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的清明君主一直就把贪官污吏当作是自己朝廷的顽疾,清朝到了乾隆时期,官吏贪污之风盛行。其时,不仅贪污案件多,而且上至督抚,下至胥吏衙役,几乎无官员不贪。乾隆在位时,因贪污而被惩处的二品以上大员就有30人之多。但是,尽管乾隆严刑峻法,却仍旧消除不了官员的贪污行为,到了乾隆中后期,督府大吏的贪污更是屡禁不止。作为一国之君,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一般而言,凡事只要他肯用心去做,没有做不成的。乾隆在惩治贪污腐败上是很下了决心和气力的,为什么效果却不显著呢?
1、乾隆的性格
历史总会记住那些“日励自心强不息”的好皇帝,更会记得那些“纵恣骄奢、好大喜功、刚愎自用”的昏庸帝王。但这两种极端性格却发生了乾隆皇帝一个人身上,着实让人费解。而不让人费解就是,也正是因为他有这样的性格,才使得他在严惩贪污的同时更助长了贪污习气。
乾隆时期凡逢年节、寿日、庆典,地方官员都要向皇帝贡献礼品,称为“土宜物件”。表面上,乾隆多次发布上谕,要臣下勿进或者少进贡品,但事实却是,收受贡纳的行为一直在进行着。特别是到了乾隆晚年,其八十寿辰的庆典所用经费共计1144297两5钱。其地方官报效数额占百分之68.2%。此外,乾隆皇帝还常借巡幸之机收受大量贡物。如此一来,许多官员都会趁着乾隆做寿之机耗费巨额银两来讨好这位皇帝,但当时乾隆朝的官员俸禄是有限的,很低微的俸禄已经难以满足官吏追求奢华生活的要求和欲望,更不用说大小贡纳了。因而乾隆皇帝给地方官在办差上所造成的巨大压力,成为其贪污的口实。
每当历史一谈到巡幸,就会想到乾隆。因为他在位期间,六次南巡、七次东巡,五次西巡的记录是前人无法实现,后人无法企及的。乾隆每次南巡,都要兴师动众造成大声势,仅随行人员便多达2500多人,除了后妃、王公大臣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章京侍卫和扈从官兵。所过道路,皆泼水清尘,石板石桥用黄土铺垫。排场上极尽扬厉,饮食上也是相当讲究。每日之供顿还专由京师随带茶房、膳房备办,除运送乳牛和羊外,还要特备冰块和泉水。凡此不胜枚举。这一切倘若只是他自己铺张浪费倒也罢了,但坏就坏在,许多接驾官员也跟着浪费。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迎接皇帝当然不敢懈怠,而看到皇帝如此排场,倘若自己所准备的排场寒酸,那是对圣上不恭啊。于是,各处接驾大臣攀比竟胜之风愈演愈烈。那么,这些攀比的因两从何而来?两个字:贪污。
当许多有识之士看到乾隆的巡幸所带来的恶果时,乾隆刚愎自用的性格让他很难接受诸臣的劝谏。纪晓岚进言说:东南财力已经不堪,圣上应该想个办法救济一下了。乾隆竟讽刺他说,你不过是一个文才不错的倡优而已,有什么资格谈论国事!
有人说,乾隆的巡幸无非是好大喜功的性格造成的,早年的一系列对外对内战争让他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直到晚年,他竟然毫无悔悟之心。历史证明,专制主义政治的显著特色就在于君主的重大影响,其俭朴或奢侈,往往决定了政治的清明或腐败。而乾隆纵情骄奢、挥霍无度的作风,就必然影响到了时政和时风。就是说,是他自己在一面惩治腐败的同时又助长了腐败。这是性格使然,也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一个弊端。
2、宽严相济的背后
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政治,历来都是重人治,轻法治,统治者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乾隆皇帝作为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其权力和意志更是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第一个表现在,乾隆对惩治贪污的“一以未贯之”。有几件事可以证明乾隆对于惩治贪污是“非一贯性”的。
乾隆刚登基时,就主张“宽严相济”。他觉得,乃祖康熙皇帝为政尚宽,乃父雍正皇帝立法过严。那么,两者合一取其中最好。即所谓“天下之理,唯有一中,中者,无过不及,宽严并济之道也”。在惩治贪污上,他也这样主张“宽严相济”。可主张毕竟是主张,在实际对贪污案件的处理上,在不同时期,则取不同的态度。在其统治前期,执法十分严厉,这从其20余年中惩处的几起贪污巨案可以看得出来。
兵部尚书、步军统领鄂善案,浙江巡抚常安案,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案,山东巡抚鄂乐舜案,湖南布政使杨灏案,云贵总督恒文案,这几起案件,犯赃者家被籍没,人被处死。
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乾隆帝惩贪则颇为宽大,正如他自己所说:“朕御极以来,政崇宽大。”特别是到其统治后期更是宽大的让人难以理解。如粤海关德魁亏空税银,按律应赔两万余两,他却给其全免。甘肃布政使王檀望集团贪污,他在惩处以后,忽然感慨道:“在这件案子还没有发现之前,我就有风闻。但我觉得案情重大,所以,没有下定决心来惩治。”既然早有耳闻,为什么不查?
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贪污的惩处并不是很认真。此外,于敏中、杨景素等贪官,他只当没有看到和听到一样,直到这些官员死后才予草处。其宽纵的结果就是,为官吏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门。
前严而后松,这是成事之弊。乾隆那个时候可能已经不明白这个道理了。
他的“宽严相济”还表现在另一方面,那就是徇庇亲信。如他一向器重的云贵总督李侍尧。因贪赃索贿,为云南储粮道海宁参劾,由于情节恶劣,大学士九卿会议斩决,而在证据确凿,人神共愤的情况下,他却百计回护,让督抚再议,但当各督抚议维持原判时,他又给予开脱,对支持九卿之议的陈辉祖、富勒深等人大加斥责,并不顾众意,以“罪疑惟轻,朕不为已甚之事”,下诏定为斩监侯。不久,即降特旨,赐三品顶带花翎,起用为陕甘总督。
他的这种所为很是奇怪,就想兄弟几个约好喝酒。本来规定大家必须要喝一斤,如果喝不到一斤,就不许下桌。可当他发现自己最亲近的一个兄弟喝了不到一斤却已经中毒时,他又说,大家随意了。
皇帝至高无上与不受约束的权力让乾隆的惩治贪污不可能得到实效。在宽严相济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没有原则。一旦做事没了原则,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3、重用贪官之王————和砷
和砷以奇贪闻名于清代,但是,乾隆皇帝在其统治后期对他颇为倚重,和砷集行政、财政、军事大权于一身,秉政达20余年之久。由此可知,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贪官领导下的百官该是什么样的了。
据说,当时和砷的纳贿几乎是半公开的。乾隆四十年以后,和砷家里几乎成了卖官的交易所。两千两黄金,和砷根本就不把它看在眼里。据后来嘉庆皇帝所查两淮盐政征瑞行贿和坤案。征瑞供称:嘉庆元年,和砷妻故,徵瑞即馈银二十万两,可以想象,在当时和砷独宠二十年如一日的情况下,百官争相向其贿赂的现象,当为屡见不鲜。
和砷婪赃纳贿,直接导致了两种后果:其一,督抚贵位在政治目的与利益的驱使下,为行贿和砷,投其所好,而以上索下,或监守自盗,亏空国帑。其二,上行下效。和砷恣意贪婪,官吏争相效尤,交以和坤为“奥援”,有恃无恐。故乾隆后期的贪污大案,凡情节严重、手段卑劣者,无不与和砷有关。
和砷所获殊宠,除了靠他的精明干练之外,在更大程度上,与他“为人狡黠,善于逢迎”有关。和坤虽居相位,却能将乾隆皇帝的脾气、性情、爱好、乃至生活习惯研究得了如指掌,故投其所好也达到了无所不能的程度。由此可见,和砷的机敏与才干,在一定程度上迎合并满足了乾隆皇帝追求奢华,讲究虚荣等心理与欲望,故能成为其心腹宠臣,而这在中国历史上正是封建政治日趋腐败、封建国家江河日下的征兆。
据载,经查抄和绅家产竟编有83号之多,其中仅26号就可折银2亿多两,全部家产约8亿两之巨,超过清朝10年的总收入,所以有“和绅跌倒,嘉庆吃饱”之语。就是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贪污犯,直到嘉庆帝接位后才在众官弹劾之下断其死罪,嘉庆令其在狱中自尽,并没有公开行刑。
显然,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乾隆是下大力气来做了。但后人觉得奇怪的是,清朝前几位皇帝,尤以时时刻刻惩治贪污的乾隆时的贪污现象最为严重。事实上,作为封建政治的规范者,一人独断,万人皆俯,其政治素养、个人作风以及个性和爱好都会对时政有所影响,惩治贪污这项政治措施自然也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