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彰显的是正常中的反常,反常中的正常,简单中的复杂,复杂中的简单——事情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爱国主义?热情是有的,但她要掂量出里面混合了多少少不更事,几许不被察知的虚荣心;伟大的爱情跨越敌我意识、对立的政治立场?情感的因素是有的,但绝无想象中的浪漫色彩;忠奸对立,善恶二元?根本没有这回事,不管正派反派,都是正邪两赋;“美人计”香艳、风流?也许,但不要忘记其中充满算计,残忍血腥。这并非一个施教的过程,张爱玲自己也在随笔下人物经历内心的昧暗,体悟人性的复杂、不可理喻。在《色,戒》中,最让她耿耿于心的,也许是王佳芝的自欺:她之最后放走易先生,是她在那一刻相信他真的爱她,这却是地道的一厢情愿,她用自造的幻象骗了自己,幻象又因于她的自怜自艾。(她是如此恋恋于她的舞台形象,“捉放曹”是浓墨重彩的又一笔?)而易先生下令处决佳芝后口问心、心问口的一番独白是另一型的自欺,他将佳芝想象成他的红颜知己,“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于想象中完成了对王佳芝的永久占有,更以一个潇洒的身段从一团血腥中脱身出来,白衣飘飘,毫无滞碍。自欺的功能,是藉此可于有意无意间将世界合理化,自我形象理想化。佳芝、易先生均陷自欺,佳芝的幻象见出她的未免有情,易先生的幻象则泄露了他寒彻骨髓的无情,而结局又是如此不同:佳芝为她的幻象付出生命的代价,易先生则完成了自我形象的“升华”。两相参证,确乎令人惊悚。
当然,对《色,戒》还可做别样的解读。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曾有如下一段议论: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安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谈女人》中的话恰可与之相互说明: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
不妨说,《色,戒》中易先生所秉,正是“超人的气质”,而王佳芝放走易先生那一刻显现的,则正是张爱玲所说的“神性”、“妇人性”。都市女子王佳芝(文明高压下的产物)早已失去地母的涵容笼罩,然而那一刻释放的同情、慈悲,却正是地母根芽的证明,尽管她的同情用错了地方,并且是以错综扭曲的方式显现出来。“纵有千般不是”(想想她的虚荣心,她的自怜自恋与自欺),佳芝仍然存着“神性”。在此“男”、“女”以及与之对应的“超人”、“神性”都不再仅仅具有性别的意义,在形而上的意义上,它们代表着人性的不同侧面,代表着这个世界上并存而又相斥的两种力量。倘可作如是观,则《色,戒》以其阴暗的结局,还暗示了这世界是男性代表着的“超人”的世界,坚硬,粗砺,用她在其他地方的表述,是“淡色的,高音的”的世界,交响乐般“浩浩荡荡地压过来”。女性代表的“神性”、“妇人性”的一面虽是“存在于一切时代”,在这个充满杀伐之气的时代里却显得何其脆弱。王佳芝隐存的“神性”几无生长的空间,方一闪现即没入无边的黑暗之中,叠印其上的是易先生自鸣得意的微笑。
人性的不可理喻也罢,这个世界的冷硬也罢,《色,戒》至此与其原型已有云泥之别。“震动”了张爱玲的不是“材料”,而是她自己创造的“故事”,是她凭藉自己的想象力、洞察力张看到的人性的真相,情欲世界的真相。
话说至此,我已不是在考证《色,戒》的原型,而是在考辨小说的意涵。其本事究竟为宋淇版故事,为郑苹如刺丁案,以及张在创作中对二者依重的比例,已然无关紧要,反正都不过是触媒而已。倘还要拿“原型”说事儿,我想大体上仍可维持“原判”,即《色,戒》本于刺丁案,张爱玲的“亲证”可以证明另一原型的“有”,却不能证明刺丁案作为原型的“无”,要推翻旧说只有一途——证明张根本不知刺丁一案,但至少宋以朗已证明,张最初构思小说时,脑中就有刺丁一案的影子。张在私人通信中特别提到宋淇版故事,当然不是故布疑阵,转移视线,只是说明她希望人们忘掉原型的意愿是多么强烈,强烈到她自己把自己也给说服了。两害相权取其轻,假如非得有一个“原型”,当然宁可要一个模糊的,相对于刺丁案,宋淇提供的材料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对于读者而言,甚至影子也没有。而唯有淡看原型,《色,戒》才有机会重获它作为小说的完整性与丰富性。
为此张爱玲不止一次做过努力,《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里说,“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现在清楚了,这指的是宋淇提供的材料——后来却未谈,倒是在一九八八年为《续集》写的自序中,她斩截地否认郑苹如是王佳芝的原型。可惜她的努力注定是徒劳的。写此文时我常被一个有趣的悬想所扰——假如关于《色,戒》原型的两种说法不能兼容,公众会从哪一说?可以再做一次大胆的“臆测”——我相信必会选择郑苹如刺丁案,即使《色,戒》与此案当真全无瓜葛。问题不在于哪一说有更充分的证据,我们对于弄清事情的原委其实并不很在意,人们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这后面是公众的想象逻辑。相信《色,戒》本于刺丁案,相信王佳芝就是郑苹如,意味着有更多的热闹可看。那逻辑与张爱玲所要颠覆的人们对事物惯常的判断实在是同构的。张爱玲要反这个,难。
孔子说得,李零辈说不得
王得后
鲁迅当年写《阿Q正传》,关于题目发了一通议论:“‘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鲁迅曾在书信中更正:应为柯南·道尔;但本文未作修改。王注)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我辈却不可的。”虽然,这种大人物则可,我辈却不可的事,在过去和现在比比皆是,未来也似乎不可预测。但现在毕竟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何况又是温文尔雅的学术界,更何况是弘扬“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的儒学的学者教授,居然还是这样的脾气。
孔子生于“天下无道”的乱世,一生寻找主子,希望获用,以“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为己任。在五十一岁时才开始谋得一官半职,但也曾经做到鲁国的警察首脑,代理宰相,杀了个反对派少正卯,而鲁国并未得救,更别说达到他老“东周”的理想境界。不久周游列国,在匡被围,在陈、蔡之间绝粮,在卫见南子而赌咒发誓,在宋受到桓魋死亡的威胁,六十多岁了,在郑有了下面一个写入“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中的故事:
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史记·孔子世家》)
李零不但有见于《史记·孔子世家》的这一记载,还把《白虎通》、《论衡》、《孔子家语》和《韩诗外传》同类的记载一一钩沉,排列出来,可见“博考文献,言必有据”的功力和深思熟虑的考量,于是乎即用《丧家狗》做他的《我读(论语)》的书名。不料这就捅了马蜂窝了。信奉孔子的教授学者以为侮辱了他们的“至圣先师”,大开骂戒。原来“至圣先师”教导的“忠恕”之道连他的之徒也管不了;“至圣先师”教导的“温良恭俭让”的君子风度也教化不了自诩忠心耿耿的弟子。更遑论“下管五千年”要用它来拯救中国,创造美妙的将来。
然而,“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讨论问题的第一步是心平气和,就事论事,切忌感情用事,盖“凡事实,靠发少爷脾气是还是改不过来的。”用《丧家狗》做书名,并比喻孔子,不高兴,要批判,至少需要说清楚三个问题:一,孔子是不是承认过自己像“丧家之狗”?这无须争论,白纸黑字俱在。二,那么怎样理解孔子自己的承认,而且是“欣然”承认,而且还“然哉,然哉”地赞口不绝?三,李零怎样运用这个比喻,能不能运用?
是的,郑人对于孔子的议论,无疑语带讥刺。前面盛赞了一通孔子的长相如何像某某“圣人”,而话锋一转,却用“然自要(腰)以下不及禹三寸”作结,显然是说孔子的相貌终归比不上所有“圣人”啦;而孔子孤零零站在郭东门的神情倒“累累若丧家之狗”,显然不是孔子的粉丝。那么,孔子为什么听到后,既“欣然”还要“笑曰”“然哉,然哉”呢?
这种心理问题也是所谓“人心叵测”吧,只好“以意逆志”吧?那么,我也来猜一猜。第一,在那个古代,具体动物的名称似乎不像“亚圣”孟子口里的“是禽兽也”,也不像今天我们熟知的“走狗”,“乏走狗”有那么严重的贬义。君不见十二生肖中六畜齐全吗?而古人的忌讳也没有我们今天的严重和广泛,像阿Q头上长癞,“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那样。古时贵公子可以用“黑臀”作名字,“牛马走”可以是自我的谦称。否则孔子也不会这么“坦荡荡”的吧?——检读《论语》,孔子生气,骂人的地方何止一处?第二,就是像孔子自己所说,“六十而耳顺”啦。这一点讥刺小菜一碟。第三,孔子毕竟是孔子,他是个大活人,很是不凡庸,他比较理智,有点风度,不乏自嘲的幽默。荷蓧丈人斥责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孔子也只是说他是个“隐者”,“道不同,不相与谋”而已矣,并不跳起来开骂。第四,最重要的,孔子虽然很执着,虽然教导学生“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但为了推行自己的“善道”还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在无道的天下,到各国去跑官;没有成功,难免失落,失落感正是人之常情,因而颇为自悲自伤。听到“累累若丧家之狗”的话,即使不像他乡遇知音开心,也很有点听到知言的意味吧?强颜一笑,“然哉,然哉”,只好承认自己不走运了。不知道这猜想是否有一点影子?然耶,非耶?
如果我的猜测有一点点道理,那么,必要时,我辈学个孔夫子,也说他像“丧家狗”,有何不可呢?难道如今还是孔子说得,我辈却不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