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本尼迪克特的公寓外发现的那辆红色轿车上,警方发现本尼迪克特的汽车驾驶座上留有本尼迪克特的指纹,而旁边的副驾驶座上留有弗兰克·拉诺的指纹。这进一步证明皮特·本尼迪克特和弗兰克·拉诺参与了此案。
警方最终要弄明白的一点就是,在这两名嫌疑犯中究竟谁是开枪者?在翻阅了询问纪录后,调查人员把目光投在了在路边发现的两个面具上,因为据戴安娜讲,枪手戴着毛线织的滑雪面具;而戴着橡胶面具的罪犯手里拿着一根木棍。
伊迪从库房取出了之前找到的两个面具,他和同事在这些面具里发现了一些唾液和鼻涕的残迹。拉诺与本尼迪克特的DNA分析结果与面具残留物的DNA分析结果表明:本尼迪克特戴的是橡胶面具,而拉诺戴的是毛线面具。这就说明了弗兰克·拉诺是开枪者。
在一系列的证据面前,拉诺与本尼迪克特不得不认罪伏法,他们都承认自己参与了这起抢劫案件。经过法庭的审理,最终,两人都被判以六年有期徒刑。
沃德中弹后被迅速送往医院。他的头部中弹,大部分的头部枪伤都是致命的,医生马上给他做了手术。经过了一段漫长而痛苦的恢复期后,沃德·马拉科终于得到了康复。但头部枪伤仍给他留下了一些后遗症。沃德·马拉科和戴安娜·马拉科至今仍在莫霍克社区工作和生活着。但无论是沃德还是戴安娜都拒绝谈论那天凌晨所发生的事件。
2.最后的早餐
科罗拉多州一位著名的商人被谋杀,警方束手无策,因为在犯罪现场,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刑侦证据,主要嫌疑人也都提供了不在场证据。警方把目光投向了被害人常去的一家餐馆……
(1)新婚含忧
科罗拉多州的斯蒂姆伯特—斯普林斯在海拔7000英尺的地方,这里有北美洲最大的滑雪山。在这座宁静的度假小镇上有一个伯格斯五金店,这个店已经在主要街道上经营了63年。这是一个家族产业,现在的所有者是当地居民格里·伯格斯,因为这是一个滑雪胜地,他的生意像其他人一样非常好。
格里的人缘很好,他非常和善、慷慨,他善待每一个他认识的人,每个人也都把他当作最好的朋友,人们喜欢他。他的一些朋友甚至认为他是那种可以将生命托付的人。
不久前,格里刚刚结婚,他的妻子叫吉尔·科伊特,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有着优美的身段和高雅的气质。本应尽情享受甜美婚姻的格里,这两天却一直愁眉苦脸。
格里原本并没有打算和吉尔结婚,可在他跟吉尔接触后不久的一天,吉尔找到格里,偎依在格里的怀里,告诉他自己已经怀上了格里的孩子了。格里听后很是吃惊。接着,吉尔提出要马上跟格里结婚。尽管格里不相信这个事实,他也并不是真的爱这个与他认识不久的女人,但他的善良让他同意了吉尔的请求,他觉得自己应该对这样一个弱女子负责。
格里向周围的朋友发出结婚请柬后,他的朋友们也都非常吃惊,因为在他们看来,吉尔非常荒唐可笑,她的可笑行为足足可以让人讲上一小时。而且她是一个极端奇怪的女人,她似乎极力想隐瞒有关自己的一切,对于她的身世大家都不是很了解,她很少向大家透露有关她的一切,这样一个女人根本不适合格里。亲朋们纷纷劝格里取消婚礼,大家都认为这一定是吉尔的一个诡计。可善良的格里最后还是跟吉尔结婚了。婚后,吉尔提出要自己开个旅馆,不想整天在家无所事事,于是格里借给吉尔10万美元。
结婚一个礼拜后,格里偶然得知吉尔并没有与她的前夫离婚,格里非常生气,他跟吉尔大吵了一架,并果断中止了与吉尔的婚姻关系。在离婚后不久,格里又发现吉尔在她的生日问题上撒谎,他觉得这让人无法理解。离婚后,格里与吉尔几乎不说话。可吉尔并没有摆手,她来到斯蒂姆伯特,跟格里认识的人打电话,谈论她怀上的那个孩子以及格里如何无情的抛弃了他们,她逢人就说格里是一个可怕的人。吉尔年龄的造假,和她的四处诽谤让格里非常头疼,他总感到这个女人一定还有什么事情向自己隐瞒着。
格里的一个好朋友正好是一位私家侦探,名叫朱迪·普莱尔·刘易斯,格里找到朱迪,向她说出了自己的苦恼和疑惑。朱迪对吉尔也非常不满,觉得她这样对待格里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实在是太过分了。朱迪很爽快的答应格里,帮他去调查吉尔。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调查,朱迪非常震惊的发现,吉尔根本没有怀上格里的孩子,因为她不可能怀孕,她早年曾做过子宫切除手术。她还发现,关于她的背景和结婚的次数,她都向格里撒了谎。吉尔以前是一名模特,还是选美大赛的皇后。吉尔曾经结过近12次婚。而且在离开格里后,吉尔又跟另一个男人结了婚,然后又离了。目前,她又有了新任男友迈克尔·贝卡斯。吉尔在其他几次婚姻中都曾谎称怀孕。
朱迪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格里,她认为,吉尔的这种行为大概是出于经济目的。格里知道以后非常伤心,他为吉尔要欺骗自己感到非常痛心。朱迪在一旁安慰格里,然后有些遗憾的说:“当时我就应该帮你调查一下吉尔,如果当时知道了这些,你也就不会和这个滥情而荒唐的女人结婚了。”
(2)横尸屋后
在这之后的几天,格里一直闷闷不乐,显得非常忧郁。格里的弟弟知道了哥哥的事情,觉得自己应该开导格里一下。一天早上,当他来到格里的五金店,发现格里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的就把店铺打开,迎接客人。他觉得哥哥一定是没有从这次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来,他敲了敲门,并没有人回应。于是,他来到了哥哥的家里,敲门后仍然没有人答应,他冲屋里喊道:“哥哥,是我,你在家吗?”可屋里一点声息也没有,因为格里有不锁门的习惯,他推开了门,径直走进屋中,转了一圈没有看到格里,他觉得哥哥可能在后花园。
当他来到屋后时,发现一个人躺在后门口。他走上前去,顿时惊的目瞪口呆,自己的哥哥躺在血泊之中,身边扔着一个塑料袋和一把带血的铁锨。他惊慌地跑进屋里,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进行了尸检,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格里是中弹身亡,调查人员认为,他好像是遭到了伏击。有人用一把铁锨狠狠地敲在他的头上。铁锨举得很高,以至于碰到了房梁。令人奇怪的是房间里的贵重物品并没有丢失,在现场也没有找到脚印、外来的头发和纤维。警方显得束手无策,他们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没有发现指纹、DNA等能将某个人跟犯罪现场联系起来的东西。
警方进行了走访。格里的一位邻居说,在案发当天,他看到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格里家附近转悠。此外,格里的朋友向警方说了格里与吉尔刚刚离婚,以及格里曾借给吉尔10万美元来开旅馆,并一直为这笔前争论不休的事情。于是,警方也把吉尔列为嫌疑犯之一。
对于那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没有人能提供更多的线索,警方决定先从格里的前妻吉尔入手。在接受审讯时,吉尔说自己对格里的死毫不知情。并且她还有不在场的证据,吉尔说在格里被杀当晚,她正在150英里外的普德拉国家公园里野营。她的新任男友迈克尔·贝卡斯确认了她的证词。
由于格里平常的为人很好,并没有什么仇人,调查人员一时无法知道到底是谁杀害了格里,究竟是出于什么动机。
调查人员觉得只能从格里的尸体入手。验尸官迈克尔·多波森和他的同事对格里的尸体进行了解剖。解剖显示,格里·伯格斯被一把铁锨击打过,胸部中有三枪,凶器是一支0.25口径的手枪。因为犯罪现场只留下了一把带血的铁锨,调查人员仔细分析了那把铁锨,希望能找到线索。这是一把很旧的铁锨,木头上有许多孔。铁锨上还残留着带血的手印,手指握住的地方清晰可见,但是没有用来鉴别的细部纹理。
除了头部的击伤和胸部的枪伤外,格里颈部和脸上残留的那种微红的圆形印记,对此专家们无法解释。
基于尸体的温度和尸僵程度这些并不太精确的方法,迈克尔估计,格里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他的尸体被发现之前的那个夜晚。由于吉尔有案发当晚不在场的证据。调查人员想弄明白,格里是在晚上,还是在那天早些时候被杀的。
(3)早餐揭秘
为了更好地推算死亡时间,迈克尔医生决定分析格里胃里尚未消化的食物。
迈克尔对同事说:“如果我们能够查出他在哪儿吃的饭,在什么时间吃的,我们就能缩小死亡的时间范围。”
警方随后调查了格里在遇害当天的行踪。他们了解到,在当天10点,格里像往常一样开了五金店的门,忙碌了一会儿后,他到离自己店铺不远的一家餐馆里去吃早餐。餐馆的服务生说,格里被害那天要了一份跟以前一样的早餐:鸡蛋、吐司和土豆泥。
为了弄清楚这顿早餐是否就是格里遇害前的最后一顿饭,调查人员找到了科罗拉多大学的内分泌学家大卫·诺里斯和他的同事——刑侦植物学家简·巴克。
他们检验了格里的胃部残留物。诺里斯博士将格里的胃部残留物样本放在载玻片上。在显微镜下,诺里斯博士看到了一团不规则的六边形。他认出这些是土豆或者苹果的完整细胞,因为这两种食物的细胞结构几乎完全相同。
为了确定究竟是哪一种,诺里斯博士使用碘化钾来测试残留物中是否存在淀粉。他向载玻片上的样本中滴了一滴碘化钾,在显微镜下,细胞变黑了,这说明残留物中确实含有淀粉。这些细胞来自于土豆。
因为格里在他被杀当天吃过土豆泥,胃部残留物中的土豆似乎暗示着,早餐是他的最后一顿饭。
但随后,诺里斯发现格里的胃部残留物样本里,还有洋葱细胞。因为它们的细胞呈砖块形状,排列方式有点像一堵砖墙,相对容易鉴别。
调查人员又来到餐馆走访给格里做早饭的厨师,那个厨师非常肯定的告诉调查人员:“我从来没有在鸡蛋或者土豆泥里放洋葱。”
鉴于目前掌握的情况,调查人员觉得格里后来可能又吃过一顿饭。如果格里真的又吃过饭,那他可能是在晚餐后被杀害的。这样一来,最大的嫌疑人——格里的前妻,就提供了无懈可击的当晚不在场证据。这让调查人员非常苦恼。
为了搞清楚格里的早餐里到底有没有被放入洋葱,一天早上,没有事先通知,调查人员就自己来到那家餐馆,站在厨房里,观看他们做早餐。
饭馆的厨师做了一份格里经常吃的早餐。这位厨师确实没有向匆匆放在烤架上的土豆泥里添加洋葱。但在察看烤架时,调查人员发现厨师行动上的一丝混乱。每当厨师翻动一个煎蛋或者打散一份土豆泥时,其他早餐中一些切成小块的洋葱就会混进来。并且,厨师用来翻动鸡蛋和烘烤土豆泥的刮铲的边缘还覆盖着小块的洋葱。
通过这一发现,调查人员断定,早餐就是格里·伯格斯的最后一顿饭,并由此确定了格里的死亡时间,格里是在用完早餐几小时后被杀害。这样一来,吉尔·科伊特提供的所谓不在场证据当然不成立。但是,胃部残留物只能说是提供了间接证据。
为了掌握确凿的证据。警察带着搜查证,搜查了吉尔的汽车。在车内,他们发现了男士假发、墨西哥地图和一把眩晕枪,但并没有找到杀害格里的那把0.25口径的手枪。
根据找到的物品,警方怀疑,在格里被害的当天下午,邻居在格里家附近看到的两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吉尔乔装的。而格里的脸上和颈部不同寻常的印记,就是汽车后备箱里的那把眩晕枪造成的。
验尸官迈克尔说:“眩晕枪留下的伤痕具有一定的图形,这些图形能让我们了解制造伤害的物体。一般来说,眩晕枪会留下电子灼伤,通过灼伤,我们就可以看出造成伤害的两个电极之间的距离。这些伤痕整齐排列,等同于两个电极之间的距离。”
为了进一步证实这种说法,迈克尔在一头被麻醉的活猪身上使用了眩晕针,因为猪的皮肤与人的皮肤最接近。结果显示,在猪身上造成的印记和在格里的颈部和脸上残留的那种微红的圆形印记非常相似。而且,有意思的是,要想形成这种特有的伤痕,这头猪必须活着。这意味着,格里·伯格斯在被铁锨击打和中弹前还是活着的。
(4)冷血螳螂
调查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吉尔并没有案发当天在普德拉国家公园登记付费的证据。于是,吉尔的不在场证据土崩瓦解。并且,经过格里的邻居指认,吉尔和她的新男友在身高上很像那两名男子。
通过对吉尔本人的了解,她确实喜欢乔装打扮,她有许多用来伪装的衣物。警方还获得了一张她在这桩杀人案之前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她戴着一副假胡子。与此同时,警方还得到了格里儿子的举报,说吉尔曾经想让他一起参加,但他没有参与。
调查人员还了解到,吉尔的第三任丈夫——威廉姆·科伊特20年前就被谋杀了,凶器是一支手枪,跟杀害格里的手枪口径相同。威廉姆被杀案至今尚未破获,威廉姆·科伊特当时正准备起诉吉尔,尔后在一个星期的起诉期内遇害。
吉尔·科伊特和迈克尔·贝卡斯随即被逮捕,并被指控犯有一级谋杀。在法庭上,他们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陪审团仅用了5个小时的时间,就判定吉尔·科伊特和迈克尔·贝卡斯犯有一级谋杀罪。
吉尔之所以谋杀格里,是为了结束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吉尔结过10多次婚,其中有6次是重婚。她要控制所有跟她结过婚的男人,而格里那时正要揭露吉尔的许多事情,吉尔当然不能容忍格里的行为,她希望事情继续隐瞒下去,于是采取了非常戏剧化的手段,以确保自己的真面目不会被揭穿。
格里被害当天,在吃完混进了洋葱块的早餐,在下午一点多钟回到家里。而乔装打扮的迈克尔·贝卡斯和吉尔·科伊特在当天下午早些时候就进到格里家中。格里在后门遭到伏击,先是被眩晕枪击中,接着又被铁锨击打。吉尔企图让格里窒息而亡,失败后,她用一把0.25口径的手枪向格里开了三枪。吉尔像一只捕食的螳螂。一旦猎物到手,她就毫不留情地吃掉。
吉尔和自己的男友在作案时非常小心,为了躲过法律的制裁费尽心机,尽量不留下犯罪证据。她和自己的男友伪装的几乎滴水不漏,她非常的聪明,换了一个身份实施谋杀,带上了假发、衣服、塑料袋,以及任何用于伪装自己,以免留下刑侦证据的东西,他们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印迹、头发以及其他物证。吉尔·科伊特应该也知道有确定死亡时间的办法。但是,吉尔没有想到,刑侦科学能够鉴别出格里的胃部残留物,这摧毁了他们的不在场证据。
吉尔·科伊特和迈克尔·贝卡都被判处终生监禁,并且永远不得假释。之前,吉尔受到了金钱的驱使而谋杀自己的丈夫,她认为金钱能让她生活得很快乐。但是,看看她现在的处境,很明显,金钱不能买来一切。她将在狱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3.借刀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