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场的极端腐败,成为封建王朝处于崩溃前夜的一大征象。那时的官场就如市场,如大贿赂场。清代晚期官场上,许多东西都可以买卖,许多事情都非贿赂不能办成。买卖和贿赂时,或公开交易,明码实价,露骨地行贿索贿;或偷偷摸摸,暗地成交,将行贿受贿装扮得儒雅含蓄。“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有钱能使鬼推磨”,“钱神”它老人家在这个时候就像是一只螃蟹,横行无忌,进行了最为光辉与露骨的成功表演。
1、钱出,官来
“捐官”这个词在现在已经听不到了,但在晚清时,这是一个流行词。它又被称为“捐纳”、“捐班”,而使它传遍九州的要归功于清朝中央政府。该政府公开推行用钱买官的制度,把这种行为称为“捐官”。
捐是美称(意为捐款授官),实际上就是买官。清朝老百姓就说:“捐官做,买马骑。”捐与买并称。请朝虽然出台了这项制度,但也并不是任何人可以买的。八旗户下人、汉人家奴、优伶这些人就在此项制度之外。事实上,即使该项制度授予这些人买官的权利,他们也没有能力行使。因为买官是需要一大笔银子的。
这三种以外的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官职。你的银子少,买到的肯定是小官,银子多,买到的肯定是大官;银子少,买到的官职多是虚衔,银子多,买到的官职则是实官。成本越高,实惠越多。官职俨然就成了商品。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当上官并不是看你的能力,而是看你的力了。官职与能力永远不在见面,大量有钱而无能的人则当上了官。这些人里虽然也有出类拔萃之辈,但大多数却都是财主少爷、纨绔子弟似的饭桶。如你所知,只要有了钱,就可捐个官做。
这些纨绔子弟一旦买了官,其劣根性就表现出来了。他们捐了一个官职后,就以衣锦的姿态归家。在家乡,大家虽然知道这个官来得不正,但因为是官,不正也得正。所以,百姓们对这些人的态度很是恭敬。他们也不要脸,常自命缙绅,出门乘轿,仆从持大字刺,充斥衢巷,扬扬自得。
《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在日记中写到他与友人聚谈得志后的快乐,有个叫沈虞希的说:“如果我有了钱,就花上十六万捐个三品京堂。”
有人问:“如果还有钱做什么呢?”
他回道:“为子捐京堂,为孙捐京堂。”
这样讲话的人大都是商人,因为商人有钱。一个人一旦有了钱后就觉得须要有人“尊重”他,而在大清朝,值得“尊重”的人除了土匪就是官了。
有一个贩卖大米赚了钱的商人在倒旁摆摊售米时挨了一顿打。原因就是横着走过来的县典史发现他让路让慢了。米贩子回到家越想越气,第二天就问别人:“这个父母官是什么科甲出身?昨天如何那么威风?”
有人告诉他:“他是个铜进士出身。”
米贩子不明白:“铜进士为几甲?”
人家就告诉他:“只不过是银子科,三甲罢了。”
他还是不明白,人家就给他解释道:这个家伙的官是花钱买来的。
米贩子一听拿钱可以买官,就愤怒道:“我也有银子,也要买官,岂能甘心受辱挨打!”他说到就做,不久,就带了钱进京,一问价钱,只好捐了个未入流的官,后被分配到京南。
许多商人都是大字不识的,可有的因为捐官,竟成为主管文化方面事宜的官员。某商捐得巡检后,很快当上巡抚,乡试例须巡抚监临,于是一个商贾成了掌握众多士子命运的官员。有人作联讥之曰:“巡检作巡抚,一步登天;监生当监临,斯文扫地。”
官职是具有极大诱惑力的,有人之所以想做官,是因为可以在大街上横着走而没有人敢管。也有的人是为了光宗耀祖,还有的人干脆就是想凭着官职捞点钱。
但有些人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现象。有的人卖掉家产,有的向亲友借钱,有的几人搭伙凑钱,还有的因钱少便先捐个价廉的小官,然后通过在官任上捞钱后再捐大官。
大名士李慈铭为了捐官卖掉了田产,捐了个京官郎中。汉口有两个要好的小贩想捐官,因各捐一官钱不够,就商量好先捐一个官职给其中一人。在凑得的三千两银子中,甲贩出了七成,乙贩出了三成,于是捐的官给了甲贩,乙贩则当了甲贩的司阍。
在绍兴,有个叫蒋渊如的游民想捐官,但钱不够用,就与四个朋友商议凑钱买官,说好得官后捞了钱按捐官时出资多少分成。后来,捐得的知县一职由蒋渊如担任,其他四人分别做了蒋的师爷和长随。
事实上,这些人根本就不用担心自己所捐的官会丢掉,他们只担心有没有足够的钱来捐得一个像样的官。因为在大清晚期,钱出,官必来。就像买红薯一样,给了钱,肯定就能得到红薯。
2、千里为官只为财
晚清时节,有一句话很是流行,这句话叫作“千里为官只为财”。在大清官场上,捐官的大部分人完全是以发财为直接目的的。小说家李伯元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嘴里说道:“‘千里为官只为财’,官不为财,谁肯拿成万银子捐那大八成的花样呢?”
——“大八成花样”是捐例中最优越的一种,即:凡缴纳现银的,只须缴满规定银额的八成,便可提前得缺。)
捐官者所以放弃原来的营生而捐官,是因为他们知道“遍天底下买卖,只有做官的利钱最好”,做官是真正的一本万利。有一个富商捐了个知府,引见时皇帝忽然心血来潮,问他:“既然经商可以致富,你又何必捐官呢?”
富商实话实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经商获利虽多,但终不如做官获利优厚,而且当商人也不如当官体面,所以我才弃商捐官。”
不知道皇帝听完他这句话后是喜是怒,但无论如何,这位富商肯说真话的行为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大概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但凡捐了官的人一旦走马上任便贪婪如虎狼。清欧阳昱《见闻琐录》说,捐官者一旦得到官,既要在官任上将捐官时借的款还清,又要为以后积储,所以贪黩至极,“如委群羊于饿虎之口,虽有强弓毒矢在其后,亦必吞噬而无所顾”。
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鼓励别人拿钱买官的道光帝就曾讲过:“我最不放心的是捐班,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廉之一字,诚有难言。”
有买自然就有卖的,官在有些时候还属于紧缺商品。有些人为了得到更好的官不但要投下大笔金银,还要找对路子。晚清时,谁若能拿着大把的银子找上庆亲王奕劻,那就是他的服气了。这位老人家总有想和当年和中堂媲美的架势,对前来买官的人统统不惧,尽数拿下。
庆亲王所卖的官不可胜数,很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一生到底买了多少官。一些书生见他卖官像卖白菜,就把他和他的府第称之为“老庆记公司”。在这个公司,所出价格是和美差成正比的。你出的价格越高,差使就越美。
有个想求使臣之职者,行贿后对亲友说,“庆王让我当使英使者了。”
亲友问他:“你花了多少钱?”
他答以若干。
亲友一听便说:“英使价高,你花的钱只够当出使比利时或意大利的使节。”
果然,他后来就被任命为使意使节。
庆亲王卖官不仅以官职的大小、美恶定价,有时还要看买主是谁,对有的买主就可能提价。有一次,邮传部尚书空缺,奕劻示意众人,此缺当售银三十万两。
南方的实业家盛宣怀要买,奕劻摇头晃脑地说:“别人三十万可以,他就非六十万不可。”盛宣怀很生气,只好找到张之洞,在张之洞的殷勤劝说下,奕劻总算答应了,给盛宣怀回话道:“三十万也可以了,但须交现金,不收他物。”
盛宣怀又从各个地方挪来了现金,千辛万苦地把金银抬到了奕劻府上,才算买下了尚书职位。据说,这位亲王受贿银时,厚颜无耻的程度已可使日月无光。一般情况下,行贿者来买官,都要用红纸封装上银票,当面呈交给他,还要说上几句客套话,最后说:“请王爷备赏。”这个时候,奕劻接阅后也礼貌似地回道:“您还要费心。”
说完就把银票塞进坐垫下,一场交易就算成功。这哪里是大清的亲王,简直就是商人。
买官的从千里之外而来买官,又千里之外去做官,图的是什么,无非是钱财。奕劻只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得到了许多买官的人还要通过辛勤努力才能得到的钱,相比之下,真正发大财的人还是卖官的人,而不是买官的人。
3、卖奏与“免骂钱”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在大清朝真可谓是至理明言。每个人都把这至理名言当成终生信条,并矢志不渝。比如御史,他不掌握任官之权,自然也就无官可卖。而他的薪水又很低,又买不起官。所以,他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从自己的工作职责上下功夫。因为他有着参奏的权力,所以,很多官员都有些怕他。因为即使你没有事,他随便向上参一本,虽然是很小的一件事。日久天长,皇帝对你的印象就差了。御史当然也知道自己的这个优势,就“卖奏”。
大清朝的祖制是不杀言官的,所以,御史可以风闻言事,虽劾人无实迹亦不加罪。惟受人贿嘱上章谓之“卖奏”,察出则必处斩。道咸以前,未闻卖奏之事。近二十年渐闻。御史有卖奏者,谓自庆某始。数千金、数百金、数十金不等。“御史有风闻言事之权,本应仗义执言,弹劾谋私之官,相反却以权谋私,把奏文变成了卖钱的商品。”卖奏“价格之差,大概是视奏文徇私枉法的程度而定。”“卖奏”之事的出现,反映了晚清官场腐败的加深。
清代官场上可供卖钱纳贿的不只是官职和参奏文字,还有其他许多东西。
在清时还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职官有忤朝廷,要受“传旨申斥”处罚。所谓“传旨申斥”,即由太监将被申斥的大臣臭骂一顿,而那大臣只得跪在那里挨骂,绝不能还口。自此惯例开辟以来,许多官员都有过被太监臭骂的遭遇。有太监骂人骂得已熟练至极,可三天三夜看着一个人不骂出重样来。
对于朝廷命官,特别是在京官员,这实在是一项不堪忍受的侮辱。有聪明的官员从“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上延伸出来,便得到了“有钱能保不挨骂”的真理。一经实验,果然,太监们也做如是想。所以,这种送给太监的银子就被当时官员称呼为“免辱银”。
从以上资料中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脏话也值钱。钱能买到不被人骂,可见,在清朝,什么事情都能发生。
光绪末年,邮传部尚书张百熙和侍郎唐绍怡不和,都请假不到部办公,被某御史弹劾,两人都被传旨申斥。唐绍怡暗中送了太监四百两银子,而张百熙却一分也没有给太监。
“申斥”时,张先能跪听,那太监顿足破口大骂,其所骂句子是张百熙闻所未闻。骂了好一阵,太监竖眉瞪眼道:“混帐王八蛋滚下去!”
而唐去跪听时,那太监随便说了几句就算了。
可以想一下,一分不给太监,会遭到惊天地泣鬼神的臭骂。四百两银子却能换得耳根清净。那么,所谓“免辱银”的价格很可能就是四百两白银。如果给了太监银子,却没有给够这个数目,会遭到什么样的对待呢?
也就是张百熙被骂后的同年十月,光绪帝和西太后前后一日相继病死,照例在十九天内不准各官递奏折。偏偏有个编修叫刘廷荣的违反了此例。结果被“传旨申斥”。
得到这消息后,他找到唐绍怡。唐告诉他,只需要准备四百两白银就能免此羞辱。刘虽一穷翰林,但为了避免这场羞辱,想方设法凑了银子二百两,托人交给了宣旨太监。
临受申斥之日,太监稍减其骂,最后说句“混帐滚下去”,和骂张百熙的话相比少了“王八蛋”三字。知情者戏谑他说,二百两买掉了一个“王八蛋”,“王八担”可太贵了。
堂堂朝廷命官,却跪在地上被人骂得七佛出世,无论是谁,都受不了。官之自尊比小民更是要大出许多去,倘若自尊要受到侵犯,自然会想方设法避开。而避开的方式竟然是行贿,清朝皇帝们是否想过,这样的“申斥”之罚也是造成贪污的一个因素呢?
另外,清代皇帝召见大臣,如果诏令中言及大臣的祖父、父亲,算是皇帝对大臣的极大恩宠,这时大臣要磕头谢恩,磕的头必须很响,用自己脑袋和地面的碰撞强度来证实自己对皇帝的敬意。但这种敬意是需要代价的,那就是有时候皇帝听不见或者故意听不见,你就要倒霉了。另外,想要碰出响动来,就不能投机取巧。这完全是体力活,每每有大臣谢恩出来,额头就突出一块,众大臣们都深以为苦。若想免受此苦,就须重贿太监,太监会告以向来大臣磕头的地方,在此处磕头,既可听到敲鼓般的蓬蓬声,又不怎么痛。在这里,太监索贿捞钱靠的是所掌握的免痛的窍门。
由此看来,“钱神”在大清官场真是春风满面,得意洋洋。也正是因为“钱神”风光,大清朝过了几十年后就大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