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扭亏增盈工作出现了新情况: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第三次粮食财务挂账清理随之而来,粮食企业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老企业,势必有许多历史沉淀的包袱要在市场化之前明确、反映。针对扭亏的不利因素以及2002年扭亏增盈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省粮食局对2003年扭亏增盈目标进行了全面分析和预测,在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后进行了合理调整,做到既要扭亏增盈、又要维护企业现实利益。为保证2003年扭亏增盈目标在不利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仍能顺利实现,在春节过后召开了扭亏增盈动员大会,朱红局长在会议上做了总结讲话,强调必须“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继续抓紧抓好扭亏增盈”。省粮食局尤为重视前两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并予以保持、发扬。在总结各地粮食主管部门帮扶亏损大户经验和办法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亏损大户监管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对2003年亏损大户的帮扶工作从制度和措施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前两年的工作中,还反映出一个现象:越是存粮多的企业,应收款占用的资金就越多,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包袱就越重。这一现象不仅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着企业管理工作的改善,也逐渐成为一些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无法逾越的障碍,为此,省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反复强调加大对应收款项清收和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由于2003年面临即将到来的购销市场化,企业潜亏大量释放,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处理,成为近5年来费用开支最大的一年,但全省粮食购销企业仍能变压力为动力,实现销售收入35.8亿元,同比增长25%,剔除费用增加的特殊因素后,购销企业的亏损仍是下降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2004年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扭亏增盈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全国粮食购销市场化;另一方面“三老”问题没有解决,历史包袱沉重,企业亏损掺杂着代理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亏损,不能真正体现企业经营业绩。2004年也是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三年扭亏目标的最后一年,在扭亏形势严峻的情况下,2004年的盈亏情况尤为重要。省粮食局继续按照2002年制定的扭亏增盈整体规划,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财务管理模式,对景泰县粮食公司管理模式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查了解和解剖分析,对可以推广的做法进行归纳整理,提出了改进的措施和建议,撰写调查报告向全省粮食系统介绍推广。除了和各地、直属企业随时沟通其财务运行状况外,还三次召开财务工作座谈会,把扭亏增盈工作作为专题之一和各地财务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讨论,对出现的问题一一提出解决的办法。2004年,在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扭亏增盈成绩。全省购销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46亿元,比上年增长28%,销售突破325万吨大关,远远超过扭亏增盈规划中粮油销售收入增长10%的目标。在粮食经营主体多元化和销售奖励补贴减少的情况下,销售创我省历史最好纪录,实现毛利26198万元,比上年增加20907万元,增长4倍,全面完成了当年的控亏目标。
三年来,在历史包袱和政策扶持不利于扭亏的形势下,购销企业转变观念,积极面向市场,在竞争中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销售收入连年递增,费用大幅度下降,消化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剔除处理遗留问题2.6亿元等特殊因素后,全省购销企业不但完成了“三年整体扭亏”的目标,而且是超额完成,盈利近1亿元。
2005年,省粮食局在扭亏增盈工作上一鼓作气、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正确处理改革与管理、改革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扭亏增盈考核办法,以财务运行环境为考核重点,从经济效益、销售收入、费用开支、劳动生产率、市场创利能力、负债等六个方面,对照全省平均水平并按得分情况,对各地的综合经济实力进行了排序,让各地从排序中对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一目了然,达到了取长补短的目的。
二、扭亏增盈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就
(一)建立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把扭亏增盈工作落到实处。
“十五”期间,省粮食局始终坚持将全省购销企业盈亏纳入粮食工作年度目标进行考核。每年年初首先提出当年扭亏增盈整体规划,再根据规划下达扭亏增盈具体目标。为保证目标科学、可行、公正,省粮食局深入各地市、直属企业充分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动态,做到目标既与企业历史业绩紧密联系又有前瞻性。下达的总任务再由各地层层分解布置到所属企业,落实到职工,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担子的扭亏增盈责任机制。省粮食局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经济运行分析会,通过此举对扭亏增盈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将情况全面通报,解决问题,增强企业扭亏增盈的责任心和信心。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结束后,财务资产管理处集中力量,组成扭亏增盈考核小组,确定省直企业抽查对象,对其上年的账务严格审核,保证上报省粮食局的数据真实,坚决杜绝靠做假账、调报表来完成任务的行为。在实地考核的基础上,对全省扭亏增盈目标完成情况和省粮食局直属单位国有资本效绩情况进行全面详细考核,并按照考核奖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都普遍实行了扭亏增盈工作责任制,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经营成果挂起钩来,把各级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扭亏增盈实绩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人人为扭亏增盈想办法、负责任、作贡献的良好局面,可以说“十五”期间是全员投入扭亏增盈工作的时期。
(二)开拓市场,大力促销,提高销售对扭亏增盈的贡献率。
1.做大做好经营,提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市场份额。五年来,各地不断创新销售方式,千方百计大力促销,在优质服务中创造了效益。如兰州市粮食系统树立全行业信用机制,以放心面、放心米、放心油和放心店完善了粮食企业形象,所属城镇粮店拓宽了熟食和大众方便食品,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金昌市粮食局组织营销队伍,增设营销网点,拓宽粮油营销渠道,增强粮食企业销售的渗透力和辐射力,使销售成为扭亏的最大保障。平凉市粮食企业大胆尝试制定促销奖励措施,奖勤惩惰,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了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同步增长。在定西,粮管所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弘扬地区传统优势产业,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效益逐年增加,一些效益好的粮管所职工人均年收入达两万余元。“十五”期间,我省粮食购销两旺,粮油销售收入、销售毛利自2001年至2004年逐年大幅增加,库存渐趋合理水平,销售数量、质量的提升为实现扭亏增盈目标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抓住机遇,做好退耕还林还草粮食供应工作。“十五”期间,退耕还林还草为粮食部门增加收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粮食部门紧紧抓住政策机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按计划设立粮源,规范供应办法,保证粮食质量,及时结算粮款,助农增收。五年来,各级粮食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高度负责,认真服务于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很好地促进了扭亏增盈目标顺利实现。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形成了更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经过五年的共同努力,我省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已基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健全。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更加注重实绩,不流于形式,不搞花架子。一是坚持财务集中制度,一切经营资金进出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防止体外循环,减少财务控制力度不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加大资金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抓好清收陈欠应收账款,许多企业都成立了清欠小组,对历年的呆、坏、死账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实际经营中根据资信情况慎选客户,做到钱货两清。2005年全省购销企业的应收款比2001年减少5000多万元,应收款周转率提高了11个百分点。三是企业更注重提高综合实力,盈利不再是“一白遮百丑”。各地在这五年来,更注重资产少含“水分”,负债少含“泡沫”,及时清理、报批、反映各类潜亏和损失,通过合并、抵顶等方式确定负债的真实数额,使财务报表更能反映企业的客观状况,财务核算质量大大提高。四是完善了投资管理责任制,杜绝投资“投石问路”的做法,把投资决策和效益、风险紧密结合起来,保证投资如期发挥效益。五是巩固和拓展经营资金筹措渠道,努力改善龙头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财务管理的加强有力地配合了扭亏增盈工作,巩固了扭亏增盈工作成果。
2.在节约费用、压缩不合理支出上,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从2001年开始,粮食购销企业费用开支不断增加的现象就得到了大幅度遏制。每个地区、企业都坚持勤俭持家的观念,从一点一滴抓起,定计划、设定额,杜绝损失浪费,形成了许多可以推广交流的经验、办法。如武南粮库内设4个收购点,划分收购区域,避免某些收购费用重复发生;张掖市的购销企业为了节约费用,组织职工自装自卸、缝包补袋,还实行职工轮岗等多种人事制度改革,以节约人员开支。各地在会计核算上,坚持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不该提的不提,不该摊的不摊,实事求是反映费用的真实开支情况。结合改组改制,各地按照经营量定编定员,减少不必要的经营环节,使人工成本和经营成本大幅度降低。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减少因管理不善、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剔除不可比因素,全省粮食购销企业2005年正常的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比2000年降低了21%、18%。
扭亏增盈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尤其是粮食购销企业逐渐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之后,扭亏增盈更成为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在“十一五”期间,省粮食局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做好扭亏增盈工作,使企业综合经济实力在“十五”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执笔:郭伍宏初审:钱万杰)
解决“三老”问题
为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甘肃省粮食局财务资产管理处
“十五”期间,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老人”、“老粮”、“老账”三个历史包袱得以顺利解决,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精心准备,认真研究“三老”问题解决方案
2004年1月1日全国粮食购销全面进入市场化阶段。企业要适应这一生存环境,必须深化改革,真正具备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面临的首要任务和主要问题是“三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市场化改革就无从谈起。
2004年,我省的“三老”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进入实质性处理阶段,但粮食财务部门为“三老”问题的解决做出了扎实的准备。年初就着手整理“三老”问题的有关财务资料。“老人”的账务资料,主要是整理从1998年以来不同时期职工在册人数、在岗人数、离退休人数、已置换身份人数等变动情况,根据整理情况,对置换职工身份所需资金进行了测算。“老粮”的账务资料,主要从账务和报表上对政策性存粮进行划分和清理,分清不同时期政策性粮食的成本构成情况,测算解决高价位周转库存粮食所需资金,拟定解决“老粮”问题的不同方案。“老账”是“三老”问题的核心,粮食财务部门从系统内部对1998年以来的各种政策性财务挂账进行了清理。首先对历年亏损、陈化粮价差、各种政策性欠补等挂账分年度和地区整理清楚,再把相关数据反馈各地进行核对,经过三上三下反复清理和核对,摸清了“老账”的构成。“老账”在系统内部清理结束后,及时向省农发行进行了通报,经过两个月的反复核对,粮食系统反映出的挂账数据和农业发展银行反映的粮食挂账数据基本一致。省粮食局从6月份开始,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了解,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到9月底整理出了《新增财务挂账具体构成项目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1998年6月1日以来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及各项财政应补未补挂账的形成作了详细说明,共例举政策性亏损及各项财政应补未补挂账32项共24亿元。在将《说明》下发各市县的同时报送了省财政厅。这个《说明》有利于市县粮食部门提高政策水平,统一政策口径;对于财政部门来说,客观上起到了汇报解释作用。2004年的精心准备工作,达到了摸清家底、核实总额、数据充足、分清性质、明确责任的预期效果。
二、积极努力,实事求是解决“三老”问题
2005年,解决“三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省粮食局本着尊重历史、坚持客观事实、考虑企业现状的原则,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这项工作,既全面考虑每个细节,又力争从一定高度上把握和统揽全局。
在“老人”问题上,2005年春节过后,省粮食局就与省财政厅进行了多次专题协商,财政部门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与支持,在3月末确定了“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拿出1.5亿元,用于粮食企业职工分流”的初步方案。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联合发文批复,同意我省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15080万元,用于安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补助。12月20日,省粮食局与省财政厅协商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分流安置职工资金多渠道筹措、不让早改革及自筹资金安置分流职工的企业吃亏、责权统一的原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人数原则上按1998年至2002年5年职工人数加权平均计算,补助标准每人4000元,14个市(州)共补助1.1亿元。对省级直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补助资金,结合企业改制,按照一企一案的原则,改制方案报省财政厅批准后,再审核拨付。12月22日,省财政厅发文拨付1.1亿元,专项用于解决“老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