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要不断提高国家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抓紧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国家基地的创新能力建设,搞好农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区划,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负责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加强农业领域的国家实验室、改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改善农业科研机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研高级人才培养基地。
(十一)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搞好大宗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扩繁推广。从2005年起,国家设立超级稻推广项目。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优先扶持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组装集成与配套技术开发。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他们的辐射带动能力。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
(十二)加快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国家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职能。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同时,积极稳妥地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鼓励各类农技推广组织、人员及有关企业公平参与申报。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
(十三)加大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继续增加农村“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工程质量。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解决好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血吸虫病等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规划。调整公路建设投资结构,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统筹考虑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和养护等问题,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投资补助标准。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型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后续建设和经营管理。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治水改土修路,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十四)加快农产品流通和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在继续搞好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期货市场的引导作用,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改造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经纪人代理、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增强交易功能。加快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气象工作要加强对农业的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快开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抓紧落实降低或免交车辆通行费的有关规定,并尽快实现省际互通。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要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进出境检验检疫装备和检测技术水平,增强防范和处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农产品认证认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
(十五)加强农业发展的综合配套体系建设。搞好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规划,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职责分工,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六、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
(十六)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要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善品种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提高单产,努力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大体平衡。稳定和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改革种植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商品粮生产基地,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带建设。加强粮食生产技术、农机、信息和产销等服务,搞好良种培育和供应,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也要认真抓好粮食生产,保证必要的粮食储备,维护粮食市场的稳定。
(十七)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农产品产业带,发展特色农业。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选择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品种作为开发重点,尽快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专门制订规划,明确相关政策,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建设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筛选、繁育优良品种,把传统生产方式与现代技术结合起来,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水平。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行原产地等标识制度,维护原产地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十八)加快发展畜牧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培育发达的畜牧业。
牧区要加快推行围栏放牧、轮牧休牧等生产方式,搞好饲草料地建设,改良牲畜品种,进一步减轻草场过牧的压力。农区要充分发挥作物秸秆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节粮型畜牧业,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
通过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养殖小区。要增加投入,支持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从2005年起,实施奶牛良种繁育项目补贴。加快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体系。搞好动物防疫是确保畜牧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要下决心增加投入,加强建设,完善制度,健全体系。要抓紧制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质保障等系统。加快重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尽快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