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三补贴”政策。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2004年,全国共有29个省份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总额达116亿元。200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良种补贴资金285亿元,地方财政安排3亿多元,粮食主产区的大部分农民都直接受益。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7000万元,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达41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0万多台(套),385万农户受益。加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两项减免,农民2004年直接受益451亿元。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力度更大,提出“三个强化”,即强化粮食直接补贴力度,强化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当年,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基本建设的投入明显增加,在国债资金总规模减少的情况下,中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达到550亿元,其中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小型农村基本建设的专项投入达到285亿元,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2626亿元。2005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以“六小工程”为主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和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综合配套体系建设。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三个高于”的要求,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中央财政对农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4.加大对农村文教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国家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明确指出要加快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民培训步伐。从2005年春季学期开始,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国贫县)的约1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将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免杂费政策。同时,逐步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全面提高国家级贫困县和非国家级贫困县中央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到位后每年将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每个学生,平均减免书本费、杂费小学生200元、初中生340元,如果加上逐步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小学生将达400元、初中生达540元。2005至2007年三年内全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国家财政将安排约227亿元资金。
同时,国家也加快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推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从2004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05年,培训转移250万人,中央财政对参加培训的农民人均补助100元。
科教兴农战略
进入新阶段,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都离不开科技支持,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一﹑科教兴农战略
“科教兴农”是党和国家振兴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农业资源总量与人均占有量逐年下降不可逆转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走农业、科技、教育相结合的道路,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1.科教兴农是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进入新阶段,世界经济正在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依赖科技创新能力,科学技术发展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科教兴国是推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战略,而科教兴农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2.科教兴农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新时期所面临的农业市场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宏观背景,在为农业发展创造空前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农村科技和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业参与市场竞争急需现代科技的武装,而其自主发展科技能力又很薄弱,要求政府加大科教支农的力度;推进农业现代化,组织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同样更离不开发展农村科技教育事业,离不开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入WTO推动了我国经济全球化,加快了农业国际化进程,使后发地区经济有了跨越式发展。
3.科教兴农是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大措施。区域创新体系与国家创新体系密不可分,没有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就难以真正形成。县域创新体系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区域创新体系的重大使命,要求各县域根据其特点,采取不同创新模式,形成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二﹑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现实意义
科教兴农战略是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把科教兴农作为我国农业发展的战略来对待,其基本思路是:以农业科学研究为基础,以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及加强农业教育为手段,以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为主要目的,影响和优化农业生产中的其他诸要素,从而形成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科教兴农战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它的提出是个不断演变和完善的过程。科教兴农战略由科技兴农战略演变而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对我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①可促使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②可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③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社会与资源、生态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④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实施科教兴农基本途径
1.加大科技推广力度,着力推进现代农业。以促进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为核心,充分发挥行政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继续向广大农民推介成熟技术,引进示范苗头性新技术,实施国家各项科技计划,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2.突出科技创新,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势特色产品基地建设为重点,以突出科技创新、狠抓标准质量和发展龙头组织为主攻方向,推进特产之乡区域布局特色化、生产质量标准化、产品加工精深化、经营主体组织化、市场经营品牌化,发挥特产之乡的示范带动作用。再组织评选一批特色鲜明、有发展潜力的特产之乡,加大特产之乡的宣传力度,提高特色产业的科技含量,健全优势特色产品标准体系,培育和发展各类龙头企业组织,探索产业化经营新机制,把特产之乡做大做强。
3.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应该成为科教兴农的最佳切入点。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第二个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农业经济体制重大变革,是农业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产业化程度越高,标志着经营的规模越大,生产分工越细,企业管理水平越高,对科技和教育的需求就越强,能够刺激科技和教育的发展,反过来科技和教育越发展,社会化服务的水平越高,产业化经营的进程就能够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大市场与小生产,大生产与小规模不相适应的矛盾,强化了对科技和教育的要求,增强了科技的吸纳能力。
4.强化农民教育培训,把科技能人的培养摆在突出位置。科技能人是科教兴农的一支生力军,实践证明科技能人无论是在产业扩张,开拓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的加工转化中都具有政府部门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应在不断地完善技术培训,做好科技下乡工作的基础上,把科技能人的培养在整个农村科技工作中凸显出来,给他们吃偏饭,放宽政策,允许他们承担课题和项目,尤其是其中一批星火企业家的培养,靠他们领办龙头企业,拉动主导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
分配制度
一﹑中国农村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现阶段实行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种制度基本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但在执行过程中仍有不足和缺陷。
由于缺乏农业生产保险体系及有效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按劳分配体制难以充分体现。农村家庭承包制无疑是现阶段农村体现按劳分配的最佳形式。但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如生产过程受环境的影响大,生产周期长,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同样的劳动量并不能得到同样多的可供分配的收益。尤其是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差异大,基础设施差,抗灾能力弱,小农户与大市场连接机制尚处于完善之中,农业和农民处于社会利益链的上游,往往成为政策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等的转嫁对象,农民的预期收益更是捉摸不定。而承包经营中预先核定的每年的国家税收、乡镇统筹、集体提留及其他农民负担却是雷打不动,甚至逐年增加的,在歉收之年这便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在可供分配的收益中,农民劳动所得部分会锐减,难以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在农业生产中,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无疑应参与劳动收益的分配。但在调查时发现,目前土地经营权在农民之间自发流转时,经营权出让方不但不要求作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参与劳动成果的分配,多为无偿转让给受让方甚至还要给予补贴。这显然是一种异常现象。生产要素创造负效益,不应是一种常态。通过进一步分析这一现象,我们发现其实质是农村中的多种税收、提留、集资及义务工、积累工等各种负担均是与土地挂钩的,这些负担的总和已完全抵消了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应参与分配的收益。
二﹑农村分配制度新构建
收入分配是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其结果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生产效率,而要完善农村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村的财产所有权,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重新构建农村分配制度。
1.转变政府职能,赋予农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善农村的分配制度,首先要使农村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的有效管理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村收入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应致力于改善市场环境,提供市场信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农村教育和农业科研技术的推广。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为己任。
2.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保障体制,确保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体现了农村按劳分配原则。然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如生产过程环境影响大,生产周期长,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等,会使付出同样多的劳动量却得不到同样多的收益,因此,一定程度上会严重阻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了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需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险制度和农产品价格补贴制度,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确保“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得以实现。
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调节农村收入再分配。由于客观存在的农村劳动者之间体力﹑智力和生活环境及家庭背景的不同等,其劳动收益会有明显的差异。此外,由于结合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先富者以其占有生产要素的绝对优势,财富则成倍地增长。而大多数劳动者则只能取得微薄的收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这种贫富差距日益严重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发展的整体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