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7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实际交易试运行中,中金股份与北京菜市口百货公司以每克83.5元的价格成交了3千克2号金。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全面开放。
2003年4月,人民银行取消了黄金生产、加工、流通审批制,改为工商注册登记制,标志着黄金商品市场的全面开放。
2003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的“黄金宝”在上海试点,拉开了商业银行参与黄金市场的序幕。
2004年6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小金条”业务,面向普通投资者。
2005年7月18日,工商银行与上海黄金交易所联合推出了个人实物黄金投资业务。
2006年12月,中国银行推出面向个人投资者的黄金期权业务“期金宝”和“两金宝”;上海金交所正式推出面向个人投资者的AU100g实物黄金投资品种。
200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合约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158号)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
3.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牵头组织成立的一个非营利机构。2001年11月28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始模拟运行黄金交易,这也是我国黄金政策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
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标志着中国的黄金业开始走向市场化。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此外,个人通过黄金交易所的二级交易平台也可以间接地参与交易,并且可以通过银行进行纸黄金交易和实物黄金交易,这些都体现了黄金市场化趋势的推进。
(1)基本职能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基本职能:提供黄金交易场所、清算、交割和配送;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等。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会员的组成包括黄金的生产企业、冶炼企业、首饰加工企业、造币公司及黄金进出口贸易企业和经国家批准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家国有银行,首批加入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共有108家。
对于进入交易所的黄金生产企业及金锭规格,黄金交易所都有明确的标准,只有达到国际标准的“9999”一号金及“9995”的二号金,才可进入交易所参加交易,而未达标准的金锭则不能进入交易所。黄金交易所将对所有的黄金冶炼企业及冶炼设备进行资格认证,只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方可进入交易所。黄金交易所的成立,有利于国家对黄金企业的规范管理,同时也对黄金的品质有了保证。
(2)交易方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目前国内可以交易现货黄金和其他贵金属的交易所。目前该交易所黄金的交易方式有两种。标准黄金的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3)交易品种与价格
交易所主要实行标准化撮合交易方式。目前,交易的商品有黄金、白银、铂,交易标的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黄金有Au99.95、Au99.99和Au50g三个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5)与延期交收两个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铂金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Pt(T+5)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白银准备挂牌延期交收合约。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我国唯一的黄金场内交易所,2005年该所年黄金交易量突破900吨,交易金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但与世界上最大的黄金市场——伦敦黄金市场相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量不足其1%,2005年伦敦黄金市场的日均结算量高达73.83亿美元。原因在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为场内交易,并以实物黄金为主。而伦敦黄金市场则是场外交易,并且其黄金现货延期交割的交易模式,吸引了大量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进来,因而造就了全球最为活跃的黄金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却主要在会员之间,会员主要是用金企业,且一般为工业用金,因此交易主要是购买实物黄金,买入占其全部交易量的99.8%以上,且主要从事现货交易,供生产使用。
4.快速发展的中国黄金市场
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营后,国内市场已经形成两大黄金投资系列,即实金投资与纸金投资系列;三个黄金投资品种,即纯实金投资品种、纯纸金投资品种和实物与纸金相结合投资品种;四种黄金投资经营管理模式,即黄金交易所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代理经纪商经营模式、中行和建行的做市商经营模式、高赛尔公司与招行合作的代理销售经营模式、金币公司与特约经销商合作的特约经销模式。上述这些已构成一个全新的黄金投资市场体系,并促使上海黄金交易所场内交易日趋活跃,成交量急剧放大。
由此看出,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将上海黄金交易所建设成为一个国内现货黄金交易平台的最初目标已经达到,而从商品交易为主向金融交易为主、由现货交易为主向期货交易为主、由国内市场为主向国际市场为主的转变则正在逐步进行之中。
当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虽然国内黄金市场开放迄今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与周边市场相比,我国黄金市场则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其主要问题是市场规模小吸纳资金的容量有限,与央行的期望和投资者的要求相比尚有相当大的距离,其发展步伐则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大。
第一,多头管理使市场发展缓慢。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当前国内黄金及黄金市场的监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而商业银行个人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主管部门是银监会,至于一般黄金生产及首饰经销商的业务监管则是国家工商局。由此在当前国内允许黄金投资业务可以由商业银行和黄金生产经销商同时经营的情况下,市场上已出现一个多头管理的局面,经营者和投资者们均感到不知所措,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交易也难以进一步增大。
第二,政出多门使市场监管不力。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直接后果是会造成市场管理混乱,实际上在国内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多种黄金投资经营管理模式的尴尬局面。而经营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又将会影响业务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如曾有一家黄金精炼公司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推出黄金投资的保证金交易业务,引起央行的干涉。但由于这家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不属央行或银监会的监管范畴,最后只能由金交所出面给予警示,责令停止业务的推介。
第三,业务风险使银行对黄金投资的开拓显得相对谨慎。出于经营风险的考虑,有关部门曾寄予厚望的商业银行对推崇个人黄金投资业务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已有个人黄金投资产品问世,但注重宣传效应更多于实际的经济效应,在求稳保险的经营理念支配下,观望多于开拓,等待大于发展。因此,有相当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黄金投资业务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而只是象征性地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个别营业网点上交易,投资人知晓者不多,由此造成个人黄金投资业务的进展速度非常缓慢。
第四,一批不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资质的黄金生产及首饰零售商对参与黄金货币金融市场运作的积极性非常高,他们借商业银行处于观望等待之机,在黄金投资的旗帜下积极向投资者推介实物金条,而目前市场上确实对投资金条也有一定的需求量,由此造成一种假象,好像投资金条将成为国内黄金投资的主力品种。但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样一种事实,即当今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保值已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从金融工具的内在性质上来分析,当黄金退出金融市场的支付结算功能之后,实物金条更倾向于一般商品的属性,而它在买卖交投过程中、在变现的能力上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由此造成国内有相当实力的投资者不敢贸然进入黄金市场,并制约着国内黄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鉴于目前黄金市场所存在的业务推介多头并举、投资业务多头管理,而理应起到沟通交易所与投资者之间桥梁作用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则因自身性质的限制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至于那些虽有参与市场运作的积极性,但由于缺乏资金实力,又没有金融投资业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能力的黄金生产和首饰零售商们,则因抗御金融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弱,难以担当起沟通黄金交易所与投资者之间桥梁作用的重任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理应将黄金投资市场的监管职能统一到一个部门,并引进一批既有资金实力、又有金融从业经验和经营人才的专业黄金投资经纪公司,将市场和投资者有机地联系起来。
200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在黄金期货的基础上,一系列衍生产品,包括期权,远期以及近几年异常火热的黄金ETF,甚至更多的创新产品都将逐步推出,进一步加大中国黄金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我国开展黄金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广大企业和投资者利用黄金期货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黄金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形成现货市场、远期交易市场与期货市场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三是有利于打击黄金变相期货交易,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我们相信,我国黄金市场在经历十几年的发展之后,将渐渐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国际黄金市场:首先是投资品种的丰富与多样化,黄金期货、期权、黄金存折、纸黄金、黄金EFT、黄金远期等产品不断推出并逐步完善。其次是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黄金市场作为投资性的金融市场不但吸引大量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加入进来,同时开放国门,让国际性的大银行和大金商一同参与,从而使得与国际其他黄金市场逐步接轨,黄金市场也必将成为我国除股票、期货、外汇市场外的第四大金融投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