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发现自己独自被关在狮子园里,四周全是可怕的狮子。他不敢叫喊,吓得几乎魂都丢了,两只手紧紧抱住木栅,连回头看看的勇气都没有,只觉得腿在渐渐软下去。他又觉得头脑昏昏然,好像天旋地转似的,眼前一阵发黑,就瘫倒在栅栏旁了。
他晕过去多长时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在迷迷糊糊中,他忽然觉得自己躺在一张干干净净的床上,而床在一间明亮的房子里,床前的窗户还开着,微风吹拂下窗帘飘飘的,风里带来一阵果子香气。史密斯走下床来,向外望去,外面是一个果园,树上结着累累的果实,地下长有茸茸的绿草。日光照在果树和绿草上,颜色非常好看。草地上一个小孩子在逗着一只小狗玩。史密斯自言自语地说:“啊!上帝啊!现在可好了,我刚才做了个多么可怕的梦啊!”
他忽然觉得仿佛有一只手在抚摸他的眉宇间和脸颊。那是一只温软而细小的手,史密斯被它这样轻轻摸着,觉得格外舒适,想要睡去了。但是他忽然一震,又觉得那只手是火热的、粗糙的,而且有点湿润。他急忙睁开眼睛,只见一头巨大的狮子正站在他身边,伸出舌头舔他的脸!原来是自己发昏做了一个梦。
现在他多想再看一眼那果园、草地、被风吹拂得飘起来的窗帘……这些人类正常生活中常见的景物眼下对他来说只是美好而不可得的梦境。睁开眼来,现实是他仍缩作一团,倒在木栅栏旁,正有一头大狮子舔着他的脸。事实和他梦中恬静的环境竟差了十万八千里!史密斯不禁心头一酸,淌下两行热泪。狮子见他醒了,就不再舔他,而用鼻子去闻他的全身。他心里想,身边没有一个可通语言的同伴,呼天不应,唤地不语,与其在这个人间地狱里担惊受怕地活受罪,真不如快一点死去好。他想了想,鼓起勇气,拉住木栅栏,想挣扎着站起来。狮子见他动了,咆哮一声,接着又不叫了,呆呆地望了史密斯一阵便走开去。史密斯见狮子离他远了,才敢回过头去,看看园里的狮群都在干什么。
狮群似乎也怕热,很多都躲在树荫底下,有的在南边那张长椅子上伏着打盹,只有两三头在地上走来走去。史密斯害怕的也正是这不打盹的几头,但是它们从他身边走过几次,都没把他怎么样。他有点奇怪,心想:这里的狮子大概和人类相处惯了,不一定会伤人。虽然这么想,史密斯仍不敢从木栅栏边走开。他放眼往远处看,只见对面远远的墙边长着一棵树,树枝一直伸到墙外一扇开着的窗子前面。史密斯看着,开始悄悄打算:如果能够爬到那棵树上去,就可以从窗子跳进屋里,从这条路或许能逃出狮子园。但是要从木栅栏走到树下,必须横穿整个园子,而且在那棵树底下还有两头狮子伏着。
史密斯紧盯着这条可以逃命的路,足足看了半个钟头,但是不敢轻举妄动。最后他终于下了狠心,冒险朝那棵树走去,却有一头狮子从墙边走过来,站在他和树中间,拦住去路。史密斯开始时有点踌躇,后来想要死中求生便不能不冒几分险,于是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那狮子走过来,把史密斯闻了闻,然后龇着牙咆哮一声。史密斯索性从怀里掏出手枪来,他想:如果它存心要吃我,激怒它与不激怒它反正都一样,这条命是豁出去了,打它一枪自己再死也值得。
正在史密斯举起枪要扣扳机的时候,那狮子虽然仍然发着呜呜的声音,却懒洋洋地转过身走了。这下,史密斯什么障碍也没遇到就走到了树下。但是树荫底下还有一头狮子在睡觉,史密斯抬头向树上看看,正有一个横枝伸在自己头上,若在平时,他很容易就能跳上去,可是现在由于失血过多,他自忖没有这个力量。往旁边一看,还有一根横枝,比这根更低,只需要用手一攀,就能上去,但必须从那头睡着的狮子身上跨过去。史密斯虽然害怕,却觉得这是一个不可失去的机会。他不再犹豫,深深吸了一口气,先把一只脚踏在狮子和树之间的空地上,然后提起另一只脚准备迈过去。这可是关键性的一步,他心里直发毛:假如这个时候狮子醒了,可怎么办啊?
总算万幸,那狮子睡得很死,他平安地跨过去,到了树下。史密斯马上手攀树枝,脚蹬树干,用力往上爬,当狮子惊醒的时候,他已经安全地到了树上。狮子抬起头来看看他,竟根本没有理会,把头伏在前爪上,又去睡它的觉了。
史密斯闯过一道生死关,有如释重负之感。高度紧张之后,他反而有点手脚发颤。回头再看看园里的狮子,好像没有一头在注意他。他想,稍稍歇息一下,就应该赶快再前进一步。他在树上向窗户看了看,屋里并没有人。史密斯觉得现在是个好机会,很快爬上窗户,跳进屋里。进去一看,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地上铺着地毯,屋子里摆放的家具跟今天早晨刚进城时在里面受审的那间大厅里的一样。屋子的另一边好像是间卧室,门口垂着帘子,看不见里面到底有没有人。窗子对面的墙上,还有一道关着的门,他估计这扇门可能通往外面。
史密斯看了看窗外,已是暮色苍茫。天黑之后最便于逃跑,但是在这之前一定要先看好门外的路。他于是轻轻向那扇关着的门走去。哪知还没走上几步,卧室的门帘被掀开了,走出一个女人来。那女人很年轻,身材也还匀称,穿着一件袒胸露臂的长袍,长袍的颜色很艳丽,只是容貌非常丑陋。她看见史密斯,立刻站住了,没有叫喊,却笑盈盈地向他走来。女人伸出两只手,紧紧拉住史密斯的衣服,脸上显得很高兴,两只挤在一起的眼睛仔细端详着史密斯的脸。然后她又把史密斯上上下下打量了个够,始终带着欣喜的笑容。
女人忽然对史密斯说起话来,声音既轻且柔,和她丑陋的容貌相比,好像不是她发出来的。史密斯听不懂她的话,就用英语回答她,她也好像不懂史密斯的话。她忽然用双手勾住史密斯的脖子,热烈地吻着他的嘴唇。
史密斯吓了一跳,想挣脱她的双手,她却把史密斯抱得更紧了。这时,史密斯也在转着主意,自己要逃出险境,也许这女人帮得上忙,虽然心里不甘愿让她亲吻,但他又不敢十分抗拒,只好闭上眼睛回了她一个吻。
正在这时,那扇关着的门开了,进来一个男人。史密斯知道自己闯了祸,赶快推开女人,哪知已经迟了,一切都被那男人看了个一清二楚。那女人是背对着门的,开始还没察觉什么,直到听见进来的人怒吼的声音,她连忙放开史密斯,哭哭啼啼地跑到卧室里去了。史密斯又羞又急,满脸通红,只是呆呆地站着,不知怎么办才好。他知道跟这些疯子解释也没有用,更何况语言还不通!他细看那个人,原来是见过的,就是楼下大厅里审问过他的那个长官,不消说,那女人是他的家眷,这下更糟了!
那男人怒吼着,拔出腰刀就向史密斯砍来。史密斯为了自卫不得不掏出手枪,朝那男人的胸口就是一枪,男人倒在地上一声没响就死了。屋子里一时静默了好几分钟,史密斯一直盯着门口,深恐楼下有人听到枪声,跑来逮他。听了半天没有声音,也不见有人进来,他才放心。只见那女人站在卧室门口,拉着门帘,一脸惊慌的样子。
那女人凝视着地上的死尸,脸上带着恐惧的神色,慢慢走过来。走到离死尸还有两三步的时候,她停下来,看着史密斯,问了他好几句话,史密斯当然一句也不懂。那女人蹲到死者身边,摇着他的身体,又把死尸翻过来,见那男人脸色灰白,已经没有气了,便发出一阵狂笑,握起拳头使劲向死人胸前擂去。史密斯看到这副景象不觉倒退了几步。他想,笑着打死人,这种举动恐怕只有疯子才做得出来,如今在这可怕的城里,自己却亲眼看到一个女人这么做,实在是意想不到的事。按史密斯的理解,她之所以会这样,也许是因为平时受够了死者的虐待,才借此出气。史密斯正在做各种猜想,女人忽地站了起来,走过去把门闩上了。她又走回来,向史密斯讲了许多话,边说边指指地上的死尸。史密斯当然听不懂她的话,她见史密斯没有反应,便发狂似的扑了上来,好像要打史密斯。史密斯无可奈何,只好掏出手枪对着她。她虽然不认识史密斯手里这小小的东西是什么,但方才长了些见识,知道这东西是能致人死命的。于是她一下子收起怒容,装出一副笑脸来,做着手势,要史密斯跟她走。她牵着史密斯进了卧室。卧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墙上还有壁毯,一张床放在里面。她转身指指屋外地上的死尸,又进卧室撩起床围来,向空着的床下指了指。
史密斯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她要史密斯帮她把死尸藏到床下。她见史密斯似乎弄懂了,就拉着他,两个人把死尸抬进卧室。床底下的空隙不大,而那人的个子比较高大,他们俩费了很大力气才算把死尸安顿好。女人又走到外屋,把带血的毯子卷起来,也塞到床底下去,还把卧室里的地毯匀出一条放到外面。这样一来,这里杀死过一个人的痕迹就一点也没有了。
等到一切都收拾停当,那女人突然又转过身来,用胳臂勾住史密斯,打着各种手势。史密斯看她的意思,是要他和她一起到床上去。这个女人这样残酷无情,又这样不知羞耻,史密斯心里非常厌恶,但他不敢太得罪她,怕她叫喊疯闹起来,坏了自己逃跑的大事。他当然是十万个不情愿的,决不能让这样一个女人玷污了自己的清白和高贵的身世。正在手足无措的时候,忽然外面有人敲门。那女人惊了一下,一跳就下了床,一把抱起史密斯,把他推到床的另一边。她揭开墙上一条帷幕,原来墙上有个洞,像壁龛的样子,那女人示意史密斯赶快躲进去,然后又把帷幕放下,从外面一点也看不出来里面有人藏着。
史密斯听见那女人去开门了,又听见仿佛有个男人在和她说话。虽然那男人讲的话史密斯听不懂,可是从语调听来,那人的心情很平和,话也讲得很缓慢。后来,他听见他俩走进卧室来,史密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忍不住把帷幕掀开一道缝,偷着看了看。只见那女人正和刚进来的男人搂在一起,女人的脸上又浮起讨好的甜笑,就在刚才,她也曾用这种笑脸迎过自己呢。他还看见女人在和那男人接吻。史密斯细看那个男人,他似乎比自己年纪还轻。突然,那女人站了起来,皱着眉头,脸上带着一种神秘兮兮的神情,对史密斯藏着的地方望了望,然后就伏在男人的耳朵上不知嘀咕了些什么,同时又用手指指史密斯藏身的地方。史密斯预感到她这些举动都对自己不利,便向里面缩了缩,同时想看看暗道里有没有别的出路。他还不敢放松对那对男女的观察,只见他们商议了一阵,那男人站起来,慢慢向挂帷幕的地方走来,一边走,一边还拔出腰刀。女人也跟了过来,盯着帷幕,一句话也不说。史密斯看她走到帷幕前,往上面指了指。史密斯感到她指的地方好像正是自己的胸口。她站在那里,手指一直指着,那男人就恶狠狠地举起腰刀冲帷幕里面砍过来。
奇翠儿心里明白,要逃脱必须看准时机,如果轻举妄动,只会引来失败,会惹来更严密的看管,甚至有性命之忧,所以她被麦他克挟持住,索性一点也不挣扎。她暗暗想着,挟住自己的这个人虽然是个王子,可是他这个举动恐怕还是犯法的,一定要受到惩罚。如果他不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道理,也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乱跑了。看他现在已经很慌张,专向灯光暗淡的长廊乱奔,一边喘吁吁地跑着,一边还不时回头看看,唯恐有人追来。每逢走廊拐角的隐蔽处,他更要小心察看有没有埋伏。
奇翠儿第一天进到城里来,并不熟悉他们的路,尤其是在王宫里。她看麦他克这样乱撞,断定他一定是迷了路,他跑来跑去只不过要找一个能藏身的地方。这座王宫里的路十分曲折,简直像迷宫一样。有时候看起来明明是一条新路,很像能通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的,谁知转来转去,却又转回老地方来了。麦他克盲目地向一条往下的阶梯走去,它到底通向哪里,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忽然看见对面有一道门,他就慌不择路地推门而入。这一进去,他才知道糟了,原来下面是一座庄严的正殿,里面灯火辉煌,正面坐着的正是国王,旁边还有一头大母狮。这时奇翠儿忽然记起了赞尼尔王后曾告诉过她,这里的王后并不都是人类,这次她亲眼看见了,不但不惊奇,反而相信了赞尼尔的话。
国王看见麦他克抱着个姑娘冒冒失失地跑进来,勃然大怒,从座位上跳起来,打算亲手去捉王子。他一边追赶,一边狂叫着,殿上的大臣们也帮着追,简直闹了个人仰马翻。麦他克闯进来之后才知道这是国王的宫殿,一看情况不好,赶紧往后退,想找一条路逃走。可是身后却有上百人叫着、笑着、骂着,紧紧地追上来。幸亏麦他克年轻力壮,比他们跑得快。奔跑中,他遇见了一条向下的路,就不顾一切地跑过去,下去以后才知道那是个灯火辉煌的地下室,屋子中间有一个大水池,水面和地面相差不过几英寸。后面一群人马上就要追到,麦他克见无路可逃,当下抱着奇翠儿纵身跳入水中。追他的人都不敢往水里跳,就守在水池边等着,等了许久,也不见这两个人上来。
再说史密斯被推进暗道里,偷看那男女两人的动作,猜到他们没安好心,便转身往墙洞深处走去。由于里面黑,他边走边用手摸着,忽然好像摸到一道似乎能通外面的小门。他轻轻把门推开,走出去之后,又回身关上门,看了看,自己果然在屋外了。外面很黑,他用手摸着墙壁走。这里好像是一条窄街,走到街的尽头,有一条向上的石头台阶,他走了几步,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忽然,他的头被上面一块硬东西碰得生疼,史密斯两眼直冒金星。他用手摸摸,看到底是什么碰了自己,摸了一阵,觉得头顶上似乎是天花板,天花板上还有个暗门。用力一推,暗门开了,他抬头向上看,可以看到天上的星光。这下他喜出望外,终于出来了!史密斯推开暗门,发现外面没有人,就爬上屋顶,把暗门依旧盖好。他站在屋顶定神辨了辨方向,知道自己现在站的地方是城的南面,上面还有几层楼房。在西面十几米以外,能够看见弯弯曲曲的小巷,有的地方还闪烁着灯光。从屋顶上往下看,城中居民的房屋和夜市尽收眼底。街上走的人男女老少都有,除了行人之外,还有狮子,和人混杂在一起,穿来穿去,居然互不干扰。史密斯在上面看着,觉得人是疯狂的,狮子倒不疯。他凭天上星座的位置又分辨一下南北,便认出这个地方了,原来就在早晨和奇翠儿被押进城来时自己受审的那间大厅附近。如果能从这里下去,完全有把握找到出城的路。他估计自己孤身一人根本救不了奇翠儿,只好先逃出这个恐怖的城市再说。如果能找到自己的部队,就可以搬兵来救奇翠儿了。
史密斯往远处看了看,从这里到老远的屋顶竟都是平的,如果从西面的尽头下去,那里正是很亮的闹市区。他想最好找一个黑暗的地方下去才保险,免得被人发现,又生枝节。一路走一路找,最后在东边看见一个合适的地方。史密斯几次想溜下去,听了听,街上总有脚步声,吓得他又缩了回来。他心里虽然着急,却不得不耐着性子等着。好容易等到一个机会,底下没有人声了,他正要顺着长廊的柱子溜下去,忽然听得背后有响动。他回头一看,一个身材高大的黄衣武士正站在背后。史密斯吓了一大跳,暗暗叫苦,这下又绝对没法逃脱了,因为那武士的身体比史密斯要健壮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