,这次倒不是去赶集的,也不是去给朱家的商铺送货的。而是他前两天听那朱头贵说了,他明天将要替他家的朱公子去邻县办一些事情,说起那里有两个高手门派,既然他这么向往那些武林门派,便决定带他去开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