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个外星人的心态冷眼的看着这个世界,我像是个提线木偶一样被这个冷酷的世界所推动,所折磨。我理解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悲惨爱情命运,我深恶痛绝的理解。因为我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扎根似的蹉跎4年,这四年我像是个看破红尘的老妪执着的带发修行,我不需要任何的爱情滋润,我用空洞的眼光回绝了那本就不为数多告白者。
蛋蛋后来形容说:“你那空洞的眼神简直就像告诉世人“贫尼俗缘已了,施主请回吧!””说完还不忘摸着胸前的经书吊坠摆了一个阿弥托佛的姿势。
我忘记说蛋蛋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这么认为的),她本名毛洼,是一个可以从头发批判到脚趾头不带一个脏字,并且途中你绝对没有机会插上一句话的妖孽。
在凌霄第一次拒绝我之后,我伤心欲绝,肝肠寸断,而毛洼这丫用30分钟向我精彩的阐述了凌霄不爱我的事实,途中讲例子摆事实列数字,并且还不忘批判他就是穿了Prada的外套也掩饰不了农民工的气质。其实凌霄很好看,他穿着松垮垮的毛线衣有点漫不经心的贵族气息。当然我不敢把这句话告诉毛洼,不然她一定会拿把九二五式冲锋枪向我扫射,我没有那么傻。
凌霄,这就是我爱了4年并且还有可能继续犯傻下去的男人。而这四年他像所有的浪子一样游戏人间,招蜂引蝶。
毛洼在第一次见到他之后就形容:这就是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纨绔子弟。冬日,你别想了,他不是你的那盘菜。
第一次,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就用一首我平生最讨厌的一首歌来取笑了我的名字。“你就是那冬日里的一把火,层层火焰~~·~啊啊啊~~~”我用尽我的全力踢在他的膝盖骨上,他当然疼的乱叫。
就这样,我们算是把梁子结下了。他为了报复我,每天晚上两点钟准时打电话来,硬是逼着我听完他唱完整首冬日里的一把火,夜夜笙歌,天天如此,终于在一个周之后我们一个宿舍的都忍无可忍,愣是死缠烂打的让他们请我们一个宿舍的吃火锅算是道歉。
饭桌上,我女中豪杰,我巾帼英雄,我端起了面前的那瓶酒像是灌白开水一样的倒进了胃里。那天晚上,我们豪饮了一瓶又一瓶的啤酒,以至于摇摇晃晃的走回学校,路上我和凌霄说了一堆话,我已记不清说了什么,总之,我表现的特别女汉子,大头蒜,就这样我汉子的形象长居了他的心中。
后来,我们以哥们相称,以兄弟打趣。我们肆无忌惮,他告诉我他们家复杂的家族史,他告诉我他不喜欢的喜欢的一切,甚至他还有一次借了我的银行卡。而当时说的就像所有情侣间的一样自然:你有没有XX银行卡。我彻底被他的这种模式征服,沉沦。
他像暧昧世界里的王者一样,呼风唤雨,如鱼得水,纵使我有一万个不情愿仅限于做他的暧昧对象,但他总能有办法将我和谐。就这样,我把自己变得像个小女人一样唯唯诺诺的对他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