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岁那年,离开小村,到离村子八十里的南乡淘金,像《悬挂的魂灵》中的郑小群一般大。那是生产队派出去的。我是人民公社年龄最小的正式社员,一个可以由生产队随意派遣的劳动力,到哪里去,不到哪里去,不是我自己能够决定的。不过,离开小村,到南乡淘金,却是我十分高兴的。只要能离开村子,到远方去,哪里都好。到南乡淘金,我倒可以建立起我的理想了,能学到淘金手艺,一辈子在金矿当师傅,养家糊口,也很不错了,至少,在金矿上班下班,比在庄稼地里没黑没白地干活要强得多。村子里的社员称我们为“工人”,回家一趟,他们说“工人回来探家了”。有了这样的理想,我便在矿上努力学习各种技术。在工房子里錾磨、拉流、清流、收拾簸子,到矿井里抡锤打炮眼,什么活都做,什么手艺都想学到。只有化火炼金,那是淘金的最后工序,要把金粉熔化,铸成金块,那是除了师傅,不允许任何人动手的,稍一不慎,出了差错,一坩埚金水漏进炉子里,可就毁了。
淘金人的生活,至少是那个年代我们那些淘金人的生活,没有那么多传奇故事。黄金的魅力和色彩,是在平凡中默默散射的。大家在一个伙房里吃饭,不像原来在家里那样,自家人吃多吃少,不必计较,伙房里吃饭需要记账。吃剩的地瓜,下一顿再吃,聪明的会计就用筷子在地瓜上捅个眼做记号。南乡人到工房子里来做工,一心想学到技术,他们有矿藏,没有技术,才需要跟北乡人联营开金矿。他们要学技术,可不容易,北乡的师傅还不肯轻易教给他们。南乡善制陶,南乡制陶的师傅到淘金人的住处来闲聊,一再应允,要挖块好泥,给炊事员做酒瓶,挖到另一种好泥,就给北乡淘金人做缸腌咸菜,一般的窑泥做出缸来腌咸菜,泡不了多少日子就垮了。南乡到工房子里做工的小媳妇严谨利索,全不像北乡想象的那样土气粗俗。南乡到矿上来做工的大个子男工,演样板戏演李玉和,用老吕剧《蓝桥会》中小生的四平调唱“提篮小卖”,另一个男工像一个白面书生,却演鸠山。我没有看到他们在舞台上怎样斗智,淘金生活中他们倒像是好朋友,没有争斗。四十年过去了,我没有再见过他们,想起来一个个却如在眼前。他们也都老了吧,无情的岁月,有情的笔墨,我要留住他们,长久地忆念。
6.淘金最困难的是什么?哪些曾经一起淘金的伙伴成了您小说中的主人公?
金子贵重,大约就因为它少吧。“吹尽狂沙始到金”,磨碎一座座大山一样的矿石,才炼出指头肚大的一点点金块。难的是你不知道金子藏在地球的哪一道褶皱里。淘金师傅最初到南乡找金矿苗,他们寻寻觅觅,整日里满山转悠,抠起一块砂石,磨细了,在泥碗里淘洗,看看有没有金子。他们发现了金子那一回,盯着泥碗底惊讶不止,不敢说是金子了。那个年月村办金矿的淘金,还不像后来用浮选法淘金,现代化,除了用机器带动大磨,不再用女工推大磨了,其他工序都是土法。砸砂子、拉流、收拾簸子,全是上千年传下来的土工艺。斜铺的柳木流板,用砖头擦起毛刺,以便挂住金子,也是“老辈子”传下来的土办法。我们村子里到南乡淘金的三个师傅,全都去世了。南乡的淘金人,我大都没再见过,有人当了村里的书记,在县城开会时见过一次,但是,找不到当年的影子了。我不知道是岁月改变了人,还是“书记”改变了人。我在小说中留下了他们的点滴影像,可以作为对那段岁月的祭奠吧。岁月的逝去,像生命的逝去一样令人怀恋,它是最本质的“逝世”啊。
7.能否谈谈您的“黄金四书”的构思情况,为什么选择写这样一个系列的小说?故事的选材来自哪里?对于主人公的设计有些什么考虑?您希望以这样的作品探讨一些什么样的理念?郑小群是不是您的作品中最接近您自己的一个人物?
我青年时代的那一段淘金生活,对我的写作生涯实在太重要了,它为我积累的绝不仅仅是“素材”、“生活经验”,它帮助我对写作的本质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写作,多么像一场黄金的挖掘、淘洗和熔铸。我要写作,终生为业,我不能不涉及这个领域。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沉钟》,后来的《淘金岁月》,以及此前的一些短篇小说,都写到了这个题材。进入商品社会,仔细想一想,还有比黄金这种商品货币的等价物,再能够集中地凝结人世人性的种种纠葛吗?它承载了理想和梦想,它装扮了美人和社稷,它形成了权力和桎梏,它造成了奢华和污染,我要探索商品社会乃至人类社会的秘藏,挖掘人性深处的奥秘,我不能不大规模地展开黄金书写。随后将要出版的《倒计时》中,矿业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凌子彬,到黄金大县的金雕岭金矿去做工,忍受了精神上的苦痛,写一部《黄金史》,他的理想,又何尝不是我的理想?我要写的,也是这样的一部黄金史,“黄金四书”,也可以称作“黄金四史”。
算起来,《悬挂的魂灵》中的郑小群离开小村子到南乡淘金的时候,也是十七岁,他无疑是我的同龄人。他带的那把坠琴,跟我当年带去的那把坠琴是一样黄铜做的琴筒。他在南乡的院子里拉琴,一寸寸扯拽着撕捋着他的苦痛,我能够深深地理解他的内心。他梦魇般的记忆,他玻璃般薄脆的理想,他早熟少年的忧惧和哀伤,令我深切同情,我代他书写下来,为他那悬挂的魂灵写下一曲挽歌,成长的苦痛伴随着血肉经验,留在文字中了,那正是“以血为墨的别一种生命形态”,我的文学理想。
8.听说创作的过程非常辛苦,能否谈谈您创作过程中的一些故事?
下笔万言“倚马可待”的写作令人钦佩,但是有时候也令人怀疑。起草战斗檄文,大战在即,也许倚到马腿上文不加点,草出去就可以奏效。写一个万把字的短篇,也不成问题。可是要大规模写作,那样写就恐怕不可靠了。在长篇写作中,尤其是系列长篇写作,我还是相信步步为营,扎扎实实,耍不得“才子气”。如果形容一下我的长篇写作状态,那么它就是“汪洋恣肆,惨淡经营,天马行空,如履薄冰”。我驰骋想象,字字落实,不敢有丝毫懈怠。为了实现我的写作目标,为了达到我预想的境界,我会长时间卡在一处,像一场下棋时的长考,为安下一个子,久久不动。其实我知道往下要写什么,按照走惯的路子走下去,很容易地也就进行下去了。可是我要找到最好的“切口”,最好的“转捩”,最好的“腾挪”,找到它,才会夺罅而出,飞瀑直下,为了它,我必须久久地停在这里苦想。苦思久了,绞尽的不是脑汁,而是其他,我会觉得,从腰眼那里好像蹿过了一股冷气,嗖地泄出了。腰为肾,肾为命门,写作的最用力处,的确是用生命抵上的。
9.下一步还有一些什么样的创作计划?是否会接着写和黄金有关的书?
自从1993年开始写《沉钟》,我的创作重点就在长篇小说了。中短篇写得不多了。写作长篇之余,散文、随笔、文论倒写了不少。那些文章,是我长篇写作的余墨,是对我的创作思想、文学观念、生活积累的一些梳理和总结。“黄金四书”这样规模的写作,耗去的太多。我以后主要的还是写长篇,也许还会有比较宏大的写作,但是,这样规模的黄金题材,却不会再写了。产金大县的有些金矿,资源都已经挖尽了,办成了展览馆,设成了旅游景点。地球的黄金资源都会挖尽,一个作家某一个方面的写作资源,怎么会取之不竭?我此后的写作,会转换领域,那是另一场探索、开采和熔铸,但愿我奉献出来的,还是“黄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应该终生都是一个淘金人。
(本文为2008年9月答《广州日报》驻京记者赵琳琳问)
倒计时/陈占敏着.-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9.8(黄金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