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外农村信息化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农村信息化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50—60年代,主要是利用计算机进行农业科学计算;70年代的重心是农业数据处理、自动控制及网络技术的应用。进入90年代,重点转向自动控制与网络服务,目前正朝着知识处理的方向发展。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初首次利用计算机进行饮料问题的研究至今,已建成了世界最大的农村计算机网络系统,该系统覆盖了美国的46个州。日本农业生产部门的计算机普及率达到93%。欧美国家的农村信息化技术已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德国17万全业农户中有7.5万农户使用了计算机,有5.5万户农户使用互联网,联邦政府帮助农民建立了信息网络服务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辅助决策系统、遥感系统等。国外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启示是:(1)政府主导。政府引导为主的投融资体系、立法和监理体系保障了农村信息化的健康发展。(2)技术创新。农业信息数据服务、专家系统、精准农业将成为技术热点,点对点的个性化服务成为发展潮流。(3)产业优先。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农村信息化的推广,农村信息化又促进了各类产业组织的发展。(4)高度重视。从国家安全、平衡国际贸易逆差、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角度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的发展。
中国作为最大的计算机市场和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信息技术有着巨大的应用空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信息化发展还是较快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涉农网站已由1998年不足2000个发展到6389个,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农业信息网络群,90%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88%的行政村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和其他有效形式得到信息服务。农业部将推进“金农工程”和“三电合一”工程作为重点方向,科技部启动了农村科技“110”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信息产业部和广电部分别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发改委正在建立全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系统,气象、扶贫等部门也分别组织了农村网络贯通工程。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体现了这样几个原则,一是资源建设先行的原则;二是农村信息预警系统建设的原则;三是综合利用电视、电话、电脑等载体,开展个性化信息服务的原则;四是从“最后一公里”到“零公里衔接”,探索针对农民有效服务模式的原则。
三、甘肃省农村信息化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我省农村信息化持续发展,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广播和电视覆盖率达到90.47%和90.77%,农村固定电话普及率8部/百人,宽带通达80%的乡镇,“村村通”电话覆盖率89%,建立农村中小学卫星教学收视点2625个,14个市州和75%的县建立了信息服务平台,16%的乡镇信息服务站拥有计算机并实现联网,全省涉农网站达到180多个,全省农村信息员队伍5800多名。
我省的农村信息化工作具有自己的特色。省政府以“金塔模式”为蓝本,启动了“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以建立覆盖全省农村基层的信息网络。科技、教育、农业、扶贫、气象等部门分别建立了具有特色的网络和资源体系。涌现出了一批典型的农村信息化服务模式,如“金塔模式”、“黄羊川模式”、“肃州模式”、“庆阳模式”、“金昌模式”、“泾川模式”、“张掖模式”、“酒泉模式”等。
农村信息化是星火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科技厅将“在内陆地区通过数字化、信息化克服信息时空差、运行成本高的问题,实施集约经营与创新”作为农村科技工作方针之一,“八五”以来,陆续实施了“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计划”、“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和星火网建设计划”、“农村信息化青年科技行动”、“缩小数字鸿沟-西部行动”、“农村信息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农村党员远程教学资源建设计划”和“科技管理网建设计划”,建立了一批覆盖市县的网络基础和农业数据库。国家和省上农村信息化科技经费投入累计达到1380万元。最近,科技厅正式启动了面向农村的科技“110”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计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科技专项之一,计划每年投入200万元左右,引导建设区域农业信息资源中心和县级科技“110”网络呼叫中心,开通“96333”农民服务热线,为农民提供点对点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但是,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一是行业间、区域间网络建设的协同集成与信息共享问题,二是市县农村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三是完善的“最后一公里”解决方案问题,四是信息资源存量偏低的问题,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数据库建设处于弱势状态,五是农村信息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特别是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部门所有的情况导致软硬件资源整合难度较大。“路(各类网络)通车(网站、服务站)少货(信息资源)奇缺”、“重网络、轻资源”的倒三角结构已经成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瓶颈。
四、对我省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几点思考
1.强调政府主导地位。遵循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政策和制度上给予保障,支持公益性的农村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网络及传播工作,确保农村信息化的政府引导性投入,创造多元化投入的政策环境。
2.制订战略发展规划。加强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立足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国家信息化导向,建立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实现共振共享和统一协调的建设机制。
3.加强技术规范和技术平台建设。统一软硬件平台,建立共享式农村信息联播发布系统和信息采集服务系统,力求信息的共享和交换,方便农民及时获取信息。
4.强化资源建设。整合农村信息资源,建立农村信息资源中心,强化建设农产品市场动态数据库、支柱产业数据库和产业网、专家智能系统及远程多媒体双向交流系统。
5.加快人才队伍培养。重点培训基层农村信息人员和农村经纪人队伍,逐步建立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培养农民懂得利用信息技术改善经营并开拓市场的能力。
(作者系甘肃省科技厅厅长)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
□梁国安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最关键和最有效的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新农村建设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我省农村经济欠发达,各地自然条件差异很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解决贫困问题,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前提
(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使广大农民摆脱贫困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部门报告,按照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标准(年人均纯收入683元以下)统计,2005年底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有236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2.5%。我省绝对贫困人口(省定标准675元以下)有149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1989万人的7.5%,其中急需救助的鳏寡孤独和因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特困人员有70多万人。此外还有收入在省定标准676元~942元之间的低收入人口355万,占农业人口的17.8%。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多数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偏远落后的地方,虽经多年扶贫开发,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其中有些农户或因灾、因病、因子女上学、因残,或因缺乏劳动力、失地等原因导致生活十分困难。他们虽然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临时救助和社会捐助,但由于没有建立起保障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温饱问题至今尚未得到解决,这些困难群众迫切要求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实行了10年,到2006年6月,全国城市低保人数已达到2230多万人,我省的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也已经达到65.64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0.8%,2006年上半年发放资金3亿多元。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社会救助状况差距愈加明显。城乡特困群众待遇不平等的状况,不符合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稳定与和谐。中央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这一方针的具体措施,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三)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
在我们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民阶级始终是中国革命的主要依靠力量,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为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但事实上,广大农民得到的利益和实惠却很少。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的经济建设是欠了农村和农民的债的。新中国成立已经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已有近30年的时间,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很大提高,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已经具备从制度上解决农村特困群众温饱问题的能力。
二、从省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农村低保制度建设
截至2005年底,全国有13个省区全面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今年又有4个省(自治区)出台文件开始实施这一制度。加上其他省份的试点县,目前实行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已有1500多个,占有农业人口县市区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国已有700多万农村特困人口纳入了保障范围。其余地方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定期定量救济人数已达1200多万人。在我省,农村低保制度建立面临着一些困难和矛盾,由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都没有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能投入的资金十分有限,2005年年底前仅有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市、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酒泉市阿克塞县等5个县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年发放资金133.7万元,保障4780人,人均年补助280元。2006年酒泉市其余6县也开始实施这一制度。武威市从2006年6月开始,在每个县区分别选择财政条件好、中、差的3个乡镇开展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试点。已开展农村低保的地方保障标准每人每年在625~1200元之间,共保障3.5万人。没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方只能通过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救助为农村特困群众提供帮助,救助范围有限,救助水平很低。2005年甘肃省农村特困群众临时救助与定期救助共救助78万多人,发放救助金和实物折价2470多万元,每人每年平均补助仅31.5元。其中定期定量救助11.7万人,发放资金1265万元,人均年补助108元。这些钱只能保证这些“不救不活”的特困群众的生存,全省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鉴于我省东、中、南、西部生活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按照既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又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原则,我们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
一是在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方,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如果财力困难,可以低标准起步,逐步提高标准、扩大面积,绝不能半途而废、中断保障。建议省财政对这些县区适当给予补助。
二是在条件暂不具备的县区,努力推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定期定量救助,把临时性的救助变为经常性的救助,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向低保制度过渡。
三是在目前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县区,切实搞好特困群众生活临时救济工作,使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要建立各级财政分级负责、中央财政为主的资金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贫困省区的扶持力度,同时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尽快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三、我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总结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步伐
我省实行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区已达到11个,定期定量救助工作也已经带有低保的性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民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特别要总结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嘉峪关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5县区(市)几年来的农村低保实践经验,研究农村低保标准的确定、家庭收入的核实、保障资金的筹措与发放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
(二)要明确推动农村低保的基本原则
一是财政投入为主,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保障资金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社会捐助为辅,鼓励劳动自救。低保只解决维持困难群众吃、穿、住等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所需,适当考虑照明、取暖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费用。二是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已建立低保制度的地方要总结经验,积极向条件较好的地方延伸,条件不成熟的地方要搞好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救助。三是立足各地实际,合理确定标准的原则。建制初期可低标准起步,各县区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状况有所区别。四是坚持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三)坚持财政分级负责,建立稳定长效和逐步增长的筹资机制
农村低保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在中央财政没有投入的情况下,如果要全面推开农村低保工作,所需资金只能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我们初步测算,如果全省农村低保人数按150万人计算,参照绝对贫困线标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确定在每月60元(每年720元)左右,月人均补差约为30元(每年360元),则全年需低保资金5.4亿元。如果分步实施,在建制初期低标准起步,先保障75万人,年人均补差按240元计算,则全省年需资金1.8亿元。因此我们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督促民政、财政部门搞好调研,摸清底数,为尽早推行这一制度做好准备。
(四)建立工作机构和队伍,落实工作经费
目前全省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普遍薄弱,县以下特别是农村乡镇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建议我省各地学习借鉴延安市在乡镇设立民政办公室(站)的经验,充分利用乡镇撤并的富余人员,尽快解决县乡低保机构的编制和人员问题,充实农村低保工作力量,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农村低保要与城市低保统筹规划,统一安排,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各级财政要按低保范围和资金量及时足额安排工作经费,保证低保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低保责任制,严格工作目标考核
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把农村低保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系甘肃省民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