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缕金色晨光穿过露珠时,巴扎还没能合上眼,他抱着属于自己的皮货穿了又穿,又用属于自己的刀具砍碎了从前拥有的破烂,最后他躺倒在属于自己的帐篷里滚了又滚,“我有自己的帐篷了!”“我是那可儿了!我再也不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包勒了!”第一次,他觉得生活可以如此美好。
但有一件事情他仍然耿耿于怀,他还不会骑马——这简直是草原人的耻辱!
他慢慢地琢磨起来,想起白灾来临时他还小,骑的是阿爸的马马架,而到了乞颜部之后,收养他的吉达老爷对他那匹枣红老马宝贝的紧,更是一根指头都不让碰,碰了就是一阵嚎啕和一顿毒打。于是乎,勇敢的巴扎,聪明的巴扎,善良的巴扎,斗倒了少爷邪恶伴当的巴扎,竟然还不会骑马!
他温柔地用大马刷给到手的白马儿刷了一遍又一遍,像情人一般抱着它的脑袋,抚弄着他缎子一样飞扬的马鬃,给它打最好的草料,吃最好的豆饼,喝几十里外雪山流下的水。最后,他用自己分到的所有布匹给可怜的马儿每一个自己够得着的部位盛装打扮——本来这是用来当老婆本的。马儿转过头来,用无辜的大眼睛瞪着他,不知道饲养它的主人吃了什么药。
所以,当阿日斯兰扶额看到那匹被巴扎从头到脚裹了一圈的白马时,简直不敢相信那匹马昨天就在自家的马厩里待过。而当听到一个五大三出的汉子用羞涩的语言吞吞吐吐地宣布自己不会骑马时,也就不要怪他用匪夷所思地看着巴扎了,恩,虽然在他看来,这就像是看到一个手脚健全的人在宣称自己不会走路。
合鲁台默默地想到,早知道就比骑马,怎么就没想到你是个破落户!
巴尔就比较直接了,冲口而出,“原来你竟是南原人!”接着一阵后怕,“原来上次那个来自南边的、喝完酒不给钱的流浪诗人说的竟然是真的!南原人也有英雄啊!”
场面比较尴尬,阿日斯兰深吸了一口气,又沮丧地泄了出去,提了提马鞭,“巴扎伴当,带上你的马,跟我学吧。”
巴扎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谄媚地叫到,“少爷.”突然,它的马摔了下去!
“少爷,我的马怎么摔倒了?不会生病了吧.”巴扎大骇。
“.你先把你绑在马腿上面的彩带子揭下来吧.”
在少爷的操练下,巴扎学得认真刻苦,但有些事情永远也无法避免——骑马真心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那是酒桌上男人的吹嘘,大多是做不了数的。骑马需要用双手握紧缰绳,再用双腿夹着马肚子,奔跑中的马儿可不管你是不是新手,撒着蹄跑得老欢,没过一回,他就感觉两股之间有些不对头,而且时间越长越不轻松——马儿的颠簸让巴扎的脸色迅速地苍白下去,马儿的每一次振蹄都会让他感到两股之间火辣辣地疼,那是马皮与人皮的较量——尽管如此,他仍然咬着牙坚持着。
当天晚上,巴扎一脸幸福地回来时,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幸运的小子遇到了哪位美丽的牧羊人姑娘,但当他刚一坐下却大叫着弹起来,吞吞吐吐地要求加个垫子时,感到两股之间火辣辣地疼,在场所有男人的眼睛都暧昧起来,却悄悄地坐得离他远了一点。
巴扎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今天我骑了马!”
大碗喝酒的人们还是暧昧地笑,“恩,巴扎今天骑了‘马’。”
又有猥琐的声音大声响起,“是‘骑马’还是‘被骑’啊?”
巴扎气咻咻地回去了,不理会这帮愚蠢的酒鬼,谁知刚一躺倒,就沉沉睡去。第二天差点误了时辰,阿日斯兰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第一次都是这样,说完给了他一盒黑乎乎的药。
合鲁台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摇了摇头,安慰道,“那群人都是这样,喝醉酒就回帐篷生孩子去了,别介意。”接着严肃地看着他,“好好学马,好好学.”他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又闭上了嘴巴。
巴扎似乎听出了什么,看着清一色的白马,陷入了沉思。
这样和少爷骑马打猎放羊采买的日子让巴扎乐不思蜀,但美中不足的是,那个乞颜部的拿颜少爷苏日格最近来得越来越勤了,他穿着从南原人那里用几百头牛羊换来的蜀锦,配着草原上技艺最精湛的匠人制出的马头琴,骑着白马飘然而至,一手马头琴弹得出神入化,嘹亮的歌喉唱着在这片草原上流传了无数个世纪的情歌,唱着苍鹰与云雀、月亮与星辰的美丽故事,唱着冬狼与母狼在大雪山上的相互扶持,唱着天空对大地的思念,遂将云朵化作了眼泪.听过他歌声的姑娘们都红着脸醉醺醺地一蹦一跳着回来了——在她们的眼里,苏日格简直就是长生天派下凡间的天神,有着夕阳一般忧郁的眼神。
她们对苏玛羡慕极了。
就连阿日斯兰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乞颜部的世子长得一表人才,简直像是南原话本故事里的浊世佳公子一般,但又从内心深处讨厌这个向着苏玛大献殷勤的涎皮混蛋。
而在苏日格的眼中,那个被乃蛮混蛋阿日斯兰囚禁的姑娘才是坠入凡间的天使,每一次放牧都像是赶着云朵一般,他从她的帐篷里走过,倾诉愁肠,看着她小鹿一般的眼睛海子一般醉人,那双眼闪着明澈的光,黯淡了天上的星辰,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苏日格感到自己像是被阳光沐浴的麦子一般,散发着太阳的味道。每当这时,他都说不出话来,只想亲近那道光。
他笨拙地告诉她,你是迷路到凡间的神女,所以不要去望天,不然天上的神会发现你的。
“啊,那被神发现会怎么样呢?”苏玛狡黠地问道。
“你被天神带走了,那我就看不到你啦!”苏日格红着脖子大声说道,忧心忡忡。
这真是个有趣的男人。
阿日斯兰的心情很不好,他觉得属于自己的侍女就要被抢走啦!他紧张地问了问巴扎的看法。巴扎苦恼地皱了皱眉,却不是不好回答少爷的问题,在他看来苏日格各方面都是极好的,这么个姐夫当然是极好的,但是——
“他是个乞颜人,而我和苏玛,是龙格人。”
阿日斯兰心中一亮,感到世界是如此光芒,抓到救命稻草一般急哄哄地大叫,“对呀,苏玛是龙格人!”
他站了起来,一步步地踱着,右胳膊钵子一般的拳头狠捶在左手掌心,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苏玛的阿爸在那场遭天瘟的白灾中做了马贼,作死一般去抢了乞颜部,正好撞见打完黄羊回来的乞颜部男人,一阵砍杀下来四散而逃,血水染红了落日河,虽然乞颜人的反击从那个方面来讲都是道义的、公平的,在长生天的注视下干翻了天杀的马贼,但是——
苏玛阿爸毕竟是死在了乞颜人手上。
苏日格是乞颜部世子,长生天保佑的下一任拿颜。
这就够了,没有女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嫁给杀父仇人的儿子。
金色阳光下,是同仇敌忾的两个男子,他们喝了部落里最烈的马奶酒,酩酊大醉后抽出马刀割开了掌心,血水滴答答地落在酒碗里——
那一晚,巴扎成了阿日斯兰的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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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归第七日,夏宇还是睡不着
草原上的旅行对身心健康的成人来说都是消耗体力的活动,更何况对一个孩子——夏宇本就体弱,身体毕竟一天一天地疲惫了下去,但晚上却不能像在家里一样安然入睡。白天是那个黑着眼圈握紧缰绳的倔强男孩,晚上却成了躺倒在床痴痴望天的失眠人,琼一次次打开帘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却不知如何是好。
她故意向马夫抱怨,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凶恶的草原男子可不仅仅是个赶马的匹夫,更是20名沉默武士的首领,早年更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希望能有什么办法。
马夫巴扎眯了眯眼,想起了自己学马的经历,对着琼微微一笑,“那你就看我的吧。”
第二天,巴扎不顾琼谴责的眼色,一脸坏笑地地怂恿着夏宇开始骑马,他是这么对夏宇说道,“少主,你骑过马吗?
“没有。”
“唔,这真是幸运.不,太不幸了!少主,你课是未来的伯爵呀,伯爵必须学会骑马的。”
未来的伯爵眼睛放出了久违的光,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几乎所有男孩看着跑马的汉子武威雄壮,内心都是极度钦羡的,骑马,那是让所有男性都着魔的运动——从垂角幼童到耄耋老人,所有男人都迷醉于那种风驰电掣班的速度感与驾驭感——巴扎当然深知这一点。
夏宇当然也不例外,他早就对这批来自北海的神骏神往已久,崇伯很小就叫他骑马了,那时还是一开始还是憨态可掬的马驹,后来换成了驯良坚韧的矮种马,最后他甚至能够着高头大马逐云向日,所以老早就想骑在这些马儿身上意气风发,只是苦于姆妈的禁令,不想让她再次伤心。
而如今天赐良机,“天予不取,必遭其咎”,他当然顺坡下驴咯。
骑马的第一天,夏宇破天荒地倒床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