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井田风俗发展到高峰,与周礼结合,形成为井田制。对此周代的铜器铭文有记载,如《殷》云:“锡于五十田,于早五十田”;《不殷》云:“锡汝“臣十家,田十田”等《西周金文辞大系》。《周礼·考工记》中更是详细记载了井田制的具体内容,其云:“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专达于川,各载其名。”《周礼·地官·小司徒》对井田制作了概括,其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而贡赋如《孟子·滕文公上》所云是“周人百亩而彻”。
周氏的井田制是与休耕风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周礼·地官·遂人》云:“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就是与夏代“农率均田”一样定期重分配土地。按《周礼·地官·均人》的规定是“三年大比则大均”。其目的是因为“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能独乐,不能独苦,故三年一换主易居,财均力平。”分配方法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周礼·地官·大司徒》。在此要说明的是先秦的“亩”与现代作为土地面积的计量单位不同,它是指经人工整治成凸出地面,有一定尺寸的长方形田垄,一垄谓之一亩,据《司马法》所云:“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即一亩宽六尺,长六百尺。
5.深耕·疾耰·易耨
春秋以前,虽然将土地整治成畎亩,“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诗经·周颂·良耜》。除草作绿肥等已成俗,但耕作技术仍较粗放。春秋以后,特别是战国时期,由于铁农具的使用,使耕作技术大有进步,而形成了深耕、疾耰、易耨的风俗,《管子·小匡》云:“深耕、均种、疾耕”;《孟子·梁惠之上》亦云:“深耕易辱”;《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也云:“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
深耕,据《吕氏春秋·任地》所记载,是根据土壤的结构和墒情安排耕地的先后次序。习惯是先垆后,即先耕粘性较大的“垆土”,以免水分散失而土变硬;然后再耕比较松散的“土”。耕地的深度以见墒为度,即“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蜮,兮兹美禾,耒兹美麦。”
耰,就是播种后用耰平土,掩盖种子之俗。《论语·微子》云:“耰而不辍。”郑玄注:“耰,覆种也。”《孟子·告子上》亦云:“播种而耰之。”而疾耰就是是播种后尽快将土块打碎覆盖种子,以免跑墒,以利出苗,此即《国语·齐语》所云“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时雨。”
耨,即耘,就是中耕除草之俗,西周时已流行,春秋战国时更是普遍风行,《孟子·梁惠王上》所云“易耨”中之“易”是整治之意《孟子·尽心上》云:“易其田畴”,赵歧注:“易,治也”。《吕氏春秋·任地》中对易耨的要求是“五耕五耨,以审必尽”,《管子·度地》亦云:“大署至,万物荣华,利以疾耨,杀草薉蓺。”就是说当时的农人规定务必把杂草在蔓延之前消灭掉。
这样,到春秋战国时,先秦农业深耕、疾耰,易耨已成为精耕细作风俗的重要内容了,所以《孟子》、《管子》中常常是“耕耨”或“耕耘”连用,以俗称整个农事活动。
6.从物侯到二十四节气
先秦早期主要根据物侯的变化来掌握农时,遂形成了丰富的物候农时风俗。
夏代《夏小正》按1年12个月分别记载了不同农时的不同物候,对草、木、以及鸟、兽家禽和鱼的活动都进行了观察。如正月的物候是启蛰、雁北乡、雉震响、鱼陟负冰、田鼠出、獭祭鱼、囿有见韭、鹰则为鸠、柳、梅杏桃则华、缇缟、鸡桴粥,此时可“农率均田”和“采芸”;三月的物侯是彀彀是农田害虫蝼蛄。则鸣、田鼠化、为(一种侯鸟)拂、桐芭、鸣鸠,此时可摄桑委物、颁冰、采识;四月的物候是鸣札,囿有见杏、鸣蜮、王蒉秀、秀幽,这时可取荼、执陟、攻驹;七月的物时候是秀灌苇、子肇肆、湟潦生萍、爽死、秀、寒蝉鸣,此时可灌荼。此后,战国时成书的《小戴礼记·月令》和《吕氏春秋·十二纪》中有关物候的记载大多源自《夏小正》,只不过略有修改而已。
周代《诗经》中也有不少物候风俗的记载,特别是《幽风·七月》是一篇关于物候的诗歌,如“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落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在先秦的物候经验和知识不断丰富发展的同时,先秦的历法也在不断发展着。《尚书·尧典》中已有二分(春分、秋分)二至(夏至、冬至)的原始概念,其中“日中”(仲春)、“日永”(仲夏)、“宵中”(仲秋)、“日短”(仲冬)分别相当于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气。春秋时人们已用“圭表”测日影的方法,测定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大节气。战国初《左传》中已有“分、至、启、闭”,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立春、立秋、立冬八个节气的记载。到战国后期,《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二十四节气的大部分名称,从此二十四节气成为民间传统节令。
从物候到二十四节气是先秦农时风俗的一大进步。二十四气出现后战国时的华夏族人在历来来物候知识的基础上,结合二十四节气归纳整理成七十二候。成书于战国时的《逸周书·时则训》最早记载了这一风俗,其将物候观测与季节气候的变化结合得更为紧密,从而奠定了汉族农时风俗的基本框架。
7.后宫藏种
古时人们迷信妇女有传类繁殖之吉祥,以各种形式,经过她们的孕育,可使农业丰收。先秦农俗中保留有这种古老绵风俗,即“后宫藏种”。《周礼·天官冢宰·内宰》去:“上春,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之种而献之王”。六宫之人,夫人以下分居后之六宫者。古者使后宫藏种,以其有传类繁之样;必生而献之者,亦能育之,使不伤败,且以佐之耕事,共郊也。”《周礼·地官·司徒·舍人》也亦:“以岁时县(即悬)之种,以共王后之春献种。”郑玄注云:“县之者,欲其风气燥达也。郑司农曰,春,王耕于耤,则后献其种也。”这种“后宫藏种”的风俗,正是祈求农业丰收的第一步:由妇女孕育种子,以将传类繁殖之吉祥。
《诗经》中有孕育风俗的遗存。《召南·有梅》云:“有梅,其实七分;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土,迨其今兮。有梅,顷筐之,求我庶土,迨其谓之。”这首诗的意思是说在果实收获的季节,大会族人于果园之中,恣为欢乐,于是时士女分曹而坐,女竞以新果投其所悦之士,中马者所解佩玉以相报,即相与为夫妇。闻一多先生解释说:史前自然分工,“男任狩猎,女子任采集,故蔬果之属,相沿为女子所有。”既然“果实为女所有,则女之求士,以果为贽,固宜。然疑女以果实为求偶之媒介,亦兼即其蕃殖性能之象征意义。掷人果实,立寓人嗣胤之意,故女欲事人者,即以果实掷之其人以表诚也,”《闻一多全集》之二第142—143页。这种解释,道出了《召南·有梅》这首诗的古俗的文化底蕴。
8.祭祀杜稷
先秦之时,人们憧憬农业的丰收,常用祭祀方式祈求农业神——社稷保佑。社稷本为两个不同的神,社为土地神,稷为五谷神。
社,相传为后土句龙,《礼记·祭法》云:“共公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士,能平九州,故祀之以为社。”《国语·鲁语上》和《左传》昭公二十年中均有相同的记载。传说时代的共工“人面蛇身”,掌管“百工之事”。其子句龙专管农业生产,懂得栽种谷物及其他作物,遂被人们崇为神氏,谓之“社神”。
夏启在率军与有扈氏大战于甘地前说:“夏代即祭祀灶神,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尚书·甘誓》。其意就是说努力完成命令的,便在先祖的神位面前行赏;不完成命令的,便在社神面前给予惩罚。商代称“社”为“土”,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商王祭祀社神祈求风调雨顺,年岁丰收的记载,如“求年如土”《通》;三三六。等。《诗经·商颂·玄鸟》所云“宅殷土茫茫”,在《史记·三代世家》中仅被改为“宅殷社茫茫”,商汤时因大旱不雨,曾亲自“祷于桑林之社”,祈求社神降雨赐福。商都朝歌城内即置有祭祀社神的社坛。周武王灭商后的第二天即下令“修社及商纣宫”《史记·周本纪》,以备举行祭社仪礼。《史记·周本纪》中对武王的这次社祭作了详细的记述:
“及期,丰夫荷罕旗以先驱。武王弟叔振铎奉陈常车,周公旦把大铖,毕公把小铖,以夹武王。朝宜生、太颠闳天皆执剑以卫武王。既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右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康叔封布兹,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佚祝曰:殷之末孙季纣,殄废先王德,侮蔑神祗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天皇上帝!于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
“尹佚”《正义》云:“尹佚读祝文以祭社也”。这篇祝文的内容既表明这次“革殷”是因为纣王“殄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祗不祀,婚暴商邑百姓”而“受天明命”的圣举;又表达周武王敬祀神祗,承嗣商社,祈求灶神保佑之意。
周代对社神的祭祀,实行了“封土立社”的制度,《礼记·祭法》云:“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署社。”“置社”孔颖达疏曰:“大夫以下,士庶成群,聚族而居。其群众满百家以上者得立社,为众特置,故曰置社。”此即《白虎通》社稷所云:“封土立社,示有土也。”这种置社俗称“民社《礼记·月令》:“命民社”,以与上述“官社”相区别《周礼·地官·族师》云:周代“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闾二十五家,闾无社,不满百家也;一族一百家,族有社,满百家也。”故周代的民社有族社、党社、州社。对土代的农业来说,最有意义的是对“民社”的祭祀。《周礼·地官·州长》云:“州长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凡州之大祭祀,其事”。孔颖达疏曰:“岁时谓岁之二时春秋耳。春祭社以祈膏雨,望五谷丰熟,秋祭社者以百谷丰稔所以报功,故云祭社州社也”。又曰:“大祭祀谓州社稷。……党祭萗,族祭脯”。对“党祭萗,族祭脯”,《周礼·地官·族师》云:族师“春秋祭脯”,《周礼·地官·党正》云:党正“春秋祭萗”。所谓“脯”,周俗为人物灾害之神;所谓“萗”周俗为水患之神,可见族社、党社、州社等民社所祭都是有关农业生产、人物灾害、水患的脯神、萗神。正因为周代民社承继了朴素原始自然崇拜的遗风,所以“天子诸侯祭社用籍田之谷,大夫以下无籍田,则丘乘之民共之,祭祀社神的祭物,都是“出于民之所自供”孙希旦:《礼记集解七·郊特性第十一之一》,并在民间形成了祭祀土地神的节日——春社和秋社。
社没有社主,春秋前均用木制,故俗称“木主”。夏、商、周三代所用木不同,“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论语·八佾篇》。又《淮南子·齐俗训》又有一说云:“有虞氏用土,夏后氏用松、殷人用石,周人社用粟。社为一方坛,无屋、社坛里藏有社主。此俗流传至今汉族各地的社(即土地亩)均极小而简陋。
稷,本指先秦北方最主要的粮食作物粟,被崇拜为五谷之神,实乃事出有因,《礼记·祭法》云:“是故历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孔颖达疏:“‘故祀以为稷’者,谓农乃弃,皆祀以配稷之神。”又引申指祭祀谷神。对此,东汉时的班固在《白虎通·杜稷》中又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其云:
“王者何以有社稷者,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广博不可偏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尊。稷,五谷之长,故封稷而祭之也。”
先秦之时,对社、稷两种的祭祀崇拜本来是分得十分清楚的,社为土地神,稷为五谷神。即《荀子·礼论》所云:“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但是周代春秋以来,社神与稷神逐渐合而称之为“社稷”,《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郑玄注云:“社稷土谷之神”。社稷仍为农业神被崇拜。
周代社稷五祀的神祗是:社神后土句龙;稷神田正(一为烈山氏之子柱,一为周始祖弃);五祀是木正句芒、火正祝融、金正蓐收、水正玄冥、土正后土《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这是先秦对与人们生产和生产有密切关系的土、谷、金、木、水、火等神祗的祭祀,其中土、谷神是关系国计民生最重要的神祗,又逐渐异化成了象征国家的守护神,成了国家的代称,《礼记·曲礼下》即云:“国君死社稷。”《礼记·檀方下》亦云:“能执干弋以卫社稷。”
先秦祭祀社稷用血祭,《周礼·春官·大宗伯》。即宰杀性牢祭祀。
9.焚巫求雨
先秦之时,风调雨顺对农业的丰欠有着决定性的作用,雨逐成了主宰农业收成的神而被人们祭祀,称之为雩祭。《礼记·祭法》云:“雩萗,祭水旱也。”孔颖达疏云:“‘雩萗、祭水旱’者亦坛名也。雩,吁嗟也,水旱为人所吁嗟;萗,亦营域也,营域而祭之,故曰雩萗也。”《荀子·天论》亦云:“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左传》桓公五年又云:“龙见而雩”。
雩祭之俗始于商代,常常举行巫术求雨,即由巫师燃火祈雨,若求得,甚幸;若求不得,巫师则需自焚祈雨,这种祭祀方法当时又俗称燎祀。《周礼·周官·大宗伯》云:“以烟祀祀吴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燎祀司中司令、风师雨师。”所以,先秦燎祀与雨旱关系密切,卜辞中云:
辛水卜,尞风,不用,雨《殷契佚存》227。
贞,燎于帝云,《殷虚书契续编》2,4,11。
祭酉卜,又燎于六云,五豕卯五羊?癸酉卜,又燎手六云,六豕卯羊六?
先秦求雨的巫师俗称“雨师”,又俗称“赫松子”。相传赤松子是神农的雨师,据西汉刘向所撰的《列仙传》云,其“服水玉以教神农。能入火自烧。往往至昆仑山上,常止西王母室中,随风雨上下。炎帝少女追之,亦得仙俱去至高辛时复为雨师,今之雨师本是焉。”神农即炎帝,《史记集解》引皇甫谧曰:“《易》称庖牺氏没,神农氏作,是为炎帝。”又引班固曰:“教民耕农,敌号曰神农”。据考:炎黄大战时,炎帝曾用赫松子用巫术求雨,黄帝则用反巫术下旱魃停了雨,于是赤松子祈雨不得而被巫王青:《赤松子神话与商周焚巫祈雨仪式》,《民间文学论坛》1993年第1期,这就是先秦焚巫求雨之俗。赤松子也由于自焚升天而成“仙”,在先秦遂演变成掌祈雨巫师的专用名。
商代甲骨卜辞中有不少焚巫求雨的记载:
戊戍卜,烄雨?于舟烄雨?《殷虚文字甲编》637,商务印书馆影印本。
贞:烄有从雨?贞,勿烄亡其雨。《殷虚书契前编》5,33,2,罗氏印本。
甲申卜,宾贞:姣,〈有从雨〉?,贞,勿烄,亡(其)从〈雨〉。《殷虚书契前编》6,27,1,罗氏印本。
亩烄,出雨?《殷虚文字乙编》1228,6319,科学出版社影印本,“烄”字,卜辞从火从交,《说文解字》曰:“交,胫也,从大,象交形,据张秉权《商代的祭祀与巫术》(《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49本,1978年)考:大是人的象形字,所交是象置交胫于火上,正是梵人的会意字。
《文选·思玄赋》注引《淮南子》中亦云:“汤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汤曰:‘我本卜祭为民,岂手自当之。’乃使人积薪,剪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人祭天。火将燃,即降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