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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用一辈子的时间告诉你(下)

爱是一个动词

一个人最可怜的是没被人爱过或爱过别人,而关键是,要会爱。

在国航415空难中,一对韩国夫妇幸运地躲过一劫。坐在14A座的太太被倒挂在座位上,安全带卡住了她,苏醒后她发现坐在14B座的丈夫还活着,便艰难地帮助丈夫解开安全带。丈夫终于解脱下来了,但他右臂断了,无法帮助心爱的太太解开安全带。这时,飞机残骸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太太焦急万分,先生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他不愿一个人离开求生。这时太太问:“你会爱吗?一起死没有任何意义!”在她的劝说下。丈夫才咬着牙依靠左臂爬下了飞机,寻找到了救援人员,交代清楚后,自己便晕了过去……后来,他们两个人都得救了。

旅德摄影家王小慧女士的丈夫在陪她外出举办作品展时,不幸遇车祸去世。当时,她也受重伤,被“固定”在病床上,她流着泪在一张宣纸上吻了100个唇印,送丈夫入土,悲痛欲绝。后来,王女士对身边照顾她的护士说:“我很后悔过去没有更会爱他。”曾经她只享受着被爱,知道自己也爱他,却没有“更会爱他”,这种痛一直陪伴她到现在,并成为她心灵的一部分。

很多时候,我们自己觉得被爱或正爱着,但只停留于一种爱的状态里,而不‘懂得去经营爱,以为有爱就可以了,而忘了怎么去爱。爱是要去做的,而不单单是用以显示的。一位打扮体面的老太太在电视镜头前,一脸幸福地回忆她的前夫,一个已和她离婚30多年的男人。她说,他是一个很会爱的绅士,每次她穿裙子,绅士都会跪下一条腿为她拉裙角……非常体贴。虽然离婚了,但她一点也不恨他,因为他是一个会爱的人,所以她可以原谅他的一切。

这位老太太总结说:“一个人最可怜的是,没被人爱过或爱过别人,而关键是,要会爱。肤浅的爱是用皱纹记忆的,而智慧的爱是用血记忆的。爱在心?在口?在手?在细节?也许都是,重要是,你要把它当作一个动词。”

(罗西)

前世今生

女子惊异地发现她变成了那个男人的女儿,被他疼爱一生一世。

她是一个在佛前守候的精灵。有一天在看明镜里的尘世的时候,她看见了一个男子,一身深蓝色的长衣,在街市上平静的站着,孤独而高傲。精灵一下子被打动了。她指着那个男子对佛说,佛,你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吗?佛微笑着,看看手中的花,对她说,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去陪伴那个男人。

佛依然微笑,他问精灵,你知道什么是陪伴吗?精灵有些疑惑。佛继续说,陪伴,就是把你的生命永远的融进那个人的生命里。精灵仿佛有些明白。可是,佛说,你是精灵,他是人,他不过只有100年的寿命,你却是永生的。精灵有些慌张,问佛,那我要怎样才能有和他一样的生命呢?佛说,你要变成人,你要经历红尘。

精灵说,那么,你把我放到红尘里吧。佛说,红尘苦。精灵说,可是红尘有他。

佛说,红尘是海,你不会水性。精灵说,我会攀着自己的信念。

佛知道精灵的坚决,于是对她说,红尘苦,我可以给你三样东西,一是美丽,一是财富,一是聪明。三样你只能选其一,第一次,你要什么?精灵看了看明镜,说,我要美丽。佛挥了挥衣袖,对精灵说,你去吧。

精灵于是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可是除了美丽,她一无所有。她成了青楼中一个苦命的妓女,每天弹着琴,坐在人前凝视着那双眼睛。那个男子依然一无所有。他没有钱,他只能远远地坐着听女子的琴。女子固执地把自己头上的青丝抛给他,他捧在手心。

女子被一个高官看中,要纳为小妾,女子不允。女子忧伤地看着那个男人,把一把剪刀刺进自己的心怀。

女子重新变成精灵,佛问她,第二次,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财富。佛依然挥了挥衣袖。

精灵于是变成了一个富豪的女儿,应有尽有,偏偏没有爱情。女子依然固执的爱着那个男人,甚至把她所有的东西都和男人分享。可是她发现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冰冷的,在他的眼睛里女子只是一个全身用钱的味道洗澡的异性。他挥霍着她的钱,也挥霍了她的感情。

男人对女子说,你有太多钱了,所以你注定无法失去,你也就无法拥有感情。

女子痛哭着把一把刀刺进自己的胸怀。女子重新变成精灵。这一次,她对佛说,我要聪明。佛于是把她变成一个聪明万分的女子,重新在红尘里陪伴她的男人。女子实在太聪明了,所有的一切都用精确的方程式来计算着,她用自己的聪明去接近那个男人,拥有那个男人,甚至算计着那个男人。可是女子发现那个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结冰的,甚至有仇恨。

女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实在太聪明了,我不过是你手中的一个数字,任凭你把我拉进随便一个方程式。你对我只有占有,没有感情。

后来男人投身战争,在一个敌人的刀下,血流一地。悲伤欲绝的女子选择了以死追随,女子再次成为精灵。这次,佛还没有开口,精灵就已经落泪了。佛惊异的发现精灵有了感情。佛说,你已经无法脱离红尘,佛只能给你最后一样东西了,你要什么?精灵闪动着泪光,对佛说,我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他爱我,永远爱我。

佛不语,佛挥挥衣袖。这一次女子看着那个男人温柔地把自己抱进怀里,温柔地吻了吻她带着泪花的眼睛。女子惊异地发现她变成了那个男人的女儿,被他疼爱一生一世。

(佚名)

海滩上的秘密

婚后,乔治一直独守着那一夜的秘密,那个恐怖之夜的情景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乔治和贝蒂是同学,贝蒂美丽可爱,乔治非常喜欢她。他曾经鼓足勇气请她出去玩,但被她一口拒绝了。这件事让他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从此乔治对贝蒂一直是敬而远之。

大学毕业那年,乔治获得了去波士顿工作的机会。动身之前,他决定去斯普鲁斯海滩父母的别墅住上几天,那里是避暑胜地。

让乔治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在斯普鲁斯海滩遇见了贝蒂。她非常高兴在这里遇上了乔治。于是他们天天一起游泳,一起沿着海边散步,一起在当地的酒吧喝酒。

乔治发现他真的很喜欢贝蒂,从过去到现在,从没有改变过,但是,每次他想向她表达时,就会感到害怕,怎么也说不出口。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十多天便匆匆过去了,留给他们的时间就只有一个晚上了,第二天乔治就要去波士顿工作。乔治约了贝蒂去偏僻无人的飓风角,他希望能和她独处。

他们把雨衣铺在岩石下的避风处,背靠背坐了下来,乔治准备进行最后一次努力,说服贝蒂接受他的爱。但是,像往常一样,他不知道怎么开口。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小伙子沿着海边走来,双手插在口袋里,吹着口哨,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皮夹克,不停地四处张望。

那人在不远处海滩的一块岩石边上停了下来,乔治瞥了贝蒂一眼,她屈着双膝,双手抱着脚踝,正静静地凝视着海面的浪花,显然,她没有看到那个人。

海滩上又出现了一个男人,中等个子,胖胖的,显然喝醉了酒。他摇摇晃晃地走过来,走几步停下来挺一下身子,然后继续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当他走近岩石时,小伙子突然跳出来猛地扑向胖男人。乔治看到小伙子手中有金属的闪光,可能是刀,也可能是手枪。那个胖男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摇摇晃晃张开两臂迎了过去。

接着乔治仿佛听到一声枪响,那个胖男人直起身,然后倒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小伙子立即俯下身,翻他的口袋。乔治下意识地伸出手紧紧地抓住了贝蒂的手腕。贝蒂疼得叫了一声,转过身来。

乔治吓坏了,那个小伙子已经开了一枪,如果让他知道有人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再次开枪消灭证人的。乔治全身发抖,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让贝蒂别再出声。

乔治猛地一把抱住她,嘴巴紧紧压着她的唇,以免她发出声音。毫无心理准备的贝蒂拼命挣扎,她打他,用指甲抓他的脸,然后使劲推他的胸口,想把他推开。乔治只得使出浑身的力气把她抱得更紧。

突然,贝蒂不再挣扎了,相反的,她伸出双臂,紧紧地搂住乔治。

乔治脑子里一片空白,失去了时间概念。最后,当他抬起头,向海滩那边望去时,海滩已恢复了原先的平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乔治甚至怀疑自己刚才产生了幻觉。“贝蒂,对不起,我并不想伤害你,”乔治十分内疚地说,“可刚才我……”

“亲爱的,你不必解释了,我知道你想说,你是那么疯狂地爱我,疯狂到不能控制自己。”贝蒂妩媚地笑着投入了他的怀抱,“乔治,你知道吗?你平常总是很冷静,这也是我拒绝你的原因,我想每个姑娘都是想要一个为她疯狂的男子啊!乔治,我爱你,我现在知道了你是那么爱我,我愿意接受你,跟你一起去波士顿。”

面对突然来临的爱情,乔治简直不敢相信,他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不把刚才的恐怖事情告诉贝蒂。

婚后,乔治一直独守着那一夜的秘密,那个恐怖之夜的情景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一年后的一天,乔治与贝蒂一起去看电影。乔治惊奇地发现,电影里有一组镜头与他那晚在斯普鲁斯海滩看到的情景一模一样,也是那个海滩,他甚至看到了自己和贝蒂藏身的那块岩石!这时,乔治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晚的恐怖事件,只是在拍电影而已,自己当时实在太紧张了,根本没注意到远处的情况。

乔治顿时感到从没有过的幸福和轻松。

(郭立荣)

一岁那年爱上你

爱情是什么?是一个软弱男人的安慰剂。

他对爱情的无所谓让他的母亲很担心,因为他总是说,爱情是什么?是一个软弱男人的安慰剂。你看看我,身体多壮,心情多好,能吃能睡能劳动,还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我要那玩意儿干吗?

他母亲无奈,对她说,你弟弟看来是着了魔了,你这当姐的可得多费点心啊。

她和他不是亲姐弟,也不是结拜的那种——怎么说呢,小时候家乡有个很古老的“拜保保(干爹)”的风俗:哪家养了小孩子,如果担心孩子成长不顺,就要为孩子找一个干爹保佑孩子健康成长,叫“拜保保”。每年正月十五,要“拜保保”的人家就把小孩抱到大路口,看见有过路的男人过来了,如果看得上这个男人,就拉住,如果这男人也觉得这孩子不错,就拜保保,两家认作亲戚,男人就成了男孩的保保。他母亲说,当年抱他出门的时候他一直哭哭啼啼个没完,好几个男人都觉得这孩子太难缠,不愿意,她父亲过来的时候,他却笑了,她父亲觉得这孩子不错,于是拜成了。从此,他有了个保保的同时也有了个干姐姐。

两人虽只是拜的,感情却很好,跟真的姐弟没什么分别,她比他大一岁,从他上小学时起,她就照顾他,后来一直上到大学,她先毕业,他后毕业,然后又在同一座城市里生活。他没事的时候就给她打电话:姐,给弄点好吃的!于是她就给他弄蟹黄炒蛋,他最喜欢吃的,然后看着他吃得日月生辉,两眼放光。吃完了,他油腔滑调地对她说,有你这个姐我可真是幸福死了!当年拜保保。我可是冲着你这个姐来的。

他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母亲就盼着他早点娶妻生子了。他说,姐,你现在幸福吗?她说,姐的事你别操心!他嬉皮笑脸地说,姐,你的事我这当弟弟的不操心谁操心?

她在这座城市里是一个普通的医生,长得不引人注目,加上她的心性并不是喜欢张扬的那种,爱情自然也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家介绍的,一个普通的公务员,说不上好,也没什么毛病。公务员通常是下班的时候来接她,一起去吃一顿饭,沿着河边走一走,然后送她回家。

两人就这样波澜不惊地恋爱着,她想,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的吧?

但是,如果爱情就是这样,那她怎么好去说服他恋爱?他从小就是一个喜欢追求新奇的人,从来不甘于平淡和寂寞,凡事都好掺和,十处打锣九处都有他。这种性格,他能不烦所谓的爱情吗?

但是,烦也好不烦也好,能让他恋爱上就好。她翻开电话本,惊喜地发现自己居然认得那么多的人,于是她打电话,说他的情况,让人家给介绍对象。

她更惊喜的是,这城市里原来还有那么多的漂亮女孩在苦苦等待,于是她十分兴奋地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然后把那些女孩的照片摊在桌上让他挑。他表情很奇怪,对她说,你觉得这样很有趣吗?她说,你觉得这样很无趣吗?他说,我怎么觉得你也变得俗不可耐了呢?是不是一个人一谈了恋爱就变成这样了?她很生气,没想到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拿这话伤她。她哭了。看见她哭了,他也慌了,说,姐,你别生气行不行?我抓阄可以吧?我从这些照片里随便抓一张可以吧?她说,怎么叫随便?爱情可以随便吗?他说,现在不是还没谈到爱情那份上去吗?她一想也对,爱情嘛,总得有个培养的阶段吧。她说,这样吧,我帮你挑一个,你先了解了解。他说好吧。于是她认真挑选了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漂亮姑娘,说,就她了。

他跟那个女孩谈了三天,就跑来对她说,姐,不行,那女孩不适合我。她说咋就不适合了?他说,性格不合。她问,什么叫性格不合?他说,性格不合好比把鸡和鸭关在一起,鸡也是好鸡,鸭也是好鸭,可是两个东西就是合不到一块去。她忍不住笑,说,就你会贫嘴!不过,这比方虽然俗,倒也算贴切,要不,重新选一个?

跟第二个女孩谈了五天,他给她打电话,说,不成。她问为什么?他说那女孩太精,太闹,精得近妖,闹得似鬼。她有些无奈,现在的女孩哪个不是跟猴子似的,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要不,就此打住算了?他说,我实在没兴趣。

那怎么行?我可是答应了你妈妈的!她说。

要不,再挑一个行不行?她几乎是在求他了。他说,干吗要这样呢?难道我非要恋爱一场不行?话虽这样说,他还是答应了下来,于是又挑了一个。

也许这一个对了他的脾气,这回他没有再打电话来诉苦,她吁了一口气,心想,到底还是苍天不负有心人啊。

在这期间,公务员对她说,相处也快两年了,老这样下去还不如结婚算了。她一想也对,反正她也不是对生活有太高期望的人,一个普通医生,找一个普通公务员,富不了,也穷不了,再说了,两个人都大学毕业,再怎么也不可能没共同语言吧?于是她把自己嫁了。

婚后的日子更加柴米油盐,淡得像一杯从没烧热过的温开水。公务员属于在单位混得不好也不算太差,要提升没什么指望,要被贬也贬不到哪去的那种。所以,公务员也没什么雄心壮志,心情就像那一成不变的脸色。

她也觉得生活很平淡,平淡得几乎失去了任何感觉。公务员说,你这种女人真是没有一点情趣。

为了这句话,她离婚了。

离婚和结婚一样平淡,她很怪异地发现自己居然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更没有像有的女人那样寻死觅活,相反,倒觉得解脱了。于是又想起他的话——我能吃能睡能劳动,要那玩意儿干什么?

说到他,她觉得突然很想他,再说了,也不知道他跟那姑娘谈得如何了,于是给他打电话。他说,姐,你让我说真话还是假话?她说当然是真话。他说,那我告诉你吧,我进入不了角色。她说你到底……他说,我话还没说完呢。虽然进入不了角色,但是我还是准备结婚。她吃了一惊,说,进入不了角色还结什么婚?没有爱情的婚姻算什么婚姻?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结婚?你们没有爱情你为什么要嫁给他?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吗?她半晌无语,后来她说,当然不是,哪有结婚就是为了离婚的?他说,但是我就是,我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她迷惑了,为什么?他说,结婚是为了结给别人看的,离婚,是为了我自己。

她不懂,但是她隐约觉得这中间有些问题。

他结婚的那天,她当然去了。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哭了。

果然,他结了婚,又离了婚。

离了,他又天天打电话过来,嬉皮笑脸地说,给弄点好吃的吧。于是她又做,看他吃得天昏地暗,幸福无比。吃完了,他感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多好啊。她说,那姐再想想法,给你找一个会做菜的媳妇。他说不必了,反正我以后就天天到你这儿吃。她说那咋行?你要天天过来吃饭,知道的说你是我弟弟,不知道的……不影响你谈恋爱吗?他说,要不,我再离一次婚给你看?她说你胡说什么?

那天他喝了酒,红着眼睛看她,说,我结婚不是结给你看的吗?你结了,然后离了;我也结了,然后离了,这下我们扯平了——我结婚,就是要和你扯平了,然后我才有机会告诉你,我最爱的人就是你!

那一刻她呆若木鸡,她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种话来。他可是她的弟弟啊!

什么弟弟?我们有什么血缘关系?他趁着酒劲,抓住她,我爱的就是你,一直爱着你,只是我不敢肯定你是不是也同样爱我。但是,你跟公务员结婚那天,我喝醉了,你心痛得不行,我就什么都知道了。后来你离婚了,我想我有机会了,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同样离一次婚,你会觉得心里有障碍,所以我也离一次给你看……

她觉得天旋地转,泪如泉涌。

她觉得心如刀绞,又幸福无比。

你知道我小时候为什么见了你爸就笑吗?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因为我看见了你爸怀里的你——爱情在我一岁时就注定了。

(三花聚顶)

带血的白玫瑰

白玫瑰,带着血的白玫瑰,娇艳欲滴,在有点余温的风雪中守候春天的来临……

这个世纪的最后一个冬季,天出奇的冷。

一个男孩,手拿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在拥挤的列车车厢里,格外耀眼!他就是我,到相隔千里的城市去看望一位女孩,在春节将至的日子。

这个平原的城市,崭新的车站,仅有的几条钢轨静静地卧着,为数不多的路人迎接着我,没有一个认识。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霎那间整个人像缩小了一样。我疾步出了车站,上巴士,稍感舒服一点。透过车窗,街道两旁的商铺张灯结彩,一派新年将至的景象。来去匆匆的路人,都有自己的方向,走着属于自己的路。我在走什么路,自己也不能明白,前方有没有危险,也无法知道,只有顺着自己的方向走下去,去寻找我的梦想。

来到这个有点陌生的城市,我想见到日思夜想的丹,一个瘦瘦的女孩,清纯大方,温柔善良。坐了一夜的火车,我也不感到很疲劳,两眼有点麻木,但不会影响我的行程。天太冷,也挡不了我的脚步。一颗火热的心,足可以融化这个有点寒冷的季节。我有种预感,她的家人不会让她出来见我的,好像她家人不同意我和她来往,心里有些惴惴不安。我给菊姐打电话,问她到了吗?回答说快了。我更加不安,有点兴奋的心立刻悬在空中。来之前,我让菊姐帮我约丹出来,因为菊姐是她的表姐。可现在丹……一下没了头绪。

我和丹是在南方的美丽八月相识相知,在同一天走进一个公司,又在一个部门做事,更巧的是我俩还是邻居。因为是老乡,我们年龄也相差不多,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是男孩,在工作上尽自己的力量帮她做一点事;她常帮我洗洗衣服等等。在我因工休养的那段日子,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让我此生此世都不能忘记。那是我这一生的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可以永远回忆的一件往事。我们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向前移动,渐渐的我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有一刻不能看到丹就心神不定,坐立不安。我知道是我爱上丹了。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和很多的故事一样,我们的故事也开始了。直到春节前,我们相约回家。遗憾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书信不断,也知道了她家人的意见,破灭了我的梦想。伤心至极,我想见丹本人,听听她的决定,真真切切的听到,而不是电话里的吞吞吐吐,像被人逼迫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只想给自己一个答案。

迷迷糊糊之中,我到了市中心,下车。不知何时天已开始飘起雪花,阵阵北风无情的抚摩,让我稍有点清醒,到了丹的家乡,我此行的谈判地:丹的家乡是当年三国名将赵子龙大战敌军的疆场,今天成了我一生爱情和幸福的“决战场”。苦苦的。涩涩的,有种难言的味道在心中徘徊。

我清楚地记得她喜欢花,也喜欢种花。还有一个最浪漫最向往的事,就是开一家有很多很多鲜花的大花店,自己也种花,养花……这也是我们在一起勾画未来的一部分,憧憬的最激动的事。刺骨的寒风偷袭我的身体,悄悄地走进我的脖子游荡。我不会不收留它,因为它和我一样,在大街上流浪,寻找一个安静的港湾。我从家乡带来的白玫瑰花,在列车上遭受了很多旅客的“欺辱”,模样难以面对观众,更羞于见到丹。很幸运,在一家“一生浪漫”花屋,我看到了白色玫瑰花,圣洁的爱的使者。丹给我讲了很多有关花的故事,还告诉我一个秘密,她最喜欢白玫瑰!花屋的女孩细心为我打扮,边说哪个女孩子有如此的魅力,让我远道而来送花。我甜甜地笑了。

雪花渐渐地长大了,漫天飞舞,夹着丝丝冷风,拥抱我,为我欢送。手捧白色玫瑰花,登上巴士,在风中行走。

到了丹居住的小镇,我没有看到她,只有雪花,冷风,菊姐一家,还在静静地等候。一霎那间,我说不出一句话,呆呆地立在风雪中,脑中一片空白:思绪在这一刻停止了。无数个为什么,在心里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不停地来回跳动,无法安静。我,我,我不知自己在干什么,想什么。发愣。直到菊姐轻轻地为我抹去雪花,我才清醒。我知道了一切,是她的家人不让我们见面,也就是不同意我们的事?

丹,胳膊拧不过大腿!我该怎么办?

我坚信丹会来的,因为她说过要尽到“地主之谊”,陪我看看她的家乡和母校:她表姐让我到家里坐,别冻坏了身体,说如果丹要来,会到她家的。我坚持要在风中等她,直到丹出现。冷,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自己,只要我做了,心有所安。即使丹没有来,我也不会生她的气。这一切毕竟不是她和我的错,是无法说清的……

风越来越大,雪没有休息的意思。我望着丹的家的方向,默默地守候,期盼我的黎明快来临。一个人影过来了,不是丹;又一个人影来了,还不是丹。我的心一次一次随着风雪飘动。丹,你会来吗?丹,你在家做什么?丹,你看到我的身影了吗?我的心在风雪里呼唤。

手中的白玫瑰在我的呵护下躲避着风雪的骚扰,期待着你,丹的来到。我看了看手中的白玫瑰,苦涩地笑了笑,无言。丹,你看到了吗?我要送给你的白玫瑰吗?你感觉到了吗?

天渐渐晚了,我感到有点凉,丝丝清凉的寒意慢慢爬上心头。看着白玫瑰,我想起了什么,片刻冷静下来。望着丹的方向,我淡淡笑了。

菊姐看我笑了,以为我想开了。让我到她家烤火取暖,给我做点饭吃。我微笑着说,谢谢。我有自己的分寸,请放心。我没有先到她家,而是到商店买了一把小刀。

我迎雪顶风来到僻静处,拿小刀在手指上划一小口,让有点热的血,我的血流出,滴在有些怕冷的白玫瑰身上。白玫瑰在风雪中接受我的恩赐和拥抱,热血的亲吻。我以我血表我心。我对菊姐说,我不是把这当儿戏,也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内心深处的感情表露。我这一生唯一可以自豪的是,我爱丹,我会一生一世的照顾她,和她一起慢慢变老……菊姐望着我久久没有说话。

白玫瑰,带着血的白玫瑰,娇艳欲滴,在有点余温的风雪中守候春天的来临……

手指被菊姐紧紧地握住,她知道无法劝我回到家里,就和我一起站在冰天雪地里接受大自然的拥抱。

一个又一个人影走近我们,不是丹。

在等待。我和菊姐,手捧一束血色点缀的白玫瑰,在通往丹的路上等待。不是我不去她家,也不是不敢去她家登门拜访,而是丹说了不让我去她家,理由是什么,我不想过多的知道。因为我认为丹说的有她的原则,自有她的道理和难言的苦衷……她不说,我也不勉强。爱一个人,就要相信她的一切,至少很多她不想说的事情,无须自己去了解。

风有点温柔了,雪也斯文了。

我的心也稍有一点安静。在等待中,我决定晚上回家,坐深夜的火车,离开这里。菊姐安慰我,知道留不住我的心,就让我先到她家休息一会儿: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我在心中呼唤丹的名字,为她祈祷:过得比我好!然后,我们回家。

要走了,我还没有看到丹。只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准备离开:我把带血的白玫瑰轻轻折下一片最红的花瓣,夹在记事本里珍藏:我把还有的一大束白玫瑰交给菊姐,拜托她在丹来的时候给她,无须说话。它可以代表我的一切,丹看到它就会明白一切。

我走了。有一片带血的白玫瑰陪我回家,已足矣。

第二天晚上,我收到菊姐打来的呼机,告诉我昨天晚上刚走,丹就来了,一个人偷偷地跑出来,她看着我留下的那柬带血的白玫瑰,久久没有说话,泪水爬满了有些发红的脸庞,她哭了!我也哭了,在听到这一刻。

我的呼机里显示“对不起!一切随缘,谢谢你的带血白玫瑰!永远爱你的丹”。我又流泪了。也看着笔记本里的那片带血白玫瑰。

她再也没有和我联系,只在我生日,春节,情人节,寄上一张贺卡。称呼是“带血的白玫瑰”!没有留地址。我也在同一时间给她寄一份,写她家的地址。

我知道故事还没结束,所以我在等她,我要告诉这个有爱的世界的人:“带血的白玫瑰”在等着缘分的来到……

一碗羊汤泡面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

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次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候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馅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子皮把它闻出来。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也是。为了傅文,她第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了垃圾筒。说,姐,你这是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汤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羊汤泡面的。但是一个冬天过去后,傅文却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子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在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到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插着翅膀飞来了。

爱的契约

要是一个女人真心爱上了一个男人,她就会做一切事情来使他快活。

我和玛吉结婚的时候,经济上很拮据,且不说买汽车和房子,就连玛吉的结婚戒指还是我分期付款购置的。可是如今却大不相同了,人们结婚不但讲排场摆阔气,而且还聘请婚姻顾问,签订夫妇契约。听说有些学校还要开设什么婚姻指导课呢!

我真希望我和玛吉也能领受一下这方面的教益。这倒并不是说我们的夫妻生活不和睦。不,绝非如此。要知道,我们在婚前就有了一个共同点——玛吉和我都不爱吃油煎饼。瞧,这不是天生的一对?然而我们结合的基础仅此而已。

我想,签订一种契约也许会使我们的家庭生活走上正轨。于是,我决定和玛吉谈谈。

“玛吉,”我说,“婚姻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可是我们结婚的时候……”

“你在胡扯些什么?”她不由得一愣,手里的东西掉了下来。

“瞧,香蕉皮都掉在地上了。”我有意岔开她的话题,“垃圾桶都满了。要是你及时去倒,就不会有这种事了。”

“四个孩子,十间房间,你关心的却是香蕉皮。”她生气地说。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名为《婚姻指南》的手册:“这本书是我从药房里买来的。”没等我说完,玛吉已拎起垃圾桶赌气地往外走去。没关系,结婚教会我最大的秘诀就是忍耐,忍耐就是成功。她回到屋里后,我接着说:“这里有一份夫妇契约的样本,是由一对名叫莫里森和罗沙的夫妇签订的,它适用于任何夫妇。”

玛吉显然对这话题感兴趣,“讲下去。”她催促道。

我打开书念道:“第一,分析每对夫妇过去的生活——是否有遗传病或精神病史,是否有吸毒嗜好和犯罪历史,是否有……”

“别说了,我不想再听下去。”她失望地说,“只有傻瓜才会和这种人结婚。”

“当然,”我解释说,“这并不是说莫里森和罗沙也有过这类事情。但是,了解情人的过去总要比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好得多。这样蜜月结束后,即使碰上令人难堪的事情,你也不会感到束手无策了。”

“这些对我们来说已经为时过晚了。”

“怎么会为时过晚呢?一切可以从头开始。要是我们现在也签订一份契约的话……”

“签订什么?”玛吉吃惊地问。

“签订契——约。”我故意拖长了音调。

“为什么?”玛吉疑惑地问。

“因为契约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约束力。另外,它还能合理地分配我们之间的责任和权利。”我停顿了一下,建议说,“让我们也签订一份契约吧!比如每逢单年由你决定到哪儿去度假,双年则由我说了算。”

“要是轮到我做主时,正碰上手头没钱,那我们不是只能待在家里了吗?”她反问。

“不错,但这只不过是一种特殊情况。”我说,“另外,契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可以酌情处理嘛。”

“如果契约可以随意改变,那它还有什么用处呢?”玛吉反驳说。

“言之有理。”我说,“想不到你还知道这些基本常识。”

“如果你也懂得这些常识,就不会提出签订什么契约了。”

“要知道,女人经常喜欢谈论平等和自由。一张契约至少可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我辩解说。

“你不懂,亲爱的,”玛吉两眼紧盯着我的脸,激动地说,“平等对女人来说无关紧要,关键是男人是否值得她们爱。要是一个女人真心爱上了一个男人,她就会做一切事情来使他快活。这绝不是那张该死的契约所起的作用,而是她自己情愿这样做。”说完便转身走进隔壁的厨房。

没想到玛吉竟懂得这么多的道理。我终于认输了。

“要喝咖啡吗?亲爱的,我刚煮了一壶。”玛吉探出半个身子温柔地问道。

“咖啡?太好了。”我转过身来看见她嘴里咀嚼着什么,“你在吃啥?”

“油煎饼,想尝尝吗?”她笑着问。

我的天啊!我和玛吉共同生活了十七年,难道她还不知道我讨厌油煎饼?她自己也是一看到油煎饼就会呕吐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走进厨房。

“玛吉,你喜欢吃油煎饼?”我不解地问。

“是啊,怎么啦?”她神秘地眨了眨眼。

“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给你要了杯咖啡,问你是否要油煎饼,你拒绝了,说是你不喜欢。”

“是的,你记得不错。”她爽快地说,“可是当时你口袋里只有五角钱,还是向别人借的。”

“可油煎饼只需要一角钱呀!”

“别打肿脸充胖子,那样你回家的车钱就没啦。”说着,她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下我哑口无言了。“哎——”我窘迫地长叹了一声。

接着,玛吉诙谐地说:“莫里森和罗沙的契约可能是一纸空文。今后我们生活中也许会遇到许多问题,因为罗沙肯定不曾替莫里森考虑过是否有回家的车钱这类事。”她停顿了一下,意味深长地说,“爱的契约不是签订在纸上的,它只能体现在情人相互体谅和关怀之中。”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玛吉真是个好妻子,谁能像她那样初恋时就如此了解和体贴我啊!我坐在她身边,贪婪地吃着热腾腾的油煎饼,嘿,味道还真不错哩!

过了一会儿,我也从包里拿出两只油煎饼——早晨我瞒着玛吉买的,递给她一只说:“我以前不吃油煎饼,但我可以从头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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