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关于“性”的概念,是一个集中生理学、解剖学、心理学、病理学知识的综合理论体系,其中性的物质基础就是性器官和全身各器官在特殊条件下产生的特殊反应。弗洛伊德指出,动物雌雄互变是广泛存在的,而且其心理性征也会随着肉体性征而变异。他在《性变态》中说:“我们把性动力的能量从其他的心理性力量区分出来,意在表达这样的假设:机体的性过程是经由特殊的化学变化过程得之于营养历程的;性兴奋不仅来自所谓的性部位,而且来自全身各器官。”他认为:“性观念的发展是两方面的。第一,性一直被认为与生殖器有很密切的关系,现在则把它们区分开来,并视‘性’为一种包罗更广内容的生理机能,它以获得快感为其终极目标,而生殖不过是它的次要目的;第二,认为性冲动包括所有可以用‘爱’这个笼统字眼来形容的念头,哪怕只是亲昵的或友善的冲动……这些引申所表达的,是消除过去常常引导人们犯错误的观念和局限性。”弗洛伊德关于性的理论,在他全部精神分析学体系中居于关键地位。
人类的性生活
按语:
弗洛伊德的理论着力描绘“性”这一内涵鲜明清晰的轮廊,在其间试图用强烈的字眼说明其与传统意义的不同。在弗洛伊德的认识中,当时的性学研究始终没有深入到性学的本质。“性”通常被认为只与性行为有关,确切地说只是两性之间相互取得快感的行为;弗洛伊德认为,“性”应该有更为宽泛的意义,其不仅包含两性之间用生殖器官造成的愉悦,其目的不仅是为了快感或生殖,更应该包含一切富于感情的、友好的冲动,换言之,任何存在爱与被爱的行为。
“性”这一词究竟有何涵义,这不是轻易就可以作出严格规定的。如果说,只有和两性差别有关的事才可以用来作为“性”的一词的定义,那也未免太空泛而不确定了。假如以性的行为为一中心点,也许便会以为“性”的意思就是指生殖器的接触和性动作的完成,这也未免太狭义了,而且几乎把“性”和“不正当的”、“龌龊的”视为同一涵义,而与生产一事毫无关系。假如把生产的功能当作性生活的根本意义,那么就不得不把自慰乃至接吻等事拒于“性”的定义之外了。但是,自慰、接吻虽不以生产为终点,但仍不免为性的,这点毋庸置疑。我们早已知道非要对“性”的定义加以界定,总不免引起困难,我们在此就别再有这种企图,可以说“性”无完善的定义可言。但是,笼统地说,我们大家都十分清楚“性”一词究竟有何涵义。
根据一般的见识,“性”,意即两性的差别、快感的刺激和满足、生殖的功能、龌龊而必须隐藏的观念等。这一见解虽尚适用于一般生活上,但在科学上却不然。根据对人类的性生活的研究,可以发现有些人的性生活大异于一般人。这些人可以称为“性心理变态者”,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人似乎在生活中没有什么两性的差别,他们的性对象全然是同性,对异性从来没有性欲望,而表现出冷漠,甚至产生性厌恶。这些人可以称为“同性恋”者,他们在心理发展和成长上,无论是理智的或是伦理的,多半有极高的标准,却只因为此,而让人略感缺陷。科学家将他们称为“第三性”。
这些性心理变态者,至少与常人一样,也因其情欲的对象而达到目的。但他们之中有许多变态的类型,其所有的性活动与常人的兴趣相去甚远。我们可以将这些人分为两类:
一、其“性的对象”已经改变,如同性恋者。
这一类人都不愿意作生殖器的接合,而以对方的其他器官或身体代替,这在我们看来也许不能理解,但他们却觉得并无妨碍,另外有些人虽仍以生殖器为对象,但是,并不因为它们的性机能,而是因为其他在解剖上相似或其功能相近的功能。对他们来说,连排泄的功能也能引起他们的整个性的兴趣,而这种排泄功能在孩童时期,已被视为污秽、不雅而避之惟恐不及。还有些人则完全不再以生殖器为对象,而以身体的其他部分,如女性的乳房、手脚或毛发等;更有甚者对身体也毫无兴趣,反而是一件衣服、一只鞋或一件衬衣能满足他们的情欲,这些人被称为“恋物症者”。还有一些人也有性对象,然而他们要求于此却用一种十分怪异、恐怖的方式——如求之于不能抵抗的死尸,再由于受犯罪的强迫观念所推动,而去杀人满足性欲,对此我们就不再多言。
二、其“性的目的”已经改变。
这一类人性欲的目的为常人所做的一些性的预备动作。如有些人或观看,或抚摸,或窥探对方所有秘密的行动,而从中获得性欲的满足;或赤身裸体,暴露其不该随便赤露的部分,模糊地希望对方也报以类似的动作。还有一些人不近人情的虐待,喜好以痛苦和刑罚加诸对方,轻一些的,是使对方屈服,严重的,是使对方身体受重伤、流血。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被虐待狂者,他们只是希望臣服于对方,严重一些的则希望被惩罚。还有些人,则兼有这两种病态现象。
除了以上这一些,我们还知道,属于这两大类性心理变态者可分为两种:第一种,在实际求其特殊方式的性欲满足;第二种,仅在想象中求满足,运用幻想将性对象创造出来,而不必性对象真实存在。
毫无疑问,这些疯狂、怪异、骇人听闻的活动,的确是这些人的性生活的特质,而且这些活动在他们生活中所占的地位,也正如正常的性欲满足在我们生活中所占的地位一样,甚至显得更为重要。
对于人类的性生活中的这种种性行为的存在,以及其和正常性生活的关系,在理论上,我们又该如何圆满地解释呢?
为了进行圆满地解释,我们可佐以一个观点和两种新证据。那一个观点应归功于布洛赫,依他看来,“一切性变态都是退化的象征”之说并不可靠,因为有两种事实无法使我们将性病态视为退化:其一,性病态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往往出现在文明发展顶峰期的人群中,人们或许会说它具有重要的功能;其二,性病态在原始人及野蛮人中极为普遍,而退化概念仅适用于高度文明,即使在欧洲人当中,气候及种族也对这类人的分布及人们对此的态度产生重要影响。至于那两种新证据,应归功于精神分析对精神病者的研究;它们在我们的性变态理论上,当然有决定性的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们已经说过,精神官能症的症状是性的满足之代替物;也曾说过,要从症状的分析来证明这句话不免会遭到许多困难。老实说,我们必须以那些所谓“变态的”性的需要为性的一种满足才对;因为症状的解释常用这句话为依据,而且其普通程度甚为惊人。同性恋者常常自夸是人类的优秀阶级,但是假使我们知道每一个精神官能症者都有同性恋倾向,而大部分的症状都是这个潜伏倾向的表现,便可见这种自夸实际上完全无说服力可言。那些公然自称是同性恋者的人们,其同性恋的倾向是意识的或明显的;事实上,这样的人较之仅有潜伏的同性恋倾向的人们实属微乎其微。在人类的性爱生活中,我们应该把选择同性为性爱对象这件事,视为正常形态,这样我们才能逐渐明白这个事实的重要。不过,我们也应该明白同性恋和常态之间是有区别的,而且这种区别也十分的重要,但在学理上的价值则大为减轻。我甚至作如下的一个结论——妄想症这种特殊的精神疾病,现在虽已不再被认为属于“转移性精神官能症”,却常常因为要压抑其强有力的同性恋倾向而产生。记得我以前的一个病人,她在强迫的动作中,模仿一个男人——即和她已分居的丈夫——的行为,患有精神官能症的女人常产生这种女人装男人的症状。这类在实际上纵使不能归因于同性恋,但确定和同性恋的起源有极密切的关系。
正如你可能明白的,歇斯底里性精神官能症可能在身体的各个系统(如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等)内发生症状,因此,它可以紊乱身体的一切功能,由分析的结果我们明白,那些以其他器官代替生殖器的所谓变态的冲动,都在这些症状中表示出来。因此,其他器官也可以为生殖器的代替:正是由歇斯底里性精神官能症的研究,我们知道,身体器官除了它们原有的功能外,都兼有性的意味,而且性所要求于它们的若太强烈,则原有功能便受牵制。所以和性无关的器官,及所有无数的歇斯底里性的感觉和冲动中,可发现其变态性欲的基本满足,系凭借那取代生殖器功能的其他器官。而以此方式,那些主司营养和排泄的器官,也大都能作为满足性的冲动之用,我们对此知之甚深。这在性心理变态中,也表现出同样的征象,只不过性心理变态的症状较易辩认,而歇斯底里性精神官能症的解释则颇费周折。此外,我们还需把变态的性冲动归属于病人人格中潜意识的部分,而不属于意识。
在强迫性精神官能症症状中,最严重的是虐待狂的性的倾向和性目的的变态。依据强迫性精神官能症的构造,这些症状或用以抗拒那些变态的愿望,或表示其满足和拒绝间的冲突。然而,满足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它知道如何在病人的行为中,迂回曲折地,借转向自我惩罚的苦恼来达到目的。这种精神官能症的其他形式,还有过分的“烦恼”和深思等,又如过分地将常态中仅属性满足的预备动作,加以夸大,视为性的满足:如窥视、抚摸。在为什么这种病人会对接触感到恐惧,或出现强迫洗手的行为等。这点实在占很重要的地位。我们从大多数的强迫动作中,均可发现作为自慰行为的伪装反复行为及变化,而自慰则可视为各种性幻想所共有的、惟一的惯常动作。
我本来可以更详尽地说明性心理变态和精神官能症的关系,但我相信为达到我们的目的,我已经谈得够多了。然而,我们也不可以因为性变态的倾向,在症状的解释上占一重要地位,而过分夸张人类的性生活这些倾向发生的频度和强度。我们已经知道,一个人如果缺乏正常的性满足,便会产生精神官能症。实际上性满足的缺乏,会使性的需要不得不以性兴奋的变态方式发泄。这到底是怎样发生的呢?到后面就可以明白。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了解,这种“偶面”的阻道势必会增大变态冲动的力量,所以常态的性满足在实际上如果没有受到妨害,则变态冲动的力量必定较为薄弱。此外,还有一种类似的原因,在明显的变态性状态中显而易见。在某些情形下,性本能如果由于暂时的阻碍限制,或由于永久的社会制度的限制,而很难得到正常的满足,则便可能引起变态的状态。至于就其他的例子而言,则变态的倾向和这些条件,完全没有关系。它们好像是个人所原有的自然正常的性生活。
对于以上内容,你们也许会暂时产生一个印象——这些不足以解释正常性生活和变态性生活的关系,只足以增加纠纷而已。但不管怎样,你们要记住下面这一论点。假如性的满足在实际上存在的障碍或缺乏,确实足以使那些原本不流露变态倾向的人显现出这种倾向,那么我们便不得不断定这些人较容易引起或萌生变态的症状;或者可以说,他们必定潜藏着这种变态的倾向。如此,我便可以开始说明前文提到的第二种新证据。由精神分析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儿童的性生活也有研究的必要,因为分析症状而引起的回忆和联想,常常可以追溯到儿童时期的初年。由此所发现的一切,几乎已一一为有关于儿童的直接观察所证实。因为我们乃知道,一切变态的倾向都起源于儿童期,儿童不仅有变态的倾向,而且也有变态的行为,和其尚未成熟的程度正相符。简而言之,变态的性生活意即婴儿的性生活,只不过是范围大小广狭稍有不同罢了,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将单独用一小节详细地进行解释,以求达到我们的目的。
关于儿童的性探究
按语:
在弗洛伊德之前,人们并没有注意到幼儿性欲的问题,均认为,性冲动不存在于童年时代,它只是在生活史上的那个被称为青春期的时候才突然显现出来。弗洛伊德的性学理论,致力于扭转人们对于“性”的这种狭隘的看法。即使在今天,我们也难以想象,天真无邪的儿童却与“性”这一词有着内容丰富的关联,究竟是确有其事,还是主观意愿,我们不妨探究一番。
如前所述,现在你们可以用完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性变态者了,而不再忽略性变态和人类的性生活的关系。然而,这惊人的发现,恐怕会引起你们不快的情绪。因为关于性本能,流行观点是——儿童没有性生活(如性的兴奋、性的需要、性的满足等),直到青春期它才觉醒。然而,这可不单单是一种简单的错误,而且会造成严重后果,即我们对性生活基本条件的茫然无知。关于童年期性形成的彻底研究,或许有助于我们揭示性本能的基本特征、发展历程及根源。
显而易见,致力于对成人的特征及反应做出解释的学者们,过多地将注意力集中于个体祖先的远古阶段;过多地强调远古期对遗传的重要性,而忽略了个体的发展即童年期的重要性。当然,我们完全可以设想,童年期的影响更易理解,并比遗传更值得我们思索。的确,在关于性活动的文献中,偶尔也会发现关于幼儿早熟性性活动,如勃起、手淫及类似于性交的活动。但这些常被视做意外、怪事或骇人的早发性堕落。据我所知,迄今尚无一个学者清楚地辨别出童年期性本能的规律,在关于儿童发展的众多著作中,“性发展”一章总是弃之不顾。
在我看来,造成以上奇怪的忽视现象的原因,一部分由于作者成长过程中对正统思维的屈从,另一部分由于同样尚待解释的心理现象。我认为,对大部分人而言(虽然不是全部),这种奇怪的遗忘覆盖了童年期的前6年或前8年。因此,虽然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对此疑虑重重,但我们对这种遗忘的事实已习以为常,人们告诉我们,我们是在幼儿期的后阶段才有对事物的不甚清楚和残缺不全的回忆,并且对所得印象产生活跃的反应;同时我们还可以像成人一样表达痛苦与欢乐,也可表现出我们的爱、忌妒及其他强烈的情感,成人还会根据我们的言谈,判断我们是否具有明智的判断力。而我们一旦长大成人,竟对此变得一无所知!我们的记忆为何如此落后于其他心理活动?其实不然,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只有童年时期,获取和再现印象的能力才是最强盛的。
另一方面,通过对他人的心理研究,我们必然相信,我们所遗忘的印象,实际上在心理上留下了很深的痕迹,并对此后的整个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由此可见,童年期的印象并非真正的遗忘,而是如同神经症的遗忘一样,只能有近期记忆,由于压抑的作用,这些印象的基本方面已离开意识。但是,是什么造成了童年期印象的压抑呢?谁能解开这个谜,当然也便能够解释癔病遗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