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争辩要襟怀大度。争辩的巨大作用在于辨明是非,认识真理。争辩各方要通过据理力争,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促进思想深化的目的。论辩各方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展开激烈的论战时,彼此间应互相尊重人格,尊重真理,应当尽量采取商榷的态度、平等说理的方式。每个争辩者都要明白,任何人的思想都有局限性,世界上没有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使真理愈辩愈明,才能提高和发展自己的思想。在争辩时,争辩者应襟怀大度。如果自己的观点被证明是错误的,就要有从善如流的雅量,及时承认错误,纠正错误;如果自己的思想被证明是正确的,也要谨慎地注意吸收对方思想中的合理成分,以充实和完善自己的思想。对争辩中的冲突和彼此情绪的冲动,双方都应有容人的器量;对于争辩的非原则性问题,主动让步也显示了容人的大度胸怀。
四是争辩要有礼貌。争辩不是争吵,争辩者切不可纵感情,凭意气。争辩双方应互相尊重人格,不采取言语尖刻、讽刺挖苦的方式。争辩的语言要有分寸感,要注意礼貌。特别是在某个话题引起了强烈的感情冲动时,更要注意克制情绪,保持彬彬有礼的举止,避免使用过激言词而伤害别人的自尊心。尊重他人是尊重自己的前提,争辩者要想使自己的思想被他人理解和接受,就应该在争辩中显示出对对方的礼貌和尊重。
(2)专题论辩。
专题论辩,是指在专门场合下对某一领域或某一部门的特定议题进行的辩论。专题论辩包括法庭论辩、会议决策论辩、外交论辩、谈判论辩、毕业答辩、竞选论辩和座谈论辩等。
专题论辩的专门性,决定了专题论辩中不同类型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例如:法庭辩论则主要表现出它的阶级性、公正性和对抗性;会议决策辩论则主要体现出它的集体性、选择性和预测性;外交辩论则主要表现出它的政治性、原则性、灵活性、含蓄性和礼节性等等。
专题论辩的专门性,还指专题论辩知识的专业性和职业身份的限制,即在进行某一专题论辩时,有特定的专业知识范围,有特殊的职业身份的专业术语,有自身的所谓“行话”。因此,在进行专题论辩时,应针对不同的专题把握不同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方法。
(3)赛场论辩。
赛场论辩是有组织地将辩论作为竞赛项目来进行的演练活动。它是按一定规则进行,围绕同一问题,双方当面交锋,各自论述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抨击对方的论点,揭露对方谬误的一种团体论辩演讲比赛形式。实质上,赛场论辩是一种对现实生活中的论辩——日常论辩和专题论辩的模拟,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论辩的目的看。日常论辩和专题论辩都是为了达到对真理的认识,论辩双方都有说服对方或被对方说服的心理准备和客观可能。而赛场论辩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比赛来训练辩论的能力和技巧。因此,它以击败对方为主要目的,双方都不准备说服对方,更不会被对方所说服。被对方说服就意味着比赛的失败。所以,论辩赛对开发广大青年的智力、训练论辩技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是从论辩的内容范围看。日常论辩和专题论辩都可以针对对方的人和事,如就对方的某个观点或行动、某种品性等进行辩论。而赛场论辩则奉行对事不对人的辩论原则,只针对对方辩友的观点展开辩论,而不涉及对方个人的品质、能力和行为。此外,由于论辩赛以取胜为主要目的,所以在论辩内容上,只要能“自圆其说”,驳倒对方就可以取胜。因此,辩论的结果,胜方的观点不一定代表真理,而败方的观点并非一定是谬误。
三是从论辩的评判来看。日常论辩和专题论辩的胜利,在于己方的观点说服了对方,论辩时一般只有双方在场,只要考虑怎样对付对方的观点即可。而赛场论辩的胜负,决定于评判员的评判以及现场观众的心理倾向对评判员的影响。因此,赛场论辩的双方,既要考虑以充分的论据和有力的反驳使对方失利,又要注意自己的语言美和仪态美,以争取听众和评判员的好感和同情,最终取得论辩赛的胜利。
四是从论辩的表达方式来看。日常论辩和专题论辩若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批驳对方的错误时,要注意以委婉的方式,即采取不伤害对方自尊心和刺激对方情绪的方式来表达。而赛场论辩则不采取这种考虑心理相容的表达方式,不必担心会刺激对方,对方越失态,越过分激动,越对己方有利。
五是从论辩的组织程序看。赛场论辩属于一种竞赛,竞赛的公正性要求有~套严密的组织形式和竞赛规则,论辩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则。每方的人员组成结构、每一个人什么时候发言、发言的时间有多长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相对来说,日常论辩和专题论辩的要求就没有这么严格,也没有必要这样来要求。
(二)论辩的社会作用
随着论辩广泛进入各个领域,它对于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所具有的深刻影响和重要作用也愈加清楚地显现出来。
1.论辩是一种有效的人际传播活动。
论辩与人类社会活动须臾不可分离。不论是在大雅之堂,还是在村居野处,到处都需要语言的智慧。外交谈判、法庭辩论、学术论争、商海舌战,无不激荡着论辩者激越如洪钟的声音,无不闪烁着论辩者睿智的光华。
翻开先秦的典籍,孟子的论辩气势奔放、雄壮恢弘,庄子的论辩言辞犀利、跌宕纵横;墨子的论辩严密精谨、滴水不漏,苟子的论辩妙语连珠、咄咄逼人:惠施、公孙龙等雄辩家纵横捭阖、翻云覆雨,凭三寸不烂之舌游说天下。打开古希腊的史书,泰勒斯、柏拉图、苏格拉底等雄辩奇才辈出,哲人智士如云。他们或口若悬河,雄辩的论证使人折服;或唇枪舌剑,犀利的辩锋令人结舌;或巧舌如簧,死里说话;或左右逢源,无懈可击:或处变不惊,巧言脱祸;或机敏风趣,妙语解窘。他们凭着广博的知识、敏锐的思维、雄辩的口才,创造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论辩奇闻,在人类文明史上闪耀着论辩艺术的夺目光彩。特别是苟子,他撰写了总结论辩艺术的专论《非相篇》,第一次把论辩提高到探讨真理和捍卫真理的高度。汉代的刘向把苟子的论辩理论进一步阐述为“辩之、明之、持之、固之。又中其人之所善,其言神而珍,白而分,能入于人心,如此说而不行者,天下未闻也,此之谓善说。”(《善说》)
论辩,本来就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且必须从事的~项人际传播活动。不管人们是否承认、是否重视,论辩都客观地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大至宏观宇宙,直至解决世界性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的决策辩论;小至微观世界,直至家庭夫妻间生活琐事之争。事有大小,理有深浅,每个人都会因自己的思想与他人相异而发生争辩,都有事理需要辩说。
尤其是在现代社会里,一种观念、一种思想的形成,仅有孤立的思考是不够的,还须在论辩中发展,在论辩中定型。世界上的事物错综复杂,现象纷繁,孰优孰劣、孰是孰非,决定一个事物的本质属性,都需要一个比较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思辩,或肯定,或扬弃。没有争议的世界是个冷清的世界,没有争议的理论是个僵化平庸的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论辩实际上是一种向传统、权威、习惯、承袭的挑战。更何况人际关系中的旧与新、解放与保守,或意识,或存在,都需要人们通过论辩或肯定,或否定。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在人际传播活动中,“不学辩,无以言”。
2.论辩是探求真理、捍卫真理的有力武器。
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曾说:“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明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也就是说,论辩的作用就在于划清是非的界限,探察世道治乱的标准,判断区别事物同异的根据,权衡利害得失,解决疑惑。具体来说论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格物致知,探求真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活动中,经常发生论辩。论辩的结果,使得事物的原理得到显现,真理得到阐明,或者获得新的认识,如同火刀和火石相撞而产生火花一样。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类科学活动向广度和深度进展,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愈益丰富多样,彼时彼地认为是真理的,此时此刻则认为是谬误,即使是同时同地,由于各人的思想、知识水平、认识角度、所处地位的不同,对同一事物也会产生不同的见解和主张,甚至形成不同的政治、学术派别和思想体系。我国古代的墨翟以“为我”、“兼爱”为正道,而孟轲却以为异端;公孙龙以“坚白异同”之说为是,而庄周以为非。至于“性善论”与“性恶论”之争,更是由来已久,人所共知。但是不管怎样争论,真理只有一个。真理有待发现,真理越辩越明。在科学领域里,在人民内部,不同学说,不同观点之间的论辩,尽管双方观点不一,看法相异,但并不会排斥双方采用平心静气、毫无敌意的方式来进行论辩。因为在论辩中,胜者与败者同样受益,真理是双方共同的战利品。
二是明辨是非,捍卫真理。
孟子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意思是说,当邪说异端损害到正道时,不能不起来做一种攻击的防卫。孟子所说的“正道”,指的就是我们所讲的“真理”。人们日常所说的“主持正义,仗义执言”,指的就是坚持和捍卫真理。1 7世纪科学物理学的奠基人伽利略遭受宗教裁判所的迫害,以异教徒的罪名被判处死刑,但他却坚信他所信奉的科学真理,满怀信心地进行争辩:“地球仍然在转动。”字字句句闪耀着真理的光芒。
3.论辩具有极强的功利效能。
论辩不仅具有极大的社会作用,而且具有极强的功利效能。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论辩技巧的高下和艺术的优劣,往往可以决定事物的成败。孔子在论及论辩时曾认为:“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i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可见,虽然真理只有一个,但辩术的高下,将直接影响着辩论的结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现象,自己的观点本来是正确的,但由于论技不如人,结果常常是对方虚言夺实,自己却“口含冰块吐不出来”。
随着人际交往的日渐频繁,人们在实践中也越来越认识到论辩艺术的价值和作用,都希望自己能言善辩,机敏聪慧,有的甚至把学会论辩看作是为人处世的必修课、成就事业的好帮手,把锻炼和提高论辩技巧作为追求的目标之一。人们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研究论辩之道,总结论辩规律,掌握论辩技巧,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已显示出了极高的功利效能。因为:一是论辩的过程是一种智慧的角逐。在古希腊,“论辩”和“智者”本是同一个词“C0φNCT”,“辩论术”、“诡辩术”、“演说术”、“辩证法”、“修辞”常常是通用的。只是到了后来,随着形式逻辑的产生,“C0φNCT”才演变成“C0φNCTKa”(诡辩论)。智者被认为是“诡辩家”,“智者派”成为“诡论派”的同义语,“论辩术”也成为了“诡辩术”的别称。,
实质上,论辩术作为一种语言艺术,一种言语交际工具,其本身并不存在真理与谬误之分。论辩中是不是诡辩的根本区分,并不完全是个逻辑问题,而是个道德问题、价值观的问题。到底什么是真理?“欲速则不达”是真理,“趁热打铁”也是真理,但两者的道理却正好是相反的。特定条件、特定场合下的诡辩也并非就是谬误。诡辩是相对于逻辑而言的,谬误是相对于真理而言的,这是两个不同的系列。许多人无疑是把是否有骗人的意识作为诡辩的本质特征。这是一种动机论的观点。其实,论辩中别人的动机是很难辨别清楚的。我们在日常交往中经常碰到的各种诡辩,很难当场知晓它是否是骗人的。即使过后再三思量,也常常无法判定。例如,劝教别人注重调查研究时说:“人有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一个嘴巴,目的是要人多看多听少说。”这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但无论如何,“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与“一个嘴巴”——这种生理上的数量差别,是不能作为“多看多听少说”的根据的。但是,却又无法证明它是“有意骗人”的诡辩假话。即使你搬出进化论、人生哲学等各种大道理来辩论,也不会得到结果,信不信只在于你个人的认识。这说明,诡辩和谬误的区别,也只有相对的意义。当一个人出于诚意,却不注意说了违背逻辑或常识但又能使人接受的观点时,这是谬误还是诡辩呢?更何况诡辩与巧辩这两个词,作为~种语言艺术去运用时,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它们往往是“诡”中有“巧”、“巧”中有“诡”。“诡”和“巧”都是一种智慧的体现。站在论辩者的立场上,利用“诡辩术”巧妙地制服了对手,往往冠以“巧辩”的美名。警察运用“复杂问语”的“诡辩术”盘问小偷,而使小偷供认成招,这是不能因为他运用了诡辩而遭到非议的。在特定条件和特定场合,诡辩是智慧的直接体现,是智慧的创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