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小兰就来到了永春哥家自留地的地头。可爱的救命水缓缓流进玉米地,水在玉米地里流动时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偶尔还能听到水流入地缝形成气泡的咕咚声。小兰站立在地头,心砰砰地跳个不停。此时,她可以隐约地看见永春哥在地的另一头正在忙活着。
看到永春哥,小兰更是激动不已,但是她没有大声呼喊,而是把凉鞋脱掉,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沿着另一个地棱,悄悄地朝永春走了过去。
小兰小时候就很漂亮,如今女大十八变,她更加漂亮了,红润的脸蛋,细长的睫毛,水灵灵的眼睛里镶着两颗黑葡萄。杭州水多,气候湿润,受惠于这个缘故,小兰现在看上去根本就不像个西北的姑娘,而更像南方的大家闺秀了。
小兰离永春不到两米的时候,永春依然没有觉察到小兰就在他跟前,背对着小兰挥汗如雨地加高着地棱。
小兰很急切地盼着见永春哥,她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看到过永春哥了,但是当永春哥近在眼前的时候,她却激动地说不出话,而是静静地站在一旁注视着他。
永春上身没穿任何衣服,光着膀子,争分夺秒得忙碌着,就如同医生正在抢救奄奄一息的病人一样。他浑身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结实的肌肉在用劲的一瞬间,鼓成一块一块的,真不亚于健美运动员,浑身都展现出成熟男人的魅力。经过多年的农活劳动,他的身体已经结实得像一堵推不倒的墙。永春脸上挂满了豆大的汗珠,就好像刚刚洗过脸,还没有用毛巾擦过一样。他用铁锨在地里把铲好的土堆在地棱上,然后用锨背拍打砸实在,必要时的时候还要脚使劲踩一踩。他干起活来不但麻利,毫不拖泥带水,而且十分仔细用心,铲土时小心翼翼,生怕铲到玉米的根,玉米就如同他的宝贝蛋一样,他丝毫没有马虎了事。现在,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农民,一个种庄稼的好把式。
“永春哥,我回来咧”。小兰银铃般的声音响起,用武功的方言亲切地说道。
永春一直在铲土垒地棱,竟然没有发觉旁边有人,也许火辣辣的太阳实在太厉害,把人照得都眩晕了,好像人的感官都钝化了。
被小兰突如其来的一叫,永春被吓了一跳,还以为从哪里窜出来的野兔。
“哎呀,小兰,你这一下子把我吓得不轻,咋不念不传地躲到我身后,刚回来?”,永春嗔怪地笑着说道。
“哈哈哈,小兰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说道:“谁要你干活干得那么投入呢,我早上11点半到的家”。
“哎,庄稼是咋农村人的命根子,这玉米要是再不浇,恐怕这一料子庄稼清白了(颗粒无收)。咦!小兰,你咋还光着脚呢,小心麦茬扎破了脚!”
“没事,没事,这样光着脚踩在咋家的土地上踏实舒服。”
“不行,不行,你还赶紧把鞋穿上到地头等我,再过半小时地就浇完咧。千万不敢把脚给扎破了。”
小兰根本不听,反而将脚踏入水已经漫过的松软的地皮中。
“我喜欢这样,这样凉快,这样就可以找到小时候的感觉,小时候天热的时候我们不就是经常这样的嘛。”小兰咯咯的笑着说道。
“你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娃。”
“嘿嘿,你说对咧。”
永春一边忙浇地,一边跟小兰聊天。小兰聊了一会,就不吭声了,好像有什么心思。
永春跟小兰从小一起长大,小兰有没有心思,他很快就能觉察出来。
“小兰,你咋咧?有啥事?看把你愁得!刚才还还好好的。”永春一边铲土,一边关切地问道。
“永春哥,再过一年,我就要毕业咧”,小兰低声说道。
“毕业了是好事么,这样你就可以上班挣钱,给你爸妈减轻些负担。毕业后你有啥打算呢?。”
“当初高考完了,我之所以选择了浙江农业大学,就是想能学到农业技术,毕业后回家乡,改变家乡穷困落后的面貌,让乡亲们都能过上好日子。我是学农业的,故乡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所以打算毕业后回咱村,推广科学种地种菜,咱们村一直都采用老办法务农种菜,小麦、玉米和菜的产量都很一般,要是能采用最新的技术,到时候产量最少能提高50%。”
“你再甭胡说咧,书难道把你念瓜(傻)咧,你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应该到大城市去,到咱这农村岂不是大材小用?杭州那么好的地方,你也不考虑在那儿安家吗?。”
“哎,永春哥,再甭提了,这些年在杭州上了几年学,我也在杭州周边的上海、苏州等城市也游玩过,但还是觉得无论走到哪里,还是觉得咱家乡好。在杭州吃不上扯面、肉夹馍、汤汤面(旗花面)、面皮子(凉皮),更听不到咱漆水河里青蛙呱呱的叫声、地里蛐蛐的交响曲,也看不到晴日夜空满天一闪一闪繁星,更甭提要看北斗七星了。杭州虽然一年四季都有绿油油树木,但是四季不分明。那像我们老家,一年到头四季分明,春天一来,连小草散发出来的清香都足以让人陶醉。现在我都能闻到了玉米叶子散发出来的香味呢。我爱咱们家乡不光光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
“是啥?”永春感觉到了小兰说话慢慢吞吞,话里藏着话。
“更重要的是,我有了——有了心意的男朋友。”小兰潮红着脸,微微地低着头说道。虽然低着头,但并不怎么特别害羞,她毕竟还是在大城市呆过的人,见的世面多。
永春心里咯噔了一下。是啊!小兰已经长大了,是应该找个体面的对象的时候了。永春停住了手头的话,若有所失,木木地嗯了一声,就没再吭声。
小兰看出了永春的心思,就问道:“你难道都不问问我的这个对象姓啥?叫个啥名字吗?你能不能猜猜他是谁?”
“我——我哪能猜到呀,天地下有那么多的人呢。”永春失落地看着血红的晚霞里裹着个黄红的太阳。
“永春哥,其实,其实那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说话的时候,小兰拿出手绢给永春擦汗,并趁着永春不注意,快速地在永春的脸上亲了一口。
永春被小兰这一亲,脸火辣辣得烧,幸福的暖流瞬间流遍了全身,浑身流出的汗水,就想刚刚淋过雨了一样。被小兰这么亲,他整个人就像被人施加了“定身术”一样,僵立在了原地足有半分钟。但他又很快麻利地抬起头,像做贼一样朝四周慌慌张张张望了一圈,生怕被其他人看见,尤其是熟人。
在张望的时候,永春冷不丁地看到,地里的水早已浸满,偷偷地都冲出了地畔,调皮捣蛋地跑下山沟。
走在回家的大路上,村里人都喜盈盈地看着他们并肩往回走。大家都说,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从小就形影不离,要是能结婚,再生几个胖娃娃,那是真真是天底下再美不过的事。
整个回家的路上,永春头都半低着头,生怕遇到熟人。小时候光着屁股蛋儿,跟小兰在漆水河里一起游泳、戏水的时候,倒很自然,毫无害羞的感觉。现在甭提有多么别扭!村子里人的眼光就像一把把锋利的箭,能把他戳穿!此时,小兰反而很自然,很大方,碰到熟人就一个劲儿热情地打招呼。
永春心里也美滋滋的,但是这美滋滋的辛福感很快就好像被发了大水的漆水河的水冲得不知踪影,被他心里另一种想法取代。虽然小兰心甘情愿,但她爸妈不一定同意,况且他自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泥腿子,怎么配得上即将吃上商品粮并成为国家干部的小兰?他跟现在的小兰,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了,他们现在差距太悬殊了!永春感觉他好像就在山沟里,而小兰则站在高高的山头上,远得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