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的大前提之下,在中国的现阶段,我们共产党人在这样一个基本点上是和中国人口中的最大多数相一致的。这就是说:第一,中国的国家制度不应该是一个由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封建的、法西斯的、反人民的国家制度,因为这种反人民的制度,已由国民党主要统治集团的十八年统治证明为完全破产了。第二,中国也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企图建立一个纯粹民族资产阶级的旧式民主专政的国家,因为在中国,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表现得很软弱;另一方面,中国早已产生了一个觉悟了的,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表现了强大能力的,领导了广大的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及其他民主分子的中国无产阶级及其领袖——中国共产党这样的新条件。第三,在中国的现阶段,在中国人民的任务还是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必要条件还不具备时,中国人民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
那么,我们的主张是什么呢?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
这是一个真正适合中国人口中最大多数的要求的国家制度,因为,第一,它取得了和可能取得数百万产业工人,数千万手工业工人和雇佣农民的同意;其次,也取得了和可能取得广大的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士绅及其他爱国分子的同意。
自然,这些阶级之间仍然是有矛盾的,例如劳资之间的矛盾,就是显著的一种;因此,这些阶级各有一些不同的要求。抹杀这种矛盾,抹杀这种不同要求,是虚伪的和错误的。但是,这种矛盾,这种不同的要求,可以获得调节。在这种调节下,这些阶级可以共同完成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各项建设。
摘自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入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56—1057页
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是推翻外来的民族压迫,废止国内的封建主义的和法西斯主义的压迫,并且主张在推翻和废止这些之后不是建立一个旧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而是建立一个联合一切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我们的这种主张,是和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主张完全一致的。孙中山先生在其所著《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这是孙先生的伟大的政治指示。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及其他一切民主分子,必须尊重这些个指示而坚决地实行之,并同一切违背和反对这个指示的任何人们和任何集团作坚决的斗争,藉以保护和发扬这个完全正确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原则。
摘自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57—1058页
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军队和其他武装力量,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部分,没有他们,就不能保卫国家,新民主主义国家的一切武装力量,如同其他权力机关一样,是属于人民和保护人民的,它们和一切属于少数人、压迫人民的旧式军队、旧式警察等等,完全不同。
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也是符合于孙先生的原则的。在土地问题上,孙先生主张“耕者有其田”。在工业问题上,孙先生在上述宣言里这样说:“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空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计民生之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在现阶段上,对于经济问题,我们完全同意孙先生的这些主张。
有人怀疑中国共产党人不赞成发展个性,不赞成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不赞成保护私有财产,其实是不对的。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束缚着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破坏着广大人民的财产。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则正是解除这些束缚和停止这种破坏,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
按照孙先生的原则和中国革命的经验,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而这个国家经营的所谓国家,一定要不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国家,一定要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即是说,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决不应该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文化。
上述一切,就是我们共产党人在现阶段上,在整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阶段上所主张的一般纲领,或基本纲领:……
摘自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入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58—1059页
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
摘自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81—1082页
在新民主上义的国家制度下,将采取调节劳资间利害关系的政策。一方面,保护工人利益,根据情况的不同,实行八小时到十小时的工作制以及适当的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险,保障工会的权利;另一方面,保证国家:企业,私人企业和合作社企业在合理经营下的正当的赢利;使公私、劳资双方共同为发展工业生产而努力。
摘自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82页
新民主上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和损害的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兵士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建立代表国家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于人民大众的国家及其政府的领导。这个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所要反对的敌人,是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国民党反动派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
摘自毛泽东《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1948年月18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2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