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穿过大街小巷,回到自己居住的那间破旧的筒子楼外,这是一个坐落在繁华街道附近被夹在时尚现代的巨大楼宇中的上个世纪中后期的建筑物。错落的高层楼群将天空切成窄窄的一线,而那些悬挂在半空中的巨大玻璃窗透出的灯火显示出城市的繁华。
筒子楼在身边的那些庞然大物的环绕中显得破旧和丑陋,灰色的墙小小的窗以及上面遍布的爬藤,无一不显示出破败的气息。
建筑是最好的阶级划分的证明,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这世界永远存在着富贵和贫贱的两极。这两极世界的距离更因为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缩小到只有一条马路的宽度。还好马路两端连接的不是世俗人们所说的天堂和地狱,要不进了类似筒子楼的人还不得难过死?
天堂就在对面却只是可望而不可即。
李森就是刚从那灯红酒绿的天堂般的场所跨过马路进入到属于自己的那个底层世界。
进了筒子楼,狭长的楼道里面灯光昏暗,四处堆放着杂物和厨房设备,这是住户们各显其能抢占地盘的后果。为了扩大自己的居住面积却让行走其中的人身受其苦,稍有不慎就会弄得一阵锅碗瓢盆乱撞叮咣作响。不过这样倒是有一个好处,就是小偷很少光顾,这些并非刻意的报警设备让梁上君子们防不胜防。不过住在这地方的人也实在没什么可偷的。
李森上了楼,楼梯间的电灯时亮时灭,特别是晚上走在里面,你都有一种体会惊悚片的感觉。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了李森的耳膜。
“请问李森是住在这楼里么?”是个甜美的女人的声音。
李森一下子心跳加速了,那是阿琛的声音。
阿琛来找我了么?
李森不由得一阵高兴,是不是我听错了?人家没事儿找我干什么?
“我找一个叫李森的人。”那就是阿琛的声音,她正在向邻居打听着李森的下落。
“哦,他个子不高,圆脸,头发有点乱,戴个眼镜。您知道他住在哪个房间么?”
“不知道。”那个房客冷漠的声音让李森觉得丫实在是欠抽。
“是么?对不起,打扰了。”阿琛的声音依然优雅,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失落。
她又走到另一个房门口敲门,继续重复刚才的话,“请问,您知道一个叫李森的人是住在这楼里么?”
“不知道。”她得到了一样重复的回答,还有随之而来的重重的关门声。
这个世界有时候,不,是大部分时候真是他妈的冷漠,不管你是处在世界的哪一极,冷漠是这个社会必然的人物关系。没人关心你需要什么,你是不是有什么困难,你是不是需要帮助,哪怕这些帮助不过是举手之劳或者就是一句简单而带点儿人情味儿的话。
也没办法,世界就是被人们这一点点的冷漠弄得分崩离析,甚至可以演变到相互之间血腥的杀戮。
李森上前跨了一个台阶刚要喊出来“我在这儿”,又马上停住了,他的脚步又缩了回来。
To be or not to be的选择又摆在了面前。
“我该怎么办?她来找我了,这种情景应该只能出现在自己的梦境里。自己喜欢的女人主动地送上门来总是让人心怡的,可是见到了她以后会怎么样?让她看到自己寒酸、一事无成的生活么?自己当年当着人家的面说的那些豪言壮语都就着饭顺着肠胃走了一圈成了肥料被排出体外了,还留下了什么?”
再想想刚才和陈凯的一番对峙。一个如此寒酸的人真的能那么觍着脸去面对以前的恋人么?你李森没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吧?
李森终于在to be or not to be 中做出了抉择。他把脚步放下了,藏在走廊楼梯间的阴影里,任凭阿琛在他头顶上那一层楼道里走来走去挨家挨户地问李森是不是住在这个楼里、是不是住在这个房间……
阿琛敲完了所有的房门,得到了千篇一律的否定答案,她失望地走下楼。李森就躲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她消失在楼梯的转角处,听着她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就在阿琛要走出筒子楼走廊的那一刻,女人天生的敏感起了作用,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又转了回来。李森刚要开门突然听到阿琛的脚步声再次由远及近,李森慌得把钥匙掉在了地上又捡起来继续躲在阴暗处。而阿琛听到了动静直接向着李森的房门快步走来。
就这样,李森在这昏暗的筒子楼里和阿琛玩起了捉迷藏。
阿琛似乎更确定了她的感觉,这楼里、这阴影里有她在寻找的东西。她一边找一边轻声地叫着:“李森,是你么?”
阿琛在阴暗的地方摸索着,而李森则在阴暗的角落里东躲西藏,好几次两人擦肩而过,甚至从对方的眼前走过,可阿琛就是没有发现李森。
但她还是执著地在走廊里找着,从一楼到四楼……她是那么的执著,而以前她从不敢一个人走在这样阴暗的空间里。以前她总是担心这黑暗的地方会冒出来诸如《贞子》或《咒怨》里的小孩、鬼妇什么的日本恐怖片制造出来的吓人的玩意儿。
李森也不止一次不忍心地想告诉阿琛,“丫头别着急,回过头来,我就在你的四点钟方向距离两米半的地方。”可这句话只能在他肚子里百转千回,就是不能脱口而出。
一阵猫鼠游戏之后,阿琛最终还是失望了,黯然离开。
李森从阴影里走出来,昏黄的灯光投射下来,让他的身体周围似乎有一团光晕,那光线映在李森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温暖只有冰冷和僵硬。
看着阿琛那婀娜的背影,李森心里空空的一片……
同样的黄色光线从白炽灯泡中射出,但是经过五颜六色的水晶灯罩的漫射后,这光线变得活跃了很多,如同地中海边落日的余晖一般,混合着悠扬的曼陀林的曲调。再加上四周海边风情的墙上壁画,就形成了人们意识形态中的浪漫气氛。
在这灯影下,阿琛那略施粉黛的脸上多了几分妩媚,可看着侍者缓慢而优雅地向高脚酒杯中为她斟上一九八七年的法国波尔多葡萄酒,她的眼神却流露出不自然。
这是一间希腊餐厅,里面的布置和陈设充满了地中海风情,对面是陈凯那张熟悉的脸,用她所熟悉的微笑面对她。阿琛觉得有些不知所措,她怎么也没想到陈凯会突然带她到这里约会。
挺着高鼻梁,留着卷曲长发的曼陀林琴师不知道演奏的是什么小调,反正他在餐厅里转了一圈后总要停在阿琛和陈凯的身边单独为他们演奏一曲,还时不时地轻声吟唱着。
陈凯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大捧玫瑰花,九十九朵,放在阿琛的面前,那花束巨大得要占满整张桌子。
阿琛有点吃惊,“你怎么想起来送花了?”
“没什么,我很久没送你花儿了。”
“你不是觉得花儿这种东西太不实用么,过不了几天就谢了,钱应该干点儿实实在在的?”阿琛调侃着陈凯。
“不,别这么说我,人是会变的。”陈凯被阿琛说得有些不好意思。
“你想改变?为什么?”
“好了,只要你喜欢,我怎么改变都行。”陈凯招呼来侍者,把花放到一边的椅子上。
“今天我们到这儿来吃饭,就是我改变的开始。”
侍者点燃了银质烛台上的蜡烛,用上一道主菜的态度呈到了阿琛的餐桌上,之后才端上来几道精致的海鲜菜肴。
“怎么样?你喜欢这里么?”陈凯这次问得很自信,他知道没有女人会在这环境中还给出否定的答案。
阿琛点头,用大眼睛欣赏着墙上表现海滨风情的壁画。
“你怎么想起来这里了?谁告诉你的?”
“没有谁告诉,就是我自己想到的。”
“你?不会吧。这可不像你的风格,你不是除了顺风就是大三元么?”
“我不是说要改变么?其实我是从你经常看的那些时尚杂志里看到的。你放在我车里一本,有一天我接你下班的时候,没事翻着看了看,就发现了。”陈凯心里有点难受,阿琛马上揭穿了自己。
“真的?我还以为你只知道吃鲍鱼海参呢。这儿真的不错,是哪期杂志,我怎么没看到。”
“哦,就是上一期,在一个角落里,你可能没发现。对了,你要不要点歌?”陈凯岔开了话题。
“点歌?希腊歌曲我可不懂。”
陈凯一招手,那蓝眼睛的乐手会心地点头一笑,随之而来的那轻柔的琴弦演奏出的欢快的歌曲充满了餐厅的每一个角落。
陈凯冲着旁边的侍者示意,不一会儿那个侍者推着装满各种颜色液体的酒瓶的推车过来,熟练地在阿琛面前调整,勾兑着不同的酒精制品,瓶子和杯子在侍者的双手和身体之间不断地翻滚飞舞,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随着侍者的动作,几个杯子叠放在一起组成金字塔般的形状,而每个杯子里面不同颜色的液体都分好了层次。
侍者依然保持着潇洒和优雅的神态,似乎刚才那一个复杂的倒酒过程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试牛刀。如果你看过美国著名男星汤姆·克鲁斯在年轻英俊粉面小生时代主演的电影《鸡尾酒》你就能明白。一个调酒师按中国的话说就是酒保兼跑堂儿的,能把这样的倒酒事业干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地步,也一样可以傲视天下成为独孤求败,是可以被众人特别是姑娘们顶礼膜拜的。
阿琛看着有点呆了,不由自主地露出微笑,刚才那一系列的动作绝对是可以引起人的感官刺激而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的。
“这是什么酒?做得太好看了。”
阿琛忍不住凑过去,想要看看那些颜色是如何错落有致而不相互干扰的。
“小心,还没完呢。”陈凯提醒她。
侍者拿出一瓶不知什么名字的酒淋在这酒杯组成的金字塔上,这时灯光暗了下来,在所有人都有些诧异的时候,侍者划着了一根火柴,火柴的火焰轻轻地碰触了杯沿,瞬间幽蓝色的火焰笼罩住了所有的酒杯,就像一个由不同颜色的玻璃和火焰组成的绚丽的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