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三女儿的到来,丁云奎一直把她看作是个笑话,因而取名丁晓华,大有丁笑话之意。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他硬是从小给她读私塾,完全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培养法。不过有一点不得不承认,自从这个女儿出身后,他的家境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妻子的裁缝生意越来越红火;紧接着他也不再打猎了,在妻子的资助下做起了酒生意;当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又在妻子的建议下做起了小商品倒卖。日子可谓一天比一天红火,乃至十年前他就成了盘龙岗一带最大的财主。人这东西啊,就是趋炎附势。自从有了钱后,丁盈奎再也不用愁女儿的婚嫁了。这不,大女儿丁岚岚嫁给了县警备大队的中队长;二女儿丁琴琴嫁的更好,是省城的一个当官的,至于是什么官爵,这山里人也不懂,反正有点大,出门配警卫人员的那种。
秋大刚和丁盈奎的关系疏远,表面上看是贫富导致的地位差距,实则更多的是因为丁晓华。这份娃娃亲的契约也许已经成了丁盈奎的梗中刺。你说不嫁吧,那有违当初的誓言;你说嫁吧,那以后若大的家产将无人再继。这确是一个两难的境地。因而这些年他也有意无意的疏远秋大刚,希望他能明白,他们两家已经名不当户不对,这娃娃亲事呢就别再提了。这也就是为什么秋大刚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秀英面前推脱这事的原因了。本来以秋大刚的性格,这事可能也就搁置了。但偏偏在这个时候他经历了一场生死,能从鬼门关爬出来的人,自然在某些方面也想开看通了。所以思前想后,他最终还是决定跟丁云奎谈谈,给儿子争取个机会。于是当晚他怀揣着这份契约,欣然入睡了。
一大早秀英就给他挑了身最干净的衣服。秋大刚穿着这件逢年过节时才穿一下的长衫,总觉得很别扭。秀英大概也看出了他的不自然,在一旁笑着道:“好着咧!神清气爽的!”大刚穿着走了几步,不禁自嘲道:“叫花子穿长衫,总觉得哪里不合拍。”秀英过来帮他整了整衣角,捋了一下皱折后又道:“去大户人家,总得穿的体面点。”这时秋丰也起床了,看到他爹这身打扮,疑惑地问道:“爹,今个儿不去打猎啊?天师叔家明天就办宴了,猎物不够咧。”
“今天不打了。你天师叔昨天说了,现在山上有散兵出没,猎物凑和着用下算了,人身安全最要紧。”大刚回道。
“那爹你今天去哪咧?”
“爹去趟远的,有重要的事要办。你等下就帮你娘去种地。”
“好咧,爹!”秋丰回道。
吃好早饭,秋大刚就匆匆出发了。这盘龙岗虽说只有三个自然村,但地形纵深狭长,从上宅到下宅其实也有十里地儿。也许在现代人看来,这大热天的步行十里地有点远了。但在当时人看来,这根本不是个数儿,挑着两百斤的柴担也要赶上几里地呢!其实也有几个年头没来丁云奎家了。今日再次到访,除了有种故地从游的感觉外,更多的是惭愧,甚至还有那么丁点紧张。瞧这高墙大院,光门口这对雄伟气派的大石狮就可以抵上他家的全部家产了吧!再看到这里进进出出的仆人,秋大刚开始有点打退堂鼓了。他很自然地伸手去摸烟杆子,然而由于他昨天受了重伤,秀英并没有给他备好烟。正当他犹豫踌躇,不知所措的时候,门口出来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此人稍微打量了一番秋大刚后,走了过来问道:“这位是..?”秋大刚感觉眼前的人有点面熟,但一下子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回道:“上宅的,秋大刚,打..打猎的。”这一字一顿的,把他的紧张和自卑一览无余地表现了出来。
“果真是大刚老弟。”没想到那人听后爽朗一笑,拍着大刚的肩膀大声道。秋大刚开始是觉得此人面熟,现在努力回忆了一下,突然也想起来了,不由也兴奋地道:“你是永茂哥!”
“对!对着咧!都有七八个年头没见你了。走,走,老爷在屋里呢!”王永茂说着盛情地拉着大刚欲往里走。
“这..这..!”大刚突然面露难色起来。王永茂一看大刚这脸色,也知道个大概了,忙道:“大刚老弟,都到门口了不去看看老爷那就是你的不对了!当年的好兄弟,老爷记着咧,有什么困难尽管提,老爷不可能不念旧情的!”其实王永茂说的也不全错。如果是借钱之类的,大刚只要开口,以丁云奎现在的能力,肯定不可能不念旧情。但关键他今天不是来借钱的,而是喇蛤蟆想来吃天鹅肉的。想到这,秋大刚都觉得自己有点荒唐了。这事不提,多多少少交情还在;如果提起,成了自然是天大的好事,但成功的概率又有多少呢?犹如海底捞针吧!不成的话,那以后做朋友就难了。这就是现在秋大刚的思想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