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职场中,跳槽已成为很平常的现象了。一些人在决定跳槽时,往往是交上辞职信就走人,或者是领了工资,第二天就“消失”了。他们不提前跟公司里的人透露辞职的事,也不提前打好招呼,以为这样能最好地保护自己。可是世界很大也很小,在一个行业里,往往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一个成熟的职场人,即使在一个公司辞职,也应该为自己将来的职业生涯留一条后路。
为了在这个行业里保持好名声,同时也为原来的单位着想,辞职需要遵守一定的礼仪。很多辞职的员工在调离后甚至成了原来老板和公司的好朋友与客户,这就是辞职的时候富有远见、遵守礼仪的结果。那么辞职应遵守的礼仪包括哪些呢?
首先不要试图用辞职来威胁老板提升你。大多数老板都咽不下这口气,即使暂时满足了你的要求,对你也不会有太好的效果。
除非是原单位不肯放人,而本人又非走不可,不要不打招呼就自动离职,从此消失。这是很不礼貌的,毕竟这个公司曾经给你提供过就业的机会,即使离开也不能翻脸不认人啊。另外,从法律上讲,这样也不符合劳动合同。
在新工作定下来前,想要辞职的想法是要对老板保密的。否则老板发现你“身在曹营心在汉”,会对你不利;而你还要考虑万一找不到新工作,也有可能在这里继续干下去。
辞职很难说出口,但是又必须要说。为了避免上司的挽留,也为了让上司理解你而不怨恨你,要尽量找出比较“正当的理由”来说服他。辞职可以采取面谈或写信的方式,把辞职的原因解释清楚,并说明离开公司的日期。
同时别忘了,要对老板和公司对你的帮助以及给你的机会表示感谢。
在离开之前的这段时间,该如何在公司里表现呢?尽管已经知道自己即将不是这里的人了,但是职业化的人士懂得:只要在这里一天,就仍是公司的成员,就应该为这个公司尽力,要像平时一样地敬业。
小何和同学小胡、小李大学毕业后南下广州求职,在一家电子厂找到了工作。上班第一天,经理把他们带到车间生产流水线旁,说:“你们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一个月后我们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你们。”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是一个夜班,去上夜班时,经理对他们说:“实在抱歉,你们三个人都没有通过公司的试用。这个夜班上完后,请你们离开工厂吧。”说完,把这个月的工资交给他们就走了。
三个人很沮丧。小何虽然心里难受,但是不愿看到因为他们不上夜班而影响整条生产流水线,就说:“上班时间到了,我们去上班吧!”而那两个人则说“都把我们炒了鱿鱼,还上什么班?你傻啊!反正工资已经拿了,最后一个夜班我才不去呢!”就走了。
小何带着失落的心情,强打精神地去上了夜班。没想到他走进厂房时,却看见了经理。经理对他说:“小何,你的试用期结束了,明天到厂办公楼接受新职位的任命吧!因为你有一份难能可贵的责任心!”
任何辞职的人都应该向小何学习,站好最后一班岗,在公司一天,就忠诚于公司一天。这是一种基本的职业素养。
如果你的工作对原单位责任重大,最好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你的辞职决定,以便公司能安排接替人选。有些公司还可能要求你在最后阶段帮助面试接替你的人选。
在离开之前,要跟所有与你一起工作过的人道别,并提出与他们继续保持联系的希望。这样,和你共事过的人,就可以成为你将来的人脉资源。在旧同事面前,不要表现出对原公司的不满,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抱怨自己在这里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离开后,一大忌讳就是说不利于前公司的话。首先,不要在新的老板面前抱怨前任老板。因为职场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行业内也常互通有无,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对一个到处诋毁前公司的员工有什么好印象。
孙女士因为一次失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被公司辞退了,她心生怨气。不久,她应聘到另一家同行业公司,面试时,主管问她:“你为什么要离开那个公司呢?他们做得不错啊。”孙女士回答:“外人看着好,其实内部乱着呢!”于是,说了一大堆诋毁前公司的话。主管一边听,一边皱眉头,孙女士还在滔滔不绝。最后,主管打断她:“对不起,你恐怕不适合在我们这里做。”孙女士不解地问:“我有这方面的经验,为什么不适合呢?”主管笑着说:“我和你们老板关系不错,今天你说了他的坏话,我听了不舒服。谁能保证你以后离开我到了别的公司,不会说我的坏话呢?”可见,离开后诋毁前公司,是职场大忌。
离开公司的另一大忌是传播原来公司的秘密。这么做严重触犯了商业社会的行业规矩,甚至可能犯法。