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种结构、这种机制、这种权力制衡关系和利益驱动机制,赋予了财产所有者(股东或投资者)对企业的主导权、控制权。投资者之所以愿意投资,愿意承担风险,目的就是为了回报,为了利益。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利益最大化,这是投资者要求的企业最主要的经营目标。在商言商,企业只有体现投资者的意志,按投资者的意愿行事,投资者才有积极性,才愿意投资。投资者对企业的主导权如果受到限制,这套权力制衡的机制如果运作不灵,或者企业目标出现多元化,那么,一方面,投资者不愿意投资,经济自然也发展不起来;另一方面,即使他投资了,企业也难以很好地运作,结果必然是竞争力不强,效率不高,效益低下,最后被市场淘汰出局,这样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不成功的!
《公司法》保留了“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但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代会除了保护职工自身利益之外,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作出实质性的决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负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这与长期以来的党管干部,厂长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党委是企业领导核心,职代会行使职工当家作主权利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截然不同。
党发挥领导作用和“组织化”进入企业,涉及财产权和执政权力的边界和关系问题。从法权和法律角度看,企业中所有者和投资者的主导权、控制权这一条不能受到侵害,是基于保障健全的财产制度这一市场经济运行基础的,因为侵害了企业所有者的主导权实质是侵害了别人的财产权利,是违法甚至违宪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强化企业中所有者的主导权、控制权。但是,如前所述,共产党作为长期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宪法同样赋予了其广泛的领导权力和执政权力,这一权力究竟和财产权的边界和关系在企业层面如何界定,在实践中并没有答案。
第二,企业组织治理结构对企业党组织具有一定的排斥作用。
企业党组织既是中国共产党政治组织的一部分,又是企业经济组织的一部分。企业党组织要在双重身份、二维坐标系中确定自身定位,职能、任务和工作方式,难度较大。企业在财产权基础上形成的分权制衡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由此确立起来的实现所有者主导权和控制权的企业组织结构,对企业党组织具有一定的排斥作用。比如,从公司法规定的内部治理结构来看,公司中的基层党组织既不是公司的法定的权力机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充任;又不是公司法定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任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充任;也不是公司法定的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组成的监事会充任。企业党组织也不能专做职工群众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与企业工会的工作重叠了。最后,企业党组织如果只做企业党员的工作,那又完全不能满足我们加强企业党建的初衷。因此,企业中党组织和企业现有内部组织的定位一直解决不好。
第三,企业党组织的运行和党务活动有一定障碍。
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安排和行为应当遵循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运作的规律和特点,而不是扭曲企业的结构和行为来适应和保留过去党在企业中的安排和做法。
比如,企业党组织如何参与决策。怎么联合决策?谁来召集和主持?如何承担决策的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作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一项基本内容,党组织毕竟是政治组织,行使和影响决策权不能过头了,因为它并不能为自己的决策失误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需要明确:一是参与决策的主体既有党组织,也有代表党组织的个人,如何衔接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二是参与决策的内容是重大问题,该如何界定。三是参与决策是提出决策建议,不是代替董事会决策,如何把握其分量。四是如何设计参与决策的制度,要有可操作性的、有约束力的具体制度作保证。
比如,企业党组织及其成员的价值观应是集体主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其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监管体系、分配制度及管理方式,却要求企业及其成员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种价值观念上的差异与冲突,给企业党建工作和党员造成困惑。
再比如,民主集中制“集体负责、一人一票”;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一票”,如何结合。另外,党组织作为政治组织,内在地要求扩大组织队伍,吸收新成员,开展政治活动,实现党的任务;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则内在地要求减少组织层次,精简组织人员,尽量收缩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的组织行为,使企业党组织出现弱化趋势。另外,企业党组织在减员增效和维护职工利益之间往往处于两难选择的境地。
还比如,党管干部原则在企业的实施。企业党组织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以及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党对企业实行政治领导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在认识和实践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人认为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就是企业所有的干部都由党组织来任免,忽视了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以及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人认为党对国有企业是政治领导,只管好路线方针政策就行了,片面强调管人管事相结合,忽视了党组织在干部任用上的考核把关作用。还有一些企业出现了党委管政工干部、董事会和经理层管生产经营干部的两条线管干部的现象。另外,实行下管一级,企业最高领导层的管理权限就不可能在企业,由外面组织部等来任命了。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如何组成,权力在企业内部,而不是企业外部。这种情况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负有什么职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的党组织应具有哪些干部人事权力,这些都是有待明确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又比如,企业党的工作如何融入管理,企业党建“扩大覆盖面容易,真正发挥作用难”,这是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无论如何,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最终要自上而下融入企业的常规工作和管理中,企业党务工作最终要“扎根”企业管理中,方为长久之计。
3.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状况
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目前中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已超过2亿人。然而,与“两新组织”迅猛发展的态势相比,党的工作任务艰巨,党与非公有制企业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还十分不够,“两个覆盖”(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的落实还没有到位,“两个作用”(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还空间很大。具体表现为:一是党组织覆盖面不够。近年来,具备建立条件的147.5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数的99.95%。4.03万个社会团体建立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数的99.21%。3.9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数的99.61%。但是,仍然有大量不具备建立条件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据估计,有六成左右的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实现党组织覆盖。二是党员数量偏少。党员“两新组织”中所占的比例明显偏低,而且党员的分布也不均匀。据统计,“两新组织”发展迅速的广东省,在广州、深圳等地“两新组织”中党员所占员工的比例只有不足百分之一。三是已建的党组织不够巩固,作用发挥有限。有的“两新组织”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也因为组织机构的变化和党员的流动,难以巩固,也难以正常开展活动。有的“两新组织”甚至出现党组织“一边建、一边散”的情况。有的“两新组织”事实上是“有组织无活动”,或者是活动的形式大于内容,党组织形同虚设,作用不明显。
4.党的基层组织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分布在全国各领域、各层面,是党得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是党联系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的桥梁和纽带。毫无疑问,基层组织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党群关系和执政基础能否巩固。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改善党群关系和巩固执政基础的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能否在广大农村得到巩固。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农村党员在全国党员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农村的基层党组织遍布全国各个角落。只有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才能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群众基础。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基本状况所引发的新变化,对农村改善党群关系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不利的影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状况并不容乐观,有待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作为工人阶级最集中的企业,是党巩固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首要领域,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场所,所以应当比国外政党更加重视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关系到党能否吸引国有企业的工人和其他各方群众,也关系到党执政的基础能否在国有企业领域得到巩固。国有企业是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地方,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肩负着团结、联系和组织广大工人群众的崇高使命,也肩负着凝聚企业力量、调节和整合各方利益的重要职责。要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领导、组织和依靠工人阶级是极为重要的;要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劳资和谐、多方共赢的局面是绝对必要的。另外,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党的整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所有基层组织中占有30%的比重。因此,千方百计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巩固党执政的基础非常重要的方面。现阶段国有企业党建的基本变化,是考验中国共产党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微观领域中有效地领导和驾驭,也对党群关系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具有直接的影响。必须从当前的客观实际出发,遵循经济规律和执政规律,推进国有企业党组织状况的根本改善,以确保党执政的基础在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
“两新组织”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关系到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能否在新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得到巩固。从“两新组织”的经济实力和人数比重看,其分量与日俱增。在这一领域中,既有来自国有、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大量职工,也有来自农村等地的大量劳动力,还有从海外学成归来的人才。“两新组织”的人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毫无疑问,必须加强党与“两新组织”广大职工的联系,切实把这些领域的群众团结和组织在党的周围,而不能人为把他们推开,甚至制造对立面,党要代表、维护和实现“两新组织”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不断加强党在这一领域工作的力度和深度。
总之,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状况所发生的新变化,对改善党群关系和巩固执政基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了改善党群关系和巩固执政基础,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状况所发生的变化,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适应这种变化,给以正确的引导和应对。
(三)党员队伍状况的新变化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512.7万名,比上年增加252.5万名,增幅为3.1%。从党员队伍结构看,全国有女党员2026.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3.8%;少数民族党员580.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6.8%;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3408.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0%;35岁及以下的党员2180.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6%。从党员的职业看,工人725万名,农牧渔民2534.8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15.7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2019.6万名,学生290.5万名,离退休人员1553.8万名,其他职业人员673.3万名。另外。除了数量变化,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员队伍的基本结构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二是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2012年,全国发展党员323.3万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142.9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4.2%,比上年增加3.2万名。其中,发展工人党员21.8万名,发展农牧渔民党员62.4万名,发展农民工党员4.3万名;党员队伍中工人和农牧渔民党员比上年增加71.6万名。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264.2万名,比上年增加4.3万名;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105万名,比上年增加2.1万名。这些新变化,对改善党群关系和巩固执政基础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