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农民整体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很不适应
随着城乡经济不断融合,大批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越来越频繁,农民群众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多样性日益凸显。特别是随着信息的沟通和农民视野的拓展,民主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对加快农村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更加迫切。这些变化无疑是重大的历史性进步。但也应看到,当今时代飞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农民整体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还有诸多不适应,尤其是竞争意识、机遇意识、风险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明显滞后于科技、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
(五)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但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
现在,农村综合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项改革措施配套推进,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触及的矛盾越来越深,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大。千百年来农民种地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已经结束,但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还未根本破除;“七站八所”等乡镇事业单位职能转变不到位;农村基层政权的财权和事权关系尚未理顺,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仍需不断完善。构建城乡互动、平等发展的有效机制,建立要素合理配置、产品有序流动的市场体系,建立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任务相当艰巨。
二、加深对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的理解,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我们要加深理解、准确把握,增强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起好步、开好局,沿着正确的轨道顺利推进。
(一)对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总体要求,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协调推进、全面发展的目标。对我省来说,在新农村建设的起步阶段,尤其要把发展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根本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的在认识上有偏差,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偏重村容村貌整齐划一,对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重视不够;有的情绪急躁,盲目攀比,对建设新农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过高估计当地经济实力,不顾农民承受能力,制定的规划、确定的目标不切合实际;有的“等、靠、要”思想严重,过分依赖上面投钱投物,没有把立足点放在发展生产上,放在依靠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上;有的基层干部还习惯于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习惯于传统的那种“喇叭一响,哨子一吹,千军万马大会战”的工作方法。凡此种种,都是对“二十字”总体要求的误解。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民群众得不到实惠,新农村建设势必“上热下冷”,变味走样,就会犯“过几年再反思总结教训”的错误。
(二)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认识和理解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是我国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的重大调整。我省工业化水平比较低,工业企业强的强,弱的弱,而且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链条短,同农业的关联度不大。同时,城镇化进程缓慢,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普遍较弱。面对这种状况,一些同志对如何“促”、如何“带”,心存疑虑和畏难情绪。现在的关键是,如何从实际出发,在“结合”上下工夫。公正、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农关系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可以为农业农村不断发展提供财源;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可以为工业提供巨大的消费市场。“以工促农”,就是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不能以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不失时机地推进由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换,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自觉地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以城带乡”,就是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类人才支持服务农村,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三)对“多予、少取、放活”的认识和理解
“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体现。对这一政策,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对农业农村的优惠和照顾。我理解,这一政策,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改变农业弱势地位,提高农业竞争力,为广大农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条件和平等市场竞争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冲破城乡二元结构羁绊,改变长期以来以“剪刀差”的形式为工业提供积累的现实选择;是通过政策调控,给农业和农村予以补偿,既让农民休养生息,又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举措。但“多予”也好,“少取”也好,不可能包揽和解决所有问题,也不可能代替农村自身发展,关键是要激发农村内在发展动力。从我省情况看,地方财力捉襟见肘,短期内难以做到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这说明,在“多予”上,我们自身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少取”上,“三减免”的惠农政策使农民减轻了负担,但减免的各种税负基数小,农民得到的实惠被农资价格上涨所抵消。我们应当立足实际,在“放活”上把文章做实做好,根本的是加快农村综合改革,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破除影响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尤其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切实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深化对地租理论的研究,探索土地流转的方式和入股分红的途径,使农民能够在土地上得到长期更多的实惠,坚决防止强行占用和低价征用农民耕地,从根本上消除农民“三无”(耕种无土地、就业无岗位、收入无来源)现象。
(四)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主导产业的认识和理解
基础设施建设虽具有长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应当在重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发展投资少、见效快、与地方财力和农民增收直接相关的产业,尤其要突出发展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使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相得益彰。我省人多、地少、钱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研究解决“钱进去、人出来”的问题。解决“钱进去”的问题,就应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强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支持和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活民间资本,从多方面增加对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的投入。解决“人出来”的问题,就应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既提高人均占有土地量,促进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又通过主导产业的拉动,促进农民增收。
(五)对发挥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作用的认识和理解
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利益主体和实践主体,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二者各有功能,各有侧重,是一种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关系,应当注意把两方面的积极性都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组织,应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做到干什么、怎么干都与农民民主协商,绝不能大包大揽,更不能强迫命令,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注意加强领导,转变职能,改进作风,通过“三抓”,更好地服务农民这个主体。一是抓“田间地头”。做好优势产业、特色经济这篇文章,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发挥品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比较效益。二是抓“人头”。抓“人头”,就是要研究干部的思维。抓“田间地头”固然重要,抓“人头”、转变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更重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下大力气提高理性思维的能力,特别是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三是抓“市场端头”。抓“市场端头”,就是研究市场供求关系。应当说,在买方市场条件下,不是以产定销,而是以销定产,“种”不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销”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完全是“货出地头有市场”。市场经济的要害是市场供求关系,市场供求取决于终端市场。现在,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忽视对市场特别是终端市场的研究,在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上,往往受中间商的摆布,缺乏对农民的有效服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增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力研究市场的变化,研究市场供求的规模、结构、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只有这样,在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政府才能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三、着力解决好带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证
建设新农村,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研究投入,又要提供保障;既要研究政策,又要建立完善机制,努力使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一)坚持科学的思想方法,牢牢掌握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权
思想方法决定工作方法。领导干部的思想方法,是新农村建设能不能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在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好三点:一是坚持尊重实际、尊重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实际做规划、定目标、提措施。对于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应善于学习和借鉴,做到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实践证明,对好经验好做法,拿来的早,结合实际运用得好,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脱离实际,对那些好听、好看但不好用的典型,照抄照搬、机械套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对我省来说,快了不行,急了不行,慢了更不行。甘肃姓“甘”,甘肃有甘肃的特点,建设新农村应当走符合我们实际的路子。二是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建设新农村,既要研究普遍性的问题,更要研究特殊性的问题。要善于“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我省地区之间、县与县之间,甚至村与村之间自然条件、文化习俗、发展水平都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允许起点有差别、进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方式有不同,切忌“一刀切”。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抓主抓重,抓主要矛盾。新农村建设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突出重点,抓住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这个主要矛盾,抓住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切忌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可见,思想方法科学不科学,工作方法对路不对路,对我们建设新农村至关重要。
(二)建立科技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科技人才的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最大瓶颈。据统计,我省农村万人中科技人员拥有量不足2人。为此,应当创新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科技人才向基层、向落后地区流动的政策措施,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是在县乡班子调整和配备中,注意选配高学历的科技副县长、副乡长;注意从干部挂职交流和优秀大中专毕业生中,选配县长助理、乡长助理和村长助理;加大农业科技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以优于城市的待遇,鼓励城镇教师、医务人员、科技人员等到农村建功立业,支援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真正做到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逐步使农村人才队伍由弱变强。三是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下工夫改变“线断、网破、人散”的状况,建立科研和生产紧密结合的新机制,促进各种先进适用技术向农业渗透,增强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力。
(三)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村支部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从总体上看,我省村支部班子“稳定型”、守摊子的比较普遍;“发展型”、开拓创新的比较少。改变这种状况,应“两头都放开”,探索建立退休和养老保险制度,使任职年限长的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探索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使那些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青年农民党员,能够尽快地选配到村支部班子中来。在坚持“两推一选”的同时,继续从各级机关中下派干部和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上挂职任职;建立村支部班子任期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使村支部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要注意把农村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农村党员应充分发挥示范、引导和标杆作用,带领群众学科技,用科技,闯市场,促劳务,搞流通,真正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农村基层党组织应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切实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增强新农村建设的持久动力
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一是抓好“短平快”的适用技术培训。围绕新农村建设,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多搞一些适应性强、见效快的短期培训,尤其注意培养农民的风险意识和创业意识,提高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二是根据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搞好劳务培训。加强对劳务市场的调研,有针对性地搞好对口和专业培训,注重技能、智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农民工一经培训,就能用得上、有岗位、有活干、站住脚。三是建立完善农民教育培训的制度和机制。整合资金投入和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应。做好对农民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做到培训下沉,努力使走出去的农民具备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农民掌握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搞创业的农民掌握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打牢新农村建设的人才基础。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原副书记)
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洛桑·灵智多杰
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改革发展的专门机关和重要力量,在新农村建设中担负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职责。其基本立足点和着力点,就是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与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