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谓高尚之士。
“于”字依毕沅注增。
[原文](7)治徒娱县子头问于子墨子曰:“为义孰为大务?”
子墨子曰:“譬如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辨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墨子》《耕柱》第四十六[注释]治徒娱县子硕二人都是墨子弟子。
“为义孰为大务”,即谓为义者以何者为最重大的任务。
“实壤”谓击实筑墙的土壤。
“欣”与“掀”同,《说文]》云:“掀”举出也。古时筑墙,用两板相夹,中实以土,掀举重物如木石之类以舂实其土而成墙,至今尚有用此法者。
“谈辩”、“说书”,都是属于言的方面,“从事”是属于躬行实践方面,言行必须符合一致,然后义事可成。
[原文](8)凡天下群百工,轮、车、膓、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墨子》《节用中》第二十[注释]“轮”、“车”,都是造车的工。“膓”、“匏”,为“”、“”二字的借用。“”音运,是攻皮治鼓的工。“”音鲍,是柔皮的工。“陶”
是制造陶器的工。“冶”是冶金的工。“梓”“匠”都是木工。
[原文](9)今人与此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强听治,即(则)刑政乱;贱人不强从事,即(则)财用不足。(《墨子》《非乐上》第三十二[注释]“今人与此异者也”,是指上文]所说的禽兽麋鹿蜚鸟贞虫等“雄不耕稼树艺,雌亦不纺绩织皔”,而人则与它们相异而言的。
“生”,旧本作“主”,今改正。“赖”是依赖,有利赖的意思,即谓人能利赖其力而从事工作,就能生存,否则就不能生存。
“强”谓勤劳努力。
[原文](10)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菽)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皔,多治麻、丝、葛、绪、,捆布,此其分事也。(同上[注释]“蚤”与“早”通,“蚤出暮入”,即谓从早到晚,勤于劳动。
“叔”,旧本作“升”,依王念孙校改。“叔”与“菽”同,即今日所谓的豆。
“分事”,谓各人分内应做的事。
“夙兴夜寐”,即谓晨起夜眠。
“绪”与“鴈”同,系麻之一种。
“捆,”织也。“”,缣也,即今之绢帛。“捆布,即谓织布帛”。
[原文](11)今也农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叔(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今也妇人之所以夙兴夜寐,强乎纺绩织皔,多治麻、、葛、绪,捆布,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不强必寒,故不敢怠倦。(《墨子》《非命下》第三十七[注释]“强”谓勤劳努力。
“怠倦”谓怠惰厌倦。
“”应作丝。
[原文](12)子墨子曰:“今有人于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处,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则食者众而耕者寡也。”(《墨子》《贵义》第四十七[注释]“处”谓处在家中休息,不愿从事劳动。
“益急”,谓一人耕而九人息,则耕者自然要更加焦急了。
[原文](13)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也;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也。夫唯能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墨子》《尚同下》第十三[注释]“古者有语焉”,谓古时有句成语。
“二手之强也”,谓两手做事,其工作效力当比一手为强。
“夫唯能信身而从事”,谓惟有自己能深信力行而从事。
[后记墨子的中心思想,就是要实现“兼相爱,交相利”的“兼爱”学说。
儒家主张“爱有等差,施由亲始”,而墨子提出“兼爱”主张实行没有什么差别的爱。墨子同情庶民因战争而遭受的损失和痛苦,所以他反对一切侵略战争而有“非攻”的主张。他以为国与国互相战争的根源,都起于“不相爱”的缘故,如果要天下不乱,要彻底消灭战争,只有做到人人“兼相爱,交相利”;要实行“兼相爱,交相利”,必先消灭“别”字等级观念而以平等的人人相爱的“兼”字来替代它,所以他主张“兼以易别”。
墨子以为人的高尚道德品质,只要做到人人相爱,无彼无我。凡是具有这种高尚道德品质的人,称他叫“兼士”,凡是与它相反而有只顾自己不顾别人自私自利的恶劣品质的人,称他叫“别士”。他认为国与国相战争,人与人相侵夺,都归结于道德品质——不明白“兼爱”的道理。所以他“上说下教”,都是以这个理论做出发点的。这种“兼爱”的学说,显然是没有阶级立场,他要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立于同等地位来实行相互的爱,以免引起战争,这是极不现实的,完全是属于唯心主义的一种错误想法,实际上就是用阶级调和来维持当时的贵族制度,对旧制度的崩溃反起了延缓的作用。
墨子的教育观点,从实现“兼爱”的理想出发,因此,他的教育目的,就是要培养“为义”的“兼士”。所谓“为义”,即在分工合作的原则下,各从事其所能,进行生产劳动,以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所以他常说,凡天下百工,不论他们是做车工的,皮革工的,陶冶工的和木工的,都要各尽自己的能力去从事工作。又说,譬如筑墙,必定要有人能建筑的建筑,能实土的实土,然后墙可成;“为义”也是一样,能辩论的辩论,能着述的着述,能做事的做事,然后义事可成。他又指出人必须从事劳动,然后能生活,所谓“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农夫之所以“早出暮入”,努力耕种,妇人之所以“夙兴夜寐”努力纺绩,都是做了自己分内的事。凡能努力从事这种劳动的人,就能得到饱食暖衣,否则就要饥寒。这种主张,对于积极提倡劳动教育以达到“为义”的目的,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不过他还把努力从事“听治”作为“君子”之事,而以生产劳动作为“贱人”之事,这种说法,仍然不免有落后的一面。
(三)关于教育内容(包括几何、力学、光学等)
1.关于几何学[原文](1)体,分于兼也。(《墨子》《经上》第四十(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墨经》上所谓“体”,即指物体的一部分,“兼”即指物的整体而言。部分由整体分出,故曰:“体,分于兼也。”
《墨经》上所谓“尺”,即几何学上之线,“端”即几何学上之点。集一而成二,故二为“兼”,一为“体”;集“端”而成“尺”,故尺为“兼”,端为“体”,故曰:“若二之一,尺之端也”。这是举例以说明经义。
[原文](2)平,同高也。(《墨子》《经上》第四十[注释]两物的高度必相等,才可得为平,故曰:“平,同高也”。
[原文](3)同长,以击相尽也。(同上同:捷与狂之同长也。(《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即正的俗字。以两形长度相同之物,彼此互接相比,必适相尽,故曰:“同长,以相尽也”。
“捷”,毕沅曰:一本作“楗”,应改正。“狂”,应读若“框”。
“楗”是柜门的直木,横木为关,直木为楗。“框”是门两旁的柱。门楗与门框的长相同,故墨家引以说明“同长正相尽”的意思。
[原文](4)中,同长也。(《墨子》《经上》第四十心中,自是往相若也。(《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凡一线的中间距离两端的长度适相同的,谓之中。故曰:
“中,同长也。”
“心中”的“心”字,依梁启超校,系衍文],当删。“中,自是往相若也”,即谓自中往左,其长与右相若,自中往右,其长与左相若,是说明“中,同长”的意思。
[原文](5)厚,有所大也。(《墨子》《经上》第四十厚,惟无所大。(《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墨经》所谓“厚”,即几何学上所谓的体。体有容积,不同于面,故曰:“厚,有所大也。”
《经说》旧作“厚,惟无所大”,与经义相反,旧注又曲为之解,梁氏把“惟”改为“区”字,都有些牵强附会。“惟无所大”,似应作为“惟无所不大”解,才足以说明经的本义。
[原文](6)圜,一中同长也。(《墨子》《经上》第四十圜,规写交也。(《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墨经》中称为“圆”,即几何学上所谓圆。“中”即是圆心。
“圆”仅有圆心,由圆心至圆界,其长皆相等,故曰:“园,一中同长也。”
“交”,旧本作攴,今从孙校改正。“规”是画圆之器,以规画圆,起点与终点,其线相交,则成圆形,故曰:“圆,规写交也。”
[原文](7)方,柱隅四萹也。(《墨子》《经上》第四十方,矩见交也。(《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柱”即几何学上所谓边,“隅”即几何学上所谓角。“萹”疑当读为权衡之权,权与萹形近而误,有相等的意思。方之为形,四边相等,四角相等,即算术上方一周四之义,故曰:“方,柱隅四萹也。”
“矩”是画方之器,以矩画方,其线相交,则成方形,故曰:“矩见交也”。
[原文](8)倍,为二也。(《墨子》《经上》第四十倍,二尺与尺但去一。(《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凡称谓倍者,即以同等的二数相加之谓。故曰:“倍,为二也。”
“去”即数学上所谓减。二尺为一尺的倍数,二尺减一尺,正余一尺,故二尺与一尺的相差,仅去一尺的缘故。故曰:“二尺与尺但去一。”
[原文](9)端,体之无序(厚)而最前者也。(《墨子》《经上》
第四十端,是无同也。(《墨子》《经说上》第四十二[注释]“端”即几何学上所谓点。“序”依王引之校,应作“厚”字,形近而误。“厚”即几何学上所谓体积。点无体积,积点而成线,积线而成面,积面而成体,而“点”是几何学上最初的起点。故曰:“端,体之无厚而最前者也。”
“端,是无同也。”“无同”二字,依梁启超校,当作“无间”,几何原本云:“点者无分”,因为点是不可再分的,不可分则无间。
《庄子》《养生主篇》云:“以无厚入有间,无厚无间的只有点。
2.关于力学[原文](10)力,形之所以奋也。(《墨子》《经上》第四十力,重之谓,下与(举)重,奋也。(《墨子》《经说上》
第四十二[注释]“形”旧本作“刑”,“形”与“刑”,古字通用。“奋”《广雅》《释]诂》:“动也”。“力,形之所以奋也”,即谓人的形体有力,然后能动;无力则不能动。力就是形体的动。
“举”旧本作“与”,从孙校改。力是发于人的形体,形体有此力,乃能举此重,故曰:“力,重之谓。”举物之重就是“奋”,“下举重”
即谓自下举重,故曰:“下举重,奋也。”
[原文](11)负而不挠,说在胜。(《墨子》《经下》第四十一负,衡木加重焉,而不挠,极胜重也。右校交绳,无加焉而挠,极不胜重。(《墨子》《经说下》第四十三[注释]“负”原作“贞”,形近而误,《经说》亦作“负,足以证明,今据以改正。“负”据曹氏曰:“担也”,“担”就是衡木。今南方人劈竹以挑物,称曰“扁担”,是其证。“挠”,《说文]》作为曲木解,引申凡物的倾斜亦称挠。“胜”谓能胜任。此节在说明杠杆之理,以衡木担物,支点在中,衡木并不倾斜,是由于衡木两端物的重量相等,彼此能胜任的缘故。故曰:“负而不挠,说在胜。”
“负,衡木加重焉,而不挠,极胜重也”,这是用以说明经文]文]义。“极”,尽也,就是指衡木的两端。在衡木的两端各加以重物而木不倾斜,是由于衡木的这一端能胜任他端的重量,故曰:“极胜重也。”“右校交绳,无加焉而挠,极不胜重也”。“校”即直立的木柱。
在原有的衡木稍偏右的一点上以绳系于木柱,两端并不加重,而衡木就成倾斜,其故由于衡木的一端不能胜任他端的重量。这是说明杠杆的支点在中间,两端的重量相等,则杠杆必平,若杠杆的支点稍偏右,尽管两端的重量相等,杠杆必倾斜。制造天平与秤即根据此原理。
[原文](12)平而必正,说在得。(《墨子》《经下》第四十一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权重相若也。相衡则本短标长,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墨子》《经说下》第四十三[注释]此文]旧错在前,今依《经说》移此。“平(天)而必正”的“平”
字,原本作天字,与《说》不相应,查天字古文]与平字相近,因改正。
此句仍接上文]而说明以衡木为秤杆的道理。‘平”就是衡,所以称物的器具,亦称天平。“天平”是平而必正,即谓权与物的轻重必得相等才得相平,故曰:“说在得。”
“衡加重于一旁,必捶,权重相若也”,这衡是指天平的衡而言。“捶”梁校改“垂”,偏下也。今试以横木为衡,系其中点而悬之,一端置物,一端置权,如二者轻重相等,则两端得平;若加重于一端,则必下垂而降,因为两端的重与权是不相等的缘故。“相衡则本短标长,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这衡是指称物的秤杆而言。称物的秤杆,系绳于杆的近端为支点,自支点至杆较短的一端,《墨经》称之谓“本”,自支点至杆较长的他端,《墨经》称之勇“标”,故曰:“本短标长”。如在称物杆平之时,两端各加以同等的重量,则标的一端必下降,因为标的长增加了权的重了,故曰:“标得权也。”
[原文](13)挈与收,说在薄。(《墨子》《经下》第四十一[注释]“挈与收”,原本作“契与技板”,“契”与“挈”二字形近而误,《经说》中作“挈”,即其明证;“收”与“技”和“”与“板”,都是形近而误。今一并改正为“收”。
“挈”《说文]》云:“县持也”。“”即反之异文]。此条是说明力学中滑车之理,即以绳系物,向上提持之曰“挈”,用力必多,若以绳悬于可转动之支点,自下拖之曰“收”,用力可省,两者正相、反,故曰:“挈与收”。“薄”《小尔雅》《广言》:“迫也”。挈者用力向上,迫而使之升,收者用力向下,迫而使之降,此两者所以相反也,故曰:
“说在薄”。
[原文](14)倚者不可正,说在梯。(同上[注释]“梯”,旧本作“剃”误,今依毕沅校改正。此条是说明力学中斜面之理。“倚”,偏邪也,含有斜的意义。凡物体自斜而上升,较垂直上升为省力。“倚者不可正”,都是说明斜面省力之理,故曰:“说在梯”,“梯”就是斜面。
[原文](15)推之必往,说在废材。(同上[注释]此条在说明物的压力。“废”,《小尔雅》《广言》:“置也”。凡重物必有压力,不易推动,若先放置木材于地,以重物放置木材上面,推动木材,重物即随之而动,故曰:“推之必往,说在废材”,因以木材放置于地而移动重物,就可省力。常见街道上工人移动笨重物体,往往采用此法,可为明证。
3.关于光学[原文](16)景不徙,说在改为。(同上[注释]“徙”,旧本作“从”,依王引之校改正。“景”即古文]“影”之正字,下同。光为物体遮蔽而生影,常人观之,物移影亦移,实际上物体移动,旧影灭而新影又生,是乃新影与旧影的改变,而影的本身仍然存在,故曰:“景不徙,说在改为。”
影既为物体蔽光而生,则光能照到物的全体则影亦灭了,故曰:“光至景亡。”“尽古”犹言终古,“息”犹言息灭。若光永久存在而照于物体则影亦永久息灭。故曰:“若在,尽古息。”
[原文](17)景,光至景亡,若在,尽古息。(《墨子》《经说下》第四十三景二,说在重。(《墨子》《经下》第四十一景,二光夹一光,一光者,景也。(《墨子》《经说下》第四十三[注释]影有本影副影的区别,本影是影的本体,其黑暗特浓;副影是影的外边,其黑暗特淡。物体因障光而得影,则一物只有一影,但有时光的来源有两个,则影亦随之而有两个,故曰:“景二,说在重”,“景二”即一物二影,“重”是指二重的光源。
“景:二光夹一光,一光者,景也”,是说明上面经文]“景二,说在重”的意思。凡光照到处是明,照不到处是暗,暗的方面就成影,这是一光一影之理。譬若有二烛,夹物而立,则物就有二影,但因为一光为物所蔽的影都是黑暗较淡的副影,只有同时二光都为物所蔽的影,才是浓黑的正影,故曰:“二光夹一光,一光者,景也。”
[原文](18)景到,在午有端与景长,说在端。(《墨子》《经下》第四十一[注释]“到”,古时用作“倒”字,“景到”,即今“影倒”二字的正文]。
“午”即今几何学上所谓交叉线,亦即光线的交点。“端”即几何学上所谓点。“长”即线。此条是说明倒影之理。光照于物,影成于壁,若物与壁间置一屏,屏穿小孔,则影映于壁,必成倒影,若照相镜的看底片者然。其所以然的道理,因物体上端的光线通过小孔而映到壁的下端,物体下端的光线通过小孔而映到壁的上端,因之就成倒影,而倒影的映成,虽由于光线交叉处的点与影的线,而最主要的实系于小孔的一点,故曰:“景到,在午有端与景长,说在端。”
[原文](19)景迎日,说在转。(同上[注释]“转,旧本作“搏”,形近而误,从孙校改正。“景迎日”,即谓影在物之前面。“转”,谓光之回转,即回光返照之意。日光照物,物成影,影必背日而在物之后面。但有时日光射于物体后面的镜上,则其光就回转而照物,物的影就见于前面而在物与日之间。故曰:“景迎曰,说在转。”
[原文](20)景之大小,说在(地)正远近。同上[注释]“”,原本作“地”,依孙校当改作为“”,“”即“迤”之假借字,与正相反,即斜的意思。此句在说明影的大小,在乎光线的斜正与远近。光照物体,斜照则影大,正照则影小;光距物远则影大,近则影小,故曰:“景之大小,说在正与远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