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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的陪聊小姐(1)

假如我就是那个公正睿智的上帝,我会郑重其事地向全世界宣告一桩重要事情:在我们这个地球上,在紧挨着北回归线的中国广州,有一位海德格尔那样的大哲学家已经出现。

因为哲学是一个冷门行当,所以知道海德格尔著作等身且思想丰厚的广州人,怕是寥若晨星。尽管身为德国公民的海德格尔在纳粹时代,曾有过不名誉的亲纳粹行为,但他的哲学思想在当代哲学界的地位,却像古代中国的老子和庄子,或者古代希腊的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一样至高无上。

在我看来,目前全世界可以跟海德格尔并驾齐驱的哲学家只有一个。我说这话的底气是,在历时二十二年不图名利且持之以恒的哲学研究中,我慢慢有了自己的独立判断而非人云亦云。我不会因为某人没有重重叠叠的社会头衔,没有鼓鼓囊囊的鳄鱼钱包,或者一块又一块的银行卡,就瞧不起他。相反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真正有学问的人,大多隐匿于民间深藏不露,很少浮出水面。就在广州这样一座人心浮躁,几乎人人都汲汲于名利而东奔西走的繁华都市中,我也独具慧眼地发现了一位罕见的海德格尔那样的大哲学家。

“他是谁呢?”在一间弥漫着浪漫情调的咖啡屋里,我的陪聊小姐喝着我替她点的黑咖啡,一面含笑问道。她好像对哲学并非一无所知。

“认识他的人,”我说,“没一个认为他有啥了不起。”

“除了你?”

“没错。”

“那就是你?”

“猜对了,曾小姐。”

一对男女由陌生到熟稔的催化剂,就是这一波一波的夸夸其谈。而叫我吃惊的是,这个名叫曾小青的长腿女孩,不但对海德格尔的生前轶事了若指掌,而且自称是读哲学的,得过一个什么奖。待我们第二回见面时,我看到了她的学生证及得奖证书,才明白她说的是真话。

这回她怎么也不肯收我的陪聊费,只拿走我带给她的一块电脑U盘回学校。这块U盘里存有我写的两部哲学书稿,一部花了我五年时间,另一部花了五年零五个月。

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把自己的东西拿给别人看。书稿中有我对海德格尔的早期重要著作《存在与时间》的详尽分析,以及我对这个重要哲学命题的个人见解。原以为身上挂了时髦韩流饰物的曾小青看不懂,或者没兴趣看,哪里想到这个女孩要写的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评海德格尔的这本书。

“不知能不能在我的论文中,引用朴老师书稿里的文字?”

这是我们第三回见面。也是曾小青第一次改口称我朴老师。以前她叫我朴先生。

我建议她直接把我的文字,当她自己的用在论文里。“因为,”我说,“搞哲学的没一个知道朴金钟是谁,假如你说你引用的是朴金钟的话,别人会莫明其妙,倒不如不说。”

朴金钟是我的真名真姓。跟陪聊小姐闲聊我从不使用假名。有时候写稿写累了,或者看书看累了,就找一个陪聊小姐,一起在茶室里或咖啡室里闲聊半天。因为不动坏脑筋,也不做坏事情,所以不用隐姓埋名对不对?

你不能一天到晚做同一件事,也不能一天到晚想同一个问题。假如斯宾诺莎对笛卡尔哲学的晦涩之处所作的通俗解答,仍叫你看不大懂,看了头疼,就应该合上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和笛卡尔的《哲学原理》,出门跟女孩子闲聊一通。不少女孩对韩国很感兴趣,认为我用韩国人的名字起假名特有创意,殊不知一个懂哲学的男人,知道跟女孩说真话会更有意思。

第三回跟曾小青见面,是在天河附近的一家幽雅酒店里。我请她喝红酒,请她吃海鲜,请她坐我的车,由我送她回学校。通常我跟同一个陪聊小姐最多见三次面,可是,就在我和曾小青第三次握手告别时,她问我可不可以去我家一趟,看我书房里有哪些哲学家的哲学书。

“非常荣幸,曾小姐。”

“看朴老师什么时候方便。”

“什么时候都行。”

“现在几点了?”

“才八点半。”

“现在行不行,朴老师?”

“没问题。”

对一个中年男人来说,女孩子撤消了对你的心理防线,说明你举止得当有涵养。这时我把车子驶过学校大门,带曾小青回珠江北岸到我家去。

我给她沏茶的时候,看到她眼睛里流露出惊讶的目光。这是一套房价不高的公寓楼房,虽然房子里的各式家具,每一件都显得怪模怪样,但合起来却彼此呼应,和谐统一。假如你不喜欢绿颜色的鸡尾酒桌,我相信你看了我的客厅,会认为那儿非有那样一张桌子不可。买东西不是买最时髦的或最豪华的,而是买最适合于你自己的,这是我始终不渝的一个购物原则。

推而广之,我选择陪聊小姐,也不是挑那种最漂亮的或最性感的,而是挑最有品味的或最有个性的。假如女孩子有品味,聊起来话题会越聊越多,而且越聊越有意思。有些找陪聊小姐的,只跟女孩子讲男人女人,讲到女孩子不好意思,我不是那种人。

不过我也不会每次都跟女孩子讲海德格尔。即使讲了,见人家不感兴趣,就马上岔开这个话题,或者讲航天载人飞行,或者讲广州街头的女人衣服。其实,能够跟曾小青多次讲到斯宾诺莎或笛卡尔,是因为她正在读西方哲学史。

老实说我喜欢这个女孩。单看她小小的眼睛、尖尖的鼻头和大大的嘴巴,你会觉得她脸上没一处是好看的,但合起来看,就显得很特别,很有味道。而她长期阅读哲学著作的悟性和毅力,使她比一般女孩有个性得多。

我喜欢她的长发,那是年轻女孩才有的乌亮的长发。

当然更喜欢她的皮肤,喜欢跟她握手时的那种柔软滑腻的温润感觉。

她把茶杯放到我的书桌上,在书房里一个书柜一个书柜看我的书。怕影响她看书,我就坐到窗户边,拿电脑上网看新闻,看美国部队在伊拉克又死了几名军人。过了半个多小时,我起身走近她,看她看哪本书看得这么认真。因为挨得很近,我闻到了她的长发里飘散出清香气味。

其实我没有多想,这时候屋里灯光明亮,窗帘也没有拉,我看着曾小青白净的脖根,在她身后拿胳膊轻轻揽住她的腰。我明白我在做一件蠢事,但假如我老是待在电脑那边不走过来,会显得又呆又蠢是不是?

起初她还在看书,但身子绷得很紧。而我对年轻女孩的渴望,突如其来的冲动,并未使我立刻丧失理智,失去男人对女人应有的温文尔雅的绅士态度。所以,此刻我只是用胳膊轻轻揽住她的腰,用脸轻轻贴住她那乌亮飘柔的长发。假如她不愿意了,假如要闹起来,我就马上给她赔不是,请她原谅,并保证以后不再冒犯她。假如她存心以此勒索我,那么我会尽最大可能,满足她对钱物方面的要求。

事实上,就像我预感的那样,曾小青慢慢缓过神来,合上康德的《视灵者的幻梦》这本英文书,把它插回书柜里,然后扭过脸来,让我吻她的温热的嘴唇。

后来我把她从书房里抱进卧室。没关书房里的灯。没开卧室里的灯。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年轻女孩的丰满身体。这时候的我,完全失去了理性控制,像一头疯狂的野兽,把体内的本能力量完全释放干净。

突然我哭了,像小孩一样抽泣不止,眼泪从眼眶里冒出来,一行行淌到曾小青的胸脯上。

有时候我并未意识到我是一个体格匀称而且健壮魁梧的男人。因为常年沉溺于哲学方面的学术研究,以为这才是我的长处,所以没想到曾小青会对我一见钟情。她说原以为我是一个独身男人,见到我卧室里有一张宽大的双人床,而且床上有一个绣花双人枕头,而且衣柜里有不少女人衣服,才明白我是有妇之夫。

“你老婆就让你成天看书写书,别的啥也不干?”曾小青觉得奇怪。

“是事先讲好的。”我可不想多说这件事,不过这时不得不说。

“你们家很有钱。”

“衣食无忧。”

“我想你是哲学家中最幸运的一个。”

“但也是男人中最不幸的一个。”

“你老婆对你不好?”

“不说她好吗?”

我喜欢曾小青是喜欢她的身体还是她这个人,其实心里并不清楚。她说她母亲是英文教师,所以她英语很好。她说她要把我的每一部书稿都译成英文,明天就开始做这件事。既然你认为你在国内出不了书,她对我说,就应该把它全部译成英文,拿到国外去出。

二十二年中我写了五部哲学书稿,合起来总字数在二百五十万字以上。假如我同意曾小青替我翻译它些书稿,假如曾小青也能够持之以恒,那么从现在起,她至少要花十年工夫,才能做完这件事。

显然你不能无视一个青春女孩的献身精神,不能拒绝她对你表示爱意的真诚襄助,所以我同意她先试着译一章看困不困难,这时曾小青搂住我特别高兴。

我以为她会感到困难,然后知难而退,最后不了了之,可是一周后的一天,我看了她翻译的英文稿子,看完第一节就觉得非常棒,简直无可挑剔。我自己说英语总是嗑嗑巴巴,写英文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我对英文是看得出好坏的,至少知道写哲学的英文书应该是什么样子。

既然她不在乎我是有妇之夫,而且一定要替我翻译书稿,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替她租一套房子,给她提供一个比学生宿舍好一些的居住环境,而且也可以在那里跟她巫云楚雨一阵?

她说过她不会第二次在我那里跟我那样了。

为什么?我明知故问。

那是你老婆的床。

就在我给曾小青租好房子,把房子钥匙交给她,并再次跟她亲热一回的那天晚上,蔡菲嘉从香港过来,要我去东站接她。这个女人常行踪不定,或半个月来一趟,或半年来一趟,随心所欲得很。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了解的一门学问是哲学,而最了解的一个女人,就是蔡菲嘉。

了解一个人,无论男人女人,我知道只有两件事最容易看清楚,一是赌牌,二是做爱。据蔡菲嘉自己讲,她在香港或台北经常碰麻将,但赌注不大。我猜她赌小麻将的时候,也会喜怒无常,叫人受不了。至于她在床上的情绪变化,或亢奋疯狂,或伤心悲哭,或者尖叫,或者苦笑,我是一清二楚的。

我们在天河那边的另一家酒店吃饭。浓妆艳抹的蔡菲嘉一面抽烟,一面叫我多吃点肉,她自己则喜欢多喝点酒。我们有一个半月没见面了。她说她刚去了一趟南非,昨天才飞回来,然后漫不经心地问我跟没跟陪聊小姐上床。

“你说呢?”以前我也这样答非所问。

吃完饭我们一起回家,然后一起洗盆浴,最后一起上床。

卸了妆的蔡菲嘉,比上次来更难看。她脸上的皱纹,腹部的赘肉,挂在胸前荡来荡去的乳房,全叫人看了恶心。二十二年前,她第一次叫我跟她上床时,她的乳房就开始搭拉下来了。她说她比我大十二岁,也是属狗的,而且她的香港护照上也是这个年龄,但我觉得她至少比我大二十二岁,而且二十二年前就这么想过。

那时候我只看哲学不看女人。那时候我对女人的长相及年龄漫不经心。那时候我还在北京读书读哲学专业。跟蔡菲嘉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居庸关那边的一个小镇上。我一个人爬一座名叫官帽山的小山。蔡菲嘉不是一个人。在山上她请我拿她的德国徕卡相机,给她及她的几个香港旅伴拍一张合影照。当时我对作为女人的蔡菲嘉没多大兴趣,而对作为香港人的她则十分好奇,因为那时候我们对香港几乎一无所知。

后来她给我看香港画报。就在她住的酒店房间里。而且一本本拿给我看。

那天晚上我没回学校。同学中没人会想到我这个看上去老实忠厚的书呆子,就在那天晚上,跟一个比我大得多的香港女人上了床。毕业前蔡菲嘉叫我去广州,给我房子住,给我零钱花,让我潜心研究哲学,如此一世人生,直到我死,或者我跟另一个女人上床给她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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