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邪教溯源
“邪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元明清时期有各种民间秘密教门,当时的政府称之为“邪教”。民国时期又有形形色色的“道门”、“会门”。近20年来又出现了一些打着基督教、佛教旗号的新“邪教”和打着气功幌子的具有“邪教”性质的非法结社。从实质上来说,我国当前的“邪教”问题是历史上的所谓“邪教”即民间秘密教门问题在新的社会时代环境下的延续和发展。以史为鉴,重温一下我国历史上尤其是明清时期的“邪教”问题,有助于加深对当前“邪教和法轮功问题的认识。
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至今,我国共有2220年的历史。其中,民间秘密教门就有1800多年的历史。这1800多年的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东汉:民间道教产生时期
我国最早的民间教门一是东汉末年钜鹿(今河北巨鹿)人张角创立的“太平道”,一是沛国(今江苏丰县)人张陵在巴蜀(今四川)建立的“五斗米道”。
2.魏晋南北朝至元朝:佛教异端教派产生发展时期。东汉初年,佛教从西方(印度)传入东土(中国),成为官方认可的正统宗教。
佛教在民间流传过程中不断产生出一些异端教派,南北朝时期有大乘教、弥勒教,南宋初年有白云宗、白莲教等。
3.明清民国: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民间秘密教门、道门大量产生与迅速发展时期。从宋朝开始,儒教、佛教、道教三教合一成为一种社会思潮,得到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受其影响,从明朝中叶开始,民间兴起创教、传教浪潮,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
4.1980
年以来:打着基督教、佛教旗号和气功幌子的新型“邪教”死灰复燃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人民政府大规模打击取缔会道门,传统“邪教”势力萎缩。民间创立、传习秘密教门之风受到有力遏制。
二、当前我国邪教组织的种类和起源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也出现了一些邪教组织,它们活跃在城乡各地,危害社会治安,破坏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有的甚至对人民的健康和生命构成重大威胁,还有的反社会,反政府,与国外反华势力相勾结,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主要有:
1.由西方基督教衍变出来的新型邪教组织。如门徒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等。
2.明清民国时期金丹道等民间秘密教门和会道门组织的翻版。如法轮功等。
3.由国外传入的邪教。如呼喊派(美国)、上帝的女儿(美国)、王国聚会所(韩国)、达米宣教会(韩国)等。
4.由台湾传入的邪教。如由佛教衍生出来的观音法门、灵仙真佛宗等。
5.由呼喊派衍生出来的变种。如常受教、中华内地行政执事站、被立王、主神教、三班仆人派、东方闪电等。
以上邪教组织,从文化渊源而言,可分为从西方基督教衍生出来的邪教和从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儒、道、佛三教衍生出来的邪教;从所打的旗号而言,可分为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和打着气功旗号的邪教。“门徒会”、“呼喊派”等邪教是从西方基督教衍生出来地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它们以“拯救灵魂”、“驱病免灾”为诱饵,主要以农村为活动基地,同时也向大中小城市发展,是我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邪教。“法轮功”等少数邪教是从中国传统文化衍生出来地打着“气功”旗号的邪教,它们有意避开邪教和会道门名称,以“功法”和“科学”等迎合时尚,以“性命双修”、“强身健体”、“成仙成佛”为诱饵,主要以大中城市为活动基地,同时也向农村和小城镇发展。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又可将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称为“农村中心型”邪教,将打着气功旗号的邪教称为“城镇中心型”邪教。
三、当前我国邪教组织的活动特点
当前我国邪教组织活动的基本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制造教主崇拜
“三班仆人”派头子自称“神的仆人”、“基督的肉身”。“门徒会”头子自称是“神所立的基督”、“神的儿子”,其有“大能”。“灵灵教”头子自称是“主基督”,他的老家江苏淮阴就是“耶路撒冷”。“被立王”头子吴阳明利用《圣经·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词,自称“被立王”,宣扬“耶稣已经过时,只有被立王才是唯一真神。”“主神教”头子刘家国自称是“正直、和平、圣洁、全智全能的活主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法轮功”头子李洪志以“佛”自居,自诩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基督还高。
2.编造和散布“世界末日”邪说
“被立王”宣称:“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只有相信‘被立王’才能得救,若不信‘被立王’就要受惩罚,遭到杀戮。”主神教宣称:“1999年是世界末日,只有信‘主神’才能保平安。”“门徒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三班仆人派”宣称:“世界就要到尽头,大灾大难就要降临,天上要下硫黄火,地球要爆炸,整个人类要毁灭,信主的上天堂,不信主的下地狱。”“中国内地行政执事站”宣称“末世已经来临,1999年九九归一,神国将要建立。”“法轮功”宣称:“人类社会到了极端危险的边缘,末劫就要到来,地球要爆炸,人类要毁灭,‘法轮大法’是人类得救的唯一天梯。”
3.进行精神控制和人身摧残
“三班仆人派”要求信徒“把子女奉献出来服侍神”,抛家舍业,为传播邪教“献身”。“东方闪电”要求信徒全身奉献,不要家庭,不要婚姻,不要儿女,弃家外出传“福音”。主神教要求信徒把自己的身体当活物祭献给神,无论神吩咐什么都不能有怨言。“法轮功”要求练习者排斥宗教和其他功法,拒绝按照常理行事,对抗法律,任由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摆布。
除上述精神控制外,邪教还以各种形式对信徒进行人身摧残。“法轮功”向练习者灌输“病业”说,暗示他们不要到医院治病,致使许多练习者伤残、死亡、精神错乱。“全范围教会”多次组织数百名信徒连续几天几夜大声哭喊,许多信徒或以头撞墙,或哭瞎了眼,或精神错乱,许多人还因此自杀身亡。“被立王”头目吴阳明以诱骗和胁迫手段共奸污妇女和幼女19人。“主神教”头子刘家国以“赐圣灵”、“降灾”等名义诱奸、强奸女信徒16人,其中2人是13岁的幼女。
4.非法聚敛钱财
邪教教主绝大多数都打着宗教旗号,编造种种神圣的理由,以“奉献”等为名,对信徒进行搜刮;“法轮功”等邪教则以向信徒出售邪教用品等方式,非法聚敛钱财。“三班仆人派”以“向神奉献”为名,仅1997年下半年就聚敛“奉献款”30万元,购买了多部小轿车供教主使用。“被立王”头目吴阳明,“主神教”头目刘家国各非法聚敛钱财数十万,用于购买手机,供养情妇,从事非法活动,害得许多信徒倾家荡产。
5.仇视社会,敌视政府
“全范围教会”诅咒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魔鬼”、“红衣怪兽”,煽动信徒“要听神的,不听人的”,“与那些执掌政权的恶魔争战。”“被立王”吴阳明声称要在2000年之前“推翻撒旦政权,建立新的神国”。“中国内地行政执事站”声称要“打江山,创王权,夺撒旦政权。”“主神教”宣称“以农村包围城市,通过武装暴动建立‘主神的国’”。“门徒会”公开扬言“只有要有一口气,就要与共产党干到底”。
6.攻击、诋毁宗教
“三班仆人派”、“门徒会”、“灵灵教”等邪教组织污蔑基督教“三自”爱国协会是“大淫妇”,“是共产党用来消灭宗教的工具。”“东方闪电”否认《圣经》的教义,说《圣经》已过时了。有的邪教还公然强占基督教堂,聚众闹事,干扰、破坏正常的宗教活动。“法轮功”则企图以所谓的“法轮佛法”取代佛教和其他宗教,独霸精神世界。
7.宣扬神秘主义,散布迷信,反对科学
“门徒会”宣称:得病是因为得罪了神,犯了罪,“祈祷能治病,能使死人复活”,说什么“天国是个大医院,许多病人都来看,耶稣当医生,他有高手段,治病赶鬼不要钱”,禁止病人吃药,打针。“灵灵教”、“全范围教会”宣称“凡人身上有病,都是魔鬼缠身,无需吃药打针,只要将魔鬼赶走,病就会好。”
8.秘密活动
门徒会规定小分会以上的执事均有大会委派,异地交流,隐姓埋名,单线联系。主神教规定,信徒入教后,一律不准使用俗名,之间互称灵名,单线联系,对暗号,不准打听对方姓名、籍贯,以免泄露身份;与外地骨干联系要用电话、手机、传呼机,互留灵名,使用约定的密语通话,不准写信;外出传教时,不准带任何证件。
邪教组织的上述活动特点,充分表明了其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
四、当前我国邪教组织的危害
危害社会是邪教组织活动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邪教组织造成的社会危害主要有:
1.制造社会分裂,破坏家庭和睦。
“门徒会”提出“打倒东方风俗”,建立主内的人际关系,把不信邪说的群众称为“外邦人”,要求信徒“与外邦人不结亲、不往来、不帮工”。“主神教”指派部分已婚女信徒长期外出传教,抛家舍业,导致夫妻反目,家庭破裂。“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要求信徒全家入教,唆使信徒与不肯入教的丈夫或妻子离婚,致使很多家庭解体。
2.破坏正常的生产、教学和生活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门徒会”宣称“一切靠神的恩赐”,“信教可以吃‘赐福粮’,种庄稼没有用”。受其蛊惑,陕西部分信徒卖掉家产和生产工具,吃光、喝光,坐等“升天”,以致土地荒芜,全家生活无着落。“门徒会”还宣称“学生信主,不学也自通”,致使大量学龄儿童退学,加入邪教。1992年,“达米宣教会”在沈阳非法印刷《天国与地狱》传单50万份,派人到全国十几个大城市散发,宣称“世界末日将于10月28日来临,届时耶稣将前来接引忠诚的信徒升天”。并组织信徒集体升天。吉林省共有7个地区14个市、县34个乡镇的1160余名信徒参加集体升天活动,发生预备集体升仙事件18起。在河南,“东方闪电”3名头目对叛教的信徒进行疯狂报复,先后伤害9人。
3.破坏法律法规的实施
在依法治理邪教的工作中,陕西少数“门徒会”骨干聚众闹事,冲击区、乡政府,非法拘禁政府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公务。仅1989年至1990年,陕西安康市共发生“门徒会”冲击政府、围攻殴打干部和公安干警事件16起。截止1999年10月,“法轮功”组织便策划300 多起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非法事件,其中包括影响恶劣的“四·二五”事件。
4.侵蚀、瓦解基层政权
“门徒会”在“工作安排”中提出,“发展一名区、乡干部奖现金400元,发展一名共青团员奖现金500元,发展一名中共党员、派出所长或县级干部奖现金1000元”。在该邪教活动突出的个别村庄,多半住户加入了“门徒会”。邪教的猖狂活动,在一些地区严重削弱了政权的群众基础,侵蚀瓦解了基层政权。
五、当前我国邪教组织的发展趋势邪教组织为谋求发展,不断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自我调整。当前我国邪教组织的活动呈现以下趋势:
1.以商养教,建立培训基地
“三班仆人派”在北京、辽宁、陕西、江西等地开办汽车修理厂、美容院、裁缝店等经济实体,以商养教,并以举办武术培训班为名,在浙江等地建立培训基地。台湾“观音法门”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办公司,作为活动基地。
2.对群众进行利诱
“门徒会”对部分生活困难的群众,予以所谓“周济”、“收养”、“看顾”,以笼络人心。“东方闪电“则是利诱与色诱双管齐下,拉人上贼船。
3.对基督教和天主教进行渗透“东方闪电“提出要将各教各派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拉拢归我管理,万教归一,最终达到统管中国,得到全世界的目的”。要求信徒以基督教“三自”爱国教会为主要“开发区”,拉拢神职人员加入邪教,对其他地方的“三自”教会也一个不要落下。
4.向城市和社会上层发展
“呼喊派”等邪教组织以务工、经商、探亲等各种名义,从农村向城市发展。“主神教”要求信徒有“高度的思想素质和丰富的知识”,认真学习《行政管理学》、《人才学》等书籍,以便将来夺取政权,管理国家。“法轮功”也制订计划,向社会上层渗透,企图从党政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中寻找保护伞和代言人。
5.装备趋于现代化
“新约教会”、“观音法门”购买手机、传真机、电脑、轿车等现代化通讯和交通工具,用于从事邪教非法活动。“法轮功”则利用因特网进行宣传、联络,一波又一波地策划组织所谓的“弘法”、“护法”活动。
6.活动趋于政治化、国际化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结,以“人权”和“宗教自由”为幌子,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和依法取缔邪教工作进行大肆污蔑,已沦为外国反华势力手中的政治工具。
2000 年已过去,邪教鼓噪的“世界末日”邪说已不攻自破,但邪教组织自身并不会因此而自然消亡,它们还会变换名目和方式进行危害人类社会的活动。因此,反邪教斗争仍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