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看清小人
小人人“小”能量大,千万不能小瞧。
同小人办事若处理不好,常常要吃亏。“小人”没有特别的样子,脸上也没写上“小人”两字,有些小人甚至还长得既帅又漂亮,有口才也有真才,一副“大将之才”的样子。
不过,小人还是可以从其行为中分辨出来的。
从总体上来说,小人就是那些做事做人不守正道,以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目的的人。所以他们的言行有以下的特点:
1.造谣生事
他们的造谣生事都另有目的,并不是以此为乐。
2.挑拨离间
为达到某种目的,他们可以用离间去挑拨同事间的感情,制造他们之间的不和,好从中取利。
3.阿谀奉承
这种人虽不一定是小人,但这种人很容易因得上司所宠,而在上司面前说别人的坏话则很有杀伤力。
4.阳奉阴违
这种行为代表他们这种人的办事风格,因此他对你也可能表里不一。
5.趋炎附势
谁得势就依附谁,谁失势就抛弃谁。
6.踩着别人的鲜血前进
利用你为其开路,而你牺牲他们是不在乎的。
7.落井下石
你如果不小心掉进井里,他会往井里扔几块石头。
8.推卸责任
明明自己有错却死不承认,硬要找个人来背罪。
事实上,小人的特点并不只这些,总而言之,凡是不讲法、不讲情、不讲义、不讲道德的人都带有小人的性格。
和“小人”办事讲究以下几个原则:
1.不得罪
一般来说,小人比“君子”敏感,心理也较为自卑,因此你不要在言语上刺激他们,也不要在利益上得罪他们,尤其不要为了“正义”而去揭发他们,那只会害了你自己!自古以来,君子常常斗不过小人,因此小人为恶,让有力量的人去处理吧!
2.保持距离
别和小人们过度亲近,保持淡淡的同事关系就可以了,但也不要太疏远,好像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似的,否则他们会这样想:“你有什么了不起?”于是你就要倒霉了。
3.小心说话
说些“今天天气很好”的话就可以了,如果谈了别人的隐私,谈了他人的不是,或是发了某些牢骚不平,这些话绝对会变成他们兴风作浪和有必要整你的的资料。
4.不要有利益瓜葛
小人常成群结党,霸占利益,形成势力,你千万不要靠他们来获得利益,因为你一旦得到利益,他们必会要求相当的回报,甚至粘着你就不放,想脱身都不可能。
5.吃些小亏
小人有时也会因无心之过而伤害了你,如果是小亏就算了,因为你找他们不但讨不到公道,反而会结下更大的仇。
并不是说做到了以上五点,你与同事中的小人们就彼此相安无事,但至少你可以把小人对自己的伤害降至最低。
2.如何识别朋友中小人
人最容易在自己最好最亲密的朋友身上吃亏。
正如安全的地方,人的思想总是松弛一样,在与好友交往时,你可能只注意到了你们亲密的关系在不断成长,每天在一起无话不谈。对外人你可以骄傲地说:“我们之间没有秘密可言。”但这一切往往会对你造成伤害。
波尔美上大学后便违背了父母的意愿,放弃了医学专业,专心于创作。值得庆幸的是,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知名的专栏作家郝嘉,她们成了知心朋友,无所不谈,郝嘉悉心指教,波尔美不久便寄给了父母一张刊登自己文章的报纸。一个人在挫折时受到的帮助是很难忘的,更何况是朋友,波尔美与郝嘉几乎合二为一了,一同参加鸡尾酒会,一同去图书馆查阅资料。波尔美把郝嘉介绍给她所有认识的人。
但这时郝嘉面临着不为人知的困难,她已经拿不出与名声相当的作品了,创作几乎枯竭了源泉。
波尔美把她最新的创作计划毫无保留地讲给郝嘉听时,郝嘉心里闪过了一丝光亮。她端着酒杯仔细听完,不住地点头,罪恶想法就产生了。
不久,波尔美在报纸上看到了她构思的创作,文笔清新优美,署名是“郝嘉”。波尔美谈到她当时的心情时说:
我痛苦极了,其实,如果她当时给我打一个电话,解释一下,我是能够原谅她的,但我整整面对报纸等了三天,也没有任何音讯。
半年之后,我在图书馆遇到了郝嘉,我们互相询问了对方的生活,以免造成尴尬,然后,很有礼貌地握手告别。
自那件事以后,我们两个人全都停止了创作。
好友亲密要有度,切不可自持关系密切而无所顾忌,正如中国一句古话“见面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亲密过度,就可能发生质变,好比站得越高跌得越重,过密的关系一旦破裂,裂缝就会越来越大,好友势必会成冤家仇敌。
也许有一天,你兴冲冲地闯进了朋友的家里,一见面甩着自己头发上的雨珠,一面高声喊叫,而你的朋友却慌慌张张地藏着什么东西。此时,请你不要追问,因为这是他独有的秘密,你更不要因此而认为他有意疏远你,不相信你。
心中藏着属于自己秘密的人会认为,这是他们的权利,朋友没有必要占有它。
朋友要保守秘密并不是对你的不信任,而是对自己负责。你同样也需要保守自己的秘密,这一切并不证明你和好友之间的疏远;相反,明智的人会认为,如此对方的友谊更加可靠。斤斤计较,你一定会失去好友。同样,在你朋友觉得难为情或不愿公开某些私人秘密时,你也不应强行追问,更不能私自以你们的关系好而去偷听看或悄悄地打听朋友的秘密,因为保守秘密是他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凡属朋友的一些敏感性,刺激性大的事情,其公开权利应留给朋友自己。擅自偷听或公开朋友的秘密,是交友之大忌。
3.如何识别生意场中小人
行骗者与受骗者是对立的统一。世上没有行骗者,哪会有受骗者;而没有受骗者,行骗者也没有立足之地。巴尔扎克曾说过:“傻瓜旁边必须有骗子。”这话并不一定说凡受骗的都是傻子,但这话却讲出了骗人的与被骗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人们之所以受骗,总有其受骗的原因,或者说,受骗是由于没有必要的防骗能力。因此,要想不受骗,就必须提高你的防骗能力。
现在要问:受骗能够防止吗?回答是肯定的。一个人只要具有一定的防骗能力,就可以防止受骗,或者说可以少受骗,避免受大骗。
地产业在香港可称最大的交易。有一次,某金融公司从内地到香港与某大厦卖主接触,开始整座楼房的开价是1.78亿港元,某金融公司认为偏高,经过几次洽淡,双方各持己见,于是商定第二天下午继续谈判。次日,他们在一间会客室商谈。忽然有几个大亨打扮的人走进来,神秘地与楼房卖主说话,虽然声音压得很低,但仍可以听见说的内容,请卖主将楼房价格升到1.8亿元成交。卖主将来人打发走之后,对某金融公司人员说:“刚才说的话,你们可能听到了,他们开价1.8亿我都不答应,而给你们1.78亿,这是考虑你们是祖国亲人,我们应表点爱国心。”因为某金融公司早听说有买楼房被诈骗之事,所以看到港方的活动,仍不为之所动,经事后了解,来的几个大亨,原来是卖主一方的人,这是他们设的一计,以此诱骗某金融公司上钩。
这里,某金融公司到香港去买楼房,与卖主进行谈判,双方关于价格问题各持己见。在谈判过程中,来了几个大亨装做买主,其实是演戏让某金融公司看的。因某金融公司事先听说有卖楼房诈骗之事,才未上当。由此看来,在与他人交易过程中,如果事先有思想准备,能时时事事提防,则可有效地防止受骗。
要防止受骗,还需要具有一定的识骗防骗能力。骗子骗人要掩盖其骗人的真面目,总是以某种假象出现;然而,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表现。
河北省怀安某农具厂已濒临倒闭,厂里的头头脑脑们四方奔走,八方联络,希望能渡过险滩。一次,他们获得一条“救命”信息:北京市丰台区新技术研究所包销加工暖气炉,质量要求较低,非常适合该厂生产。经初步商谈,双方达成“君子”协议:乙方(农具厂)必须事先交足1万元的技术转让费(专利)给甲方(研究所),然后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乙方按甲方的技术要求安排生产。
“君子”协议签订之后,农具厂要去交1万元技术转让费。一位银行员认为有必要亲自探查一下,于是他与该厂厂长一同带着1万元汇票去京调查。这样既不耽误企业又不会使1万元石沉大海。
下了车,他们去对方工商行政管理所、对方开户行、街道等单位了解情况,先后调查了30多人,据调查结果得知:这个研究所是由4个辞职的技术员联办的个体企业。生产场地空空,门市部不足一间房间,门还锁着。他们是利用牌子卖专利,等签订合同后找毛病,最后闹纠纷,现在还没有打完官司。厂长二人得知此真情,坐车返回,避免了万元巨款的损失。
如果一个人增强了防骗意识,再具有必要的防骗能力,受骗是可以防止的。几年前,某市发生的一起哄动一时的“预售彩电诈骗案”就是一例。
大骗子阎庆华原是内蒙古包头市人,曾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1984年,他在北京编造了一封美籍华人原世宏给包头市长的信,信中谎称原的长子是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经理,次子是日本日立公司经理。原世宏准备拿出一笔资金为其在包头市居住的外甥阎庆华兴办企业。包头市政府相信了这封信,同意在包头成立兴中企业有限公司,并下达了市政府同意该公司从国外引进汽车生产线在包头生产的批复件。
1985年,经人引荐,他与某市政府联系,利用包头市的批复文件及伪造注有2.75亿美元“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诡称要来某市建立年产5万辆2.5吨客货两用车生产厂。骗取了某市的信任,市政府同意他成立了宏庆实业有限公司,阎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后,阎自称在建厂之前先从日本进口一批彩电、摩托车、钢材。从而预售彩电271台,摩托车2辆,收款27万余元,他以支海关税为名,支取了7万余元预售款,这笔巨款被其挥霍。
此后,该市公安局奉上级指示,对中外合资企业摸底,经过调查,证实阎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骗子。
像阎某这样的大骗子,本来是不难识破的,试想如果一开始就像公安人员摸底那样,阎的诈骗怎能得逞?如果一开始就严格对资金进行审查,并做一些必要的调查研究,那就不会受骗。再者,这样的大骗子也并不高明。即使一时受骗,也应及时识破。比如,建立年产5万辆汽车生产线,是要经中央、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不能由阎一人说了算,为什么既没有上级批文又不见上级来人?信用卡一般是供数额较少的零花钱用的,哪有2.75亿美元这样巨额?……只要稍加留意,是不难识破的。
我们从上面几个事例分析中可以看到,在生意场上,有的在谈判开始就防止了受骗,有的把将要损失的巨款及时挽回,也有的因受骗造成了巨大损失。我们的结论是受骗是可以防止的,关键在于能否自觉地增强你的防骗意识,提高你的防骗能力。
4.如何识别离间术
离间术是一种中圈套,是离间者(主体)在被离间者(客体)之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以期破坏他人团结,从中获利的一种圈套。拂去离间术圈套的伪装之后,实际上是一种主体对客体的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