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在她的新家里已经渐渐习惯了新的生活,光阴飞逝。起初,她总是要求宛那夫妇允许她到丛林中去找哥鲁克。宛那始终劝阻她,但是又怕她自作主张,不辞而别,所以派了一个头目,带领一队土著人,上柯夫杜村落去打听一下这白人少女是怎么到柯夫杜村落的,想搞清楚她的来历究竟是怎么回事。宛那还叮嘱那头目,向柯夫杜询问清楚,她所说的哥鲁克是否真有其人;假如此人在柯夫杜村里,务必请他一起回来。宛那推测,梅林受惊吓过度,被黑人监禁了许久,后来又被两个瑞典人威胁折磨,受了太大的刺激,神经可能有些不正常,哥鲁克也许只是她心里的一个幻象,未必真有其人。可是经过很多天,他在家里平静地仔细观察梅林,却觉得她确实是健康的,没有任何病态,心里不觉暗暗奇怪。至于宛那的夫人,先前听说梅林孤身一人流落丛林,只是觉得她惹人怜悯,后来看她性情直率,一派纯真,又聪明又活泼,竟慢慢越来越喜爱她。梅林对这位贤淑慈爱的夫人也十分崇敬。
日子久了,宛那夫妻俩把这个蛮族打扮的小姑娘完全改扮成一位文明的小姐了。同时他们还让梅林跟他们学英文,夫妻俩轮流做梅林的家庭教师。梅林天资聪敏,加上专心学习,没有多久,已经可以用英语对话了。
不到一个月,派出去找哥鲁克的头目回来了,哥鲁克当然不在柯夫杜村落里。梅林听了头目的报告,顿时显出万分沮丧的神情。据那头目说,柯夫杜蛮村里已没有人迹,四隅荒凉。他们在村子四周住了好多天,总找不到梅林说的哥鲁克,而且那里连大猿也没有。梅林听了,又要亲自到丛林去找,幸被宛那极力劝止了。宛那答应她,自己一有了空闲,一定亲自替她去寻找。放她这样的女孩子一个人出去,宛那夫妇无论如何是不放心的。梅林的行动计划虽被宛那诚恳地劝住了,但她心里仍是念念不忘,整天喃喃地喊着哥鲁克的名字,过了好几个月,才稍稍好一点。
梅林已长到十六岁了,因为身材高大,一眼望去,竟像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她虽然皮肤稍微黑些,脑后堆着乌云一般的秀发,生得肌肤丰满,自有一种天然的风韵,颇引人注目。她起初常和夫人谈起哥鲁克,后来,思念越深,她反而绝口不提了,只是在心里常常想着从前哥鲁克待她的种种好处。
过了一段时间,梅林的英语已讲得十分流利了,而且也渐渐能看书和写字了。有一天,夫人和她开玩笑,对她说了一句法语,没想到梅林居然也用法语回答了她,不过说得很慢,好像小孩子在学说话一样,有点断断续续的,但发音却很准确。夫人听了非常惊奇,从此以后,她们每天都讲一点法文。夫人见她学法文非常神速,比学英文还快,更觉惊异,只是想不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梅林说法语时,总是蹙着眉头,好像在努力回忆一件久已被忘却的事,遇到比较难的字,更会犹豫半天。最奇怪的是,夫人没有教过她的生字,她也能自己发音,有时发的音比夫人还准确,这使夫人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梅林虽会说法语,却不会写字看书,夫人因她英文已有了根底,就决定先让她习读英文,法文只练习些会话。
有一次夫人问她:“在你父亲的村落里,有人会讲法语吗?我总觉得你以前一定听到过的。”
梅林摇摇头说:“没有过,我父亲村中始终没见过法国人,他恨法国人恨得咬牙切齿。我从来没听过法国话,然而我自己又觉得,有些词语怪熟,我也不懂这是什么缘故。”
夫人说:“是呀!我也觉得奇怪,可是怎么也想不明白。”
这时,邮差送来一封信。夫人看了,告诉梅林,要有客人来了,有几位英国绅士和夫人,预备到这里来旅游和打猎,大约要在这里逗留一个月。梅林听了这个消息,倒不像夫人那样高兴,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该如何应付,她自然会有些疑虑。她无法断定来的客人是和宛那夫妇一样善良呢,还是和她以前见过的白人一样凶残。夫人知道了她的顾虑之后,就解释给她听:“他们都是上流文明社会的人物,可敬可爱,你尽可以放心,不妨大大方方地和他们往来。”
夫人看她不像一般的女孩子有许多羞怯之态,虽觉得奇怪,但也有几分高兴,只希望看看她见到这些客人时,究竟会是个什么样子。
过了一段时间,客人终于到了,一共是三位男客,两位女客。那两位女客,是两位年龄较大的男客的夫人,另一位年轻的男客名叫马里逊·贝奈斯,是一位贵族青年,家中拥有巨产。他把欧洲各大都市都玩腻了,想到非洲来换换口味。虽然他怀有成见,认为在二十世纪的世界上,不同于欧洲生活方式的地方似乎是不会有的。他又听人传说,非洲风景有其独到之处,是其他地方看不到的,出于好奇,他想来玩玩。马里逊的为人,表面上很有礼貌,实际上却胸襟狭小,非常傲慢,在朋友中,很少有人能和他成为莫逆之交。他傲慢到目空一切的程度,甚至把自己在社会上接触的人都看成鞋底上的泥,随时可以沾上,也随时可以脱落。只因他天生体魄强健,相貌堂堂,也算得一表人材,加之他到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有了这几点长处,所以他虽有些自私褊狭的毛病,人们也不太讨厌他。
起初梅林见到这些客人时,很是拘谨和害怕。宛那夫妇也不愿把她的奇特身世告诉客人们,所以他们都不知道梅林的经历。客人们见她温柔谦逊,活泼天真,对丛林又有丰富的常识,都很喜欢她。梅林在最近这一年中,常和宛那夫妇骑马出去游猎。她知道村庄前的河畔是野牛们吃草的地方,附近还有几处狮子常来饮水的地方,这些她都熟悉。她认识野兽的足迹,循着足迹可以追到野兽的巢穴,而当别人还没看到野兽的时候,她靠嗅觉和听觉就已经知道了。在马里逊看来,梅林确实是个美丽而又有趣的伴侣,他对她可以说是一见倾心了。没来这里以前,他满以为非洲主人的庄园上决不会有理想中的年轻女性,如今居然遇到了梅林,这真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庄上还没结婚的青年人只有他们两个,所以很自然地常在一起。梅林从小生长在蛮村,没有遇见过马里逊这样的人,听他谈起欧洲大都市的繁华,真是如听神话一般,加之马里逊口才又好,讲得有声有色,历历如见,梅林通过谈话,知道马里逊到过很多地方,非常羡慕,心里不由得对他有几分敬佩。梅林自从结识了这个英国青年,又与他接触较多,对哥鲁克的思念不觉淡了一些。虽然她对哥鲁克的坚贞感情并未因此有所改变,但是过去那种日夜如渴的思念,已经减少了许多。人的感情常常在这种不知不觉间起着微妙的变化,往往连当事人自己也觉察不到。
自从客人来到庄园,梅林从来没有和男士们一起出去打过猎,因为她很不喜欢这种屠杀的游戏。尽管她也曾经追捕过一些动物,却不是拿屠杀当一种娱乐,因为她毕竟过过野人的生活,她和哥鲁克都必须用野物来果腹。而且一直到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身上没有完全丧失野性,所以,过去宛那外出猎取野味的时候,她也常常欣然同往。伦敦的客人来了之后,情况却不同了,他们并不为了吃,而捕猎已经堕落成一种以屠杀为乐的事。对此,她就毫无兴趣了。尽管无缘无故的屠杀,宛那也是不允许的,可是客人们有冠冕堂皇的借口,他们打出猎取兽头做标本和剥取皮毛来使用的旗号,宛那也就不好说什么了。梅林每逢遇到这种时候,总是留在家里,不是和夫人坐在绿荫深处谈笑,就是独自骑着心爱的马,到平原上或树林中去。到了林中,她便跳上树去,回到大自然里,享受着童年时代所享受惯了的自由乐趣。每当她在树上跳得乏了,便伏在一个树杈上,苦恼地思念着哥鲁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也不自觉地有了一些改变,譬如今天,她心里痴想着一个骑马穿军服的英国青年。
忽然她听到一只小羊的哀鸣声从较远的地方传来,梅林毕竟是在丛林中生活过许多年的,她能听出这哀鸣的意思,这是小羊遇到了野兽,来不及躲避,恐怖已极,发出的绝望哀叫。她记得哥鲁克经常从狮子口中救出小动物,救动物的方法他也教过梅林,所以梅林也会从猛兽口中拯救弱小动物。现在她听到了小羊的哀鸣,自然引起了她的同情和怜悯,她立刻要去搭救这只小羊。
梅林慌忙脱下裙子,扔到一边去,因为穿着裙子在树上腾跳不方便的。跟着,她索性连鞋和袜子也一齐脱了,这样踏在树皮上才不会滑。她甚至想把衣服也一齐脱掉,但想起夫人对她说过,赤身裸体是万万使不得的,她只好穿着。这时她才忽然记起,她把来复枪放在马上没有带来,此时身边唯一的武器是一把猎刀,手枪还在家里,根本没有带出来。
梅林躲在树上仔细听了一阵,小羊仍在哀鸣,她辨了一下方向,听出是在狮子饮水经常经过的地方。但近来那个地方狮子早已绝迹,不过从小羊的哀鸣声听去,它一定是有危险了。梅林循着声音,从树上往小羊叫的方向跳去。等到临近了,她向下一看,原来是有人把小羊拴在泉水边的一个木桩上,用它来当诱饵,引诱猛兽。小羊无法逃走,所以哀鸣。是谁把这只小羊拴在这里的呢?宛那和他的客人、他的部下都不会这样做,宛那从来不准别人在他的猎区内用这种残酷的方法狩猎。在这一带地方,他的命令几乎就等于法律,如果有人要在他的猎区内打猎,一定要遵照他的话。
梅林猜想,这件事一定是游牧部落的蛮族人干的,但他们在哪里呢?她向四面搜寻了一下,没发现有什么人。那么,小羊害怕的猛兽又在哪里呢?为什么有这么可口的食物还不来呢?她从树上走近小羊,仔细地探寻着。啊!她终于看到了,就在她右边几米之外,灌木丛中有头狮子。小羊居于下风,它和梅林中间隔着一块空地,想去救它很不容易。虽然小羊附近也有树,梅林目测了一下距离,觉得没有把握,跳过去割断绳子需要一定时间,这太冒险了。狮子已在附近,趁她在泉边割绳子的时候,狮子会以极快的动作扑过来,自己来不及跳上树去,那就只能送命了。不过梅林也曾经有过多次化险为夷的经历,所以这一次她很想冒险试一试。现在梅林心里最怕的倒还不是狮子,而是隐蔽在暗处、至今尚未被发现的拴小羊的人。如果拴羊的是黑人,见梅林下去,他们会投掷长矛,用猎狮的方法来杀她。此时小羊又哀鸣起来了,这使她扶救弱小的心在犹豫中受到催促,她便决心去救小羊了,悄悄地跳到更接近小羊的枝杈上去,她恐怕狮子发现她,行动尽可能地轻。终于,她接近泉边了,停在树上,向那头大狮子望去,只见狮子已站了起来,低低吼了一声,准备向小羊扑上去。
梅林拔出猎刀,从树上跳下,匆匆奔到小羊跟前。这时,狮子看见了梅林,怒摇着长尾,狂吼起来。梅林的突然出现,使狮子感到意外,它不明白她的意图,所以停止了动作,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梅林。
与此同时,还有另一双眼睛也在看着梅林,这就是荆棘丛中伏着的一个白人。他看见这个不穿裙子的少女忽然从树上下来,跑到小羊身边,也吃了一惊。他看狮子不动,便探出身来,举起来复枪,对准狮子的胸口。只见少女奔到小羊身边,挥着猎刀,砍断绳索,放开了小羊。小羊叫了一声,像逃出笼子的小鸟一样,飞奔到丛林里去了。梅林回身向一株最近的树奔去,希望逃过狮子的魔爪。
当梅林转过脸来的时候,恰巧面对着伏在荆棘丛中的那个白人,他看见了梅林,梅林却没看见他。他双目圆睁,一脸惊讶的神色。那头狮子见小羊被放走了,便径直向梅林扑来。那白人由于惊诧而出神,虽然举着来复枪向狮子瞄准,却没有抠动扳机,因为他看清了梅林的面目,心思已经不在狮子身上了。那么,他为什么不救梅林呢?是希望她被狮子扑住,还是怕她发现自己的隐匿之处?从他的面部表情看来,真正的原因似乎是后者。
他看着梅林急急逃命,他的枪口还是对准狮子,始终随着狮子的胸口部位移动,他的手指也一直放在扳机上。这时梅林已奔到树下,迅速跳上树去了,狮子也已扑了过来,梅林只要稍慢一点点,就有被狮子抓住的危险。那人见梅林已脱险,松了口气,放开了来复枪的扳机。他看到梅林在树上做着鬼脸,对狮子讥笑着,闹了一阵,才到树林深处去了。那狮子心有不甘,停留在泉边未走,不时怒吼着,足足有一个多钟头。在这期间,白人有充分的时间可以向狮子开枪,但他忍住了,没有这样做,可能怕梅林听到枪声又回来。最后,狮子发够了威,似乎感到没有希望了,怒吼了几声,也跑到丛林中去了。那人等狮子走后,才走出荆棘丛,朝回家的路上走去。大约走了半小时,才到了那藏在密树丛中的小小营地。他手下有二三十个土著人,见他回来,都和他打招呼,可是他表现得很冷淡,好像没听见一样,理都没理。他本来留着满脸金黄的胡须,待他进了帐篷,过了半小时后出来,突然剃掉了胡须,而且换了一身从来不穿的衣服。
他手下的黑人见他忽然变了一个样子,都觉得非常惊奇。
他问他的部下:“你们还认得出我吗?”
其中一个黑人答道:“连这里的狼都不会认识你,我们更认不出来了。”
那白人嫌他这话说得太粗野了,对他当面就是一拳。幸亏黑人是挨打挨惯了的,一闪身躲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