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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二、本庭宣判如下:

开庭的日子到了,坤叔和二力都做好了自认为周密的准备,也都带着信心和忐忑赶到乡政府院里,等待王庭长的到来。

又是一个艳阳天,无云亦无风,和最近的几天没什么两样,但对于参加诉讼的原告被告来讲,今天可能又不一样了,因为在判决结果出来的那一刻,胜利者将觉得天空高远得没法子形容,而失败者则要认为黑夜也比现在明亮得多。

原定于上午九时开庭的时辰已到,却不见王庭长的影子。

李大明坐着出租车准时到来,下车后就与二力、二力父亲、大勇等人握手,交谈。他西服笔挺,系着领带,又高出众人一头,夹着皮包,很是显得鹤立鸡群,傲视四方。

坤叔和儿女们聚在另一处,意识到此人乃是二力聘请的律师,心里就增加了压力和紧张,不时扭头张望。

王庭长终于来了,还是很疲乏、很难受的样子,下车后扫视了众人一遍,脸上毫无表情,嘴上通知十点在邻院招待所开庭。

坤叔女儿赶上前询问:原告聘请了律师,她能不能帮父亲说话?

王庭长答曰:可以。

十点一到,王庭长招呼众人聚到招待所的一间大屋子里:

“大家都找位置坐好,现在准备开庭了。”

王庭长伸手指挥二力一方和坤叔一方相对坐在客人住宿的两张床边,自己则坐在窗户下的一张横向摆放的学生课桌后面,看看旁边低头记录的书记员,再次提高嗓门大声说:

“文F县人民法院九李乡人民法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李大力诉被告赵子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始开庭。”

说到这里,王庭长停下来,目光逐个扫描参与人:

李大明一手抓着一卷纸,与另一手交叉放在膝盖上,跷着二郎腿,穿着尖尖皮鞋的大脚神经质地一弹一弹的,像一尾跳上岸的鱼;李大力神情紧张,双眼望着对面却不是赵子坤,而是大约某个虚无的点,双手僵硬地并拢,被夹在同样并拢的双腿中间;赵子坤双臂环抱胸前,侧着脸望左上方,仿佛是不屑与在场任何人交谈,也仿佛有着天大冤枉的不满,但一只脚的后跟却有节奏地上下击打地面;赵子坤女儿如军人一般上身挺直,似乎准备时刻采取反击动作,虽然双手不自然地绞来绞去,而带有野性、挑衅的眼睛却不时直勾勾地审视李大明,让李大明微微有些不自在。

王庭长低下头看了一下,接着核对每个人的身份,待一一落实后,又告知当事人在法**的权利义务。

坤叔心想,说这些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可以申请证人到庭、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等等的话,真是啰嗦,跟闹着玩似的绕圈子,就是不涉及正题……,直到王庭长问他申请回避吗,他才醒过腔儿来,转头看见王庭长等待自己答话的脸,就点了点头。

“我再重复一遍,申请回避就是换法官审案子的意思,你是不同意我和书记员审理你的案子吗?”

“不是。”

“那就直接回答是申请回避还是不申请。”

“那就是不申请。”

坤叔很不满意自己的表现。怎么刚刚开始就溜号呢,让人家王庭长盯着问个没完,显得自己没水平,这可是对着干的关键时刻,没想到无形中就先出现了失误。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方陈述,被告方准备。”

李大明抻直手中的纸张,清了一下嗓子,高声朗读道:

“民事起诉状,原告李大力,男,现年三十岁……”

王庭长打断了李大明的话:

“不要念我刚才核对过的,直接说诉讼请求和理由吧。”

李大明表情复杂地看王庭长,但王庭长不在意,自顾自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把身子挺直,把腿伸直,并且还闭上了眼睛。

李大明只得将注意力转到自己手中的纸上:

“第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为人民币一千六百零四元六角七分。第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一千元。第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费用……”

坤叔的心里微微一震:怪不得他们要打官司,原来是花了这么多的钱啊。可也有点儿怪呀,不就是脸上破块儿皮、流点儿血吗?要搁在自己身上,一分钱不花都能养好了,这些钱都花到哪儿去啦?

转而坤叔心里又很愤怒:想敲我的竹杠,你们想的美!

“……原告看见被告故意破坏自己刚刚垒好的墙,就责问被告:你别拆我的墙好不好?但是被告不但不听劝阻,反而破口大骂:去你妈的,我就是拆,你能把老子怎么着?说着同时手持铁锹照原告身上砍来。原告一边躲闪,一边苦口婆心地劝被告要冷静,然而被告更加丧心病狂地向原告砍来。原告无奈,只好拿起身边的铁锹自卫,可是怎么能够防得住被告的猛烈攻击呢?因此,被告先后砍伤了原告的脸部、臂部、背部、腿部等身体多处。原告支持不住,摔倒墙下,立即被家人送往医院抢救。被告仍不罢休,继续站在墙上辱骂原告……”

“你胡说!你……你放屁!”

突然,坤叔“啪”地一拍床板,真的辱骂起来,而且拍打床板的声音之大,犹如水闸上的档板猛然掉落,立即截断了李大明声情并茂的水流。

我们知道,语言文字的组合,可以重新复制出已经过去的历史,而对亲身经历当时过程的人来讲,即使如何清晰自然,也肯定觉得有一定的差距,何况是站在利害关系冲突的立场上,听到对手在诵读近乎污蔑、诽谤的言辞呢?

心理上的极端愤怒,带出来的必将是外在行动的激烈———这一声怒骂,也震得王庭长睁开眼睛:

“原告陈述案情,被告不得插话!鉴于被告刚才有人身攻击的语言,本庭现在警告被告一次。如果被告继续违犯法庭纪律,本庭将视情节采取训诫、驱逐出法庭、拘留、罚款等措施。被告,你听见了吗?”

坤叔犹自恶狠狠地瞪李大明,胸膛一起一伏,看来被气得不轻。

坤叔女儿劝慰地轻轻拍拍坤叔手臂,同时向王庭长争辩道:

“他们编造谎言,黑白颠倒!”

“我再说一遍,一方陈述,另一方不得随便插话、抢话。待一会儿你们答辩时也是如此,明白吗?原告继续发言。”

“原告在九李乡医院住院治疗五天,幸得治疗及时,措施得当,但是原告还是承受了很大的、不可名状的精神压力和痛苦,一个平静的、和谐的家庭,遭受了一段时间的不应该遭受的折磨,而所有这一切危害后果,都是由被告的不法行为所造成,因此被告必须承担道义上的、法律上的相应责任。”

“原告在自家院内盖房,本属无可非议,是为了改善自己生活条件的最正常不过的民事行为,被告无权阻挠和干涉,更不能寻衅滋事,故意殴打他人。在公民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的今天,触犯法律者,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而受害者也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一切权利。”

“原告特此依据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原告主持公道,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二千六百零四元六角七分。”

“原告李大力还有什么补充吗?”

“没有。”

“下面由被告方进行答辩。”

坤叔听到王庭长的话,立即接过话来:

“他们律师说的不是真事儿,我没骂他们,我也没打他们。他们强行占我墙,我去拦挡不假,我只是用铁锹铲砖头,我没砍人。两千多什么费的钱和我无关,我不赔。就这些。”

“被告代理人还有什么要说的?”

“我爸是多老实的一个人呵,怎么会凭白无故地骂人呢?没骂!我爸也没砍人,你们哪只眼睛看见来?我还说是你们自己跳墙摔坏的呢,你们磕在自己的铁锹上,摔破了脸,想拿告状压我们,我们还不干呢。想凭这个占我们家墙,没门!我们家的墙,就是不让别人霸占……”

“被告方不要陈述与本案无关的事实。”

“这有关系,要不是因为占墙,怎么能打起来呢?”

“本庭今天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是侵占界墙案件,要围绕打没打人、赔不赔经济损失的中心内容进行答辩,其他问题不要再说了。还有什么要说的?”

“没有了。”

见此情景,李大明嘴角嘲讽的曲线不断波动,变换叠压顺序后的另一只大脚弹动的频率更加急速了,似乎是在欣赏陷阱里的母兽一次次徒劳的上扑表演,而不像是来公堂上紧张对决的,但接着王庭长一句:下面由原告方举证,又让他回过神来:

“我方有诊断书一份,医药费单据三十一张,车票六张……”

“停一停,请原告方先举原告是否被打、如何被打的证据,好吧?”

“好的好的。那么,我方首先宣读经过公安机关调查的两位在场证人证言,完全能够证明被告辱骂并殴打原告的相关事实。审判长,开头的程序问话我就不念了,我就直接宣读内容,行吧?……第一份证言是这样证明的:赵子坤手拿铁锹窜上墙头,照着正在砌砖的二力砍去。二力躲闪过程中也拿铁锹防备,可是赵子坤还是砍中了二力脑袋。二力脸上就哗哗地淌血,身子摇晃了几下,支持不住,就从墙上跳了下来,我和大勇急忙上去扶住他,然后就立即把二力送往医院了。也就是现在医疗条件好,抢救及时,要是在早些年,说不好还会出人命呢。”

“将证言材料交给被告方核对,并由被告方对该份证言进行质证。”

这时坤叔却不接对面李大明伸手送出的纸张,也不看李大明,而是冲着王庭长说:

“我认不全字,我自己直接说理儿。爹给儿子做证,是偏向自己人说瞎话。我没砍人。”

“这根本不是真的,我爸咋能上来就照人砍去呢,不可能!还有不对的地方是他不是从墙上跳下来的,是从墙上摔下来的。刚才律师念材料时就说摔下来的,怎么这功夫又成自己跳下来的呢?”

“原告方继续举证。”

“第二份证言是这样证明的:我一看见赵子坤拿着铁锹上了墙,目的不就是想打人吗,二力不是在墙上站着躲不开吗,赵子坤砍到二力脸上不是流血了吗,这样的下死手打人,就得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被告质证。”

“这是大哥给兄弟当证人,不真实。他是自己掉到地上,摔在自己铁锹上弄伤的。”

“你咋知道我爸就是想砍人?你钻到他肚子去看啦?假的。我爸没砍人,他是自己摔坏的,和我们无关,不赔。”

“原告还有侵权行为方面的证据吗?”

“有,证人熊国山能够出庭做证,现在在法庭外面等候。原告方申请证人出庭做证。”

李大明此言一出,不但坤叔大感意外,就连王庭长也似乎是没有预料到,睁大了眼睛,说:

“传证人熊国山到庭。”

靠门口坐着的大勇就打开门,喊:

“熊国山熊国山——熊瞎子——”

“来啦。”

熊瞎子身材不像熊,像长颈鹿,脖子细细的,长长的,尤其是进门的时候,先探进头再迈腿,更像长颈鹿,不过熊瞎子的眼睛很像是熊,小小的,黑黑的。

熊瞎子独自站在屋中空地上,斜着身子,左右看了看,最后把目光落在王庭长身上。

“你叫什么名字?”

“熊国山,国家的国,山河的山。他们也叫我熊瞎子。”

不知熊瞎子背后的哪一位旁听者“噗嗤”地笑出了声,王庭长也面带微笑,问:

“你能证明李大力和赵子坤纠纷什么事情?”

“我看见他们打仗来,那天我正好路过。”

“那么好吧,首先核对一下你的自然状况:年龄?民族?住址?和原告是什么关系?和被告是什么关系?”

“本人现年三十六岁,汉族人氏,住九李村二组,和原告、被告都在一个村儿住,都没有亲戚关系,平时也没什么来往。我就听说赵子坤打人不承认,出于公理,我愿意做证。二力找我,我就来了。”

“你要对你说的全部内容负法律责任,如果故意说假话作伪证的话,你要承担一切后果,你明白吗?”

“那当然,我明白。”

“你拿把凳子,就坐在那儿吧。下面请你陈述一下你亲眼所见的内容。”

“他们打仗的那天中午吧,我从山上找羊回来,正好路过他们两家的门前,先是看见二力站在墙上垒砖,又看见赵子坤拿着铁锹上了墙,就砍到二力的脸上了,脸上就出血啦,赵子坤接连砍了二力几下,都砍到他身上了,再后来看见二力从墙上掉到地上。我当时忙着回家吃饭,再说他们也都不打了,我就没上跟前。我确实看见赵子坤砍二力了,这都是我亲眼所见,毫无虚假。我敢站出来说,就是因为赵子坤打人太狠了,连……”

“假的假的,熊瞎子胡说八道!”

坤叔女儿涨红了脸,情绪激动地站起来,横挡在熊瞎子和王庭长之间,伸出胳膊一下一下地从空中向下劈,像是在把熊瞎子嘴里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砍落地面,不让其传到王庭长的耳中,但是已然晚啦,而且这种做法很愚蠢,果然就遭到了训斥:

“代理人坐下!还有没有秩序啦?如果再这样,上门外等着去!我说过多少遍了,不能插话,不能抢话,就是不听。照这样没规没矩的,想啥时说就啥时说,想咋样说就咋样说,还让我怎么审案子?我还说过,一会儿有你们说话的机会,再有理也得由我让你们说时才能说。代理人,你承认错误吗?”

“……”

“你愿意遵守法庭纪律吗?”

“遵守纪律。”

“下面接着开庭。原告有向证人发问的问题吗?”

“有。我是原告李大力的代理律师,现在根据审判长的要求,我提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问吧。”

“你看见赵子坤用铁锹打李大力的那天是哪年哪月哪日?”

“就今年呗,哪月哪日来?七月八号吧,要不就是七月九号吧。我没注意,记不清了,反正那天他们打仗来。”

“李大力还手打赵子坤了吗?”

“没有没有,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二力就被打伤了。”

“当时在场人都有谁?”

“二力和赵子坤就不用说了,再有就是二力他爸和李大勇。当时我在他们两家的院外,隔着挺远,他们光顾打仗了,没人往我这边看。我还看了周围,再也没别人了。”

“审判长,没有问题了。”

“被告,你们可以对证人发问。”

“熊瞎——熊国山,我问你,你咋就恰好赶在跟前呢?”

坤叔女儿在王庭长允许之后,急忙问。

“这事我也不想赶在跟前,只是回家路过,谁想到他们会打仗呢。要是知道他们打仗,我还绕道走呢。”

“不对,你根本不在场!”

“你也没在场,咋知道我不在场呢?我刚才说过了,就我一个外人在场看见打仗来。”

“那派出所为啥没找你调查作证呢?”

熊瞎子吞咽了一下口水,喉结上下滑动:

“我想他们都不知道我在场吧?这打人的事,打了就打了,主动承认就完了,还用我作证?可是话又说回来,他们光顾打仗了,没看见我在远处站着,派出所自然也就不能够知道我在场了。”

“你说的不是真话,你就是没在场。”

“被告代理人,不要就一个问题反复提问,问明白就行了,不能没完没了地一再纠缠。还有其他问题吗?”

王庭长插话。

“我……熊国山其实也姓李,他和他们是一家子。”

“我小时候姓李不假,和二力有亲戚不假,可那是出了五服的。我还和你有亲戚呢,我二姨的三丫头的小叔子,还是你男人的表兄弟呢,都在一个村里住着,论起来都有亲戚呢。”

瞧瞧,熊瞎子这功夫又承认和双方都有亲戚关系了,再者,熊瞎子的应变能力确实如二力等人所预料和期望的那样优秀。

“爸你还有问的吗?”

“我还有啥问的,话都让人家说死了。”

坤叔此时反倒很平静。

他一见熊瞎子进屋,就估计到熊瞎子必然会说一些和二力父亲、大勇说过的一样的瞎话,这不但是因为熊瞎子平素和自己没什么来往,反倒因为他老婆跟自己的外甥私奔了,也栽赃说是自己给他们垫路费了,不然的话,为什么全村只有自己收到过外地的汇款?其实那是二儿子赵宇从部队寄回来的。熊瞎子和自己关系不睦,和二力他们李家却没什么仇怨。怪不得大勇家这些天隔三差五就喝酒,连熊瞎子也参加,本以为他是涎着脸蹭饭吃,谁料是请证人做主宾呢。

原计划按照赵宇和郭向东教给的方法,和他们据理力争,怎么着也能较量个半斤八两,但熊瞎子一出面,虽然没有孙猴子那样踢翻八卦炉,倾倒宝葫芦,但还是使自己失去了救苦救难的灵丹妙药。看来人家是搞阴谋诡计的行家里手,自己这实心眼与其一比,简直就是笨蛋,就是傻瓜。

这官司要输就是输在熊瞎子身上!

二力盖房,想趁人不注意占人家墙,那也只是占便宜罢了,何况到目前他还没占成,让自己给挡住了。二力他爹和他哥哥和二力是一个窝儿里的,怎么着也不能胳膊肘向外拐,这关系也情有可原。他们花钱雇的律师也只有向着他们,帮他们摇唇鼓舌,拉大旗做虎皮,不然谁还愿意花钱找他啊。王庭长呢,一会儿让律师可劲儿说,又常常打断他的说话,很是不给律师面子,一会儿又让女儿随便问,还不让问太多了,阴不阴,阳不阳的,看不出他要帮谁要整谁,再说人家是吃官饭拿俸禄的,不能把人家怎么着。

可这熊瞎子就不同啦,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也没抱你家孩子扔井里——熊瞎子还没个一男半女呢——怎么就图一个嘴馋,把良心喂狗了呢?这熊瞎子助纣为虐不打紧,要紧的是陷害忠良。好像我是穷凶极恶的打人凶手,全凭嘴硬不认帐,连法律都敢对抗,这不是污人清白吗?我赵子坤光明正大一辈子,土都埋脖子半截儿了,大儿小女也出息得有头有脸,绝对不能让你个吊儿郎当的熊瞎子、人见人嫌的熊瞎子、十恶不赦的熊瞎子给败坏了名誉。熊瞎子你个王八犊子,我跟你没完。你等着,我赵子坤不把你打熊了我就不姓赵!

可是眼下,是在众目睽睽的法**,是说理道面而不是发泼使狠的地方。这官司让熊瞎子出头一搅和,看来是要彻底地输了。好在打完官司之后,熊瞎子不会立马得暴病完蛋,也不能成天躲在他的鳖窝里不出来,总有收拾他的时候。现在还得接着应付审案子的其他问题,不能再让他们得了便宜卖乖。

所以坤叔面对急转直下的形势,经过一阵思想斗争,反而转归平静。

“被告还有向证人发问的问题吗?”

“没有了。”

“现在我问证人几个问题。证人熊国山,你见到原告被告撕打时是什么时间?”

“中午十一点半。”

“你看见发案过程时,你自己在什么位置?”

“从赵子坤家大门口到二力家大门口。”

“赵子坤拿铁锹都伤及李大力身体什么部位?”

“脸上、身上。”

“说具体一点,脸的什么部位?身体什么部位?”

“脸上就是脸蛋那块儿,身上有腰、腿。”

“哪一侧脸?”

“左侧吧?就是左侧。”

“李大力手中拿什么东西了吗?”

“没拿什么——不对,他拿瓦刀——也不对,他拿铁锹来。”

“李大力铁锹碰过赵子坤身体吗?”

“没有,绝对没有。”

“李大力是从墙上跳下去的还是摔下去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我在远处没看太好,只见二力身子一晃就掉下去了,反正不是跳下去的就是摔下去的。”

“赵子坤骂人了吗?”

“骂来吧?骂来。”

“李大力骂人了吗?”

“没听见。”

“好啦,证人退庭。到外面等候核对笔录,也可以找个地方旁听。”

熊瞎子左右看了看,站到大勇旁边,想挤着坐下,但是又犹豫了一下子,终于还是打开门,一低头出去了。

“现在由原告方举经济损失方面的证据。”

“我方有诊断书,证明原告的伤是客观存在的。所受的伤害有:左颜面部有一乘八厘米皮肤擦伤,背部有五乘八到十乘十二厘米不等的三处皮下淤血,左腿有二乘四厘米皮下血肿,右腿有三乘三乘厘水、三乘五厘米两处皮下血肿,右脚背有三乘四厘米皮下血肿。”

“被告质证。”

坤叔这时主动伸手向李大明索要他手中的证据。

李大明愣怔一下,还是把诊断书给了他。

坤叔颠来倒去地看了半天,既不认识诊断书上龙飞风舞的花字,又想找个否定各种伤情存在的理由,但是不知从何处着手说起,只好说:

“这是假的,他哪儿来那么多伤?掉地上摔了一下就摔成这样?”

“对!是大夫故意多写伤,好向他们多收钱。诊断书是假的。”

“原告继续举证。”

“医药费处方和单据,证明原告住院治病情况。”

坤叔拿过来一叠处方和单据,同样翻看了半天,还让女儿帮助认了认字,最后说:

“这伤着脸和腿啥的,也不能肝啦胃啦心电图啥的都检查!”

“就是,他们是在乱开药乱治病,假的。”

“原告继续举证。”

“车票。证明原告受伤雇车,坐班车等实际花费。”

“雇车费用太高。”

“原告继续举证。”

“暂时没有其他证据了。”

王庭长端正了坐姿,向坤叔问:

“被告方有什么证据要向法庭提供吗?”

“派出所找我问过了,那上面都写着呢。我没打他,他是从墙上摔下的时候,不小心摔到自己扔到地上的铁锹上了,摔伤了自己,这和我完全无关,要不咱们到实地看看去。”

“我问的是你们有证据吗?”

“有啊,他自己的铁锹不就是吗?”

“现在何处?”

“在他们自己家呢,他们的东西,我拿不到手。”

“原告质证。”

“现场有原告的铁锹不假,但不是致伤原告的凶器,原告的伤是被告用自己的铁锹砍打原告形成,这已经有三位现场目击证人予以非常充分的证明。原告的铁锹先是拿在自己手中,原告总不能自己砍自己吧?就是自己砍自己,也不能砍到背部吧?原告的铁锹后来扔到一边,从墙上跳下,怎么可能故意往铁锹上跳呢?即使退一万步讲,原告是从墙上摔倒在地,有谁能够证明是摔倒在铁锹上呢?所以被告辩解既不符合常理,又无证据证明,根本不成立。”

“被告方还有什么证据吗?”

“没有了。”

“下面开始法庭辩论。注意要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就行。原告方首先发言。”

李大明调整姿势到端正,左手平举写满字的纸,右手微微高抬并张开五指,既像准备随时抓取什么,又像准备随时推掉什么的样子:

“审判长,书记员,你们好!我受本案原告李大力的委托,担任李大力的代理人,参加到本案诉讼活动中来,依法行使代理权利,为维护李大力的合法利益尽最大努力。在本次庭审前,我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相关证据材料,也与本案原告进行了详尽的交谈,可以说对本案有了深刻的、全面的了解,并且,通过刚刚完成的法庭调查,又使我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下面我发表以下四点代理意见,供审判长参考。”

“第一,原告在本案中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的,被告在本案中的行为是违法的、错误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原告修房盖屋,这是谁家过日子都会有的事情,天经地义,别人不得无理阻挠和干涉……”

“简练一些,李律师,我提醒你一下,请你做到言简意赅。”

“好的,好的,我言简意赅。总之吧,被告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是违法的。这第二呢,就是被告有过错。被告明知挥舞铁锹足以造成他人身体受伤,甚至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却仍然用铁锹照原告砍去,这不是故意吗?如果说被告上墙只是去铲砖头,这谁能相信呢?站在地下不也同样能够铲掉墙上的砖头吗?”

“第三,原告有损害结果。诊断书、医药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及法律规定的误工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就是原告被打致伤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刚才已经核对过了,被告必须给予赔偿。”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原告的伤是被告造成的,也就是说,原告受伤的唯一原因是被告拿铁锹砍人行为所造成,被告砍原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受伤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原告的伤与被告的行为具有必然因果关系。”

“综上四点,本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理应向原告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且也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望审判长明察秋毫,秉公而断。我的代理意见暂时就说这些吧。”

李大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恢复双手交叉、跷起二郎腿的姿势,眼望王庭长。

“原告还有什么补充意见吗?”

“没有。”

“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这位律师刚才说了,他自己不能砍到背部,你又不在场,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不砍自己?他自己不能砍到背部,我也是和他面对面的,就能砍到背部啦?可我看见他二力就是摔倒在铁锹上弄伤的,与我有啥关系?——我再想想,还有啥来?对了,他修房盖屋不错,可是趁机占我的墙就是不对,什么天经地义,不得阻挠,我就是要阻拦,我的墙,我不让你占你就不能占!现在看看去,我那墙上还有他们垒的砖头呢。还有一点,就是他花的那些医药费不对。我再重复一遍,我没拿铁锹砍人,我不承担责任。”

“就是。他们先占我们家的墙才闹起来的,他们就是再能说会道,也得讲理,我们有理,我们怕谁?他们的药费是假的。”

王庭长听完坤叔和坤叔女儿的话,等了等,慢条斯理地说道:

“双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经充分听取。本庭认为,无须再进行第二轮辩论,法庭辩论可以结束。现在呢,本庭进行调解。希望你们双方都冷静地考虑一下,自己在本案中都有哪些是与非,还有哪些对与错,不能光想到自己有理的一方面,也要想想自己不对的那一方面。另外,我建议你们双方,要采取诚恳务实的态度,不要把矛盾无限地扩大,毕竟,这个官司打完,你们不是还得回去东院西院住着?有什么过不去的火焰山?还有就是啊,那界墙啦、盖房啦、住院啦、药费啦什么的,都总包括起来,统筹衡量一下,能让步就让步,能协商就协商,就此说清了,定好了,也就拉倒了。你们以后还都居家过日子呢,往后看,往长远看,别整天净瞎想打官司打官司的,搞得鸡飞狗跳墙,你们不嫌累,我还嫌烦呢。怎么样?好好考虑一下吧?”

王庭长看看几人,都在沉思,估计这番话对双方都有所触动。

一时间,屋内很静,静得连呼吸声都很明显,有的人伴着空气冲过嗓子发出浊音,那是在张着嘴喘气;有的人带有重重的一出一进动静,那是从鼻孔里深呼吸。

“好啦,原告方什么意见?”

“我方可以降低数额至二千五百元。”

李大明说。

“被告方呢?”

“不同意”

“原告方是否可以再调整一下数额?”

“这样吧。既然王庭长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为两家着想,我也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这样的事情也没少经历过。我先提一个不成熟的意见,不妨供你们两家参考,要是不同意,就等于我没说啊,哈哈……,你们看这样行不行,原告方请求的所有赔偿数额,再多多地减去一千,只要求一千五百元,被告呢,以后再也不提占墙的事儿——不过这得你们自己拿主意,啊,哈哈……”

“原告李大力同意吗?”

“我听律师的。”

“被告赵子坤同意吗?”

“他们要是承认我没打人,这事儿可以考虑。”

“原告?”

“不行。”二力说。

“我们更不干!”坤叔立即硬邦邦地顶撞。

“调解不成。本庭现在宣布休庭半小时,双方和证人核对笔录签字。你们也可以背对背地再商量商量,看看还有没有调解的余地。如果再无协商的可能,本庭将在半小时后宣判。休庭。”

王庭长说完,就闭上眼睛,向后仰靠在椅背上,谁也不理了。

李大明站起来,活动着胳膊腿脚,一脸的轻松,对发呆的二力说:

“咱们先到外头去。”

随即二力一干人等鱼贯出屋。

坤叔和女儿盯着王庭长看,欲言又止,接着想心事。

“我审了二十三年的案子了,像你们这样的纠纷,每年也得处理个二三十起。”

王庭长忽然说话,闭着眼睛像是自我回忆:

“我对此总结了一下,大约百分之八十的案子是判决的,因为谁也不服谁,谁都不肯吃亏,打来打去的,就打成支气、要面子的官司了,最后一反思,两败俱伤,不是倾家荡产的,就是谁也没从中捞着便宜。那百分之二十的呢,虽说是调解成的,可是双方也是面和心不和,回到村里拉帮结派,我瞧不起你,你给他小鞋穿的,也没看出顺心来。被告你说呢?”

“理儿是这么个理儿,事儿是这么个事儿。可是他又占我墙,我又没打他,他又告我,这官司可不是我挑起来的。”

“哎呀,人呐,可怎么一个难字得了。”

这时书记员要求坤叔和坤叔的女儿签字按手印,做完后又喊李律师来签字,坤叔和儿女们就出来了。

当坤叔在走廊上和熊瞎子错身的过程中,坤叔又充满了恨意,冷冷地斜视他。

熊瞎子好像是真的瞎了,脸无血色,目不转睛,顺着他身前二力的步伐,亦步亦趋,一探一探地紧跟着走。

坤叔来到院子里,只觉得头顶白白的阳光很刺眼,身边的空气也很灼热,汗水就从身体里面往外冒,像猛然做完重活要虚脱的感觉。

坤叔忍不住地蹲到墙根下,后背抵在墙上,掏出烟袋抽烟。坤叔大儿子、女儿、女婿就站在旁边,默默地想心事。

过了一会儿,二力一帮人也出来,但没有往这边看,也没停留,直接出院去了,偶尔隔墙传来的笑声,那只是李大明的。

当众人又被重新召集到招待所的大屋里,王庭长木着脸,宣读判决要点:

“经审理查明,二000年七月九日中午,原被告因是否占用界墙发生争执,被告致伤原告身体。本院认为,被告赵子坤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原告李大力建房未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亦有一定过错,且治疗费用及诉讼请求有不合理之处,应当承担次要责任。起立——”

王庭长站起来,示意倾听的众人也站起来:

“本庭宣判如下:第一,被告赵子坤赔偿原告李大力合理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七十,即六百三十七元三角七分,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第二,关于本案诉讼费和费用,原告李大力承担一百元,被告赵子坤承担一百六十余元。正式判决书十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原告是否上诉?”

二力想要说什么,被李大明抢先回答:

“我们回去再商量”

“被告是否上诉?”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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