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清会典》有规定:九卿会丧只有在帝、后驾崩方才得使用。所谓九卿是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这些人大都掌握重要权力,并是朝廷的顶梁柱。由此可知,他们的身份是何等的特殊。也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身份“会丧”才显示出故人的身份之高。但在乾隆五年,“九卿会丧”在没有帝、后驾崩的情况下居然出现了一次。那么,还有谁要比帝、后的身份特殊呢?
一个石匠引发的风波
原来,在乾隆五年秋,京城里只是死了一个叫俞君弼的石匠。此人在生前的风光程度不知有多高,但在死后,他的丧礼却风光得不得了,轰动了整个京城。
门前车水马龙,达官贵人都穿戴整齐,面露哀容,接踵而至。内阁学士许王猷亲自主丧,詹事府詹事陈浩四处照应,大学士徐本、赵国麟亲临吊祭,甚至连当时的三朝元老、大学士张廷玉也派人送去“丧礼”。一时间,九卿会丧轰动京城。
清朝礼仪是有严格规定的,等级制度之森严让人无法想象,特别是在丧礼上更是具体而微,如果按照《大清会典》的规定,这种隆重的九卿会丧,只有帝、后驾崩时才得使用。
而这个俞君弼并非帝、后,为什么竟有这么多朝臣不惧礼法前来“奔丧”呢?
经事后查知,俞君弼生前是工部属下一个石匠。在清朝,此等人出身卑微,大字不识一个,只是靠了一手绝活,在朝廷里混饭吃。但这却只是表面,这个俞石匠在兴办各种皇室工程时,或明或暗地分得了不少余润。而这余润就已经是一笔可观的财产了。因为没有亲生儿子,俞石匠便认了许多义子义孙,偶尔还认个义女。他这一走,扔下了数万家私,他的义子义孙们开始争夺起来,义女们没有什么想法,但是她们的老公却不干,也跟着闹腾起来。
为了争夺到这份家产,义女婿许秉义与内阁学士许王猷联宗,他的用意很明显,让许学士邀请九卿诸人来“奔丧”,让俞姓族人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
许学士爽快地答应了,许秉义也是仗义之人,先给了参加会丧诸臣的谢仪费,从五百两到两千两不等,并许诺夺得财产后另有重谢。
试想,只是去走一趟便有这不薄的收入,况且又有内阁学士相邀,九卿又何乐而不为呢。闹剧就这样开演了,一群本应该商议国家大事的高官们却为了银子而来看望一个死石匠。
满人的葬礼习俗
满人未入关前,由于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其丧葬仪式比较简约,也很粗疏。葬礼的形式主要有,天葬、树葬、水葬和火葬等。
天葬亦称鸟葬。当一个人死于秋冬之季时,其亲人将其尸体抛于野外,让鸟兽啄食。《清朝野史大观》中就有对此葬礼的记载:人死后赤身露体,涂抹牛油,套挂在森林的高树上,或者投入深山野谷之中,以此来招引鸟兽啄食。如果尸体被吃得干净,则认为吉祥,亲朋好友前来祝贺;若吃得不千净,则认为此人生前有罪孽,阴曹地府不予收留,须再涂上牛油,务必使之吃光为止。有些满族贵族死后先放入内垫芦柴的棺材里,然后放在柴垛上点火烧焚。还有些实行先焚尸后埋骨的丧葬方式,先将尸体以火焚之,拣具尸骨放人陶瓮之中挖穴埋之。这种葬式在满族人中流行极广,甚至入关前后的一段时间里,满族还有人实行火葬,“丧必火葬,生前玩好,美珠重锦,焚于灵右,不惜也。”据考证,努尔哈赤的长子与五子,还有皇太极、多尔衰、董妃等都是实行的火化。
满族入关以后,受到汉人的影响,其大量吸收引进汉民族的先进文化,普及儒家礼法,提倡程朱理学,推广“忠”,“孝”思想。满清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巩固其统治,另外,这样做还促进了民族之问的了解与交流。但在一些内容上,满族人还是推崇“厚养薄葬”,所以,其在法律中有名文规定,满族等人办理丧事一律从简,尤其规定庶民死亡不得会丧,凡越制者必论处。
而这个作为庶民的石匠非但把丧事办得隆重之极,反而还会丧,还是九卿会丧!
集体贪污的明证
这件事情终于让乾隆知道了,真是又气又恼。他即位虽然已经几年了,但这些大臣们还是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倘若真是要严审此事,这么多人互相牵制,又不能尽行革除。乾隆思考了好多天,又不能不办,只好派心腹大臣鄂善查清此事。这位九门提督兼兵部尚书的鄂大人还没有准备好审理事宜,早有顺天府尹张鸣钧差人前往俞君弼墓地挖掘,得银两万两。参加了丧礼的礼部侍郎吴家驹闻知风声不对,又逢自己父亲在老家死掉,便将分给他官的银子席卷,回家奔丧去了。而其余诸官员却也不敢讨银,都在忙着向俞家追索原帖,扮作清廉样。
鄂善一一审明,请旨将张鸣钧交部察议,义女婿许秉义论如律,内阁学士许王猷、礼部侍郎吴家驹、詹事陈浩革职拿问。乾隆又特下谕:“身为大臣,而向出身微贱之人俯首拜跪,九卿纵不自爱,其如国体何!”过了几个月又重申:京官“除亲友及同朝者仍照常庆吊外,其有交结富室大户,希图肥润等事,照不谨例革职。”
承办此案的鄂善,因“干练、廉洁”被乾隆特别恩准可“紫禁城骑马”。这样的恩赐自雍正朝以来只有六十五岁以上的权臣才能获得。鄂善得此殊荣,可见乾隆对此事的重视。
事情似乎就应该这样结束了,大臣们和乾隆都希望如此。可两个月后,御史仲永檀忽上疏奏劾鄂善,称俞君弼嗣孙俞长庚曾托人与其说合,并送给鄂善一万两白银。
乾隆听了御史仲永檀的话,根本就不信。他说,“鄂善系朕倚用之大臣,非新用小臣可比。”以为“必无之事,仲永檀身恃言官而诬陷大臣,此风断不可长。”但又想,“事不查明,何以治仲永檀之罪”。
因此,他命令和亲王、大学士鄂尔泰等七人等查明所涉人等,“如果属实,则鄂善罪不容辞。如系(仲永檀)虚控,则自有应得之罪。”谁知一经审讯,鄂善家人都招认了。乾隆闻奏,又亲提鄂善面加询问,鄂善却满脸的委屈,死不承认。乾隆想了个办法,屏退所有人,好言劝慰道:“汝若实无此事则可,若有,不妨于朕前实奏,朕另有处置,而谕此数大臣从轻审问,将此事归之汝家人”。
鄂善中计了,承认从家人手中得银一千两。刚一招供,乾隆大怒,“以皇考及朕平日深加信用之大臣,而负恩至此,国法断不可恕!”
事实上,鄂善只是乾隆杀鸡儆猴的那只鸡。在九卿受贿,乾隆就已萌发杀一儆百之心,此时亲信满臣又受贿,更使其下定决心。贪污一千两银事虽然小,但连自己一向视为心腹的大臣都对自己有所隐瞒,不惩治,以后还有谁肯为自己赤胆忠心?
他给鄂善定的罪就是,“惘大不敬!”
见乾隆翻脸,鄂善心知不妙,在诸臣详细审讯时,又推翻了自己的供词:“吾听得谕旨云:若有受贿实情,可在朕前据实奏出,朕另有办处,以全大臣之体。恐皇上办理为难,是以一时应承,我实无藏私人已。”
审讯官员回报给乾隆,乾隆传谕:“彼若恳切哀求,尚欲缓其须臾之死,今如此,即立时正法亦不为枉”。命将鄂善交由刑部,不久又带其回家,命令其在家自尽。
一大群朝廷重臣为了几百两银子而为一个石匠奔丧,对于朝廷来讲绝对不是一件光彩事,在鄂善事件后,乾隆掩饰道:“仲永檀折内所奏大学士等到俞姓送帖吊奠一事,今查询明白,全属子虚,不必追究。”
乾隆这样一说,有的大学士很庆幸,但有一位叫赵国麟的却认为自己劣迹并没有被抓住,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上疏攻击仲永檀毁谤自己“理学清名”,并以“解退”相要挟,乾隆真想把石匠鞭尸,本以为可以清净了,却又冒出一个赵国麟来,要敢要挟自己,遂下旨痛责一番,然后将其降二级候补。
这件糊涂的九卿受贿案到这里才算了结了,可以这样说,集体贪污案在清朝时有发生,但如此次之可笑在清朝历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乾隆为什么要大力查办此事?不仅仅是为治贪肃清官场陋习,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皇帝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