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玘待她极好,他会准时陪她吃饭,偶尔亲自下厨做菜;每天晚饭过后,他都会带她到花园里转转,呼吸外面的空气;他会给她讲故事,从来没有重复过;他偶尔也讲笑话逗得她开怀大笑;他甚至亲自给她端水洗脚,他说热水洗脚有利于血液循环,对身体好……
他是一个完美到无可挑起的男人,可是她依然不能完全放下对他的戒备。
因为桑琬腿部有小面积的冻伤,Raymond每天给向玘做完检查后都会来给她做检查。
“向先生呢?”检查完毕后,桑琬一边放下自己的裤筒一边问。
“应该在房间。”
Raymond并不问其他,直接收拾起东西就退出卧室。
她跑到对面主卧去敲门,却没有人回应,一时好奇就悄悄推门进去,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她从来都没有进过向玘的房间。
果然是一惯的简洁风,装潢简约而不失华丽,这个空间呈现的黑白色调与现代气息的完美结合,到处充实着男性的气息。
而就在她踏进里间的一瞬,整个人都愣住了。
原来这房间里是彩色的,而这唯一的彩色就是那副几乎覆盖了床头的整面墙壁的巨大照片,照片上的女子站在一望无际的罂粟花海,她戴着草帽,帽檐处别着两枝罂粟花,一袭白裙让她看起来圣洁却不失青春的活力。她笑着,明亮的眼眸中闪着星光,风吹起了她乌黑的长发和洁白的裙摆。整个人在迷蒙的红色的映衬下,显得高贵极了。
张片中的人是她!
“怎么?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戏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一惊急忙转身,他正抱臂而立,脸上带着微笑:“在贝德利照得,那天的你就像是穿梭在花海中的精灵。”
她望着他,却不能言语,只觉得心底有暖流涌动,说不出的温暖。
继续旅程是在十二月了,冬季,领略不一样的普罗旺斯。
桑琬原本以为过了薰衣草盛开的季节,就只剩下枯叶的暖黄和深棕,可是不然,那里仍然有深浅不一的绿色,普罗旺斯的农民很热爱这片土地,即使是冬季也依旧整齐规整,分外美丽。
他们去的是Aix-en-Provence,是普罗旺斯的前首府,据说这里是说普罗旺斯最好的地方,市里拥有林荫大道、喷泉和中世纪古城,这里的自来水也十分好喝,纯净无杂味,同时这里也是天才画家塞尚的故乡。
旧城区的老房子依旧保留,道路仍然是狭窄畅通,每一个转角和抬头都能让人收获惊喜,但这一路走去并没有见道旁人,桑琬真怀疑自己是不是误入了无人区,便问:“这里怎么都没有看到人?”
向玘笑:“天太冷了,他们都躲起来啦!”
进入餐厅时,桑琬才确定自己来的不是一座死城,她发现原来这里的人们是如此地热爱美食和美酒。
吃了午饭继续上路,走在蜿蜒的古道上,两边的老房子结构虽然古旧,可是这些鲜艳的门窗,这些绽放的鲜花,这些瘾于窗后浪漫的窗纱,都能让人体会到这里的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对家的重视。
这一刻向玘突然为二哥难过,他的生活虽然外表光鲜,但实际却是无比寂寥,为了复仇,他与陈诺那段深刻的爱恋永远都要隐匿在阳光之后,为了复仇,对桑琬有爱而不能言,他甚至从来没有卸下过伪装,甚至从来没有真正做过自己。
相比之下他是多么的幸运,虽然他不打算结婚,但至少可以做真是的自己。
晚上寄宿在城外的一座庄园里,开车进去经过大片的薰衣草田,可是已经看不到半点紫色的影子,只剩下一片枯黄,桑琬可惜道:“我们应该夏天来的。”
“那就等薰衣草盛开的时候再带你来。”
她瞥他,“说的很容易一样?”
他笑得得意。
庄园深处有一栋三层的小别墅,典型的地中海式设计。
主人早就在院子外面等候他们了,十分热情地请他们进屋。
“你和他们很熟?”她在他耳边低声问:“你怎么到处都是朋友?”
“不是很熟,”他随手脱掉大衣搭在手臂上,浅笑道:“利益往来而已,我们公司的葡萄酒都是这座庄园供应的,有四五年了。”
屋子内的装饰是典型的地中海风格,不仅到处可见拱形,而且窗帘、桌巾、沙发套、灯罩都是亚麻色的棉织品,上面的图案清一色是素雅的小碎花、条纹格子。
其实他之所以会来普罗旺斯,不全是为了旅游,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签下一年的葡萄酒供应合同。
阴凉的酒窖里,女主人裙裾摇曳,她不时地拧开龙头,给每人斟上一杯,直喝到每个人心身摇曳如她的裙裾。
桑琬细细喝着杯中的红酒,果然香甜可口,醇香的感觉在舌尖萦绕,对于葡萄酒,她是个彻彻底底的外行,只是觉得好喝,却又说不出到底是哪里好,侧头去看向玘,他倒是一副专家的模样。
他并没有直接就着杯子喝,而是拿出另外一只高脚杯,将酒倒入杯中约三分之一,对着阳光一看,清澈而有光泽。
指着最上面一层无色透明的部分,他告诉她:“这个叫‘酒泪’,一般越厚酒精浓度越高。”
她瘪嘴,“你就在这儿糊弄门外汉吧你。”
女主人笑起来,她的英语并不流利:“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向董和陈先生品酒的技术可是一流,陈先生家里早些年也是做葡萄酒生意的。”
向玘指给桑琬看的,只是品酒的第一步,视觉过后,就要经过嗅觉和味觉,只有全部合格,他才会同他们签订这份为期一年的合同。
“陈诺家里也是卖酒的?”听到女主人那么说,桑琬也不禁好奇起来。
“嗯,”向玘点头,微微回忆了一下,才说:“大约是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他家里很厉害,曾经在法国可以说叱诧风云,黑白通吃。”
“真的假的啊?”桑琬惊讶地睁大眼睛,不可思议道:“那他怎么会跟着你混啊?这不合乎情理啊,应该是你跟着他混才对嘛!”
向玘瞥她,没好气说:“你港片看多了吧?什么混不混的,说出来多不好好听。”
“嘿嘿……”蹭到他身边,讨好地说:“就告诉我吧,告诉我!”
陈诺的家庭很传奇,不过这个延续了一百年的传奇停留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
家庭败落后,陈父只身一人离开法国,去了伦敦,后来碰到陈诺的母亲,再后来就有了陈诺。
桑琬听的唏嘘:“是因为七十年代的那场世界性的经济大萧条吗?”
“是的,”向玘点点头,“很多公司企业都破产了,陈家就是其中的一个,所以我们这次来还有一个任务,就是买回那个属于陈家的庄园。”
“庄园?”桑琬瞠目结舌:“应该需要很多钱吧?”
“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感情,他给我的帮助,要远远超过一座庄园的价值。”
结束在法国的旅程,他们返回伦敦,已经是十二月下旬,大街小巷处处洋溢着圣诞节的气氛,向玘带着桑琬去商场购物,准备圣诞节需要的东西。因为节日临近,各大卖场都是热闹非凡,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哎,桑姐姐!”
桑琬闻声一惊,回头看去,竟然是苏长风,虽然是将近四年未见,但他却是丝毫未变,依然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好不风流倜傥。
“长风!好久不见了!”桑琬也惊喜,拍着他的肩头问:“这些年还一直呆在伦敦吗?”
“今年夏天毕业之后就回国了,可我刚回去,老爷子要给我发配到新疆入伍,那边儿现在多不安宁啊,出门都要带把刀,我不愿意去,就连夜翻墙跑回伦敦啦!”他笑呵呵地说完,又对向玘打招呼:“好久不见,二哥变得更帅了嘛!”
向玘直呼不妙,这人应该是二哥的熟人,苏长风,可是他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这可如何是好,但为了不露出破绽,只能报以淡淡的笑容:“是好久不见,过的好吗?”
“好,不过还是多亏了二哥,如果当年不是你帮我,恐怕我早就命归西天了。”
“都过去的事情了,就不要提啦!”他只想快些翻过去,不动声色转移话题:“怎么你一个人逛商场啊?”
苏长风向右边努嘴:“呐,人在那边呢,我是实在走不动了,就自己过来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没想到竟然碰到了你们。”
“女朋友?”桑琬钩头看。
“什么女朋友啊!我大嫂,”他用手半掩着嘴,故作神秘:“是我爸派来劝我回家的,”说着又得意的笑起来:“不过现在已经被我劝服,决定留在伦敦陪我过圣诞啦,我很厉害吧!你们等等,我去叫她,”话音未落他就挤过人群,硬是把那个女人拉了过来。
他正打算介绍,那女人眼睛一亮,直接开口:“原来是你小子,我说向……”
“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呢,”一旁的向玘不动声色打算她的话,并上前拥抱她,“好久不见了依然姐,向玚真的很想你。”
“你们认识啊?”苏长风有些迷茫。
余依然自然不会听不出向玘的意思,主动说:“是啊小风,我们两个在一个军区大院里住过。”
向玘笑道:“没想到世界这么小,原来这是你的小叔子啊。”说罢还不忘介绍,直接拉过桑琬,“这位桑琬,和小风也算是旧识了。”
“我看是你女朋友吧,”余依然笑着拉过桑琬的手,“向玚可是个难得一见的好男人,要不是我比他大,他又偏不喜欢老女人,我早就把他收入囊中啦!”
一旁的苏长风不乐意了,直嚷嚷:“大嫂,好歹顾忌一下我,你的小叔子在这儿站着的!别把我当死人啊!”
一起吃饭的时候向玘才算是闹明白二哥和苏长风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长风和他们一样,生于将帅之门,因为是家中的小儿子,比长子小了足足十二岁,所以特别娇惯,十八岁被送到英国留学,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说,而且从小养成的小霸王脾气,刚到伦敦不久就得罪了道上的人。
桑琬告诉余依然说:“我当时看到长风一身泥泞倒在血泊里,完全吓傻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平时看向玚文质彬彬的,可他打起架来那架势你是没见到,活脱脱的亡命徒啊。”
苏长风讲起那晚的事来更是抑扬顿挫,手脚并用。
“你不去说书真是可惜了!”余依然夹了鸡腿塞进他嘴里,“吃点东西再说。”
向玘这才认真把苏长风上上下下认真打量了一番,的确这是一张十分年轻的面孔,模样不是俊朗,而是极其清秀,哪里都是淡淡的,像极了从古画中走出来的如玉君子。真的很难想像,他是怎么招惹到黑帮的人的。
从饭店出来,桑琬被苏长风拉去买甜点,向玘才得住机会与余依然单独说几句:“依然姐,今天很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