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飞和静真两个人走在路上,路两边的法桐叶子已经红了,一片片的掉在地上。
“贾师兄和你说什么了?”王飞飞问到。
“他想让我们帮他查出凶手。”
“凶手?”
“对,就是害他儿子吸毒的幕后主使。”
“这不是他自愿的吗?”
“自愿?”静真摇摇头,“这种事怎么会是自愿呢。他一直在私立学校读书,环境很封闭,初步推测,应该就是校内的学生甚至教师在贩毒。而且,这件事我觉得很蹊跷,他身上没有注射孔,他的住处也没有发现任何吸食的用品,较大可能,应该是在某些固定时间的聚会上尝试过一些软毒品,可是他的毒瘾反应非常强烈,似乎是长时间吸食的结果。难道过去他母亲就从来没发现?”
“虽然我不是名侦探,但是你的推理也未免太草率了吧?”
“这不是推理,这是我的直觉。”静真勉强笑了笑,“倒是你,和美女姐姐聊什么了?”
王飞飞有些不好意思,“也没说什么,就是说了说贾芸芸小时候的事。说她从小就特别聪明什么的。”
“小时候?我觉得你们现在就是小时候。还说什么从小,难道你们现在不小?”
“我可是成年了哎。”
“成年了,就可以恋爱了。”
“你作为一个出家人这么说真的好吗?”
“你没发现今天我把头发剪了吗?”
王飞飞抬头仔细看着静真,他居然真的把头发剪了,原来可以扎成辫子的长发,现在勉强过耳而已。
“是因为担心贾芸芸吧,其他事当然注意不到了。”
“嗯,有种奇怪的感觉,但是说不出来。”
“说说看。”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她弟弟,她应该很伤心吧?”
“也许很开心也说不定。”
“什么意思?”
“私生子就这么废了,少了一个人分家产啊。你也知道,贾师兄身体不太好,即使吃了师傅练得丹药,身体里的病根还是没去掉。说不定他早就准备立遗嘱了,她姐姐毕竟是女儿,姐夫怎么也是外人,再能干也代替不了儿子。如今这个儿子已经废了,花一笔钱报仇当然可以,但要说遗产的话,说不定他根本活不到那个时候呢。”
“你的想法怎么这么黑暗?你不是出家人吗?”
静真笑笑没接话,而是反问到:“贾师兄的意思,他在警方也有人,但是全京城这么大,警方也管不过来。要是咱俩能帮忙把背后的毒枭揪出来,他愿意出钱。而且收拾首尾的事,自然有官府中人来做。能破获一起大案,尤其是毒案,对他们来说也落得一大笔人情。”
“师兄,我觉得,这个事嘛,即使没钱,我也要帮。”
“你不缺钱吗?”
“缺啊,我还欠着一大笔助学贷款呢。但是贾师兄的事,就是咱们自己的事,我们不都是师兄弟吗?”
“你呀,还挺古道热肠的。不过你放心,贾师兄也不差这点钱。听着,我有一个计划……”
聪明的人,吃亏的时候,大抵是不服气的,即使是光明正大的比赛输了,也会找借口,各种各样的借口。唯有那些聪明人中的聪明人,是不会找借口的,而是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输,从而保证下一次不输。也因此,聪明人中,也分了层次。而那些愚笨的人,也可以通过反省,让自己越来越聪明。当然喽,这以上所言的一切,都是在反复博弈中才会发生的,假如一个人,他输了一次,就失去了所有的筹码,那他绝不会去做无谓的反省,而是有极大的可能,直接掀桌子。
魔叔今年已经五十多了,在黑道上打拼一辈子,也该是退休享享清福的时候了,大女儿在夫家受宠,小儿子聪明伶俐,自己等着抱孙子就行了。只是无情的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或者更直白的说,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他最宠爱的、也是唯一的,小儿子,他莫家的独苗,居然玩赛车出了车祸。白发人送黑发人,能扛得住的没有几个。魔叔在道上纵横三十年,什么严打,什么运动都扛过来了,没想到晚年丧子,人生的大起大落莫过于此。骤然而至的打击让他一下子苍老了许多,等到缓过劲来,他的脑子里只有一样东西:复仇。
向谁复仇呢?魔叔拟定了几个目标,一是为莫家少爷改装车的车厂,肯定是他们做了手脚;二是和他同乘一辆车的女郎,她勾引自己的儿子,最为坏事;三是当天比赛的前几名,就是他们跑的太快,害了自己的儿子。前两者都好办,但能在一起赛车的年轻人,家里大多数非富即贵,当然他们这个圈子里,富的多,贵的少。只是魔叔既然下定了决心,那无论如何都要达到目的。
在帝都的一处酒吧里,魔叔接见了自己的几个手下。这家酒吧,名义上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他特别喜欢这个地方。年轻的时候,那时候的魔叔就在这附近的一家娱乐场所混事,每当看到那些扭动的腰肢和白花花的大腿,魔叔就回忆起自己的年轻时代。那时候世界是红灰色的,一到夜里,舞池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妞,魔叔看好哪个,就拖到酒吧的厕所里,就地正法。有的性子烈的,要先灌醉,有的胆子小的,找个空的地方就行。甚至还有几次,就在舞池旁边的沙发上,当着上百人的面,魔叔和几个兄弟轮流和一位小妞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流,并互相赠送了一点纪念品。那真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时代,虽然短暂,但是让人怀念。再后来,社会治安转好了些,魔叔的事业也上了些档次,沾的血,也不仅仅是女人下面那点玩意。再再后来,整个帝都俨然是世界治安模范城市,魔叔也洗白了,正规的茶楼建起来,夜总会有了,大酒店也有了,物流业的肥肉虽然吃不进嘴里,一点汤还是喝得上的,他的身家不算顶尖,但也算小有名气,手下的弟兄们早就过了穿金戴银满膀子纹身的层次,一个个人五人六的,各个称总了。但魔叔还是怀念那个美好而纯真的年代,那个时代穷人有活路,青年有主张,人人有理想,小妞有内裤,那是一个黄金般美好的年代,也是魔叔这样的人,挖掘第一桶金的年代。
“我老啦。”魔叔这么对手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