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由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审判长宣布,“公诉人举证!”
林安堂首先出示了几名实验中学学生曾在5月20号下午六点左右看到顾皓与金文栋在学校附近的废弃手工坊门外发生争执和拉扯的证人证言,然后详细描述了当天下午六点半左右田森宝、周鹏和杜宏坤三人在手工坊门外撞到顾皓正欺负金文栋的情景,三人出于对同学金文栋的关心遂上前进行制止。
“我们看到金文栋非常害怕地站在顾皓面前,顾皓非常生气,凶狠地对着金文栋吼着什么,由于一开始距离有些远,我们并没有听清顾皓说了些什么......”
审判长询问“被告人顾皓,对于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是否有意见。”
孙琪冲顾皓微微点头,示意他把真实情况说出来,却不料他回避了自己的目光,低下头沉沉地说,“没有!”
“辩护人质证。”
“公诉机关这一组证人证言,仅仅说明了5月20号我当事人与死者金文栋有过小的矛盾,但案发现场并没有直接的目击者看到是我当事人将金文栋杀害。并且案发现场有诸多打斗痕迹,根据尸检报告显示,死者金文栋身上有多处棍棒、刀具所致的伤痕,证明其遇害前曾与真正的凶手进行激烈打斗,而我当事人于5月23号被抓捕时,身体表面并没有检查出任何近期所造成的伤痕,这与公诉人所指控事实相悖。”
“根据尸检报告,金文栋死于5月20号下午七点左右,而六点半左右被告与被害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由时间和被告行为紧密延续性来看,接下来半小时正是被告出于激愤,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将被害人残忍杀害,”林安堂翻了一下手中的资料,直勾勾地盯着孙琪慢条斯理地说道,“至于对方辩护人质疑被告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这并不能说明被告没有与受害人进行打斗。被告在进入被害人学校超市打工前常年与东城区一带的黑社会青年混在一起,曾多次因打架斗殴被警方拘留,并且,被告在走向社会前还因故意伤害致同学重伤,种种迹象可以看出被告有严重暴力倾向。另外被告身高一米八四,而被害人身高一米七二,不论是体形还是体力方面,被害人都在一个长期混迹于黑社会群体的被告面前处于劣势,被告有着丰富的打斗经验,与被害人这样一个瘦弱且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进行打斗时必然处于上风,身体不会留有伤痕也是于理之中。”
“我当事人在进入学校超市打工前确实有过不良行为,但这与死者金文栋被害一案没有任何联系,审判长,我求情反对公诉方继续将我当事人与本案无关的隐私宣之于法庭以及对我当事人进行没有依据的人格侮辱与恶性评价。”
“反对有效。”审判长敲击了一下法槌。
孙琪喝了一口水,刚才差点落入对方铺设的陷阱,继续补充道,“公诉方没有依据任何精神等方面的医学鉴定,仅凭借我当事人以前的行为就对其现在的品行作出‘有严重暴力倾向’这种不负责任的评价。如对方公诉人所讲,我是不是可以由您刚才的一番论述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是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就要从此用一种有色眼光看待他,哪怕他有悔改的良好表现也要给他加上一定会再犯错的标签。”
“请辩护人不要妄自断章取义制造危言耸听的效果,我刚才表达的意思是,鉴于被告人之前的行为,其再次作出违反法律的不良行径的可能性比没有前科的人要大很多,人身危险性更大。”
对于孙琪的步步紧逼,林安堂一直不紧不慢地防守着,不作任何进攻,但他这种老奸巨猾的人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让她在表面上看起来渐渐处于上风,那种隐隐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
“‘可能性’,我想公诉方这是第二次在庭上强调这个字眼了吧!”此时,孙琪看到林安堂眼睛里服气了一抹嘲笑,“实验中学很多同学表示我当事人在超市做收银员期间从未与任何人发生过冲突和矛盾,高一三班陆水水同学说‘他一直对人很友善’,高二五班肖婷同学说‘他是个很好的人,很难相信这种事是他做的’......法庭是用百分百实证说话的地方,而您却好像一直在用各种可能性大或可能性比较大的所谓推测来诬陷一个无辜的人,无情地剥夺他的生命权利。”
听众席的前排位置突然爆发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孙琪还没来得及辨清发出声音的具体位置,就在一阵混乱中被人从头顶扯住头发,左脸挨了重重的一记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