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环境和教育作用
[原文](1)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人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义,淳谨畏令,则家日益,身日安,名日荣,处官得其理矣。其友皆好矜奋,创作比周,则家日损,身日危,名日辱,处官失其理矣”(《墨子所染》第三[注释]“子”,古时有德者之通称,即在姓字下加“子”字,例如称孔丘为孔子,称墨翟为墨子等。但古时弟子对师亦尊称为“子”,例如孔子门人记述孔子的口语则称“子曰”,今墨子上冠“子”字,也表明墨子弟子记述其师墨子的口语。“言”字疑是衍文]。
“苍”即青色。丝本色纯白,染于青则为青色,染于黄则为黄色,所入染之色变,则其丝之色亦变,若五次入染,则丝必然会变为五次的色了。这就是说丝在未入染前,其色纯白,既入染后,各视其所染之色而变,用以比喻人性因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而改变,故说“染不可不慎”。“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当作五次入染必然而成为五色矣解。
“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这是说明“国”与“士”都可因周围环境当与不当的影响而使它们变好或变坏。
“淳谨”谓敦厚谨慎。“畏令”即遵守法令。“处官得其理矣”,谓居官即能治理其事。“矜奋”谓妄自尊大。“创作”谓自作主张。“比”偏党也。“周”密也。“比周”谓结党营私,深密不测。这是说明士的或善或恶,都视所交朋友好与不好而定,所以我们对人要施教一分,即可得一分的效果。
[原文](2)子墨子曰:“借设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与不教人耕而独耕者,其功孰多?”吴虑曰:“教人耕者其功多。”
子墨子曰:“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义,而教天下以义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进于义,则吾义岂不益进哉!”(《墨子》《鲁问》第四十九[注释]此节是《鲁问》篇中墨子针对吴虑反对他的“言义”而说的。吴虑是个卓越的农家,自己“冬陶夏耕,自比于舜”,认为墨子专从事“言义”,对人进行说教有何用处呢?墨子就用教人以耕种与独自耕种作比喻来反问他说:假使天下之人都不知耕种,则教人以耕种的与独自耕种的,二者的功谁多?吴虑答:当然教人以耕种的功多。墨子就进而告以天下匹夫之士,很少知“义”,如教他们进而“为义”,当然其功亦多,那么为什么不可对他们“言义”呢?若能因此而鼓励他们进于“义”则我所主张的“为义”岂不是更可扩大影响吗?
[原文](3)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身体强良,恩虑徇通,欲使随而学。子墨子曰:“姑学乎!吾将仕子。”劝于善言而学其(期)年,而责仕于子墨子。子墨子曰:“不仕子。子亦闻夫鲁语乎!鲁有昆弟五人者,其父死,其长子嗜酒而不葬。其四弟曰:‘子与我葬,当为子沽酒’,劝于善言而葬,已葬而责酒于其四弟。四弟曰:‘吾未予子酒矣。子葬子父,我葬吾父,岂独吾父哉!子不葬,则人将笑子,故劝子葬也。’今子为义,我亦为义,岂独我义也哉!子不学,则人将笑子,故劝子于学。”(《墨子》《公孟》第四十八[注释]“徇”,《尔雅》释]言“遍也。”注:“徇,周遍也”。“思虑徇通”,犹言思虑周到通达。
“吾将仕子”,谓学成后能使他作官。
“劝于善言而学”,谓他能听从善言的规劝而学。“其年”即期年,即谓学满一年。
“责仕于墨子”,谓学了一年后,即向墨子要求作仕。
“子与我葬,当为子沽酒”,谓汝若能与我同葬其父,我当为汝买酒。
“已葬而责酒于四弟”,谓已葬其父后,其兄即向四弟要求买酒。
“子葬子父,我葬吾父,岂独吾父也哉?”即谓汝葬汝父,吾葬吾父,父岂独为吾父?这是说明人为学的重要,为学不应当要求有代价。
[原文](4)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子墨子曰:“盍学乎?”对曰:“吾族人无学者。”子墨子曰:“不然。夫好美者,岂曰吾族人莫之好,故不好哉?夫欲富贵者,岂曰我族人莫之欲;故不欲哉?好美、欲富贵者,不视人犹强为之。夫义,天下之大器也,何以视人必(不)强为之?”(同上[注释]“盍”作何不解。“盍学乎?”即谓何不去求学呢?
“不视人”,犹言不看人家作榜样的意思。墨子对门人曰:汝何不求学?对曰:吾族中无求学的人。墨子曰:不然!美是人人所爱好的,岂有因族人的不爱好而就不去爱好呢?富贵是人人所欲的,岂有因族人的不欲富贵而就不欲呢?美与富贵尚且不因人的不好不欲而勉强为之,何况“义”为天下之大器,何以能看人家的不好义而不去勉强为之呢?
“必强为之”的“必”字,依毕校当作不字之误。
[原文](5)公孟子曰:“贫富寿夭,然在天,不可损益。”又曰:“君子必学。”子墨子曰:“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而去丌(其)冠也。”(《墨子》《公孟》第四十八[注释]]“毕云:同错。一说当与凿同,犹言确然不移,自以后说为是。
“葆”,谓包裹其发。“丌”古文]“其”字,也有作“亓”字的。公孟子重视天命,故说贫富寿夭,确定在天,不可增损,但同时又主张君子必学。墨子则批评他一方面教人以必学,一方面又主张有命,无异教人要包裹其发而使其去冠,实自相矛盾。
[原文](6)“唱无过,无所周,若。和无过,使也,不得已。唱而不和,是不学也。智少而不学,(功)必寡。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多)而不教,功适息。”(《墨子》《经说下》
第四十三[注释]“无所周”的“周”字,据孙诒让注:疑为“用”字之误。“”当作“稗,草似谷而实细的。“唱”,说文]云:“导也”,有引导的意思。
“和”,《广韵》云:“声相应也。”故唱者代表教,和者代表学。“功必寡”的“功”字和“智多而不教”的“多”字,从孙诒让校增。“功”即谓教与学对人对己都有益处,故能有功。“唱无过,无所用,若”,即谓唱者(指教)并没有过,如和(指学)而无所用,则等于荑稗杂草。
“和无过,使也,不得已”,即谓和者(指学)也并没有过,只有不唱能使然,并非和者之过。“唱而不和,是不学也,智少而不学,(功)必寡”,即谓只唱而不和,就是不学;自己知识缺乏而不知学,则孤陋而寡闻,其功效必少。“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多)而不教,功适息”,即谓只有和而没有唱,就是不教;自己知识丰富而不去教人,其功效完全息灭。
[原文](7)“学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同上[注释]此节是墨子驳斥老子唱为学无益之说而言的。老子十九章曰:
“绝学无忧。”六十四章曰:“圣人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墨子说:“学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知)学之无益也,是教也。”就是说学者初尚不知学之无益,故告之,告之即所以教之,使人知学之无益,故曰:“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即谓即云学无益,则当废教,今以学为无益而反教之,教之即所以使之学,岂不谬呢?这就是驳斥唱学无益之说以诽谤人的为学,在诽谤人的本身已是谬极了”。(参考高享着:《墨经校诠》卷四第一九九页[原文](8)“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上强听治则国家治矣;下强从事则财用足矣。”(《墨子》《天志》中第二十七[注释]“有力相营”,即谓通力合作,各从事其所能以进行生产劳动。
“有道相教”,谓自己有了丰富的知识,必须用以教人,即“有道肆相教诲”“有道者劝以教人”的意思。“有财相分”,即所谓高士“必为其友之身,若为其身”,“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埋葬之”的意思。
“上之强听治”,谓在上者能勉力听取善言,治理政事,则天下治。“下之强从事”,谓在下者能努力从事工作,则财用自足。
[原文](9)子墨子曰:“必去六辟。嘿则思,言则诲,动则事,使三代御,必为圣人。”(《墨子》《贵义》第四十七[注释]“辟”即“僻”字的借用,有偏的意思。“六辟”即六情,今不曰六情而曰“六辟”,即谓人心本无偏,流于情欲则必偏,故曰“六辟”。
“嘿”即“默”字的俗写。
“三者”即指默、言、动三事。“御”用也。“代御”即谓此三者交相为用。“嘿则思,言则诲,动则事,使三者代御,必为圣人”,即谓人静时则深思熟虑,言时则用以教人,动时则从事工作,如果这三者能相互为用,则必为圣人了。
[原文](10)曰:今也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贵而恶贫贱,曰:
然。女(汝)何为而得富贵而辟(避)贫贱,曰:莫若为贤。
为贤之道将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则得食,寒则得衣,乱则得治,此安生生。(《墨子》《尚贤下》第十[注释]“女”读若汝。“辟”同避。“辟贫贱”下的“曰”字,从曹本增。
“莫若为贤”犹言不若为贤。“将奈何”犹言将如何呢?
“疾”谓急疾。“疾”“勉”“劝”三者是同义语,都有迅速、勉力、奖劝的意思。
“此安生生”,王引之云:“安”犹言乃也。言如此乃能生生不息。
[原文](11)垂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劳来也;腐臭余财而不相分资也;隐慝良道而不相教诲也。若此则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乱者不得治。(同上[注释]“垂其股肱之力”的“垂”字,于义未可通,依孙校当作“舍’字解,即谓舍去手足(股肱)之力”。“劳来”,《尔雅》《释]诂》云:勤也。
“臭”即“”字的省文],义与朽同。财久藏则腐朽。“不相分资”,谓不用以接济或资助他人。
“隐慝”即隐匿。全大大意,即谓舍弃自己余力而不去劳动,腐朽余财而不以分人,隐藏良道而不去教人:这样,则饥者终不得食,寒者终不得衣,乱者就不得而治了。
[原文](12)子墨子曰:“今夫世乱,求美女者众,美女虽不出,人多求之。今求善者寡,不强说人,人莫之知之也。行说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说人也?”(《墨子》《公孟》第四十八[注释]墨子弟子公孟子疑墨子热忱教人,而墨子即用这段话作比喻而告之。“今求善者寡,不强说人,人莫之知也”,即谓人对美女不出而少见,则知求之;而对于求善的人很少,必须努力对他们进行说教,则人就不知了。而且“仁”与“义”的功效相同,如果能对人进行说教,使他为义,则其功亦多,善亦多,为什么而不去对人说教呢?这是说明教人的必要。(“仁义钧”的钧字与均通[解析墨子以为人性如素色的丝,染于青则青,染于黄则黄,全看所染的色而有不同。他的意思,以为人的本性,本没有善恶的分别,完全由于交友的影响而所习就有善恶。如果交友都是好仁义而谨守法令的人,那么他的身、家、名誉以及担任的工作,都能有很好的结果。如果交友都是好大喜功,不守法度,甚至会相互作恶的人,那么他的身、家、名誉与工作,就要有很坏的结果。因此。墨子主张必须审慎交友与选择环境。这种人性如素丝的观点,肯定了环境与教育的作用,否定了性有善恶之分,是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成分的。不过他对人性的看法,还是与古代思想家一样是形而上学的,他根本不了解人性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脱离了具体的历史和阶级来谈人性,那就把人性抽象化了。
墨子不独重视环境的作用,同时亦肯定了教育作用的重要性。
他强调劳动人民有受教育的必要,以“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作为教育的最高目标,而把教育作为实现“兼相爱”“交相利”培养“为义的兼士”的理想武器之一。他把实行这种理想的教育主张,作为自己对人家进行说教,勉励他们“为义”的责任;所谓“有道相教”,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他把“隐匿良道而不相教诲”,视为大恶;把“有道者劝以教人”,视为大善。并谓如果能做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便可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说明了教育作用的重要。
墨子不但自己努力施教,劝人“为义”,同时还鼓励大家重视学习,力斥老子为学无益的谬论。他认为教与学是同样重要的,所谓“智少而不学,功必寡”,“智多而不教,功适息”,都说明了这个意思。
墨子这种重视环境与教育作用的重要性,提出教与学的必要,是具有积极进步意义的。
(二)关于教育目的(实行兼相爱、交相利,兼以易别,培养分工合作、各尽所能的为义兼士)
[原文](1)“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墨子》《兼爱上》第十四[注释]“当”读作“尝”,试也。“起不相爱”,谓起于不相爱。
“亏”即损害的意思。
[原文](2)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
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子弟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同上[注释]“犹有”即还有什么的意思。
“恶”读若乌,何也。“施”行也。
“亡有”,即无有。
“若其身”“若其室”,都是说若自己之身,若自己之室。
[原文](3)子墨子言:“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其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然则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第十五[注释]“祸篡”谓祸害篡夺。
“以其不相爱生也”,谓从不相爱而生的。
“非之”,谓非议它而不赞同。
“易之”即更换它。
“兼相爱”,即谓人人相爱,无人不爱。“交相利”,即谓彼此有利。
[原文](4)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此何难之有焉?特上不以为政,而士不以为行故也。(同上[注释]“恶”读若乌,憎恨的意思。
“此何难之有?特上不以为政,士不以为行故也”,是说要做到爱人利人有什么困难呢?所感困难的,特别在于上面的人不以爱人利人为政,下面的士也不以爱人利人为行的缘故吧!
[原文](5)子墨子言曰:“姑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爱人利人生与(欤)?即(则)必曰:非然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欤)别与?即(则)必曰:别也。然即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欤)?是故别非也。”子墨子曰:“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无以易之,譬之犹以火救火也,其说将必无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墨子》《兼爱下》第十六[注释]“姑尝本原”,犹言姑且探究它的根源。
“即必曰”的“即”字与“则”字通。
“恶人”的“恶”读若乌,憎恨意。
“分名”,即谓分而名之。
“然即之交别者”,可作为“然则交相别者”。
“非人者必有以易之”,即谓以他人的主张为非的,必有所以代它的良法。
原本作“以水救火”,亦有作以火救火的。以水救火是寻常的事,与墨子用以作“必有以易之”的譬喻不合,故今从后说作“以火救火”。
“兼以易别”,即谓“用兼来替代别”。
[原文](6)姑尝两而进之:谁(设)以为二士,使其一士执别,使其一士执兼。是故别士之言曰:“吾岂能为吾友之身,若为吾身;为吾友之亲,若为吾亲?”是故退睹其友,饥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养,死丧不埋葬。别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士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闻为高士于天下者,必为其友之身若为其身,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然后可以为高士(于)天下。”是故退睹其友,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埋葬之。兼士之言若此,行若此。
(同上[注释]“姑尝两而进之”,谓姑且把兼爱与别爱两者进而比较之。
“谁以为二士”的“谁”字,依王引之说,应改为“设,作假使解”。
“执别”“执兼”,谓二人各执一说:一人执“别”说,一人执“兼”说。
“饥即不食,寒即不衣”的“即”字与“则”字通,谓友饥则不馈以食,友寒则不赠以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