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躬不畏人忌,无恶不惧人毁。
——洪应明
毁谤,就是说别人的坏话。毁谤一般都是以谎言为载体,诬蔑、中伤他人。从学习到工作,从事业到生活,一个人几乎在人生的各个方面,都可能遭到毁谤,遭到坏人明枪暗箭的袭击。
毁谤他人者都是居心不良、心怀叵测的小人。正如天空中会出现乌云一样,社会上的人也是参差不齐、良莠不一,总会有一些阴险奸诈之徒混迹于其中。这种小人总要以毁谤的伎俩来整人、坑人、害人。至少在现阶段,指望毁谤他人的恶行从社会上消失、绝迹是不可能的。那么,面对毁谤袭来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轻蔑毁谤。
古往今来的社会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贤能之士往往容易遭到毁谤。正如古人所说:“有高人之行者,必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毁于民。”(《商君书·更法》)意思是说有高尚行为的人,必定会受人指责;有独到见解的人,必被俗人毁谤。“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韩愈《原毁》)韩愈认为一个人在事业上获得了成就,毁谤也许就随之兴起;一个人品德出众,毁谤也可能会接踵而来。
为什么毁谤的毒箭多是射向贤能之士呢?这是因为,贤能之士高尚的道德、出众的才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某些人的品格低下、庸碌无为和懒惰保守的原形,这使他们感到难堪、恼怒,于是这种人不是以贤德的品格与行为超越别人,而是以毁谤的手段来发泄心中的妒火,此类事自古有之。
王安石变法,曾使衰败的北宋王朝一度振兴,但保守派官僚却说王安石变法是“首倡邪术,欲生乱阶”(《司马温公文集·奏弹王安石表》),惹得“天雨土,地生毛,天鸣,地震”(《历代名臣奏议·理财门》)。祖冲之制定精确的新历法——《大明历》,朝中权臣却横加指责,肆意攻击。李时珍修本草,却被太医院官员诬为“狂妄”。
“人海阔,无日不风波。”(姚燧《阳春曲·失题》)社会是复杂的,矛盾和纠纷是客观存在的。除了贤能之士容易遭到毁谤外,善良正直的人也有可能遭到毁谤。有的人受到了忠告或批评,便在下面对人家做手脚;有的人因恋爱不成或婚姻破裂,便制造流言蜚语来搞臭对方;还有的人出于嫉妒,对受到领导器重和信赖的人,甚至对日子过得比他红火的人,都要暗算、中伤,如俗话所说“气人有,笑人无”,如此等。
在被毁谤伤害的人中,有的人心情苦闷,情绪消沉;有的人悲愤难忍,精神恍惚;有的人甚至失去生活的信心,萌生了轻生的念头。其实,人们不应因遭到毁谤而使自己沉入困顿,身心受到摧残,否则,正中了恶人之计。当毁谤袭来之时,应以强者的风度和自信的心态轻蔑毁谤,在通往理想境界的道路上义无反顾,奋然前行。在这方面,中外的先贤们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北宋大臣富弼,曾被奸佞诬作通敌。当时,富弼正在致力于安抚六七十万因灾荒而流徙的饥民。据叶梦得《避暑录话》记载,有人曾劝他想办法止息毁谤,以免祸患,但他却“傲然不顾”,而且对安抚饥民一事“行之愈力”,终于使饥民们及时得到了赈济和安置。
古罗马名将西庇阿,为罗马共和国征战一生,屡建功勋。据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第十一卷记载,当有人诬告他犯有受贿和叛逆罪时,“他轻视和嘲笑这个控告”。在法庭上,西庇阿根本不理会这个控告,“只详细叙述他的生平事迹,他替祖国所做的事情和所进行的战争”。西庇阿离开法庭时,赢得了人们的高声欢呼。此后,诬告者再也不敢对他施展毁谤的伎俩了。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乌云遮不住太阳,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我们提倡轻蔑毁谤,就是因为毁谤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有害于他人,有损于事业。而人们自身堂堂正正的言行,则有如照妖镜,最终会让毁谤这个魔鬼现出原形,使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提倡轻蔑毁谤,绝不是说对毁谤的恶行可以任其发展,任其飞短流长地去害人。在毁谤袭来之时,我们固然首先应当轻蔑毁谤,但另一方面,还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同毁谤者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彻底揭穿毁谤者的卑鄙行径和险恶用心。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诬陷是违法行为,在必要时,我们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使毁谤者受到法律的严正制裁。
明代洪应明说得好:“直躬不畏人忌,无恶不惧人毁。”(《菜根谭》)轻蔑毁谤是强者的风度,是自信的表现,同时也是对毁谤者的有力反击。轻蔑毁谤,能使人们在人生旅途中冲破烟障迷雾,越过沟壑坑坎,勇往直前,永不停步。因此,人们在自我完善过程中,应鄙视毁谤,揭露毁谤,反击毁谤,使毁谤失去滋生的土壤和存在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