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改制办成立后,广泛宣传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具体政策,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全面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根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动员情况,乡镇改制办选定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农民群众改革意愿强烈的村,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改制村),改制村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牵头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宣传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政策,经社员(代表)表决三分之二通过,张榜公布后组织实施改制工作。改制村成立了以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社监会成员和社员代表等为主体吸纳其他村级组织成员参加的村改制工作小组,一般10~20人,成员名单报乡镇改制办审核后,张榜公布。
第二步,进行培训,编制计划。
乡镇改制办组织改制村工作班子成员进行有关政策培训,重点内容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作用、资产清查登记和人口调查排摸办法、股权设置种类和作用、股份配置方法、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明确改制后社、村关系和运转经费安排等;改制村工作班子要充分利用广播和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公开宣传农村产权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改制村工作班子进行人员工作分工,一般分为政策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和人员排摸组等,分别确定负责人和组成成员,并就政策宣传、资产清查和人员排摸工作分别排出计划,列明各阶段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第三步,组织资产清查登记,组织人员排摸清查。
资产清查登记由村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按照有关表式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实地勘察和清点,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单位)证实,清查核实村集体签订的合同协议,对集体所有非发包到户的山林、机动田等资源性资产进行丈量登记,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经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后,报乡镇改制办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已完成“三资管理”的村可直接按照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改制;已计划开展“三资管理”的村,经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可待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之后,由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组织股东代表实施资产清查登记。
人员排摸由改制村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人员排摸截止时间由改制村自行确定,报乡镇改制办备案。排摸办法以村历年人口情况登记记录为基础,按照有关表式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底稿,以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发放到各个农户供农户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人员排摸情况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乡镇改制办备案,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
第四步,拟定和通过实施方案。
在乡镇改制办的指导下,改制村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党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拟定改制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改制资产范围限定在本村经营性资产,已发包给农户家庭经营的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不做资产量化范围,公益性资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变卖处置;拟订改制股权设置及其比例,股权量化对象界定办法,成员股份配置办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改制方案草案初稿拟定后,下发村内社员户征求意见,并根据群众意见修改完善方案草案,报乡镇改制办审核同意,递交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报县(市、区)农业部门备案,并张榜公布。
第五步,筹备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
首先编制股东清册。按照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的改制实施方案,改制村进行成员界定并计算其所享有股份,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7天,经审查无误后,编制股东清册,建立股东股权台账。然后,进行产生股东代表推荐工作。股东代表一般由原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直接过渡产生,也可以重新由股东户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接下来拟订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名单。通常由村级党组织提名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名单,书面报乡镇(街道)农村改制领导小组,依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在此基础上,筹备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改制村在乡镇改制办的指导下,筹备股东(代表)大会,筹备内容包括:制订章程草案;日常经营管理人数、分工、工资标准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草案;拟订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
选举办法草案;准备筹备工作报告;准备会议资料;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并发出通知。首届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包括:村改制工作班子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表决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表决通过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根据提名选举产生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选出董事长和监事会主任,公布分工情况;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其他事项。股东(代表)会议行使表决职能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六步,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总结完善。
股东代表大会顺利完成预定事项后,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村经济合作社改制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填制股东股权证,向全体股东发放股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颁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时间调整至当地村级组织统一换届时间,以后各届任期定为三年、随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村级组织换届而换届。
改制工作完成后,乡镇改制办对改制工作作出总结,便于指导其他村改制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对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排摸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乡镇(街道)和县级农业部门备案。
二、主要成效与现实启示
温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探索,抓住了为民谋利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通过对村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建立一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推进了村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并促进农村转入城镇社区、村委会并入居委会、农村基层党组织联合设立,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传统村级组织架构向现代社区结构顺利平稳过渡,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清产核资和股权量化,集体资产得到进一步核实,明确了这些集体资产为全体股东共有,使村民看到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了解了自己在集体经济中所占的份额。通过改革,以章程形式明确规定了股东可以按股分红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并按“人口股”“农龄股”的办法,将集体净资产量化到户到人,村民以股东的身份享受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成为村集体资产实实在在的主人。
通过改革,在章程中明确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程序和办法。规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从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公积金后,其余的全部用于股东的红利分配。增强了民主意识。通过改革,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内容,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使股东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从而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提高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深受村民欢迎。洞头县北岙街道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走在全市的前列。
通过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的改革,也增加了集体资产,并且促进了社会管理的创新和村民自治。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更能彰显村的个性,对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和村民自治更有不可或缺的意义。把股改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与农村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乡规民约结合起来,均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
温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最大的现实启示是: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处理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问题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大难题,通过对温州资产改革的案例研究使我们认识到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必须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核心,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好集体资源,必须以保证集体资产科学、高效运营为目标,促进群众整体利益的增加。
第三节 群众之于政党之执政
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与群众建立起一种密切的关系,而从执政后的实践看,共产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执政是一个平台、一个为民谋利的机遇,也是一种考验,是一场接连不断、永无止境的考试。邓小平说过,“由于党现在已经是在全国执政的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而脱离群众对于人民可能产生的危害,也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进了城,执了政,是做官呢,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呢?我们每天每时都要注意执政党的特点。”
一、群众是政党执政合法性的来源
共产党一旦执政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么执政失败,要么政党的历史使命完成,否则不会让出执政地位。这就决定了共产党执政的弹性小、难度大,由此进一步决定了共产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所以执政后最大的课题应当是加强执政合法性建设。执政合法性就是群众对政党执政的认同度。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执政的基础和条件,是执政合法性的来源。无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还是其他执政党的地位,离开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丧失执政合法性,不管表面如何貌似强大,执政党的地位都不可能维持多久。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苏共为代表的一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丢失政权并自行瓦解。苏共创业时的辉煌和谢幕时的凄凉,其原因,从苏共和群众的关系变化中不难寻找。自斯大林开始,政治上的大搞集权、特权、腐败,使得苏共及其干部成为特殊的利益群体,而与群众越来越疏远;提拔亲信和一味对上负责的组织规则,导致大批庸人进入领导层,也导致党的总体执政能力下降。苏共领导层一边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边“公仆”们却随意损害“主人”的利益。一边批判西方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限制人们接触西方社会;一边有特权的官员们从特供商店低价购买进口名牌商品,并把权贵们的子女大量送到西方留学。最终结果是人们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完全丧失了,共产党被大多数群众认定不代表自己,党的领导人威信扫地。苏共由于自己的原因,执政合法性丧失殆尽。执政合法性出现危机,资产阶级政党同样会垮台。20世纪90年代初,执政38年的日本自民党下台的原因,归纳起来也主要是这样几点:政治腐败侵蚀了自民党的根基;党内派系的存在和派系的斗争导致了自民党的分裂;难以有效驾驭经济促进持续增长引起人民的不满;逐渐丧失了赖以存在的选举地盘和社会阶级基础;丧失了适应冷战结束后国内外形势激烈变化的思想和能力。这些原因归结起来,就是丧失了自民党继续执政的群众基础。
政党执政合法性的法理基础是执政权力的来源。政党是应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而来的,是代表一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的政治组织,是联系群众与国家政权的桥梁和工具,是人民控制政权之手的延伸。执政党的权力来源于群众,国家政权是全体人民授权的,执政党是通过对国家政权的控制来达到其执政目的的。如果不能获得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授权,国家政权就会发生异化,执政党就会异化并堕落,受到群众的反对,政权无法得到可持续发展。随着矛盾的深化,人民会以不同的方式收回这种授权,执政党难逃群众“用脚投票”的厄运。
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就是建立起群众与政党、政权之间的合理的、科学的权力授受关系,即由人民通过自愿选择的方式,确定由哪个政党来代表人民执政,并对该党进行有效监督。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不同的政治思想、价值观念、文化意识的相互渗透与影响。从动态的发展来看,一个政党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暴力的或和平的)取得政权,如果它要长期保持执政地位,就必须遵照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注重群众基础的巩固。维护合理的政治参与,是执政党巩固群众基础的重要途径。党以及政治体系的稳定和有效,取决于其执政水平和制度化水平。一方面是执政党要对整个社会的运作进行合理的规范,以确保其功能有效发挥;另一方面广泛而稳固的社会支持,是执政党引导群众政治参与并保持良好的政治运作的基本前提。只有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思想、纲领、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给予充分的认同,才能保证群众通过参与充分融入执政党的规范体系。相反,缺乏认同的政治参与对执政党是不利的,凭借强权来强制或限制群众的政治参与则会导致群众的政治冷漠,导致政治危机的积累。当群众有多种可供选择的参政途径,甚至可以选择其他政党执政,就会作出新的选择,抛弃原有的执政党。
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的影响,绝不能仅仅是简单的行使权力,而要追溯权力的来源,保持群众的权力主体地位。在行使权力中要以广泛的民主作为基础。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背后有一条群众利益诉求的主线,政党对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加以分析、取舍、综合,然后输入政治系统,转化成代表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具体政策。另一方面,执政党通过舆论宣传和政治实践向群众传输其政治价值、政治信念、政治规则及政治目的等,促使公民形成一定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强化群众对政治体系的认同。从而使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既扮演着权力控制者的角色,又在国家权力架构中承担着组织协调者的角色。最终使执政党和广大群众从思想和行动上都取得一致和认同,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在这一过程中得到提升。
二、执政条件下党群关系的离心力
由于执政,使党面临着容易脱离群众的危险;由于长期执政,使党会不断遇到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和新考验。邓小平曾经说过,执了政,拿了权,一定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