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社会主义纯粹计划经济模式始末
把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等同起来,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搞计划经济不能搞市场经济的这种纯粹计划经济的观点,从16世纪初的空想社会主义到中国的20世纪70年代,已有460多年的历史。
在这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纯粹计划经济从理论到实践自始至终经历了四个大的发展阶段。
一、空想社会主义的纯粹计划经济阶段
这里说的空想社会主义,指16世纪初到19世纪初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个历史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一般都痛恨资本主义私有制,痛恨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竞争和无政府状态,同时,对理想社会进行了描绘,提出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思想。
16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奠基人托马斯·莫尔在他的《乌托邦》第二部分描述,“乌托邦就好像一个大家庭”,一切财产都是公有的,社会生产实行计划经济。他认为,在乌托邦,国家最重要的职能,是统一组织全国的工农业生产、消费和分配,统一安排和调节各城市物资供应的过剩和不足。“每个城市和它的城郊究竟需要多少粮食,他们虽已估定,并且估定得正确,但他们却种了比需要更多的谷物,养了比需要更多的牲畜,这就可以把剩余的送给邻近的人民”。他们的元老如果“一听说某处某种产品太多,某处某种产品奇缺,马上就在甲乙两地以盈济虚,调剂一下”,并且“毫不计较报酬”。这就是莫尔的有计划组织生产的思想幼芽。
17世纪上叶,意大利的托马斯·康帕内拉在他的《太阳城》中指出,太阳城的生产由社会组织,全城居民都在统一的号令下参加农业劳动,在土地计划使用上,他们把一部分土地用于耕种以维持必须的生活,另一部分则用于放牧牲畜。
18世纪,法国的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中规定,社会主义,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拥有严密的经济管理制度。在生产、消费、分配、供应、贮藏等各种环节,都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统一管理。法国另一位空想社会主义者巴贝夫比较明确地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社会将会经常知道,每一个人在做的是什么事,以免同类物品生产得太多或太少,社会将规定,各个生产部门由多少公民来工作,多少青年应专门致力于某项生产事业,按照现在的需要并根据可能的人口增长,将来的需要是容易预先找出来,一切都会安排和分配得妥妥贴贴”,在新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
19世纪初期,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更是注意批判竞争和无政府状态,并把计划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法国的圣西门主张消除经济自由及其导致的无政府状态,他在他构想的理想社会的“实业制度”中制定了“明确的和配合得十分合理的工作计划,”使“有组织的分工将把人们之间紧密地联系起来”,让生产和消费处于协调状态和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欧文也主张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有计划地组织集体生产,在统一计划下安排和发展经济,并要求彻底根除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经济危机。
然而,尽管以上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计划经济思想具有一定合理因素,却最终只能是空想。因为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还不够发达,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还处在自发阶段。这就决定了这些空想家不可能阐明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制的本质,不可能发现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不可能找到新社会的真正力量和真正出路,从而不可能跳出唯心主义的空想。
二、马恩社会主义的纯粹计划经济阶段
马克思、恩格斯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
下面是他们对社会主义纯粹计划经济的论述。
1843年,恩格斯在他的第一篇经济论文《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比较幼稚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竞争规律及其经济危机,设想在“一个和人类本性相称的社会制度下”,“社会那时就应当考虑,靠它所掌握的资料能够生产什么,并根据这种生产力和广大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应该把生产提高多少或缩减多少,应该允许生产或限制生产多少奢侈品”。可以看出,恩格斯在这篇论文中提出的计划经济思想并不比空想社会主义者高明。因为,一方面,他未明确指出他的理想社会即“一个和人类本性相称的社会”的社会名称和社会性质;另一方面,其计划组织生产的思想并不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彻底分析的基础之上,而是作为在对资本主义竞争和商业危机批判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个别结论。恩格斯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说:“为了正确地判断这种关系,判断合理的社会机构的生产力能提高到什么程度,请读者读一读英国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同时也读一读傅立叶的著作”。
1845年2月,恩格斯在爱北斐特集会上两次演说中,包含了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的最初萌芽,并把未来的社会性质规定为共产主义社会。他说,未来社会竞争消失了,不再有商业危机了,“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无论生产和消费都很容易估计。既然知道每一个人平均需要多少物品,那就容易算出一定数量的人需要多少物品;既然那时生产已经不掌握在个别私人企业主的手里,而是掌握在公社及管理机构手里,那也就不难按照需要来调节生产了”。但是,他这时的计划经济理论还带有明显的空想成分,有些观点甚至直接是从欧文等人的观点出发的。
马恩在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中,已开始把计划经济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主要方面,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有了新的发展。他们指出,在新的社会里将实行“自由联合起来的个人的共同计划”,“增加国营生产和生产工具,按照总的计划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
19世纪60~70年代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资本论》、《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自然辩证法》、《法德农民问题》等著作中,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理论作了更为成熟的论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计划经济的主要内容规定为社会按比例地把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配到各个部门中去。他在第一卷中指出,在“自由人联合体”的总产品中,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另一部分则用作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以后两卷中也有有关这些方面的论述。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当社会主义代替了资本主义以后,“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还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社会就能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协调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力”。
可见,马恩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的提出,是在发现了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以后,以发达的资本主义状况和生产力水平为基础的。这一点和以往的空想家不同。但是,就理论本身的特征而言,它仍然是排斥市场调节,否定商品生产,仍然是主张实行单纯的计划经济。因此,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马恩的计划经济理论也存在不现实的地方,在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这一理论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三、苏联官僚主义的纯粹计划经济阶段
列宁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同时,也是马恩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的发展者和贯彻者。
列宁从18岁开始研究《资本论》,20多岁阐述计划经济思想。他在1899年写成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说:“大机器工业和以前各个阶段不同,它坚决要求有计划地调整生产和对生产实行社会监督”。在同年写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倒退倾向》中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和实质)是:把土地、工厂等等即全部生产资料变为全社会的财产,取消资本主义生产,按照总的计划进行有利于社会全体成员的生产”。1906年5月,列宁在《浪潮报》发表的《土地问题和争取的斗争》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计划经济”的概念,第一次明确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他说:“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土任何法律也无力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制度,(着重号为引者加)同时把所有土地、工厂、工具的所有权转交给工人阶级,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列宁在这一论断中的“计划经济”是一种完全否定市场,完全否定货币,完全与社会主义等同的纯“计划经济”。
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根据列宁的这一思想,苏联建立了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为特征的“战时共产主义”体制。当时的口号是“苏维埃应当成为调节俄国整个生产的机关”,“坚决实行全国范围的经济生活的集中化”,“对产品生产和分配实行无所不包的全民统计和监督”,“把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变成一架大机器,变成一个使几万人都遵守一个计划工作的经济整体”;“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社会主义,就是统计。如果你们想对每一块铁和一匹布都统计到,那就会有社会主义”;“只要按照一个总的计划进行建设,并力求合理地使用经济资源,才配称为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一系列纯计划理论的指导下,1920年由列宁亲自主持制定了《全俄电气化计划》,正式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活动,进而提出了“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的奋斗目标。
纯粹计划的“战时共产主义”体制,取消商品货币关系,取消城乡市场交易,分配实行计划供应,所有经济机构处于瘫痪,因此,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陷入混乱。
1921年2月,在经受了这一痛苦的教训之后,列宁及时发现了这种“纯粹计划”存在着“明显的错误”和严重的“危险性”,这时,他把这种“纯粹”的、“无所不包”的计划叫“官僚主义的空想”。他指出:“最大的危险就是把国家计划问题官僚主义化”。“现在对我们来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一‘官僚主义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还指出,用脱离实际的“纯粹官僚主义”或“官僚主义的空想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就是“葬送实际工作”。
因此,1921年国内战争结束后,列宁提出了计划经济要利用市场关系的“新经济政策”,从而开始了他的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转折。他指出,我们应当“在不同程度上允许资本主义和私营商业存在,不必害怕资本主义的某些滋长,只要能够迅速加强流转,使农业和工业得到发展就行”。
1921年5月,列宁在关于新经济政策问题的决议草案中指出:“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
但是,由于列宁未能亲自领导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在理论上始终坚持“国有化”,一切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所有”,使得他的商品经济理论无法深化,很不牢固与稳定。所以,很快他就解释说:“商品交换这个概念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商品交换这个概念所预定的建设计划是怎样的呢?它预定在全国范围内,或多或少地按照社会主义方式用工业品换取农产品,并通过这种商品交换来恢复作为社会主义结构唯一基础的大工业”。
“用来交换农民粮食的国家产品,即社会主义工厂的产品,已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商品”。到1921年11月,列宁认为要对新经济政策作些补充,说明它并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并宣布,他们的“退却”是有限度的,“现在已经有些迹象可以使人看到退却的终点了,可以看到我们停止退却的时间已不太远了”。这样,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就不能真正利用市场机制,不能找到社会主义建设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肯定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价值规律。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和发展。但是,他规定这种商品交换只能在全民和集体之间进行,并且只限于消费资料,而生产资料在全民和集体内部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这就最终决定了他的商品经济理论也是不彻底的,他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思想也是根本排斥市场调节的。
由于僵化的体制和其他历史原因,使苏联的“计划经济”理论从1917年到1990年底,始终未能摆脱“官僚主义的空想”,“利用市场调节”和“利用价值规律”一直停留在口头上。比如,他们有些消费品的价格是60年代初定的,有一种面包每公斤13戈比是列宁定的。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90年底。实践结果表明,纯计划经济不仅不能对全社会经济起到平衡协调的作用,反而经常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四、中国教条主义的纯粹计划经济阶段
中国在走向了社会主义道路以后,为了解决当时落后、分散的局面,把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恢复国民经济建设,通过国有化,实行统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在60年代后还要将这种纯计划经济体制继续下去就难免要犯错误。实际上,我国从一开始就采取机械照抄、全盘照搬的方法,使得中国反反复复犯了长达20年之久的“左”倾错误,患上不切实际的教条主义和空想主义的毛病。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马恩计划经济理论的教条主义态度。马恩的社会主义纯计划理论,是以当时资本主义发达的英国作为前提而得出的高度概括的原则性结论。然而,中国的社会主义不是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而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和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基础上产生的。这样的社会主义就特别需要破除迷信、实事求是,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探索符合自己国情的道路,利用市场调节的主导功能,大量发展商品经济,尽快提高生产力水平。而事实上,我们没有真正这样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离开马恩设想的客观条件,教条主义地套用马恩的一般结论,忽视分析、研究和解决自己已经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以及在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