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与敌战,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阵,法令已行,奇兵已设,要当割弃性命而战,则胜。若为将临阵畏怯,欲要生,反为所杀。法曰:“幸生则死(1)。”
春秋时,楚子伐郑,晋师救之,与战于敖鄗之间,晋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欲败而先济(2),故将士懈,士不可胜。
【注释】
(1)幸生则死:想要侥幸求生反而必死。
(2)济:这里指渡河逃跑。
【译文】
与敌军交战,我军已占据有利地形,部队已摆好阵势,军令已颁布,奇兵也已埋伏妥当,最重要的是不惧生死去战斗,就能取胜。如果将领在阵前畏缩胆怯,企图侥幸活命,反而会被敌人杀死。兵书上说:“作战时想侥幸求生的人,必定被杀死。”
春秋时,楚庄王讨伐郑国,晋军前去援助,与楚军战于敖、鄗山之间。晋国大夫赵婴齐派人先在黄河上准备了船只,若失败就先渡河逃跑,因而将士懈怠,终致失败。
【心得】
本篇主要阐述将帅的勇怯与作战成败的关系。在已具备对敌作战的各种客观条件之下,夺取战争的胜利,关键在于将帅是否能够果敢地指挥部队“割弃性命而战”;如果将帅“临阵畏怯”、贪生怕死,必然导致失败。
因此,出师征战,是国家的大事,是生死存亡的命脉所系,而其要害全在于将帅。将帅是国家的支柱,是先王认为举足轻重的人物。因而要任命将帅,就不能不审慎考察。所以说,打起仗来,既不可能使双方都大获全胜,也不可能使双方都遭致惨败。只要军队超越国境进行活动,不出十天的期限,如果不能消灭敌国,自己就必然兵破将亡。
战争实力的较量,不但是物质力量的对比,也是精神力量的对比。在具备一定客观物质条件的基础上,能否充分发挥人的勇敢精神,就成为夺取战争胜利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