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五点,工资终于到帐了。
下班散会后,我和伊红留了下来。我对周荣剑说:“我们不想继续干了。”周荣剑显得很惊讶:“你们半个月的工资不要了么?现在打辞职报告,一个月后所有的工资全发。”可我们已经决定走了。我们不在乎那一点钱,公司就很难把我们留下了。当然,走的人不只是我和伊红,更多的人连招呼都不会打。
我宿舍的其他人都留了下来。赵诚斌本来是想走的,因为几乎没时间写字,但是被涛哥骂了一顿,他又回心转意了。
梅雨婷时不时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我是不会理她的,干脆屏蔽了她的号码。我和伊红已经不是恒达的人了,也没有什么东西扣在这里,不会再被梅雨婷、方主任和周荣剑摆布了。伊红的东西都拿回家去了,我还没搬离公司宿舍,宿管已经要求我五天内走人了。
于虹薇说酒瓶底的命是保住了,但是以后生活无法自理。我知道她的意思,酒瓶底可能半身不遂植物人瘫痪没意识什么的,这个我以前听说过。就是说要有人一直照顾着,直到死。不过,他们还在R市,我也没时间去看望酒瓶底。
我和伊红打算在五天之内在L市找到工作。现在我的侯杰的身份已经很稳固了,我也不怕在L市看到吴梓原的寻人启事;怕的是碰到梅雨婷。
我问伊红:“梅雨婷给我买的那些衣服怎么办?少说也有两千块钱。”
“你留着穿呗!”
“我想半价卖掉。我现在只是个打工仔,穿那么好的不像样。”
“随你的便喽!”
“不过我们去L市的第一件事不是卖衣服,而是买衣服。”
“什么啊?”
“我说过的,等我发了工资一定要给你买件衣服。”
“算你——有良心。”
……
我把我对萧建死因的分析写成两份匿名信,分别寄给L市公安厅和R市省公安厅。听新闻说,近来又是打黑除恶高峰时期,期望我的信能起点作用,也算是我为苏寒做点事了。不过,我是没抱什么期望。梅大老板是全省首富,天知道省里面的领导愿不愿意动这个税收和GDP贡献大户。
我和伊红没休息,离开第二天就去L市了。先去商场给伊红买了衣服,什么她都嫌贵,我只好做主了。然后租了两间房子,房东是包租婆。还是在那个院子里,两间房子加在一起每月600,押一付一。还好我把梅雨婷给我买的衣服卖掉了,是房东的儿子买的,所以我们一毛钱没给包租婆。
第二天我们就把各自用的东西搬过去了。
离开宿舍时,其他室友都上班去了,只有涛哥在,他转上夜班了。在某种意义上他认为我的离去是一种背叛。我在一边窸窸窣窣的捡东西。涛哥气呼呼的躺在床上,边抽烟边喝酒边吃花生米。他依旧故我,我祝愿他哪一天真的可以“小腰楼着”,从而补全了他的人生四大目标:小烟拔着,小酒眯着,小菜品着,小腰搂着。
我们住在一起一个半月。人,总有分别的时候,连涛哥都知道李叔同的《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是不喝酒的,但还是抢了涛哥的酒杯,一饮而尽……
伊红从没有长时间离开家,伯母把什么都给她准备了,还嘱咐我们许多话,说工作不要太累,找到个适合的都行。伯父别的都没说,只说没钱了就回来,他对我们还是不太不放心。倒是伊红,临走时还哭了起来,美蓝则大胆的笑她:“要是姐姐嫁到姐夫家去可怎么办哦?”
L市好的工作少,差的工作多,能适合我和伊红一起上班的就更少了。伊红见到一个像样的就想做,实际上比恒达还累。我们找了两天没有结果。第三天,伊红说无论如何不能再挑剔了。她是闲不住的人,我是无所谓的,多歇息几天也好。我想拉她出去玩两天,她给严词拒绝了。
早饭是伊红煮的粥。我刚吃完,她就拉我出去了。
早上上班的人很多,公交车上挤的很。我一上车就觉得前面座位上的那个年轻人很眼熟。我问伊红:“那不是你大姨妈家的大表哥么?”
伊红低着头在琢磨什么,没听到我的话,我把她的头搬过来,她这才惊道:“大表哥?你——怎么在这里?”可是那年轻人稳稳的坐在前面,没有反应。
车子上吵的很,我只好伸手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大表哥回头看到我们也是一惊:“是伊红啊,你们怎么在这里?”
伊红说:“我们来找——工作的。”她的声音很小,仿佛出来找工作是很丢脸的事情。
我在一边解释:“我们把恒达的工作辞掉了。”
大表哥笑着说:“我们公司正好在招人,你们愿意来不?”
“愿意——愿意——”伊红高兴的几乎要跳起来,这几日的愁容立刻消散了。
我问大表哥:“是什么工作?”
大表哥说:“你们要来,我当然不会把差的工作给你们。听二姨妈说小侯是大学生,小侯你就做个文员吧;伊红嘛,做前台吧,你们看怎么样?”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伊红忽然问:“前台是干什么的,要用工具么?”这丫头!以为所有的工作都在车间里呢!
原来大表哥在L市帝高亚力克装饰品有限公司做人事工作,大表嫂也在帝高工作,他们就住在公司里。大表哥早上出来有事就遇到我们了,他把我们带到公司参观一番。公司有食堂,但是不提供住处。大表哥说:“表嫂怀了,我还有一个房间可以让给你们住,也好相互照应一下。”我拒绝了,我说:“我们已经租了房子了。”
回去后,我假装责怪伊红:“这工作多好,若是听你的做了别的工作,就错过了大表哥。”
伊红说:“早上杰哥哥还不愿意去,要不是我拉你出来,也碰不到大表哥的。”
第二天我们就上班了。我和伊红都在办公楼工作。我的任务就是根据老板的指示查资料,写东西,然后交给他审阅,有时候也提点意见。伊红的工作就更简单了,前台就她一个人,一天也来不了几个客户,她没事就坐在那里,托着下巴,翻翻《现代汉语词典》。那本词典早就翻旧了。
早上,伊红早早的起来煮了粥。吃完后我洗碗,伊红准备一下,然后我们一起坐公交去上班。中午在食堂吃。晚上回来我们一起做饭,我们买了电磁炉和电饭煲。附近有个菜市场,一般一个星期买一次菜就够了。伊红喜欢吃韭菜、香干和辣椒,我不喜欢吃辣椒,我喜欢吃蘑菇、四季豆和鸡蛋。于是,每次去菜市场买不买辣椒就成为我们较劲的焦点。我笑着说:“俗话说酸儿辣女,你老是吃辣椒,以后生的都是女儿,可没人给我们养老了。”伊红捶我,嗔怒道:“乱说什么?大学生还这么迷信!”伊红吃辣椒很有一套,她把辣椒剪开,把里面白白的“辣筋”(伊红这么说的)剪掉,然后炒了吃就不辣嘴了。
两个星期后,我发信息给于虹薇,她说她和酒瓶底已经回到P市家里了。她还说,我要照顾章之亭一辈子。谁能想到,于虹薇是以这种方式被酒瓶底的父母接受的。正如事后陈义美所说的那样,“遇得钟情可誓死,飞虹挽亭采薇人”。但愿P市乌袈寺的铮铮钟声可以渡情。
本来星期天我和伊红商量好了要去酒瓶底家里去看望一下的,谁知一大早伊红就说肚子痛,我煮了粥她也不吃,我以为是生病了,要背她去医院,她却说不用去。这下把我弄糊涂了,她说她“大姨妈”来了,我说,你大姨妈不是在鸽子庄么,来这里干嘛?要来L市也是去公司看你表嫂。问了半天她才吞吞吐吐的说是月经来了,我只好取消了计划,留下来照顾她。
下个星期天公司要全体加班,所以又没去成。这样折腾了几个星期。快要发工资的时候,有一天下班回来,包租婆从楼上大摇大摆的下来,她手上捧着个炸药包似的收音机,新闻播音员大段大段的讲着全省首富恒达集团董事长梅志梁及其手下钟彪等人因牵涉多宗案件被捕的事情。
这个消息着实吓我一跳。难道我的匿名信起了作用?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不过我又担心起来,如果钟旭立怀疑到我,派爪牙来报复我可就麻烦了。我毕竟不是混黑道的。伊红也被这个消息震惊了,她说:“梅雨婷爸爸做了那样的事,她可怎么办?”想想梅雨婷对我还算不错,可她以后是怎么样我关心不了,但是不管再怎么样,恒达倒了卖了她总要继承一大笔钱,她依然是个有钱人。
晚饭我拉着伊红去馆子里吃的,倒不是为了庆祝,因为我想看看电视新闻里是怎么说的。电视里讲的和收音机播的差不多,不过最后还讲了一条:A市理工大学一名已经毕业的女大学生参与其中某个案件。电视上显示的照片就是那个在海佬理发店骂我“关你屁事”和说L市是“狗屁地方”的女生。伊红说:“那不是杰哥哥上的大学么?”我说:“是啊,那女生我还认得。如果没有她我也想不到离家出走的时候来L市。”都没有讲萧建的案子。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一是担心钟旭立报复,二是担心那些警察查的不彻底、没把萧建的死查清楚,三是想不明白那个女生怎么会参与梅志梁的案件。
几天后省晚报头版头条大篇幅披露了梅志梁和钟彪几十年来所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谋杀,贿赂,诱逼等等竟有几十条罪状,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择手段。也说到了萧建的案子,萧建的确是被谋杀的,其过程和我的分析大致相同。只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的那个校友女大学生参与的就是萧建的案子。她的名字叫做吕燕,普普通通的一个名字,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大学生,她竟然骗了M省D市出租车司机、也就是撞死萧建的那个凶手张胡德两百万。这些钱正是梅志梁付给张胡德的佣金。
原来法院之所以判定张胡德是酒后驾驶肇事,是因为找不到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他有蓄意谋杀的可能。张胡德与萧建无冤无仇,他自己本人也没有从萧建的死中获得任何好处。但是,张胡德有一个网上情人——A市理工大学的吕燕,他们早就通过网络认识,渐渐的无话不谈。
张胡德迷恋上了吕燕,但吕燕拒绝和他见面。张胡德其实是个忠厚老实的人,可她的妻子却是个浪荡女,成天在外面应酬,网上的吕燕就成为他唯一的情感归宿。怪不得以前吕燕天天上网和别人聊天,连包夜也都和男生一起,原来对方就是张胡德。后来吕燕起了歹心,谎称自己得了绝症,需要到美国才能治好,费用200万。正好那个时候钟彪的中间人找到了张胡德,替他策划好。先付了50万定金,事成后又付了150万,所有的钱都是直接转到吕燕的账号。吕燕是有钱做头发了,也不用找工作了。可是她太天真了。
张胡德花了很长时间观察萧建的作息规律,确定那天晚上下班后萧建会去超市买奶粉,然后故意装作是酒后驾驶,结束了萧建年仅25岁的生命。
但是,悲剧又何止是一个,张胡德因为蓄意谋杀要改判无期或者死刑,吕燕也因为巨额诈骗被法院起诉。一个出租车司机和女大学生的悲惨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