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因此说,管仲是中国古代着名的政治家、经济家、军事家,也是一位卓越的改革家。由于他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后人依托管仲之名而成《管子》之书,也就并非偶然。
现行《管子》一书为汉朝刘向编定。在刘向校书之前,流行《管子》版本有多种,共计篇,刘向校除其中重复者8篇,定着篇,今亡0篇,存7篇。关于《管子》书的作者及成书年代问题,学术界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综合起来大致有四种意见。第一种是杂烩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以梁启超、罗根泽、郭沫若、冯友兰为代表;第二种是管子学派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以张岱年、任继愈、余敦康为代表;第三种是追述管仲言行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以赵守正为代表;第四种是部分遗着说,持这种主张的有关锋、林聿时、乔长路等。
我们认为《管子》与管仲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其联系之处在于《管子》书的确记述了管仲的思想和言行;其区别之处在于这些记述并非出于管仲一人之手,可能是那些齐国推崇管仲的“稷下先生”所作。至于《管子》的成书年代,我们认为它成于战国至秦汉时代。汉朝刘向校订之后,又经过后人的多次改编、加工、整理,致使《管子》成了一部驳杂难辨的典籍。
《管子》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部综合巨帙,历代学者都很重视对它进行考定、校正及诠释等工作,唐、明、清三代尤甚。近现代学者在《管子》的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更大,着述颇丰。所有这些都为我们研究《管子》及其教育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作为一部重要的学术着作,《管子》书中蕴含着丰富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哲学、社会及自然科学方面的思想内容。作为教育着作而论,其内容丰富多彩,而且独具特色。
(一)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管子》认为国家的治乱兴废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教化进行的好与坏的结果。《牧民》篇说:“四维(注:礼、义、廉、耻)不张,国乃灭亡。”强调了“礼”、“义”、“廉”、“耻”的教育问题对国家政治统治的重要性,并极力劝导统治者予以高度重视。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它也承认政治对教育有着制约作用。
教育是实现富国强兵的重要途径。《牧民》篇认为经济是礼义教化的物质基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经济发展了,人民的文明程度才会提高。同时认为教育对经济发展也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据此,它提出了四民分业的社会职业教育思想。
教育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有着重大作用。《版法》篇认为:“必先顺教,万民乡风。”只有先对百姓施以礼义廉耻等道德规范教育,他们才会趋向好的风化。通过教育和训诲,社会上的“邪行”和“淫事”就会大大减少,社会风气也会好转。为此,《管子》主张由“乡师”主管教育,由“民啬夫”向人民具体实施教育内容。这反映了在私学产生以前的学在官府,政教合一,教师由国家的一些官员担任的时代特征,同时也说明通过基层组织和地方官吏对人民群众实施教育的传统在中国教育史上是由来久远的。
教育对人的个性发展也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影响。《管子》
很重视教育对人的感化作用。它说教育好像“秋云”、“夏之静云”、“皓月”、“流水”一般激励并感化着人的内心世界,促人向善,去做一个品质高尚的人。
《管子》对教育的“树人”、育人方面的作用也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认识。《权修》篇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人们常说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即源于此。这不仅强调了树人的长期性及其重要意义,而且还充分肯定了“树人”将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果。这种对教育作用的深刻认识,至今仍放射着璀璨的光芒。
总之,《管子》强调并充分肯定了教育对治国安民、富国强兵、移风易俗及“树人”、育人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这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
(二)管子的道德教育思想
首先,《管子》书中关于道德教育的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礼、义、廉、耻、孝、悌、慈、惠、仁、信等道德规范。而礼、义、廉、耻又是其中心的道德教育内容。《牧民》篇中对这四种道德规范作了简要的说明:“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其中,《管子》是礼义作为其道德教育的最基本内容。它在《五辅》篇中对礼与义道德规范的基本内涵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尤其是对礼的论述相当完备,同孔孟对“仁”的论述一样,在我国封建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形成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管子》这种以礼义为中心的伦理道德教育思想与孔孟以仁义为中心的伦理道德教育思想是不同的。在孔孟那里,是由“仁”及“礼”,即从个人的道德修养上升到对社会道德规范的自觉遵循;《管子》则主张用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约束个人道德行为规范。但二者对于维护社会等级制的“礼”的目的却是一致的,诚可谓相辅相成。
其次,《管子》在具体分析道德教育活动中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之基础上,总结出了这样几条道德教育原则。
反倦怠
《管子》认为人们在接受道德教育时应有积极主动的精神,不能懒惰,正如《形势解》篇所说:“解惰简慢,以之事主则不忠,以之事父母则不孝,以之起事则不成。”怠倦者是根本培养不出道德意识的。
忌伐矜
《管子》反对骄傲自满,居功自伐,积极提倡谦虚处世。并认为独擅其美,自持其盛,自奋其能,而以骄傲放荡的姿态去欺凌他人,失败就会从这里开始。《宙合》篇还以“盛必失而雄必败”来提醒那些居功自大的人注意,不然则大事难成。
慎言
《宙合》篇把慎言列为道德修养的重要原则。它主张说话要分场合,有原则,做到“言察美恶,别良苦。”如果言不周密,有时不仅会给自己招来祸患,甚至还会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危害,故“言不可不慎也”。
从小处做起
权修》篇认为一个人要想修养好道德情操,最重要的是时时刻刻从小处严格要求自己,这样经过日积月累的培养,最后才能修成大德。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要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统治者就必须教导人民注意“谨小礼,行小义,修小廉,饰小耻,禁微邪。”如果道德教育不从小处做起,不去防微杜渐,那么“微邪”就会变成“大邪”,“大邪”最终也会危害到国家。在禁邪的问题上,它主张采取积极的态度,不能等问题发生了才去解决,而应防患于未然。这种主张是十分深刻的。
自我反省
《管子》教导人们要经常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同样,还要从“绝理者”身上记取教训,从“不及者”身上取得借鉴,以能更清楚地反思自我,如此,才能不断地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
此外,《管子》在道德教育上很重视道德行为的感化及自觉性认为道德教育是以启发和感化为特征的,是要人们动于衷曲,内心受到感化,从而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管子》道德教育的内容涉及到了道德教育的一些本质范畴;其道德教育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道德教育的某些规律。这些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不可否认,它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即为当时统治者服务的特征。今天看来,如果我们抛弃其时代性及阶级性,即从一般意义上对其道德教育思想加以继承的话,这无疑会为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内容。
(三)《管子》四民分业的社会职业教育思想
《小匡》篇中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据此,它又提出了改革社会行政组织的方案即“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
使士农工商四民分业聚居。
四民之所以要分业聚居,其原因主要有:第一,有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生产和流通环境,促进士农工商四业的全面发展。第二,有利于子弟形成良好职业观。《小匡》篇认为从小对子弟经常进行有关学习与修养、操作方法、经营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同时又教育他们热爱这些行业,即“旦夕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如此的早期教育对子弟形成稳定的职业观就会产生积极作用。所以经过长期的环境熏陶和父兄的言传身教,再加上子弟的耳闻目睹,然后就能做到“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由此可见,《管子》在教育观上基本上属于环境论者,并且偏重于环境的积极影响。第三,“士农之乡十五”,寓兵于农,兵农合一,有利于强兵。第四,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严格社会控制。第五,四民分业聚居,还有利于国家有针对性地对各个“社区”分别实施不同的社会教育内容。具体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士的教育
在《管子》中,士为四民之首,它含有两种成分:军士和文士。这二者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治乱。因此,对士的教育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士要成为士必须经过严格选拔,即经过《管子》所提出的“三选”
法中的第一选才能实现。“三选”法指的是由乡长、官长、君主的三级人才选拔制度。一选,是由乡长将“居处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于父母,长悌闻于乡里者”及“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举荐出来,使前者成为文士,使后者应征入伍,成为军士。文士、军士由此分流。如果被举荐的文士中有特别优异者,再由各级行政长官用书面材料上报给君主,这是二选。三选是由君主作最后的选择,将下面举荐的人才召来面试,若可举用,就待时而聘。凡是考问其国家忧患之事而应对不穷的,下到乡里调查他的能力,没有大过的,便提作上卿的助手。《管子》的“三选”法是我国教育史上关于取士制度的比较可靠的最早记载。它对后世乡举里选的荐举制度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今天看来,“三选”法对完善我们干部人才选拔制度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士经过选拔分为文士和军士以后,要分别接受不同的教育。首先,对文士的教育,《小匡》篇是这样说的:“令夫土,群萃而州处,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长者言爱,幼者言弟。”经常对“士”及其子弟实施“义”、“孝”、“敬”、“弟”等方面的教育,要求他们“处靖,敬老与贵,交不失礼。”从而以提高他们的伦理道德水平,使这部分士成为知情达理,有一定素养的文明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