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翟的逻辑学在《墨子》书中称“辩”学。他本人不仅擅长于“辩”,而且用“辩”来教育弟子。“辩”是墨翟施教中的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课程。正如晋代墨学专家鲁胜所说:“作辩经以立名本。”在墨翟的整个教育活动中,时时刻刻都不忘向弟子灌输“辩”的重要。他对弟于说:“言无务为多,而务为智;无务为文],而务为察。”“察”就是“辩”。又说:“慧者,心辩而不繁说。”“辩是非不察者,不足与游。”“明辩的目的,主要是利用‘最适当的’语言,表达‘最合理的’思想。”鲁胜也说:“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墨翟要把弟子培养成为“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的“为义的兼士”,必须向弟子表达他“最合理的”思想,所以他把“辩是非”要明察,说话要务于“辩”作为最根本的条件之一。教育弟子务必要“辩”于言谈,鼓励他们学好“辩”的技术。综上可知,墨翟是以“辩”作为一门重要内容来向弟子进行教育的。他向弟子明确指出:应该学习从事的最根本的三种职能,其中之一就是:“能谈辩者谈辩。”据此,更可证明墨翟以“辩”施教。
春秋战国之时,阶级分化激烈,各派政治力量活跃非常。在位者不愿失其守,在野者渴望得其位,各个派别都想制政敌于死命,以利其自身权益的稳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正如栾调甫先生说:
“家欲不失其守,而使异己者得明其故,必资于辩说。”墨翟致力于工艺技巧,提倡实用科学文]化,且与弟子一起,亲身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实践和防御守备战斗。他在教学内容上,如前所述,必然要反映有关这方面的实践和理论知识。因为任何一种科学知识的水平,必然直接与当时社会生产发展需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也必然来源于这些社会生产实践。凡是生产实践,凡是科学的东西,都不能离开逻辑,而且一定是符合逻辑的。所以墨翟的重要教学内容——逻辑学正是在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产生的。墨翟要对弟子进行多种多样的教育,要使这些教育收到预期的乃至事半功倍的效果,必然要辅以逻辑的教育。就此也可以说,墨翟的逻辑学也是科学和教育发展的产物。
墨翟的“辩”学完全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一门专门学问,即今天所说的形式逻辑。他在《小取》中关于“辩”的一段论述,可视作墨翟逻辑教育的一个总纲:“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现简析如下:
“明是非之分”以下六句,说明“辩”的作用和目的。概括地说就是对任何事物都要别其异同,明其是非,用以“处利害”,“决嫌疑”。
只要异同别,是非明,则利害自知,嫌疑自决。“摹略万物之然”二句,说明异同是非的根源在于“万物之然”。不明白此者,就不能知“类”,所以必须加以论证比较,务求得出正确结论。“以名举实”以下五句,说明“辩”的方法和步骤,相当于一般的逻辑范畴。规定了概念:“以名举实”,判断:“以辞抒意”和推理:“以说出故”。这一系列逻辑范畴的意义,有演绎:“以类取”,也有归纳:“以类予”。末了两句说明“辩”的道德。这正是“非人者必有以易之”的意思的发挥。就是说,从事于“辩”,对自己的“立说”必须占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反之就不必强求别人信服和与人相“辩”。这一点与先秦儒家所强调的非常相似,就是一定要强调客观,以理服人。
墨翟所教关于“辩”的内容非常丰富,且较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形式逻辑的全部内容,简言之,不外乎“别异同,明是非”。以思维规律而言,就是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总的说来也就是同异原则。任何客观事物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必然有同有异,为人们的思维所把握。人们总要经过认真的比较、分析、抽象、概括、综合、归纳,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形成彼此有别而又彼此有关的各种各样的概念。人们可以依据这些概念进行思维,作出判断和推理,是则是,非则非,同异有别,是非分明。所以墨翟所教育的思维的同异原则,正是从“别异同,明是非”而来的。
墨翟逻辑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建立在“故”的概念上,即建立在理由原则上。这是墨翟非常突出的贡献,在先秦逻辑思想史上还是第一次。墨翟不仅发现了这一重要的逻辑原则,而且还用以教育弟子,并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实践而使其理论发生了绚烂的异彩,同时也为他的逻辑学奠定了坚实巩固的科学基础。
墨翟在逻辑教学中,把“故”作为“立名”、“立辞”、“立说”的依据。他说:“立辞必明其故。”“以说出故。”“故,所得而后成也。”“大故,有之必然。”如是等等,都是实证。墨翟所说的“故”,据上分析,有“原因”、“本质”、“理由”等含义,而这一切,正是他进行逻辑教学的根本。“故”是成事之因,也就是事物的所以然。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变化,总有其一定的客观和主观的原因,决不可能凭空无故,所谓“从天上掉下来”。所以宇宙万物,总是在这个固有的规律中彼此相续,前后相承,必然如是,决不紊乱,这就是万物普遍联系的因果律。
墨翟在各种不同内容的教育过程中,均一致强调,不管做什么,立论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而且教育弟子,如果自己没有理由,就不可强词夺理,必须老老实实,虚心服从他人的理。他说:“仁人以其取舍是非之理相告,无故从有故,弗知从有知也,无辞必服,见善必迁。”墨翟从逻辑的意义出发,教人要服从真理,谦虚好学,这是非常可宝贵的。同时由此也可得知,墨翟立“辩”施教,总是以理服人,决不是以势压人而强求服己。所以他在整个逻辑学的教学体系中,必然要设立理由原则,作为立论和“辩”的根本大法。因此,墨翟的“明故”,又是思维的理由原则。
综上可知,墨翟授教弟子的“故”,一是现象的原因,另一是立论的理由。前者构成着名的因果律,后者形成充足的理由律。逻辑概念中的归纳法是依据:凡物之然也必有故,即由果以求因;演绎法是依据:有之必然之大故和特殊的事例相联系而推出一定的结论,即推理以断事。墨翟在二千年前就提出了逻辑学中的这两条根本规律,无疑是对逻辑学发展的伟大贡献,在逻辑思想史和教育史上均有永远不可磨灭的地位。对此,晋代的鲁胜作了深入的研究和充分的发挥,可惜的是其具体内容均失传了,现仅存《墨辩注序》一篇。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墨翟逻辑对魏晋影响之一斑。及至明清,着名思想家傅山在建立逻辑思想体系中,“主张以墨辩为名本”。他曾批注《大取》篇,“开清代《墨子》训诂的先河”,“他的关于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思想,主要是继承发挥了庄子、墨经的思想。”墨翟逻辑教学的内容还有很多,他不仅把归纳和演绎紧密地联系起来,而且把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和归纳相结合。就这一点而言,比之“欧洲逻辑之父”的亚里士多德要完善得多。当然,我们也不讳言,墨翟的逻辑学也有它不够完美的地方,也有其局限性和某些严重的缺点。不过仅就以上所述而论,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墨翟的形式逻辑的教育内容,不只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就是放在世界逻辑史上,仍有着奇异夺目的光彩。完全可以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并列,与“古印度的因明相比”,也“毫无逊色。”墨翟本人为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系统逻辑学教育的第一人,称他“中国逻辑之父”
亦不过分。
(六)美育教育
墨翟是实行家,一切主张功利。他教育弟子一切都要克勤克俭,“以自苦为极”。他为“兴利除害”,减轻“农与工肆之人”的经济负担,坚决反对王公大人以美的享受和音乐生活来加重对人民的剥削,专门着《非乐》一篇作为教材,“有力地揭露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贫富对立,剥削与被剥削的尖锐矛盾。”并向统治者提出最强烈的抗议。就此而论,墨翟反对王公大人统治者们的文]化艺术生活,特别是音乐的精神生活是无可厚非的,“有着应当充分肯定的合理性和正义性”,“意义是不可磨灭的”。而且“是深刻而进步的光辉思想”。
但是,墨翟把音乐艺术看成是王公大人独有的一套享乐方式,是对劳动人民加重负担的罪过,有时甚至归罪于音乐艺术本身。这说明墨翟不懂得音乐艺术的来源正是劳动人民征服自然的伟大斗争,也不懂得音乐艺术对劳动人民生产积极性的促进,对改善劳动者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及对人自身的陶冶发展和对社会的移风易俗的巨大作用。这方面,比之儒家如孔丘等的美育教育思想相去甚远,甚至走向了反面。这是墨翟教育思想中最大的一个缺陷。对此,当时就有人提出批评,如荀况就指责:“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一针见血地指出墨翟对音乐文]化娱乐看法的片面性。荀况的批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中肯的。
不过墨翟也不是绝对的反对一切美的教育,在某些时候,他也有所提倡。这主要是以他的政治思想“兴利除害”为前提来进行的。
对“美”的认识,同样从这里出发。首先他把美育和德育结合起来,认为“美”和“善”在一个人的道德观念中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他教育弟子说:“美章而恶不生。”“誉,明美也,诽,明恶也。”这里的“美”都是“善”的含义。遗憾的是,墨翟对这一认识没有深入发挥,没有把“美”、“善”和“乐”的内在联系统一起来,因而没有使弟子认识到音乐艺术对个人修养和社会进步所起的巨大作用。由于“非乐”思想的影响太深,因此反而使弟子产生了敌对情绪。
另一方面,墨翟对“美”的认识是指事物的外表形式,即形式表象的“美”。他说:“衣服不美,身体从容丑羸,不足观也。”“西施之沉,其美也。”“君子服美则益敬,小人服美则益骄。”这些话,虽然指的是外表形式,实质上并没有也不可能离开人的内在的情感、气质、个性等心理因素,很明显,墨翟还是把“美”的“表”、“里”联系起来了,且施之以教。不管墨翟自觉与否,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一认识是相当深刻的。更值得注意的是,墨翟从他功利主义的思想出发,提出了“先质而后文]”的命题,来对弟子进行美育教育,让弟子正确认识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关系。他教育弟子说;“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这就是说,人们首先必须求得生存的第一需要,最关键的是物质生活资料。人依靠物质资料而生活着,其他精神生活的一切条件才可能有所附丽。精神的东西毕竟是第二性的。
只有当人们处于“常饱”、“常暖”、“常安”的情况下,然后才可能去“求美”、“求丽”、“求乐”。这一思想,比之儒家只讲“道”而宁可“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要客观得多,现实得多。我们可以肯定,墨翟“先质而后文]”的美育教育思想是正确的,在当时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至于那些在极度困苦乃至生命垂危时,仍以音乐艺术作为精神安慰亦或斗争武器,争取某种新的精神力量的情况,则又当别论了。
综上可知,墨翟“非乐”,决非全盘否定“乐”。他认为只要天下害除利生,节用爱人,事成功立,“府库实满,足以待不然”。在士民不劳的情况下,大家以乐为乐,还是可以的。他反对的,并非是“乐”
本身,正如他自己表白的:“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膟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他对这些“乐”、“美”、“甘”、“安”,都是深深理解的,之所以反对,只不过是“不中圣王之事”,“不中万民之利”。这一思想与“先质而后文]”是完全一致的。
《诗》教是最好的美育教育内容。孔丘这方面的教育最有成效。
墨翟好学而博,在教学中也常以《诗》、《书》为教,不过远比不上儒家。墨翟并没有把《诗》作为美感教育的主要材料,没有充分发挥《诗》教陶冶弟子性灵使其得到美感的享受、健全完美道德修养的作用。对于《书》,在墨翟的教学中,比《诗》显得重要,这是因为墨翟更为重视历史知识的缘故。
由于墨翟的功利主义思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和狭隘性,所以把他的美育和其他方面的教育相比较,就显得非常肤浅,谈不到什么深度和广度,甚至还有相当严重的错误。在以后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由于儒家思想占了统治地位,在教育史上,墨翟的美育思想自然也被儒家的正统所取代。随着墨学的衰亡,对后世可以说没有产生什么不良的影响,这也算是历史的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