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不息转过头,最终将目光锁定这个中年男子。
男子蓄留的长发、穿着的长袍,无不彰示这里已经不再是自己所熟悉的世界,而是一个古时代。
另一边,戈叔看着破棺而出的戈不息、这个熟悉面孔,一时之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紧紧地捏住自己的拳头。
“无论如何,这个人是士子不会错!”
还好,戈不息知道对方不会攻击自己。
若男子对自己怀有敌意,自己方才根本不可能从棺中脱身。
“您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士子?你是士子?”戈叔见士子开口,但又听不懂戈不息的言语,只能将自己心中的疑问再次提了出来。
“还有,你不是已经……已经死了吗?怎么会……怎会又醒过来?”戈叔结结巴巴地问道。
可惜,戈不息也听不懂他的话语。
“好吧,看来我是穿越了!”
戈不息一边嘀咕着,一边撑着木沿,从棺材里翻身出来。初落脚于地上,如水壶倾置,踉跄间差点跌倒。
这具身体一天多没有进食、也没有活动,刚才恐怖间无暇顾虑,此时脱离了危险,倒有些脱力。
戈叔见状,几个大步跨过来,搀扶住戈不息。
戈不息打量了一番自己的穿着,将衣服上的几处褶皱捋平。
戈不息所穿是深色布料、偏向黑色,摸上去很是细密光滑;腰间束着一条锦带,织着诸多云纹;脚上穿得是布鞋,鞋底有两层:上面一层布板、下面还有一层木板。
还好穿的不是素衣,否则非渗死个人!
另一方面,从丧事规格、服饰质量以及老人对自己的态度来看,戈不息推测自己的身份不低,至少也是个“少爷”之类。由此,戈不息对往后的日子也多了些乐观的看法。
毕竟,在夏族,出身决定了太多,也无怪乎戈不息这般想法。
事实是,封建的两千年,是儒家官僚的时代;两千年之前的另一个两千年,则是血缘贵族的时代。
儒家官僚时代,如果你是一个平民,还有渺茫的机会,通过科举改变身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血缘贵族时代则绝没有“进身”的说法。简单地说,如果你的父亲是贵族,你就是贵族,你的后代都将是贵族;如果你的父亲是奴隶,那你就是奴隶,你的后代仍是奴隶。所谓“卑不尸大功”,即使你立下大功,也不会归于你。
这无关乎公平正义,而是维持国家稳定的智慧。通过这些原则、以及配套的制度,宗法制、嫡长子继承制等,将每个人固定在自己所在的位置,这样,就不会有人产生“皇帝轮流做”之类“非分之想”,社会以长久不变的格局稳定下来!而事实是,这种稳定维持了两千年之久!
明朝的军户政策,或许就是这种制度的遗留。
延续四千年之久,大家都以为然的“子承父业”观念,也带有这种制度浓厚的痕迹。
言语不通,戈不息也不指望从男子这里得到什么信息。
迈开步子,戈不息向灵堂外走去。
戈叔赶紧跟上,一手搀扶着戈不息,一面在前面带路。
“看来,士子大概是失忆了。”戈叔默默想着,一时有些感伤。
不一会儿,戈叔将戈不息带进一处偏房。
戈叔点起蜡烛,戈不息也就明白了此地是个什么处所了。
临窗处摆着一张高几,几上散置着一些竹简、帛书。
高几右上角摆着一座笔架,上面挂着几杆毛笔,笔杆十分精致。笔架下面搁着几把刻刀,也是不俗。
北面墙下立着一座木制阁架,十分惹眼。阁架分为几层,也摆放着一些竹简、帛书。
显然,这是书房了。
见有书籍,戈不息疾走几步,就来到高几边上。
戈不息弯下腰来,随手拾起其中一卷。
“希望可以得到一些有用讯息。”
突然,戈不息怔住了。
手上这卷帛书封面上的三个鎏金大字,似乎有些眼熟啊!
戈不息用手指临摹着这三字的一笔一划,终于记起这三个字乃“仓颉篇”,用篆体写就。
曾有一段时间,戈不息对于篆书有些兴趣,偶有涉猎,所以才能推测出这三个字。
翻开牛皮制作的封面,里面是用布帛记载的篆书文字;大部分不息都不识得。
戈不息向男子招了招手,用手指点着帛书上的文字。
男子赶紧走过来。
戈叔自然明白戈不息的意思,这也是戈叔自己的打算。
接触这些熟悉的物件,让士子慢慢忆起过去的事情,这也是戈叔带戈不息来书房的原因。
随着戈不息手指所点,戈叔认真地将一个一个鸟篆文字念了出来。
戈不息亦听得仔细……
过了一会,戈叔已将一页帛书念完。
戈叔转头看向戈不息。
“不知道有没有效果?”戈叔默默担心。
“我能记住吗?”戈不息也是不确定地自问。
闭上眼睛,戈不息努力回忆刚才所见、所听。
“一丄示三王玉珏,气士丨屮艸蓐茻……”一个个鸟篆文字与读音浮现,似是一个不曾错露!
“果然,我的身体、大脑都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化,至少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戈不息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戈不息点着帛书,示意男子继续。
戈叔见戈不息情状,应是有所得,遂继续念起《仓颉篇》。
《仓颉篇》全文并不多,只有五千字左右。
一个时辰之后,翻过最后一页帛书,戈叔也将所有《仓颉篇》念完。
戈不息也将这约五千个字的字形与读音记录下来,虽然尚不能灵活运用。
这个过程,对戈不息而言,就像在脑海中先打开一个“记事本”格式的文档,然后将这五千字一一粘贴、复制进去,最后储存起来,甚至都不需要使用键盘。
“汝、能、言……”戈不息迫不及待地开始尝试使用这五千字。
刚开始,戈不息还有些不熟练,说出来的话语调刻板。就像刚学会中文的外国人,说一个字顿一下,十分古怪;音色又像使用了读书软件,听着机械、没有感情。
“此乃何朝代?”
突然,戈不息将一个句子顺畅地说了出来。
就连戈不息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原来,刚才戈不息想要表达这个意思时,脑海中,那些相应的文字,仿佛受到召唤一般,纷纷跳了出来、嵌进各自恰当的位置。因此,戈不息才能在短时间内将想要表达的意思准确、流畅地说了出来。
“不息,你、你能说话了?”戈叔诧异且惊喜地盯着戈不息。
“然也。本已忘之,方才闻《仓颉篇》,悟得几分。”由于只能在这五千字中挑选文字,戈不息说出的话显得有些作。当然,只要以后多与人对话,学会这里的方言并不困难。
这里,戈不息以“失忆”应对男子,有自己的考量。
戈不息深知,自己的变化不可能瞒过所有人,所以必须找一个借口来搪塞;否则,自己“惊世骇俗”的来历一旦暴露,必定会被想成异端之类的妖魔、被活活烧死。正巧,自己的伤势又在头部,“失忆”这个借口也颇为适用。
“好、好,好!士子你不仅活了过来,还能慢慢恢复,实在是太好了!”戈叔连说三个好字。
“先生……”
“你称呼我戈叔吧!”
“戈叔!”戈不息恭敬道。
戈叔宽慰地点了点头。
“戈叔,不知此时是何朝代?”戈不息又问道。
“大周,现在是大周朝!”
“大周?”
“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